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docx
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各级部门。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依托技术、服务项目”的原则。
第二章文件编制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工程质量方案、管线验收文件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是全公司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总纲,包括公司质量安全政策、目标及责任、组织结构及职责、程序文件等内容。
第六条工程质量方案是项目部按照工程类型制定的具体质量管理方案,包括项目概况、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及验收等内容。
第七条管线验收文件是公司建设项目管线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包括工程验收申请书、管线验收报告、质保书等。
第三章文件发布和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文件发布和控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及时发布和有效控制。
第九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发布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文件的及时传达和掌握;同时应当建立文件更新制度,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四章文件存档和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文件存档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安全保存和便捷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存档应当按照文件类型、年限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五章文件审查和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审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文件的合规和执行。
第十三条文件审查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章文件执行和落实第十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文件,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文件内容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级部门工程质量安全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将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部技术科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技术科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部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技术科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工程部技术科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来开展工作。
第四条工程部技术科负责制定、实施和维护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合理完善。
第五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不断改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第六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技术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八条工程部技术科应当认真实施公司各项安全、环保、节能政策,做好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的衔接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工程部技术科按照公司制度设置,主要包括技术主管、技术员和文员。
第十条技术主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技术员负责具体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方案的审核、技术文件的管理等。
第十二条文员配合技术员开展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进行文件的整理、存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技术主管职责:1.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2. 负责组织技术员进行技术方案审核和编制;3. 负责技术问题的协调处理和技术支持;4. 负责掌握和总结施工技术经验,提高施工技术;5. 负责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员的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技术员职责:1. 负责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 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技术问题;3. 负责管理技术文件和资料,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4. 负责参与技术改进和技术攻关工作;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文员职责:1. 负责文件的整理、存档工作;2. 负责协助技术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3. 负责提供一般性技术信息支持;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工程部技术科遵循“谋划、执行、检查、调整”的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提高工程项目文件记录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各部门之间信息的流通和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管理和使用。
三、文件记录归档管理1. 文件记录的归档工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
2. 文件记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分类顺序进行归档,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整理,以便随时检索和使用。
3. 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整理,清理过期、重复、无用的文件记录,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领导。
4. 归档文件的存放位置应设置密封、防潮、防火的文件柜或文件箱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文件记录,应特别注意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四、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1. 普通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为5年,特殊工程项目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文件记录的保管期限到期后,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记录应进行销毁,不得外泄。
3. 对于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记录,可以在保管期限到期后转存到长期存储档案中,以备日后研究参考。
五、文件记录的检索和利用1. 文件记录的检索应遵循“先查简表、再查明细表”的原则,便于快速准确找到所需文件记录。
2. 对于需要借阅的文件记录,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私自擅取、更改、销毁文件记录。
3. 对于经常使用的文件记录,可以将其扫描保存在电子设备中,方便随时使用和查阅。
4. 对于外部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需要的文件记录,应在经领导批准后进行提供,不得私自泄露。
六、文件记录的备份和保护1. 对于重要的文件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并保存在不同地点以防止数据丢失。
2. 对于电子文件记录,应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防止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3. 对于纸质文件记录,应做好防潮、防火等保护措施,确保文件记录的完整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项经部技术管理制度

项经部技术管理制度
一、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公司、项经部的保密制度,做好科技知识保密,做好技术资料、实物的保密设防工作。
三、项目所有员工必须树立科学的工作态度和营造优质工程的信念,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四、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收集并分类保管各项原始资料。
五、施工技术人员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分工做好分管工作,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
六、及时掌握施工工程中的技术难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解决有关技术难题。
七、做好技术总结工作。
八、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各施工工序的调整完善,科学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改进。
九、工区应建立健全试验机构,制定试验工作细则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试验规程开展试验工作。
十、测量放样工作应依据恢复定线后的文件资料进行,必须遵循两人两次、两种方法的测量原则,确认无误,并报质检工程师或总工检查鉴定后,再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签任,方可施工。
十一、施工原始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汇集整理遵循谁经手谁提供、谁负责谁整理的原则。
十二、设计变更应遵循变更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三、各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本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等环节。
二、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1. 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必须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技术经济评价等。
2. 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必须进行项目管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和高效。
三、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1. 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等。
2. 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确保设计文件的严谨性和可行性,防止设计错误和漏洞。
四、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1.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2. 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确保施工进展顺利和按时完成。
五、工程项目的验收阶段1. 工程项目的验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等。
2. 工程项目的验收必须进行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验收结果合格和可靠。
六、工程项目的运营阶段1. 工程项目的运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等。
2. 工程项目的运营必须进行设施管理计划和设备维护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和设备寿命延长。
七、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1.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
八、工程技术管理的培训和考核1.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
九、工程技术管理的改进和提高1.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及时改进和提高工作方法和技术。
