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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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修订)

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修订)

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修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7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消防条例(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 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宣传教育第五章消防组织第六章灭火救援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森林、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第五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全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31名年轻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一)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5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名)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北京市民政局(1名)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编制处处长1名北京印刷学院(1名)资产管理处处长1名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证券部部长1名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名)法律事务室主任1名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1名东城区(1名)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西城区(1名)西城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石景山区(1名)共青团石景山区委书记1名门头沟区(1名)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1名通州区(1名)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主任1名顺义区(1名)共青团顺义区委书记1名平谷区(1名)平谷区市容环卫中心主任1名怀柔区(1名)怀柔区委研究室主任1名密云县(1名)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古北水镇)管委会常务副主任1名(二)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216个)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名)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主任(派驻)1名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1名)车辆管理处(市委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副处长(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名)宣传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1名)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价格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1名)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名)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北京雍和宫管理处副主任1名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司法局(1名)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财政局(1名)预算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名)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名科学研究所副主任1名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名)平谷分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1名)科技标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1名)区县分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1名)燃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3名)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水务局(1名)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名)外贸发展处副处长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1名)产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文化局(1名)资产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名)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1名北京市审计局(2名)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1名计算机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名)欧洲非洲亚洲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1名)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处级专职监事1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1名)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名)东城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通州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怀柔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名)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名)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1名)北京新闻出版版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副主任1名北京市文物局(1名)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副所长1名北京市统计局(1名)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专项调查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1名)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名)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1名)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副处长1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产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1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名)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1名)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名)执法队副队长1名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1名)南干渠管理处副主任1名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1名)会员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总工会(3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副主任1名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1名)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妇女联合会(1名)北京市妇女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名)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1名)北京科技咨询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名)北京市文艺中心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1名)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部(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名)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驻北京市潮白监狱检察室主任1名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北京市未成年劳教所检察室主任1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名)申诉审查庭副庭长1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名)审判监督庭副庭长1名北京日报社(北京日报报业集团)(1名)专刊部副主任1名《前线》杂志社(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档案局(馆)(1名)展览陈列处副处长1名北京广播电视台(1名)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1名)安全防范系副主任1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1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科技协作中心(1名)北京科技协作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名)教务处副处长1名学生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地勘局(1名)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1名)中山公园副园长1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名)贷款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投资促进局(1名)研究发展处副处长1名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1名)法律财务部副部长1名中国电影博物馆(1名)影院部副主任1名北京教育学院(1名)纪监审处副处长1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1名)健康咨询报社副社长1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名)财务处副处长1名北京服装学院(1名)后勤基建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方工业大学(1名)保卫处副处长1名北京工商大学(1名)规划建设处副处长1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名)保卫部(处)副部(处)长1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北京工业大学(3名)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兼国际学院副院长1名信息处副处长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联合大学(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1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1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名)重大项目部副部长1名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伦洋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艺术生产管理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经营发展处副处长1名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鸿运承物业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1名)二级企业财务总监1名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名)财务部副经理1名资产管理部副经理1名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主任工程师1名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名)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名)投资管理部副经理1名首钢总公司(5名)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处副处长1名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招商推广处副处长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综合协调处副处长1名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名)新疆煤矿项目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内蒙古锡盟煤化工项目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四川大川、众能水电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云南盈江华富水电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名)审计部副部长1名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计划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企业运行部副部长1名安全保卫部副部长1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名)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财务资金部副部长1名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名)法务部副经理1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1名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黄花城长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名)商业储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名)审计部副部长1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商贸学校副校长1名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北粮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1名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1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名)北京地区支行副行长1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名)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1名管辖支行副行长1名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名)研发营销分公司副经理1名天坛工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1名多源工艺品商场副经理1名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名)发展部副部长1名购物中心事业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图茂公司副总经理1名东城区(3名)东城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东城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东城区委副书记1名西城区(3名)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西城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西城区委副书记1名朝阳区(4名)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朝阳区垡头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淀区(4名)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副处长1名共青团海淀区委副书记1名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1名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丰台区(8名)共青团丰台区委副书记1名丰台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7名石景山区(3名)石景山区教委副主任1名石景山区民政局副局长1名石景山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1名门头沟区(3名)门头沟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共青团门头沟区委副书记1名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房山区(4名)共青团房山区委副书记1名房山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房山区科委副主任1名房山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通州区(3名)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1名通州区政协专委会工作四室副主任1名顺义区(3名)顺义区科委副主任1名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北京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昌平区(4名)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共青团昌平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大兴区(8名)大兴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大兴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1名共青团大兴区委副书记2名大兴区妇联副主席1名大兴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1名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平谷区(3名)平谷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共青团平谷区委副书记1名平谷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怀柔区(3名)怀柔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怀柔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密云县(3名)北京密云生态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密云县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密云县委副书记1名延庆县(4名)共青团延庆县委副书记1名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延庆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延庆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二、报名条件和资格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住建部令(2010)第4号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10)第4号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法规标题】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字号】住建部令(2010)第4号【颁布时间】2010-5-27【施行时间】2010-7-1【法规来源】/zcfg/jsbgz/201006/t20100612_201310.htm 【全文】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已经第5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提出要求。

