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文32号)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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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4]2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4]2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4〕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快市区楼宇经济发展,增强市区经济综合实力,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入驻企业奖励(一)对采取购买方式新落户的市外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地需一致,下同),自企业产生税收(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下同)每年不少于50万元起5年内,前3年按照其实缴税收市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助,后2年按照30%给予补助。

(二)对采取租赁方式新落户的市外新注册企业,自企业产生税收起3年内,按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助;租金标准低于20元/平方米·月的,按实补助。

租金补助以该企业缴纳税收市区留成部分为上限。

(三)对采取购买或租赁方式新落户的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数据管理、供应链管理、知识流程外包等市外新注册新兴服务业企业,其新兴服务业收入不低于80%,自企业产生税收每年不少于30万元起5年内,按照其实缴税收市区留成部分的70%给予补助。

(四)对已入驻专业楼宇(属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入驻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50%以上),年纳税超100万元、增幅超25%的企业,按当年纳税增量市区留成部分的20%给予经营奖励;年纳税超200万元、增幅超20%的企业,按当年纳税增量市区留成部分的30%给予经营奖励;年纳税超500万元、增幅超15%的企业,按当年纳税增量市区留成部分的40%给予经营奖励;年纳税超1000万元、增幅超10%的企业,按当年纳税增量市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经营奖励。

基层政协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基层政协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基层政协处于协商议政的第一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在实践,贵在落实。

近年来,硚口区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力推进“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建设,形成了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平台建设、强化联系走访、强化规范管理的“四个强化”履职格局,充分调动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委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区政协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引领,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思想引领。

区政协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组集中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机关集体学习、举办委员培训、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带领全区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人民政协制度优势作用、人民政协与国家治理体系、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等问题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切实把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战略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政治引领。

优秀政协提案案例: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建议

优秀政协提案案例: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建议

优秀政协提案案例: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建议楼宇经济,是以城市商务楼宇为载体,通过开发、出租楼宇进行招商引资,从而培植新税源和新经济增长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体现科学发展、集约发展、高效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

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是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加快建成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我城区依托XX新区开发建设,借助XXXX新通道、XXXX试验区、XXXX服务机制还不完备、服务配套设施还不完善、精细化服务还不到位、楼宇空置率还较高等问题。

为此,建议:一、加强对楼宇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

加强楼宇经济发展的统筹领导和推动力度,统筹协调楼宇经济发展的决策、组织、招商等工作,协调解决楼宇经济发展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强大合力。

二、改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

针对每一栋商务楼宇实行“一个服务专班、一个服务楼长、一个服务联络员”的工作机制,各楼栋服务专班要与城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及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高效联动配合,改变原来由各职能部门按行业、按部门职责分别开展服务、难以真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的不利局面。

三、加强楼宇经济的调查研究。

对城区商务楼宇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楼宇经济动态数据库,并定期进行数据更新。

通过调查,详细掌握XX区已建成商务楼宇面积、在建商务楼宇面积、各商务楼宇使用情况及空置率、入驻企业数量及产业类别、税收贡献、楼宇配套服务情况及存在问题等,进一步摸清底数、查实信息,促进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精准服务。

四、强化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

加强楼宇经济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积极鼓励社会中介招商、行业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等。

同时,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从先追求落户企业数量逐步转向强调入驻企业质量,着力培育“主业突出、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品牌楼宇。

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

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
政府可以建立楼宇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楼宇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可以建立楼宇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监测楼宇产值、招商引资、企业创新等方面的数据,推动楼宇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楼宇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
楼宇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的支持和参与。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人才奖励、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等方式,加强楼宇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楼宇经济的管理和规范
政府可以加强对楼宇经济的管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楼宇经济发展机制和规范,促进楼宇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楼宇经济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政府还可以建立健全楼宇经济发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楼宇经济发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楼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楼宇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大对楼宇经济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楼宇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支持楼宇经济的相关项目和活动,为楼宇企业提供一定的发展资金,促进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政府还可以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楼宇经济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政策支持,为楼宇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第三篇示例: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楼宇经济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为了推动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进楼宇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为了引领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资金,用于支持楼宇经济的发展,如建设完善的楼宇基础设施、优化楼宇服务体系等。政府还可以向楼宇企业提供财务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多方面支持和推动,只有政府与企业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楼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2.07•【字号】宁政发[2005]32号•【施行日期】2005.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5]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现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00五年二月七日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一、加快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为重点,加快建设产业新高地。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工程,集聚创新要素,提升产品竞争力。

