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是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通识核心课程”)的设置对于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也是落实我校“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的具体表现。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和激励师生共同提升通识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获得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XXXX大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通过落实“四位一体”育人理念,实施与通识教育相融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厚重的人文素养、求真的学术追求、宽广的全球视野,具备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成为卓越创新人才。

XXXX大学通识教育的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全人格、理性思维、广阔视野、远大志向和担当精神的卓越人才。通识教育应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掌握不同学科的思想方法,培养批判性思维,加强沟通能力,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心智培育和知识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开设通识核心课程是实施通识教育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课程设置遵循原则

通识核心课程遵循如下原则:

(一)有利于强化价值引领,帮助学生树立远大志向;

(二)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掌握跨学科的思维方法;(三)有利于提升学生

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有利于提升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五)有利于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促进跨文化合作与交流;

(六)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创造力;

(七)有利于促进知识共享与融通,促进教学相长。

第三条课程模块设置及修读学分要求

通识核心课程设置分为四模块: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

技术。

通识核心课程选读实行非专业所在模块指定选修制,每位学生须修满12个学分,其中须在本专业所在模块以外其它每一模块至少选修2学分课程。

第四条立项课程来源及评审

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通识核心课程的顶层设计,通识核心立项课

程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建的符合通识教育理念且授课效果良好的通选课或学科基础课

程;

(二)各院系按照通识核心课程要求申报新课。

学校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必要时,学校可根据课程规划发

展需要经专家评审后进行指令性立项。

学校认定学分的MooC通识课程,原则上应遴选国内知名平台、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讲授,并由我校相关学科教师对接建设。此类课程必须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且线下授课

时长不低于总学时的50%o课程的认定及对接教师资格审定由教务处经征询通识教育专家意见后做出。

第五条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要求

课程应符合通识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知识融会贯通、能力提升和价值观塑造,注重个人修养、社会担当、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历史意识、全球视野的养成,并能

清晰地体现在课程目标之中。

课程原则上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并切实担负课程团队组建、教学内容审核,课程考核把关等职责;课程团队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

(教龄3年以上)的骨干教师承担。

课程建设秉承我校“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教学传统,课程目标明晰,教学内容充实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教学设计科学且能激发学生

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具有明确的考核目标、手段和考核难度及挑战性,使学生

获得显著的知识增量、方法优化和境界提升。

根据课程性质及目标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教学质量高,能够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课堂参与度高;对学生的课外学习(文献阅读书目及章节或每周阅读页数、习题或思考题的数量、写作字数及规范、实践次数及作品效果等)有明确详尽的要求,并对学生各项作业及练习进行有效检测和及时反馈;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还应提供拓展性阅读或作业指引。

第六条课程资源及管理

对于通过立项的通识核心课程(含全英文通识课程)、我校认定学分的MOOC通识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列入必修模块的通识核心课程,学校

将依据学生受益面给予一定额度的年度课程运行费支持。

第七条课程分级分类

为鼓励教师提升课程质量、引导学生修读优质课程,学校将参考专家评议、教学大纲审核、学生评教、督导听课、学生受益面等结果逐步建

立通识核心课程分级

分类体系。

综合考核评价优良的课程将逐步纳入必修课模块。

课程大纲及教学内容陈旧、授课效果不佳、评教结果处于D档的课程将被列为预警类课程,必要时由教务处决定停课整改。整改有效的,经教务处审核后重新开课。列入预警类课程清单的将被取消夏季学期开课的资格。课程分级分类采用动

态评价模式,具体清单由教务处定期公布。

第八条平行班限制

通识核心课程原则上应由课程负责人授课,不开设平行班。确有需要开设平行班的应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设。

第九条课程受益面、连续性要求

已经立项的通识核心课程原则上应每学年开课一次。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学年未

开课的课程不再列入通识核心课程清单。

第十条成绩评定

通识核心课程学生成绩评定应科学、严格、规范,所有考核标准须在第一次授课时明确告知学生,各项考核(含过程及期中、期末考核)应具有相当难度和区分度。原则上,过程考核每学期不少于3次。