第八条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九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各类区域照明的亮度、能耗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潘家园街道办事处下设10个科室,即办事处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民政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财政统计科、社区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管监察分队。

1)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办事处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办事处文秘、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服务、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后勤保障、后勤事物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贾恩松职务:办事处办公室主任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办公室电话:6775.3670 传真:6776.53412)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包括暂住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考核。

负责人:马秀丽职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6779.3983 6770.4422(传真)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制订本地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治保会;管理社区保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及禁毒、限养、禁放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及考核、评比工作;负责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处理邪教组织及“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负责人:耿秀萍职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6778.8547(传真)4)城市建设管理科参与地区开发单位建设和规划的审核,行政配套的追缴工作;监督指导施工单位依法施工,夜施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地区居民之间的关系;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地区防汛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绿化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04•【字号】京政管函[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京政管函〔2009〕46号)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47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我委对2007年12月31日前我委制定和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废止83件,宣布失效10件,修改4件。

现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并在我委网站上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二OO九年二月四日附件1: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京政管函〔2009〕46号序号文件号颁布日期颁布单位文件标题1 京政管字[2007]448号 2007-10-15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2 京政发[2007]16号 2007-7-26 市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3 京政管字[2007]282号 2007-6-25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在城市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架设管线设施许可的程序及文书规定的通知4 京政管字[2007]259号 2007-6-18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垃圾密闭化建设标准的通知5 京政管字[2007]191号 2007-4-30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渣土消纳许可等八项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文书的通知6 京政管字[2007]194号 2007-4-30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燃气供应单位对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实施安全巡检工作的规定》的通知7 通告[2007]1号 2007-4-4 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运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8 京政管字[2007]135号 2007-3-2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9 京政管字[2007]12号 2007-1-11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10 京政管字[2007]14号 2007-1-11 市市政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委、市交通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交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11 京政管字[2006]517号 2006-12-28 市市政管委、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环卫行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12 京政管字[2006]406号 2006-10-30 市市政管委关于发布《北京市市政行业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办法(试行)》的通告13 京政管字[2006]380号 2006-10-25 市市政管委关于在城市住宅建设中有关供热问题的通知14 通告[2006]6号 2006-8-21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厕管理的通告15 京政管字[2006]254号 2006-7-24 市市政管委关于做好城市公用设施非法小广告清除工作的意见16 京政管字[2006]133号 2006-4-13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公厕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17 京政管字[2006]36号 2006-2-6 市市政管委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3)的通知18 京政管字[2006]22号 2006-1-11 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老干部局、市住房改革办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19 京政管字[2005]426号 2005-11-21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的通知20 京政管字[2005]347号 2005-10-11 市市政管委关于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使用非金属井盖有关规定的通知21 京政管字[2005]133号 2005-4-29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22 京政办发[2005]9号 2005-2-23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23 京政管字[2004]425号 2004-12-7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文书的通知24 京政办发[2004]59 2004-12-1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冬季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5 京政管字[2004]359号 2004-10-27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通知26 京政管字[2004]266号 2004-7-20 市市政管委关于对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和宣传品许可程序规定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27 京政管字[2004]247号 2004-7-1 市市政管委关于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28 京政管字[2004]241号 2004-6-30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文书和管理规定的通知29 京政管字[2004]242号 2004-6-30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的通知30 京政管字[2004]153号 2004-4-29 市市政管委关于禁止医疗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的紧急通知31 京政管字[2004]68号 2004-3-3 市市政管委、市发改委、市规委、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2 京政管字[2004]38号 2004-2-17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天然气区域供气管网与市政输配管网并网技术要求的通知33 京政管字[2004]35号 2004-2-12 