(许慧玲、奚永明同志牵头,市科技局、经委具体实施)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双百工程”,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

努力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加速软件产业的企业集聚、人才集中,扩大软件出口,全年软件和系统集成销售收入增长50%。

(许慧玲同志牵头,市科技局具体实施)加速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一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示范企业,推进机制创新,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出效益。

(许慧玲、奚永明同志牵头,市科技局、经委具体实施)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全力推进工业第一方略。

围绕新一轮沿江开发,加快实施产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生产要素整合和企业改组改造。

(陈家宝、奚永明同志牵头,市发改委、经委具体实施)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存量,提高投资强度,加快现有开发区的调整改造和优化发展。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89号)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城区“优二兴三”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竞争能力,为温商回归创造有利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布局导向以建设总部集聚区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市区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的规划布局,加快总部楼宇的开发建设和功能改造,加强选商引资,吸引各类总部企业入驻发展,形成以杨府山滨江商务区、鹿城老城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滨海新城、龙湾中心区、瓯海新城、瓯江口新区、空港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为重点,功能定位清晰、产业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

二、认定条件(一)总部企业的认定。

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市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其下属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

3.在市以外的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不少于3家。

下属企业是指总部企业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企业是指与总部企业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4.营业收入中来自市外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

来自市外下属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总部对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的各项交易收入、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

同时,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1)新引进市外总部企业。

新引进市外总部企业是指在申请认定之前的两年内引进并注册登记的企业。

制造业和综合业态: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上年度纳税额500万元及以上。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1]3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提高发展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一)发展楼宇经济是我市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楼宇经济占地少、无污染、效益好,能够较快集聚一大批业态先进的企业和机构,被喻为"立起来的开发区",非常适合大城市中心区发展。

各区县特别是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是迅速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实现功能及产业定位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推进"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楼宇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努力实现我市楼宇经济突破性发展。

(二)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基础较好。

近年来,中心城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培育、发展楼宇经济的政策措施,收效明显,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发展还普遍存在规模效益不高、特色不突出、业态水平较低、工作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为此,中心城区要把发展楼宇经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明确主攻方向,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亿元楼宇,实现楼宇经济"一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的发展目标。

区政府楼宇经济发展意见


楼宇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01
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提高经 济增长质量。
02
发展楼宇经济可以促进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推动 区域经济持续发展。
03
楼宇经济作为一种高端化、集约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 效率,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 形象和品质。
加强产业导向
制定楼宇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政策,引导楼宇经济与区域产 业协同发展。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布局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优化楼宇经济的空间布局, 提高区域整体品质。
建立楼宇经济政策支持体系
健全政策体系
制定一系列支持楼宇经济发展的 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扶持、税收 优惠、用地保障等,促进楼宇经 济的快速发展。
要点二
发展现状与问题
针对本区楼宇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 问题,提出了发展重点和措施,包括 培育特色楼宇、优化空间布局、完善 政策体系等。
要点三
成功案例分析
介绍了区内成功案例,总结了成功经 验,为其他楼宇经济发展提供了借鉴 和参考。
未来展望与计划
发展目标
提出未来本区楼宇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明确了不同阶段的发展重点和时间节 点。
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
01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02
优化人才政策
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渠 道和资源,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 缺人才。
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对优秀人才 的奖励和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 发展环境。
03
加强人才培养
鼓励区内高校、培训机构和企业加强 合作,开展楼宇经济相关专业教育和 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和竞争力。

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

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绍市委发〔2008〕47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镜湖新区管委会关于镜湖外滩4号地块总部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5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总部企业,是指根据《绍兴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绍政办发〔2009〕3号),经规定程序认定的总部企业。

第三条总部企业可享受本实施细则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条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是市政府对本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进行协调和决策的议事机构,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及使用对象第五条在已设立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第六条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市内外企业在绍兴市区设立总部;扶持发展楼宇经济的总部企业;促进总部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总部企业认定的有关工作经费。

第七条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财政扶持第八条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按其地方财政贡献额的80%给予扶持,并对引进部门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地方财政贡献额不含房地产企业在本市区内开发所发生的地方性财政收入,下同)。