自2020-2021T学期始,通识核心课程教学班学生成绩优秀率[85分(含)以上或A-(含)以上]原则上不得高于35%。部分具备课程挑战度、小班讨论的通识核心课程,由任课教师在课程开设1周内,提交课程设置与考核安排,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教学

班优秀率[85分(含)以上或A-(含)以上]可以提高到45%以内。

第十一条学术规范及惩罚措施

为树立和增强学生的学术道德意识,采用大论文考核方式的通识核心课程须按照一定比例实行抽查性查重,论文重复率比例原则上低于15%o凡任课教师认定论文有

学术不端行为的,课程总成绩以0(百分制)或F(等第制)或不通过(两级制)记入。

第十二条课程整改与取消

课程整改与取消的决定由教务处经征询通识教育专家意见后做出。以下情况的

课程原则上应予取消,不再纳入学校通识核心课程清单:

(一)整改效果不佳的预警通识核心课程;

(二)通识教育专家、督导听课后建议并经认定应予取消的课程;

(三)依据学校通识教育整体战略规划和课程需求,不适宜继续开设的课程;

(四)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学年未开课的课程;

(五)课程负责人退休、离职等情况的课程;

(六)其它情况应该取消的课程。

第十三条生效及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

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是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通识核心课程”)的设置对于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也是落实我校“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的具体表现。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和激励师生共同提升通识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获得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XXXX大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以学生健康发展为中心,通过落实“四位一体”育人理念,实施与通识教育相融合的宽口径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厚重的人文素养、求真的学术追求、宽广的全球视野,具备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成为卓越创新人才。 XXXX大学通识教育的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健全人格、理性思维、广阔视野、远大志向和担当精神的卓越人才。通识教育应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掌握不同学科的思想方法,培养批判性思维,加强沟通能力,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心智培育和知识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开设通识核心课程是实施通识教育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课程设置遵循原则 通识核心课程遵循如下原则: (一)有利于强化价值引领,帮助学生树立远大志向; (二)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掌握跨学科的思维方法;(三)有利于提升学生 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有利于提升学生团队合作能力; (五)有利于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促进跨文化合作与交流;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拓宽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增进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同时建设一批教学效果好、具有学校特色、能够面向全校学生长期稳定开设的高质量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体系设置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由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学与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四大模块构成。 1、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自然科学学科和众多的工程技术领域,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理解,认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新进展及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2、人文社会科学类:主要涵盖哲学、历史学、伦理、政治、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领域。旨在使学生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学会用历史的方法和眼光认识事物;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文学与艺术类:主要涵盖文学、艺术等学科领域。旨在培育学生的文学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使其在文学艺术作品的赏析过程中感悟文学与艺术的魅力,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创新方法、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创新创业基本素养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包括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能力等)。 第三章课程设置原则 第三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课程设置原则如下: 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规范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实现以考辅教、以考促学,全面提升我校课程考核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平稳实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XXXX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XXXX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和《XXXX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大学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 第三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 第四条本校在籍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及交流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考核成绩,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学分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 第五条考核一般包括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内容由相应课程组或命题教师确定,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口试、机考、实践操作、网络在线考试等方式,或几种方

式结合。 第六条所有课程都应进行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在制定教学大纲时确定。平时考核包括日常考查、期中考试等。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第七条要建立完善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 第三章考试命题 第八条命题要求 (一)命题应该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要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试题内容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20%以内。 (二)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三)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系或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通识选修课程管理,规范通识选修课的开课、选课和管理等环节,提高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结合学校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置原则 通识选修课程,旨在满足学生兴趣爱好,拓展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学生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使学生能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突出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课程设置要求 (一)通识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教师教育、艺术体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五类课程。课程的选题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文理交叉、学科浸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中涉及的8门课程,归属于艺术体育类课程。 (二)适应学生跨学科专业选修的需要,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过于专业化。在知识层面,要有利于学生拓宽视