市市政管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清缴单位拖欠职工采暖费工作的通知34 京政管字[2003]510号 2003-12-29 市市政管委关于更换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通知35 京政管字[2003]482号 2003-12-10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36 京政管字[2003]433号 2003-11-12 市市政管委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37 京政办发[2003]38 2003-7-25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燃煤联片供热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有关工作的通知38 京政管字[2003]68号 2003-2-24 市市政管委关于修改《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39 京政管字[2002]454号 2002-12-17 市市政管委关于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之书制度的通知40 京政管字[2002]326号 2002-9-1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清除非法张贴宣传品广告作业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41 京政管字[2002]294号 2002-8-13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北京市二类以上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42 京政管字[2002]209号 2002-6-21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对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备和菌种使用管理的通知43 (京政办发[2002]21号) 2002-4-9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44 京政管字[2002]38号 2002-2-25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市区道路范围内检查井井盖抢修电话值班管理的通知45 京政管字[2002]37号 2002-2-21 市市政管委关于严格控制使用大扫帚减少清扫作业扬尘的通知46 京政办发[2001]3 号 2001-1-18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本市民用供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47 京政管字[2001]6号 2001-1-4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按户收费”问题解释的通知48 京政管字[2000]138号 2000-8-31 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防局关于在新建液化气加气站内不设卸车泵的通知49 京政管字[2000]146号 2000-8-28 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推进《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50 2000年通告第 3 号 2000-8-28 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51 京政管字[2000]004号 2000-1-19 市市政管委关于制发《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书》的通知52 京政办发[1999]71 1999-10-23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53 京政办发[1999]68 1999-9-29 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卫局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54 通告[1999] 第3号 1999-9-15 市市政管委、市交管局关于禁止在城市桥梁交通护栏等设施上设置广告标语宣传品的通告55 京政管字[1999]018号 1999-3-3 市市政管委关于重新发布《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56 京政管字[1997]27号 1997-3-12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北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通知57 京政管字[1996]112号 1996-12-12 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关于安装及使用燃气锅炉和直燃机有关问题的通知58 京政管字[1995]110号 1995-11-28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城市市政管线抢修工程管理的通知59 1993-6-12 市市政管委关于颁发《关于电信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等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号颁布日期颁布单位文件标题废止/失效1 京政管字[2007]545号 2007-12-5 市市政管委关于继续推进本市营业场所内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的通知废止2 京政管字[2006]201号 2006-6-14 市市政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3 京政管字[2006]90号 2006-3-20 市市政管委关于调整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和宣传品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废止4 京政管字[2006]85号 2006-3-14 市市政管委关于调整规范渣土许可证件的通知废止5 京政管字[2005]146号 2005-5-16 市市政管委关于实施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废止6 京政管字[2005]102号 2005-3-2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废止7 京政管字[2005]52号 2005-2-22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废止8 京政管字[2004]386号 2004-11-9 市市政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废止9 2004年通告第 3 号 2004-7-12 市市政管委关于本市营业场所内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的通告废止10 京政管字[2004]250号 2004-7-9 市市政管委关于夜景照明方案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11 京政管字[2004]249号 2004-7-6 市市政管委关于在道路上空和建筑物之间架设管线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废止12 2004年通告第 2 号 2004-4-13 市市政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废止13 京政管字[2004]36号 2004-3-10 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储灌厂(站)建设运行安全要求和北京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要求的通知废止14 京政管字[2003]493号 2003-12-17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15 京政管字[2003]267号 2003-8-8 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服务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的通知废止16 京政管字[2003]250号 2003-7-11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调整《北京市渣土沙石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准程序》的通知废止17 通告2003年第 2 号 2003-5-1 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关于调整全密闭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运输区域范围的通告废止18 京政管字[2002]393号 2002-11-4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废止19 京政管字[2002]314号 2002-9-11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管理工作的意见废止20 京政管字[2002]313号 2002-9-11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储灌厂(站)建设的通知废止21 京政管字[2002]298号 2002-9-2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市管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验收接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22 京政管字[2002]241号 2002-7-16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车辆清洗站资质核准程序的通知废止23 京政管字[2002]202号 2002-6-13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燃气自管单位安全管理的通知废止24 京政管字[2002]187号 2002-5-24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市市政管委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废止25 京政管字[2002]161号 2002-5-13 市市政管委关于执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废止26 通告2002年第 3 号 2002-5-10 市市政管委关于对本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核准工作的通告废止27 