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其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的80%给予扶持。

第九条在享受第八条政策期满后,对当年纳税排名进入市本级纳税前50名的总部企业,且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增长幅度超过15%的,超过部分的30%给予扶持。

第十条对在国内、境外上市或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至市区的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第十一条发展楼宇经济的总部企业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楼宇建设奖。

对在总部基地登记注册的楼宇建设法人企业,在新开发楼宇竣工时,按商务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一次性补助。

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江苏政协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朱从兵楼宇经济是随着城市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型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经济现象。

楼宇经济的出现,突破了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匮乏的空间限制,在更深层次上拓展了城市经济的空间,为城市经济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深化的转变提供了重要途径,成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推进南京市白下区楼宇经济的发展,去年区政协在走访有关部门和街道的基础上,召开16家各类型楼宇企业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楼宇经济发展的状况作为南京的中心城区,白下区有发展楼宇经济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

近年来,白下区抓住区划调整的机遇,加快了新街口商圈、白下科技园、特色商业街及都市型产业园等重点经济载体的建设,有力促进了楼宇经济的发展。

楼宇经济对区财税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一是楼宇资源丰富,为企业的集聚提供了有利条件。

全区共有90余栋商务楼宇,承载2600多家企业,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50余家,主要聚集在新街口商贸商务中心区及中山南路、洪武南路一线,并有新世纪大厦、长发大厦、龙台大厦以及欧洲之星、富都、恒隆等一批高档商务楼宇在建和推进招商之中。

二是都市经济园建设,为楼宇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至今已建成淮海路聚博、止马营科宁、瑞金路瑞阳、大光路鼎品、苜蓿园节能中心、五老村新时代大厦、朝天宫华威大厦、洪武路福鑫大厦、建康路现代大厦等9家都市经济园,园区总面积达18万平方米,总落地税收增加到近2000万元。

三是省市属企业“退二进三”,腾出的厂区、厂房为推进楼宇经济发展提供了新载体。

金城科技创意产业园、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乐购特易购、“乐行天下”等一批重大商贸商务项目进展顺利。

四是区内科研院所众多,自主创新能力强,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了原动力。

特别是白下科技园作为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技术研发力量雄厚,每年产生相当数量的专利成果,适宜作为企业研发孵化器场所,并在园内或园外实现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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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政文〔2009〕32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楼宇经济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新型经济形态,已成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破解土地制约、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功能的重要手段,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为切实引导我区楼宇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3年内规划新建30幢高标准商务楼宇,用于引进楼宇型企业;每年引进财政区级留成在50万元以上楼宇型企业100家。

2009年从已建成楼宇中打造3幢标准化楼宇(1幢综合性楼宇,2幢专业特色楼宇),2010年打造5幢标准化楼宇,2011年打造8幢标准化楼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商务楼宇规划建设
全力打造我区楼宇经济“三圈五带”。

“三圈”即以二七商圈为中心的“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圈”、以火车站西出站口为中心的“西广场楼宇经济圈”、以南水北调工程两岸为中心的“南部城区楼宇经济圈”。

“五带”即中原路、航海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楼宇经济带。

通过城中村和老城区改造建设商务楼宇。

在城中村和老城区的改造中,新规划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含有一定比例商务楼宇的规划,不含商务楼宇的房地产项目不予提供土地。

在南部城区南水北调运河两侧,规划建设楼宇经济基地,建设一批商务楼宇,把这一区域建设成集办公、休闲、观光、娱乐、餐饮、居住于一体的“黄金地带”。

建设电子商务型楼宇和特色产业楼宇。

建设商务楼宇时,要配置完善的电子商务设施与功能,打造现代化的、适合入驻企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楼宇。

同时,结合我区产业优势,建设一批特色楼宇,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服装大厦”、“创意大厦”、“研发大厦”、“中介大厦”和一批工业楼宇。

(二)建立标准化楼宇经济基地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每年从已建成的楼宇中选择一批条件较好、适宜发展楼宇经济的商务楼宇,作为我区楼宇经济基地进行挂牌,典型引领,带动全区。

对挂牌“楼宇经济基地”的楼宇,实行标准化、专业化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每个挂牌楼宇由专门服务小组进驻其中,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贴身服务;出台详尽
的服务手则,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对挂牌楼宇实行封闭式、全程化、代办制服务,使入驻企业放心经营、和谐经营。

