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沟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4篇)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区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
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科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2)是针对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和风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通风设施主要包括通风机、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设备,它们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充。
通风设施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清洁与消毒:通风设备容易积累灰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通风设备的卫生和净化作用。
3.设备的节能管理:合理使用通风设备,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同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的效能,减少能源消耗。
风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风道的清洁与消毒:定期对风道进行清洁和消毒,清除积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确保室内空气的卫生和质量。
2.风道的检查和维修:定期对风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风道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3.风道的绝热和隔音:对于需要绝热和隔音的风道,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室内温度和噪音的控制。
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通风设施的设置应根据采掘布署和矿井通风系统的需要,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施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风队负责按要求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施工和维护,并完善附属设施(栅栏、检查牌、禁止牌等),做好记录,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每组风门必须联锁,任何人不得将同一组风门同时打开。
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
三、不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安排拆除。
四、通风设施的安装和拆除由通风科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负责实施,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破坏井下风桥、密闭、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
否则,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处罚。
五、通风设施构筑完成后,通风科必须组织生产、安全、通风等相关人员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进行整改,验收后要填写验收记录。
六、瓦斯检查工负责每班对瓦斯检查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通风科负责通风设施检查,密闭每周检查一次,其它通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检查牌板和记录。
七、在用通风设施必须全部绘制在通风系统图上,做到图纸与现场相符。
八、通风设施必须进行牌板管理和台账管理。
牌板要将在用设施的构筑时间、位置、质量、用途填写清楚;台账要把井下所有设施逐一进行登记,要将设施构筑时间、竣工时间、竣工验收结果、位置、用途、维护情况和拆除或报废时间记录清楚。
九、调节风窗必须有调控装置,调节可靠。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4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ww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哪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技术矿长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矿井通风设施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非常重要。
为了规范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以下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经营单位对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当注重技术改进和创新,提高通风设施的效率和可靠性。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矿山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通风设施的设计与建设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当按照设计文档和运行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
第四章通风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操作应当符合安全、高效、经济的原则,保障矿工的个人安全和生产安全。
第十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维护规程进行,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人员应当检查设施的工况和性能,并记录运行情况。
第五章通风设施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矿山安监部门应当定期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通风设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绩效导向、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坚持过程控制,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监测检测、更新改造、应急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设施的选型与采购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选型应根据矿井的气体情况、采矿方法、采矿规模等因素确定,确保通风设施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采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备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程序应包括需求调研与需求分析、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并应当进行备案。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三章安装验收与维护保养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应按照安装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安装验收应包括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安装、检测调试等环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维护保养应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检修、润滑保养、设备保养记录等环节,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测检测与数据分析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监测检测工作是保障通风安全的重要手段,应建立监测检测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监测检测应包括定期检测和临时检测两种方式,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的压力、温度、风量等参数。
第十六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信息系统中,并进行分析、比对以及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更新改造与技术提升第十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是保障通风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益的重要举措。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通风设施的管理,包括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三、管理要求1.设立专门的通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通风设施的选用和设计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
3.通风设施的安装、验收和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5.设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更新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更新和备份。
6.严禁私拉乱接电缆、垂直井巷乱摆放物品等行为,确保通风设施的畅通和安全。
7.组织人员进行通风设施的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8.对通风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更新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9.对通风设施的故障和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四、责任和考核1.通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和更新。
2.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
4.对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等。
五、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向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反映。
本制度解释权归通风设施管理部门所有。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日期:YYYY年MM月DD日。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通风设施的有效运行,维护人员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设施管理。
第三条矿井通风设施包括风机、风道、通风出口、通风门等设施。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分类和评估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频率,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设施的完好程度、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等。
第八条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三章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进行。
第十条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对于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矿井通风设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开展不规范的操作。
第十四条矿井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和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五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管理第十六条矿井通风设施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七条矿井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发生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六章矿井通风设施的培训和监督第十九条矿井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符合操作要求的操作人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3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一、矿井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二、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
三、拆除通风设施必须预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施工。
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
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四、各生产单位按区域划分,负责本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通风工区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五、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后,通风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申请验收,质量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公司《通风设施技术规范》之规定,移交给相应生产单位。
六、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种类、编号、管理人等。
七、矿井主要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矿井的通风设施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矿山的生产。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中的一些内容:1. 通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要求:规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通风主井、通风机、风门、风筒、散热器等。
规定通风设施的改造要求,保证设施的科学、合理、安全。
2. 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规定通风系统的运行原则,包括通风机的启动与停止、通风风量的控制、通风气流的分配等。
要求矿井通风系统运行稳定、安全,确保矿工作业环境的良好通风。
3. 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要求:规定通风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要求,包括通风设施的巡检、记录和维修。
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排除设施故障和隐患。
4. 通风系统的应急处理要求:规定通风系统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要求,包括通风事故的报告和处理、通风系统的恢复和重建等。
保障矿山遇到突发情况时通风系统的有效应急能力。
5. 通风设施的管理责任和考核要求:明确通风设施的管理责任和考核要求,包括通风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通风设施管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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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沟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大溪沟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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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沟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通风安全设施的安装及移交
1、通风设施的构筑应在矿井生产设计时予以考虑。
通风设施的位置、种类、规格及构筑要求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及突出矿井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通风设施的设置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 便于通风管理, 满足生产需要。
2、服务时间大于6个月的通风设施应设置永久设施, 不得用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 不得用风帘代替临时风门。
3、通风设施要选择在前后5m范围内支护良好的巷道中构筑。
在支护不完好的巷道中构筑通风设施时, 必须先加固巷道支护, 然后方可施工。
4、通风设施的位置及要求由通风科设计, 通风科要根据工程进度和安全需要, 立即组织人员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构筑。
5、设施安装齐全后, 由通风科、安检科及有关使用维护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
6、井下各施工单位管好用好施工区域内的通风设施。
7、通风队日常要指定专人对
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通风设施拆除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 报公司备案。
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严肃处理, 并处以500元罚款。
9、通风科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牌板, 并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上填绘。
二、通风设施使用管理及损坏丢失罚款规定:
风门:
10、各施工单位负责本职责区域内风门联锁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在过人及运送物料时, 严禁用车顶撞风门。
凡发现人为偷盗损坏
风门联锁装置的, 一经查出给以200~500元的罚款, 用矿车撞坏风门者, 给责任者罚款200元, 找不到责任时, 给责任单位以风门价格3倍的罚款。
各责任单位发现风门联锁装置被损坏者, 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通风队。
11、通风科和安检科要经常检查井下联锁风门的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12、每组风门严禁两道同时打开和风门敞开不关, 违者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找不到责任者, 罚责任单位500元。
13、损坏风门, 视损坏程度, 每道风门罚损坏单位500元, 罚责任人50~200元, 若造成风流短路而引起瓦斯积聚或其它事故者, 一律进行追查重罚。
挡风墙:
14、不经总工程师及通风科批准, 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挡风墙, 否则, 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找不到责任人时, 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栅栏:
15、非通风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栅栏, 私自闯入者, 罚款50元/次。
16、损坏一道栅栏, 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找不到责任人时, 罚责任单位500元。
调节风窗:
17、除通风人员因安全需要外, 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堵塞风窗, 否则, 罚责任人50~100元, 找不到责任人罚责任单位200元。
18、损坏一道调节风窗, 罚责任人50~200元, 找不到责任人, 罚责任单位500元。
19、调节风窗必须安装防逆风装置。
风帘:
20、过风帘不关者, 罚责任人50~200元, 找不到责任人时, 罚责任单位200元。
21、损坏一道风帘, 罚责任人50~100元, 找不到责任人时, 罚责任单位2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