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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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既是班级公物的管理者,又是保护者,负责本班级所有学校公物管理。

二、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公物设施,如门窗、暖气设备、开关插座、风扇、灯具、多媒体及桌凳等。若属人为损坏,班主任要联系其家长按要求进行维修或原价赔偿;若属自然损坏,发现后及时告知总务处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开学初学校根据班级学生数配齐桌凳。如果学期中间,学生桌凳损坏需更换,需由班主任写申请交给总务处领取桌凳。所领桌凳记录在本班级,并纳入期末班级公物量化管理评比中。

四、期末班级公物量化检查办法

1.总务处每学期初统计各班桌子凳子数量,学期末对各班级桌凳公物进行清查,有损坏或缺失者,按班级物品配备清单所列量化考评。

2.学校采用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

3.每学期班级公物管理总积分为100分,学期末以20分纳入班主任量化。

(1)班级公物人为损坏,不严重的每次扣5分,较为严重的每次扣20分。

(2)教室有长明灯的,每次扣2分;长明灯界定:晴天9:00之后,下午15:30之前。阴暗天气可以开黑板灯或教室等。

(3)放学后检查发现,不关门的扣2分,不关多媒体的扣2分,不关灯具的扣2分,不关窗的扣1分。

(4)教室桌凳有刻画、涂写的每张扣1分;污渍严重的的扣2分。

4.班级公物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五、桌凳使用管理规定

1.班主任教育督促本班学生爱护课桌凳,不能乱摇乱晃,不能在桌凳上刻画、钻洞;不能在桌凳上涂写文字、图案或粘贴装饰品;不能在桌面上站立、躺卧或坐桌面上,不能把凳子当作工具锤打使用。

2.学生使用的课桌凳,是学校固定财产,使用时实行承包制。桌凳固定到人,排位时桌凳做到物随人动(无损坏时桌子可不动)。

3.学生课桌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轻微松动、晃动情况时,要及时送总务处维修,防止进一步损坏。

4.使用说明:桌凳螺丝松动或脱落,按自然损坏处理,及时维修不扣分;出现桌凳腿因不停晃,甚至散架,桌面因刻画、钻洞按损坏程度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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