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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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1、[单选题]下列关于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表述中,正确的是()。

A.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B.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C.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募集并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D.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及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参加后续执业培训【答案】B【解析】《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2、[单选题]目标企业在进行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交易前,应事先获得投资人的同意,否则可能违背了投资协议中的()。

A.保密条款B.回购条款C.优先认购权条款D.保护性条款【答案】D3、[单选题]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构成要素中的内部环境不包含()A.组织结构B.员工道德素质C.内控文化D.风险控制【答案】D4、[单选题]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0年等级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前练习(第14套)

2020年等级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前练习(第14套)

2020年等级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前练习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70题)1.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取消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资格。

Ⅰ.不再具备基金托管资格法定条件的Ⅱ.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Ⅲ.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Ⅰ、Ⅱ、ⅢB.Ⅰ、Ⅱ、ⅣC.Ⅰ、Ⅲ、ⅣD.Ⅱ、Ⅲ、Ⅳ2.下列关于基金监管“三公”原则中的公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Ⅰ.要求作为证券监管对象之一的基金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实现市场信息公开化Ⅱ.要求基金监管机构依照相同的标准衡量同类监管对象的行为Ⅲ.要求对监管对象公正对待,一视同仁Ⅳ.要求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则和处罚应当公开A.Ⅰ、Ⅱ、Ⅲ、ⅣB.Ⅰ、ⅣC.Ⅱ、ⅣD.Ⅰ、Ⅲ、Ⅳ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Ⅰ.投资者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Ⅱ.非公开募集基金可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Ⅲ.非公开募集基金可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Ⅳ.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A.ⅠB.Ⅰ、ⅡC.Ⅰ、Ⅱ、ⅢD.Ⅰ、Ⅱ、Ⅲ、Ⅳ4.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

Ⅰ.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Ⅱ.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Ⅲ.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Ⅳ.能有效防止信息滥用A.ⅠB.Ⅰ、ⅡC.Ⅰ、Ⅱ、ⅢD.Ⅰ、Ⅱ、Ⅲ、Ⅳ5.关于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说法错误的是( )。

A.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完成B.过往的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历史保存C.基金评价的方法应当保密D.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6.巨额赎回风险是( )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首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强调了私募基金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同时,要求章程必须符合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并技术可行。

其次,指引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期限、基金份额的募集和发行、基金资金的投资管理、基金份额的转让、基金交易的结算与清算、基金财产的保管与监督等方面的条款。

这些条款旨在明确私募基金公司的运作机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指引特别强调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条款,包括明确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权益、合规要求等内容。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且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这一条款的设立旨在加强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此外,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对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质押、基金份额交叉持有等条款也进行了规范。

指引要求私募基金公司在制定这些条款时,要明确转让、质押等行为的条件、方式和程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指引还对私募基金公司的报告义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确保投资人获得充分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旨在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章程中必备的条款,明确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指引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基金份额的转让、质押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这一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2016-07-15 中国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上述指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的职能的是()。

A.拟定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B.组织对私募投资基金开展监督检查C.指导协会和会管机构开展备案和服务工作D.和地方政府合作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答案】 D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履行重大事项临时披露义务中,下述不属于重大事项信息的是()A.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变更C.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D.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答案】 A3、根据相关自律规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报送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下述哪些信息?()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4、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的约定办理。

A.合伙协议B.委托协议C.企业章程D.合伙企业法【答案】 A5、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适用于哪种基金类型()。

A.公司型B.契约型C.合伙型D.私募型【答案】 A6、(2017年)QFLP针对的是()。

A.股权投资基金B.证券投资基金C.共同基金D.并购基金【答案】 A7、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成功的()。

A.项目收集B.投资决策C.投资后管理D.项目退出【答案】 D8、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错误的是()。

A.准许基金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限制,获得更多资金支持B.通过跟进投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C.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D.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答案】 A9、(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说法正确的是()A.推介材料登载的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可以只是部分不连续的业绩B.推介资料不能登载基金过往业绩C.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D.推介材料登载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表示为该只基金的业绩构成保障【答案】 C10、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描述错误的是()。

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

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1第 1 题:单项选择题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20,10B、20,30C、10,20D、10,30第 2 题:单项选择题( )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效劳。

A、证券业协会B、证监会C、证券公司D、基金业协会第 3 题:单项选择题《关于进一步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假设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本公揭露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 )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23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A、9个月B、10个月C、11个月D、12个月第 4 题:单项选择题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或者变相公募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万元以下罚款。

A、1B、8C、3D、10第 5 题:单项选择题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中的特点是A、低风险、高期望收益B、低风险、稳定收益C、高风险、低期望收益D、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第 6 题:单项选择题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适用于哪种基金类型( )。

A、公司型B、契约型C、合伙型D、私募型第 7 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些属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Ⅰ.个人投资者Ⅱ.工商企业Ⅲ.金融机构Ⅳ.社会保障基金A、Ⅰ.ⅡB、Ⅰ.Ⅱ.ⅢC、Ⅰ.Ⅱ.ⅣD、Ⅰ.Ⅱ.Ⅲ.Ⅳ第 8 题:单项选择题( ),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假设干事项的公告》。

A、2023年6月1日B、2023年5月4日C、2023年2月5日D、2023年7月15日第 9 题:单项选择题法律尽调更多的是定位于风____现,其目的主要有( )。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披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文件备份。

2、本指引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定向给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运作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本指引仅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最低行业标准,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相关要求,依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更详尽的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

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报告,仅用作协会备份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下载使用,并不面向社会公众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公开查询。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指引的全部信息(含选填项)。

鼓励协会观察会员及非会员披露或部分披露选填项。

6、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7、上述已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报告可供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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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
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
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且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 【基本信息】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 【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
限。

(三) 【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 【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 【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等。

(六) 【高级管理人员】章程应列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职权、召集程序、任期及议事规则等。

(七) 【投资事项】章程应列明本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对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等。

(八) 【管理方式】公司型基金可以采取自我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

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
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架构和投资决策程序;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人的名称,并列名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九) 【托管事项】公司财产进行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托管机构的名称或明确全体股东在托管事宜上对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等。

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约定本公司型基金不进行
托管,并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十) 【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原则及执行方式。

(十一) 【费用和支出】章程应列明公司承担的有关费用(包括税费)、受托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报酬的标准及计提方式。

(十二) 【财务会计制度】章程应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作出规定,包括记账、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报告的编制与提交、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

(十三) 【信息披露制度】章程应对本公司型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频度等内容作出规定。

(十四) 【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应列明公司的终止、解散事由及清算程序。

(十五) 【章程的修订】章程应列明章程的修订事由及程序。

(十六) 【一致性】章程应明确规定当章程的内容与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或其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章程为准。

若章程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十七) 【份额信息备份】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或其他份额登记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公司股东)数据的备份。

(十八) 【报送披露信息】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份。

六、本指引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自2016年7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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