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创文工作计划

2020年创文工作计划
2020年创文工作计划

***创建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年度计划

为顺利完成我市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树立新目标、提出新要求、实现新发展,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工作全面提升,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具体事宜。

二、主要任务

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各部门细化责任,分工负责,逐项落实,确保实现既定创建目标。

三、方法步骤

按照“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协调、确保实效”的原则,分阶段、按步骤地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0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及时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加以推广。

(三)自查准备阶段(11月底前)。由创建活动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考核前的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总结上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相关材料,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全面迎检阶段(12月底前)。根据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配合组织好检查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任务分工如下:

(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每季度开展1次与创建工作有关的精神文明创建集体活动,内容涉及普法讲座、环境保护等方面。每次活动主题突出,利用学习讲座、互动讲堂等多种形式,营造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我文明**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1、积极开展“我文明**文明”大讨论、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等相关主题活动。

2、结合检察特点,6月份组织开展“环保公益行”主题活动;9月份开展以部门为单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并将活动成果在本院新媒体网站实时展示。

(三)道德模范评选工作

1、在全体干警中投票选举产生业务标兵、青年标兵等,并制作“四德榜”、“标兵墙”;年底举办模范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2、全院各部门每月推荐身边模范典型1人。

(四)志愿服务工作

1、扩大充实志愿者服务队,做到有统一标识、队旗、口号。组织干警开展“学雷锋月”、“文明交通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等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为困难群众、本院干警提供帮助。

开展“法制进校园”、“精准扶贫”活动,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台账、照片、视频等档案资料。

2、参与“五城联创”环境整治活动。在包联的责任区开展卫生扫除、广告清理等,并保持卫生长效机制。

(五)日常工作和检察特色工作

1、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学习培训活动,有活动记录、影像资料、学习笔记等。

2、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深入学习活动精神、查摆自身问题、切实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面规范操作流程,抓好法律文书和卷宗质量,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落实错案、涉检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确保办案准确率达到100%。

4、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其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事业文明、健康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贯彻落实院党组“项项工作争第一,个个干部当典型,整体工作创一流,走在前列做示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实际举措,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营造氛围、展示风貌的重要工程,对于提高执行力、提升单位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认真,切实把争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安排,团结协作,狠抓落实,确保争创目标实现。

(二)要把握重点。要切实抓好各项活动落实,及时上传各类活动信息,规范整理做好档案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此项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干警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集中精力、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地投入。各部门要安排分工,对任务进行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步调一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建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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