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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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学校作为一个教育机构,拥有众多公物资产,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藏书、校车等。

为了保护学校公物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公物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学校公物的安全和完好,并确保公物的使用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和教育教学需要。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学生和校外人员。

3. 管理标准1.学校公物的管理由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公物登记、数量盘点、维修保养、报废处理、采购等。

2.学校公物登记:学校法务部门按照统一的登记表格,登记学校所有公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使用部门等。

3.学校公物数量盘点:学校法务部门定期进行公物数量盘点,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存量相符,发现差异及时调查核实原因并进行处理。

4.学校公物维修保养:学校各部门负责自己所使用的公物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物的正常运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5.学校公物报废处理:学校法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公物报废的程序和标准,对不再使用或无修复价值的公物进行报废处理。

6.学校公物采购: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对公物采购进行招标、评审、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公物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及教育教学需要。

7.学校公物使用规范:全体教职工、学生和校外人员在使用学校公物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妥善使用、保护并合理利用公物,不得私自擅用或损坏公物。

8.学校公物安全保护: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建立并执行公物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防设施、保险投保、应急预案等,确保学校公物的安全和防盗防失。

4. 考核标准1.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对学校公物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物登记的准确性、数量盘点的及时性、维修保养的有效性、报废处理的合规性、采购程序的规范性等。

2.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物管理的考核结果,将其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公物管理不达标的情况进行约谈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公物,是指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二条学校公物管理要坚持节约、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公物管理职责,确保公物安全、完整、有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公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公物的管理工作。

公物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公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全校公物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二)审批全校公物的购置、调剂、报废、处置等事项;(三)定期检查全校公物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组织公物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公物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的公物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公物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公物安全、完整、有效;(二)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登记、领用、归还、维修、报废等工作;(三)定期向资产管理处报告本部门公物管理情况,接受资产管理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公物购置与处置第七条公物购置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和审批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需要购置公物时,应当提交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公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公物处置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公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公物使用与维护第十条公物使用人要爱护公物,合理使用,不得损坏、浪费或私自带出。

第十一条公物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公物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物安全、完整、有效。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公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物管理工作中发生丢失、损坏、浪费等现象,应当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并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公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公物采购第四条学校公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公物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涉及大宗、重要和特殊用途的公物,应采取集中采购;其他公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散采购。

第六条公物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质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采购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公物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章公物验收第九条学校公物验收应成立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验收小组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规格书等要求,对公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公物,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公物,应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章公物使用第十三条学校公物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和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应按照公物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公物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公物进行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公物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公物维修保养中心,负责全校公物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九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第二十条公物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是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防止公物的损坏和丢失,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学校公物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食堂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类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办公设备等。

2. 学校成立公物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物的管理工作。

3.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4. 学校公物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对所使用的公物负责,确保公物的完好无损。

5. 学校公物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公物的正常运行。

6. 学校公物的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按照学校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7. 学校公物的借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使用者需提前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 学校公物的损坏、丢失应由使用者或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 学校公物的安全管理应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公物资源,为
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物的使用效率和降低维护成本,特制定本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二、公物管理的范围公物管理的范围涵盖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设备等。

三、公物使用和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物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安全可靠:使用公物时必须确保安全可靠,不得进行损坏或危险的操作。

3. 善用为重:在公物使用中应注重节约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 维护保养:公物的维护保养是每个使用者的责任,对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或更换。

5. 限制转借:公物不能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和记录。

四、公物使用和管理的程序1. 新购公物使用的程序:提交申请:需购买新公物时,使用者必须向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注明购置理由和预算。

审批购买:公物管理部门按照预算和需求进行审批,决定是否购买。

购买公物:经审批后,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购买所需公物,并进行验收入库。

分配使用:公物管理部门按照使用者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安装。

2. 公物维护和保养的程序:监测巡查:公物管理部门定期巡查和监测公物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养维修:使用者发现公物损坏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向公物管理部门报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护。

延长使用年限:在保养维修的前提下,公物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延长公物使用年限。

3. 公物报废处理的程序:判断报废:当公物无法修复或达到使用寿命时,公物管理部门进行判断报废。

废弃处理:报废的公物由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废弃处理,包括安全拆解和环保处理。

五、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公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公物等;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本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共物品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有效维护,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共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文体设施、实验器材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公物管理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年级组、本班级公物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3. 学校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公物的登记、验收、发放、回收、报废等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公物登记制度(1)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对每件公物进行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在领取公物时,应填写《公物领用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2. 公物验收制度(1)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在采购公物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将公物移交给使用部门,并填写《公物验收单》。