通告2002年第 2 号 2002-5-10 市市政管委关于对本市机动车超过桥梁限制吨位过桥进行核准工作的通告废止28 京政管字[2002]159号 2002-5-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广告行政审批程序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废止29 通告2002年第 1 号 2002-4-11 市市政管委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废止30 京政管字[2002]79号 2002-3-22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本市城市桥梁通道安全管理的通知废止31 京政管字[2002]35号 2002-2-20 市市政管委关于实行自行车凭证存取车的通知废止32 京政管字[2002]7号 2002-1-10 市市政管委关于远郊区县开展城市车辆清洗站审批工作的通知废止33 京政管字[2001]270号 2001-10-8 市市政管委关于整顿和加强自行车存车管理的通知废止34 京政管字[2001]267号 2001-9-25 市市政管委、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禁止在居住小区内学校幼儿园门口停放机动车的通知废止35 京政管字[2001]235号 2001-8-29 市市政管委、市经委关于在本市规划市区实行《北京市城市部分行业用水定额(试行)》标准的通知废止36 京政管字[2001]228号 2001-8-24 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自设性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废止37 京政管字[2001]224号 2001-8-20 市市政管委关于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及销售单位在京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须办理资质证书的通知废止38 2001年通告第 3 号 2001-8-9 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建委、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废止39 2001年通告第1 号 2001-7-2 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废止40 2001年通告第 2号 2001-6-29 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建委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废止41 京政管字[2001]139号 2001-5-23 市市政管委关于建设民用压缩天然气供应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42 京政管字[2001]134号 2001-5-18 市市政管委关于办理临时占道手续的通知废止43 京政管字[2001]46号 2001-2-27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废止44 京政管字[2001]24号 2001-2-15 市市政管委关于执行《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企业进行资质标准(试行)》废止45 京政管字[2000]206号 2000-10-16 市市政管委关于施行《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标准(试行)》的通知废止46 京政管字[2000]202号 2000-10-12 市市政管委关于整顿和加强自行车存车管理的通知废止47 京政管字[2000]192号 2000-10-8 市市政管委、市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区(点)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通知废止48 2000年通告第 5 号 2000-9-28 市市政管委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条幅标语宣传品及各类户外广告的通告废止49 京政管字[2000]113号 2000-7-1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废止50 2000年通告第 1 号 2000-5-8 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管理的通告废止51 通告[1999] 第1号 1999-6-17 市市政管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关于禁止在商场、市场、餐馆设置条幅等各类户外广告的通告废止52 1999-1-4 市市政管委、市交管局关于加强养路费征收管理的通告废止53 京政管字[1998]116号 1998-10-7 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局、市劳动局、市公用局、市消防局关于发布《北京市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54 市政管委通告1997年1号 1997-7-30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废止55 京政管字[1997]8号 1997-1-16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政管理各行业关键技术、管理岗位实行任职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废止56 京政管字[1997]3号 1997-1-8 市市政管委关于对园林系统公园园长、绿化队长实施任职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的批复废止57 京广管字[1996]01号 1996-4-25 市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暂停审批在建筑屋顶设置单位字号和企业自设广告的紧急通知废止58 京政管委1995年通告第3号 1995-11-13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规定废止59 京政管字[1995]17号 1995-8-22 市市政管委、市规委、市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接管综合验收办法》的通知废止60 京政管字[1995]67号 1995-6-9 市市政管委关于印发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的通知废止61 京政管字[1995]5号 1995-5-4 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关于对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的通知废止62 京政管委1995年通告第2号 1995-4-26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规定废止63 京政管委1995年通告第1号 1995-2-9 市市政管委新建住宅区绿化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废止64 京政管委94年通告第4号 1994-10-7 市市政管委关于《北京市住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的通告废止65 京政管委94年通告第3号 1994-7-4 市市政管委关于《无人售票公共汽车电车管理规定》的通告废止66 [1993]京政管字80号 1993-9-11 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公用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废止67 1993-6-30 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卫局关于加强擦洗车辆经营活动管理的通告废止68 [1993]京政管字67号 1993-3-1 市市政管委关于贯彻建设部第26号令《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废止69 京政管字[1992]26号 1992-4-7 市市政管委关于出租汽车“临时包租、暂停载客”标志和标志灯使用管理的通知废止70 京政管字[1992]13号 1992-2-22 市市政管委对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送审〈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文书的请示》的批复废止71 京政管字[1992]8号 1992-2-10 市市政管委关于同意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卫生监督员管理规定》的批复废止72 [1991]京政管字117号 1991-10-25 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关于整顿旅游客运汽车发车场地的通告废止73 [1990]京政管字106号 1990-10-12 市市政管委对《关于下发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镇房地产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的暂行规定〉的请示》的批复废止74 [1990]京政管字57号 1990-6-20 市市政管委关于夜间使用出租汽车标志灯的规定废止75 [1989]京政管字72号 1989-8-12 市市政管委关于统一出租汽车车身装饰的通知废止76 [1989]京政管字12号 1989-3-1 市市政管委关于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北京市城镇居民房屋交换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废止77 [1988]京政管字85号 1988-12-5 市市政管委关于颁发《关于房屋修缮工程提前竣工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废止78 [1987]京政管字009号 1987-2-9 市市政管委关于整顿出租小汽车空车显示标志灯的通知废止79 [1987]京政管字002号 1987-1-10 市市政管委关于解决乘客节、假日、月末和雪天在出租汽车营业站点“租车难”问题的通知废止80 [1986]京政管字81号 1986-10-27 市市政管委关于北京市出租汽车长期包车使用“包车证”的通知废止81 [1985]京政管字62号[1985]京经交字753号 1985-12-23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广安门火车站货场集散运输管理的通知废止82 [1985]京政管字12号[1985]京建字056号 1985-4-8 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关于发布《加强城市住宅楼房信报箱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废止83 [1985]京政管字33号市市政管委关于新建工程或购置设备使用液化气必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的通知废止84 京政管字[2006]102号 2006-3-27 市市政管委关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失效85 2004年通告第4号 2004-12-8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治理整顿利用灯杆等设施设置灯杆、灯箱等户外广告的通告失效86 京政管字[2003]494号 2003-12-18 市市政管委关于暂停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补充通知失效87 京政管字[2003]389号 2003-10-9 市市政管委关于暂停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通知失效88 京政管字[2002]33号 2002-2-21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对本市城市道路步道砖管理的通知失效89 京政管字[2001]227号 2001-8-23 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车用燃气加气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失效90 京政管字[2000]286号 2000-12-26 市市政管委关于严禁使用劣质彩色步道砖的通知失效91 1998-12-23 市市政管委、首都整治办关于清理占路无照经营活动的通告失效92 京政管字[1997]114号 1997-10-29 市市政管委、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程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93 [1989]京政管字112号 1989-12-1 市市政管委关于颁发《北京市市政管理系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失效附件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号颁布日期颁布单位文件标题1 2005年通告第5号 2005-11-24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实施《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的通告2 京政管字[2005]53号 2005-2-22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标语和宣传品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3 京政管字[2004]338号 2004-10-19 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暂行办法的通知4 通告1993年第3号 1993-12-20 市市政管委关于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的通告。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最新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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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建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十四届〕 第1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3)第三章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5)第四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 (7)第一节建设前期 (7)第二节勘察设计 (9)第三节工程施工 (10)第四节竣工验收 (15)第五节保修使用 (17)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保障 (19)建筑第一节市场机制 (19)第二节行政监管 (22)第六章法律责任 (24)第七章附则 (36)建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承担质量责任。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园林绿化、- 1 -文物、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文物、人民防空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务、公安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单位和人员依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可以提供咨询、培训、信息、技术等服务,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向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的通知-京政管发[2008]82号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的通知-京政管发[2008]82号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的通知(京政管发[2008]82号)各区、县市政管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的管理,规范设置行为,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我委制订了《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行为,根据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具有发光和动态效果并用于户外广告和公益宣传的电子显示屏、激光投影、冷阴极管显示装置等(以下统称“户外电子显示屏“),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当按照统一规划设置。

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划纳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制定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交通安全评价标准。

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接入并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进行内容审查,对其信号传输、播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朝向道路来车方向,妨碍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二)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三)《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最新版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最新版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7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消防条例(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宣传教育第五章消防组织第六章灭火救援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森林、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第五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明确职责范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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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
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京政容发[2011]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铁路局
【发布日期】2011.03.02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铁路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

(京政容发〔2011〕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精细管理、美化市容”要求,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铁路局共同研究制定了
《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现予印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确保行业环境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贡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铁路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北京市行业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考评办法(试行)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管理范围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及区县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1、检查考评主体
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考评的主体,组织全市行业管理范围环境卫生日常作业检查考评工作,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具体执行。

2、检查考评对象
从事高速公路、铁路、河道、园林绿地、建筑工地、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管理范围市
容环境卫生服务的责任单位。

3、检查考评项目和内容
市市政市容委逐步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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