通过楼宇经济基地建设,吸引大型企业入驻二七,确保我区楼宇经济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三)加大楼宇经济引进力度
一是积极协助楼宇开发商和业主开展招商活动,引进优质企业入驻,降低楼宇空置率,提高商务楼宇经济效益。

二是进一步摸清我区商务楼宇资源底数,建立详细的楼宇资源档案,编印辖区楼宇招商手册和楼宇分布地图,免费发放到重要场所和重点窗口,充分利用各种招商平台宣传推介。

三是与工商、税务部门以及工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窗口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聘请这些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为楼宇经济招商联络员,着力引进有注册意向的楼宇企业。

四是瞄准世界及国内500强、民营100强等大个头企业,确定招商重点,积极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总部、地区性总部、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和产品展示中心入驻我区,以龙头企业的入驻带动楼宇经济的发展。

三、扶持奖励政策
(一)对引进楼宇经济企业个人的奖励
按企业年度纳税总额区级留成的10%对引荐人进行奖励(区级留成需达到10万元以上)。

(二)对目标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奖励
1.对年内打造一幢以上(包含一幢)商务楼宇,且楼宇经济工作扎实有力、成效突出的,设立楼宇经济工作组织奖,按每幢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对从区外引进楼宇型企业入驻我区的单位,设立楼宇经济贡献奖,奖励标准为:(1)年度区级留成300万元以上的,按区级留成的20%进行奖励;(2)年度区级留成500万元以上的,按区级留成的25%进行奖励;(3)年度区级留成1000万元以上的,按区级留成的30%进行奖励。

3.贡献奖奖励资金由目标单位专项用于发展楼宇经济,其中50%用于对辖区内楼宇经济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设施、美化环境等;为入驻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如购置会议设施、图书报刊、电子商务等)。

50%用于设立楼宇经济“奖励超市”,由企业自行选择奖励方式,如:垫付房租、支付水电费、购置办公用品及电子设备、提供用车服务等,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三)对入驻企业的扶持
1.对在我区购买商务写字楼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根据购房成交额的0.5%进行扶持(仅含房产成本不含各项税费)。

2.对在我区租赁商务楼宇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给予租金扶持:(1)对年度纳税额区级留成在20—100万元的企业,政府提供30%的租金。

(2)对年度纳税额区级留成在100—300万元的企业,政府提供40%的租金。

(3)对年度纳税额区级留成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确定。

(四)对物业公司的扶持
对单幢商务楼宇年度纳税额区级留成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区级留成的5%对其物业公司给予扶持。

(五)对引进楼宇经济企业个人的奖励,连奖两年;对目标单位的奖励、对入驻企业的扶持、对物业公司的扶持,连续执行三
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二七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楼宇办”),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具体负责楼宇经济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楼宇经济发展方向、规划布局、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等,加强对楼宇经济的协调和指导,解决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区楼宇办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楼宇经济发展目标,统筹组织重大楼宇经济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负责对乡镇、街道楼宇经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楼宇经济服务机构,明确职能和责任,确定一名主管副职和信息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楼宇经济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完善服务体系。

在发展楼宇经济工作中,不仅要形成“政策洼地”,还要着力打造“环境高地”、“服务高地”。

凡引进楼宇企业,在招商洽谈中要及时上报区楼宇经济领导小组备案,由区领导挂帅参与楼宇企业的引进工作。

简化审批手续,为新入驻楼宇企业提供人事、社保、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立项等全程代办制服务,在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设立楼宇经济专门窗口,为企业办事提供绿色通道。

实行免打扰制度,未经区楼宇经济领导小组批准,严禁到楼宇企业所在地进行检查、收费、罚款,凡违犯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围绕我区确定的楼宇经济“三圈、五带”发展战略,从规划建
设入手,加快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楼宇停车场、商务餐饮、商务娱乐休闲等商业、文化、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商务环境。

(三)健全招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服务为先、管理跟上、区乡(镇、办)联动”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划定一批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在对外招商中重点推进。

进一步完善高效灵活的楼宇招商组织体制,形成楼宇招商合力。

按照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楼宇经济考核体系。

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六、本意见施用期限暂定三年。

附件:二七区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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