2.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关注工程技术管理领域的最新发展和技术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勘察资料、验收报告、施工日志、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部主管负责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2. 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所管理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管理,并对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最终责任;4. 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的收集:根据项目需求,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2. 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资料档案;3. 资料的存储:将整理好的资料保存在指定的资料库或档案柜中,确保安全性;4. 资料的传递:根据需要将资料传递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传递记录;5. 资料的更新: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6. 资料的销毁:对于无用或过期的资料,应定期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设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标准;2. 制定资料管理流程,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更新和销毁等流程;3. 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纸质档案管理两种方式;4. 定期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5. 建立定期审核机制,对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6. 建立应急预案,对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资料管理工具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资料库,便于资料的存储和查找;2. 人员专职: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整理;3. 保密措施:对于机密性较高的资料,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4. 资料备份: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避免资料丢失或损坏导致重要信息的丢失。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增强资料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建的各类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是指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运行管理等各类文件、图纸、技术资料和信息。
第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存、传、用、删”的原则,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资料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加强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审批。
(三)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存档、整理、传递和销毁。
第二章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九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并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资料的整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规范的存档程序,确保资料的保存完整、正确、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及时和准确传递各类资料,避免信息的遗漏和错误。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销毁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清查,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的档案系统,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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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确保宁夏 xx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能源”)建设项目技术文件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xx 能源、xx 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 xx 能源管理单位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基础文件、设计文件等管理。
1.3定义建设项目是公司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总称,其技术文件包括基础文件、设计文件、设备文件三方面组成。
其中:1.3.1建设项目基础文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政府批文。
1.3.2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依据、总体规划、可研报告(包括环评、安评报告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3.3建设项目设备文件指: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零部件目录、设备测绘、验收记录及索赔文件。
设备安装调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文件。
1.4职责1.4.1技术部负责提供公共区域的基础技术资料。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负责所管辖单位的技术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1.4.3生产管理部?为设备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文件的监督管理。
1.4.4各单位(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并上报存档。
2管理内容2.1签收2.1.1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在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供,原则上每套设计文件不少于 15 套(加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项目管理单位是项目技术文件的接收单位,接收的项目前期文件经准确核对后,应编制接收目录。
2.1.2建设项目设备文件由设备采购单位向制造厂家索取、并至少存档 3 份。
2.2发放2.2.1建设项目基础技术文件统一由技术部对外提供。
2.2.2项目管理单位对其签收的项目技术文件审查后,交办公室档案室 4 套(其中两套作为永久存档,其余用于项目申报、报审、借阅等)存档,另留11 套用于项目建设使用。
2.2.2.1项目管理单位应设专职资料员接收。
2.2.2.2图纸、技术文件发放应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2.2.2.3项目管理单位和部门办理接收和发放时,作好图纸、技术文件的二级管理手续工作。
( 收图登记、发图登记、领取人签字) 。
2.2.2.4发放到各单位的图纸、技术文件必须加强管理,签发(收)的图纸、技术文件建立收发台账,完善相关记录。
2.2.3设备文件由设备采购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交使用单位、档案室各一份。
2.3归档2.3.1公司及各项目档案的归档应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执行。
2.3.2公司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应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文件规范归档。
2.4保密2.4.1办公室档案室及各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做好技术文件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外泄。
2.4.2借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有关技术文件。
2.4.3工作用的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指定专人修理,修理计算机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外泄计算机硬盘中的文件资料。
2.4.4涉及图纸机密的计算机不允许安装能够传送文件资料的软件程序(如:QQ、UC、MSN、 Manager、网务通等),不允许上网。
2.4.5技术文件、资料泄露或丢失时应及时向借阅单位报告,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2.5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的技术文件的借阅、备份、保存、销毁等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附则3.1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3附件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附件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 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工程 )( 以下简称项目 ) 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城市建设文件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 3.1)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4立项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 3.1)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包括项目前期文件( 3.5)、项目竣工文件( 3.6)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10)等。
3.5立项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6立项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 指建筑、安装 ) 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 3.7)、项目竣工图( 3. 8)和项目监理文件( 3.9)组成。
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3.8立项竣工图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3.9立项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3.10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3.11 项目档案 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
3.12 立项文件归档 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 3.1)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3.13 项目档案移交 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3. 11)。
4总则4.1 项目建设单位 ( 业主、项目法人 )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4.2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4.3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
4.4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5项目文件的收集5.1 立项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5.2 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5.2.1 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5.2.2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它监理文件。
5.2.3 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建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5.3 收集范围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 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 应收集 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录A 。
5.4 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 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 使用。
5.5 项目文件质量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
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 书写、绘制。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 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 定质量的要求。
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6 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 6.1 竣工文件编制要求 6.1.1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6.1.2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主要内容有: 施工综合 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 构、配件 ) 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 ( 调试 ) 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5.5.4 5.5.5 5.5.3 5.5.1 5.5.2工程说明、竣工图、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
6.1.3根据附录A及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收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6.1.4对施工文件、施工图及设备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