3. 公物使用制度(1)公物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改造。

(2)使用人应爱护公物,避免人为损坏。

(3)公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资产管理人员,由其安排维修。

4. 公物维护保养制度(1)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清洁、保养。

(2)学校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公物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5. 公物报废制度(1)公物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公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2篇)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2篇)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精选12篇)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一、教室里的公物,课桌椅、窗玻璃、电器五金每学期初由总务处修缮配齐后,交点给班级使用。

各班以班主任为主,班生活委员和总务处主管人共同组成保管小组,做好保管工作,学期末由总务处派人验收,如有遗失和无硌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教室钥匙:每个班级发给二把,由班级付押金壹元,交回钥匙时退还押金,班级不得自行配钥匙。

三、教室财物损坏和失少要及时告知总务处,并积极做好查处工作,凡属人为损坏,要查实到人,照价赔偿。

四、桌、凳,要保持整洁,桌凳面不准涂写、雕刻。

五、教室、走廊、包干区墙面要保持整洁,无球印、脚印及其他污点等。

六、开窗时需插好风钩,下午放学后要把窗关好,门上锁,不得玩弄窗户上的风钩及电器等。

七、进出教室推(拉)门要轻,不要拥挤,不得用脚踢门。

八、班级要设立一名节电员,专门负责开关教室的电灯,做到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九、清洁用具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无故损坏要折价赔偿。

十、各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总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查处理,对公物管理好的班级及班主任,年终评比将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2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

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

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

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

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

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垃圾撮、洒水壶、扫把,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后勤服务中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服务中心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服务中心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会计室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灯泡)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两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后勤服务中心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公物管理行为,保障学校公物的安全,提高学校公物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校公物管理职责1. 学校公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公物的整体管理和监督;2. 物品文化设施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公物的分类管理和保管;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物的购置、使用和保管;4. 公物使用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所领用的公物。

第三章学校公物购置管理1. 学校公物的购置应该统一规划,按照实际需求确定采购年度计划和预算;2. 学校公物的购置应该依照采购程序进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采购;3. 学校公物采购应该选择正规渠道,保证采购品质和合法性;4. 学校公物采购应该参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第四章学校公物使用管理1. 学校公物领用应该填写领用单或者其他相关领用单据;2. 学校公物使用应该按照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进行;3. 学校公物使用应该依照公物保养和维护规程进行;4. 学校公物使用人员应该对领用的公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公物安全完整。

第五章学校公物保养和维护1. 学校公物使用应该安排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2. 学校公物保养和维护应该按照公物保养和维护规程进行;3. 学校公物保养和维护应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修理、事后控制;4. 学校公物保养和维护记录应该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章学校公物盘存和清查1. 学校公物盘存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2. 学校公物清查应该进行分类清查,按照所在部门或者场所进行清查;3. 学校公物清查应该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4. 学校公物清查应该做到严格、认真、细致、完整。

第七章学校公物验收和报废1. 学校公物验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物品质和数量符合规定;2. 学校公物验收记录应该详细、准确、完整;3. 学校公物报废应该依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4. 学校公物报废应该进行分类处理,如回收、拍卖等方式进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公共财物,全校师生都有责任爱护。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

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使用与借用
1、使用与借用
使用(借用)人必须到实物保管处填卡使用(借用),履行使用或借用手续。

使用人要加强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

2、赔偿制度
公物借用或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以免损坏、丢失。

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

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班级公物管理
1、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2、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执一份。

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况。

3、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并责任到人。

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4、学期末,总务处对各办公室、班级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富强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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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是指学校内所有的公共财物,是教书育人的硬件环境。

“爱护公物”这一良好品质是青少年必须具备的社会素养之一,为了
更好的加强学校育人环境建设,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形成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校风,为确保学校公物免招人为损坏而使其发挥最大功能特制定公物管理制度。

本细则共分为赔偿原则、赔偿办法、各室保管制度及问责制度几个方面。

一、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兵
副组长:刘胜建
组员:陈立建何适陈敏谢洪春杨斌谭春天李勇卫蒋桂秀胡楷陈
小龙谢禄平李仲良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评估和仲裁工作。

二、公物管理实行问责制
学校公物主要由班级财产、各功能室财产(体育器材、音乐器材、
实验器材、美术器材、各实验室器材、图书室、多功能室等)和公共设施设备三部分组成,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问责制度。

班主任是班级财物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的所有公物直接负责;各功能室、专用场室的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爱护公物的职责具体落实到个人,谁的工作职责谁负责。

公物的登记和维修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政教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物爱
护的考核评价工作。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及该班教室楼道附属设施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教室防盗门钥匙原则上每学年期末结束时交后勤人员谢禄平处保管,中途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完善交接手续。

对于住校生寝室内的公物保管责任到各寝室,由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共同负责,如需赔偿各占50%。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
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学校,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修。

2、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插板、电脑等一切公物由使用教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 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修。

3、各功能室财物由相关负责人负责管理,并对所属公物作好明细帐册和上架。

对损坏公物作好登记并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损。

4、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

门卫为第一责
任人,负责具体赔偿事宜。

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教师担保)。

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5、寒暑假期间损坏公物由小卖部负责按价赔偿。

三、赔偿原则
1、赔偿总原则为谁损坏谁赔偿,如查无具体损坏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班级公物由该班级集体负责赔偿,由班主任具体执行,但金额不得超过学校规定。

2、无意损坏,按原价或规定金额赔偿;
3、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性缴清赔偿钱款,最迟不得超过7 天。

赔偿金由学校专人管理并出示收据;
4、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价赔偿。

5、对故意损坏学校公物的班级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赔偿金额的2-5 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学生个人,学校予以通报表扬或一定的现金奖励(5-50 元)。

四、具体赔偿细则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铝合金窗玻璃按大小50—80 元/块,黑板50-200元/块。

3、刻画课桌凳赔10-20元/处,损坏凳子50 元/根,损坏课桌赔
100 元/张。

4、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 元/个,日光灯5元/支,插座10元/个,调速器20 元/个、电扇20-100元/个,饮水机5-50 元/个,网线5—50 元/条。

5、损坏水龙头赔偿5 元/个,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6、损坏各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7、损坏体育器材、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8、损坏贵重物品如照像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管理不善(或指导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9、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运动场、宣传牌等公共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0、对于未尽公物的赔偿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赔偿要求和解释。

五、公物管理考核及奖惩方案
1、教职工如需赔偿根据金额10 元/分从每期绩效考核中师德师风得
分中扣除,但不超过10 分;
2、班主任考核总分为每期100 分,实行加减分,根据班级公物赔
偿金额 5 元/分从总分中扣除,如该班学生检举他人经查实根据赔偿金额加1— 5 分/次,该项加分不超过10 分,被检举的学生根据 5 元/ 分扣除对应班级的得分;对于学校发放的清洁用具根据发放标准节约的加
0.5—2 分/件,该项加分不超过10 分,超过标准的扣除0.5—2 分/件。

总分计入班主任绩效考核。

3、根据班主任考核总分多少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为一、二名、三名,分别奖现金100元、70元、40 元,但扣分项目超过40分者不得评奖。

4、每期扣分项目超过20 分者,该班级和班主任在参与学校的评优活动中,如在同一等次则降低一个等次考核。

5、凡是自动修复还者视为无损坏。

学校是我家,师生都应爱护它。

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努力营造“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氛围,相信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将会逐步减少,相信我们联盟学校的育人环境将会更加美丽、温馨、和谐!
联盟学校
2013年5月7日
联盟学校公物管理补充条例
一、清洁用具允许消耗数量
背篼每学年 1 个;水桶每学期 1 个;铁铲每学年 2 个;小扫把每学期教室 4 把,有公区另加 6 把,对于公区面积大的同时可领大扫把 6 把。

对以上用具超出或节约的量根据体格情况使用加减分计入综合积分进行考核。

每件公物积分换算:背篼 3 分,水桶 1.5 分,扫把、铁铲、火钳各 1 分。

但各班必须保证用具的正常使用,或者因此产生的不良影响由班主任自己负责。

二、课桌椅在正常使用下允许自然损耗数量
对于新桌椅的班级35人以下可允许 2 套,45人以下 3 套,课桌、椅不相互抵数。

旧桌椅的班级可增加 2 套。

自然损耗是指轻微的松动、自然的启层或脱落,少量的掉漆等,不包括人为的刻画、敲打、摔、踩等。

对于人为破坏的公物必须出照价赔偿外,还应来严加教育。

三、凡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缴完公物赔付款的可不计入积分扣分。

四、对未尽事宜,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解释和仲裁。

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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