野;有利于不同学科的交叉浸入;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基本的原理和概念、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有利于学生掌握经典著作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精神、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民主与法律常识、艺术欣赏基本知识。在能力层面,有利于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自我评价能力。在修养层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每门通识选修课程为32学时,2学分。 三、主讲教师资格 (一)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应具备开设课程相关的学科背景,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三)开课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对拟开课程有一定学术研究,以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四、课程开设程序 (一)学校每学期第12周左右组织开设下学期通识选修课程,教师填写《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新开课程填写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通识选修课程在我校学分制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加强全校通识选修课程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旨在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培养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增强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通识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学分 第二条通识选修课程由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综合类及网络课程类课程组成。 第三条通识选修课程共设置10学分。原则上每门课程为2学分(36学时),每学期按照18个教学周设计。 第三章课程申报与开设 第四条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是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为不断充实课程资源,各教学单位应鼓励并推荐教师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第五条通识选修课程执行“教师申报—专家论证”的开设程序。 (一)申报教师承担过的专业课程教学评价成绩应为优

秀。 (二)申报教师填写《XX大学通识选修课申请表》,并提交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材以及课程相关专业领域论文等材料。 (三)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应充分考虑相应的教学条件和教学对象等具体情况。 (四)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公布开课名单。 第六条已被批准开设的课程列入学校通识选修课程库。无特殊情况,通识选修课程应在每学年连续开设。未及时说明情况而中断开设一学年的需重新申报。 第七条为满足学生修读需求,每学期各教学单位应开设一定数量的通识选修课程。理工科学院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开设5门通识选修课,文科学院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开设7门通识选修课。 第八条每学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5-10门网络课程。 第九条每学期,每名教师可以开设1-2门通识选修课程,但应首先保证通识必修大类平台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学。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通识选修课程实行申报教师负责制(“谁申报、谁任课、谁负责”)。教师所在单位负责课程的管理和监督,学校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了加强对任选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程性质与结构 第二条任选课程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要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新进展和新趋势。据此,我校任选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模块。通识选修课是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按课程归属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等三类课程。专业选修课是为某一学院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通常为本专业方向类选修课。 三、本科生修读任选课的规定 第三条在整个本科学习期间,每位学生修读任选课的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修读专业选修课≥6学分。2)修读通识选修课≥10

学分,其中:理工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4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4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2学分;文法、经管及艺体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3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3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4学分。学生所选任选课学分一般应不高于20学分(以选课记录为准),高于20学分的部分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学费。 第四条任选课选修学期为第二至第七学期。原则上第二、三、四、五学期选修通识选修课,第五、六、七学期选修专业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选修通识选修课前应仔细阅读《选修指南》及有关规定(通知),根据课程要求,并向导师咨询,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所选课程,以避免出现重复或知识不衔接等问题。 第六条任选课的学分不能替代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的学分。 第七条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只能选一位教师的课,且按一门课计学分。讲授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课程,均不得重选(以前所选课程未获学分者除外)。 第八条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任选课,均不得选修。 第九条任选课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错选或旷选的学生,不予补选,责任自负。

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着眼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社会需求,深入贯彻通识教育人才培养理念,促进大学生思想品格和思维方式、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的全面持续发展,实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依托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本科生通识课程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全校通识课程建设计划、通识课程设置、通识课程遴选、课程教学大纲审定等事宜的建议、决策和咨询。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校本通识课程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课程设置 第四条校本通识课程是本科生跨专业知识学习和素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设计上应淡化专业教育,突破单纯的“专业视域”和“知识视域”,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和专业融合度,把跨专业的思维方法和普适性技能作为教学重点,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人文修养、思想视野和精神感悟,以利于学生知识体系的优化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发展结构,校本通识课程按模块分类设置,共划分为四个模块: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社会发展与现代性认识、科技进步与科学认识、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每个模块内下设若干课程。 第四章课程资源库建设 第六条校本通识课程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由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共同建设,采取课程资源库的形式进行管理,课程资源库每学年更新一次,建立课程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丰富优化课程资源。 第七条校本通识课程分为线下课程与线上课程两类。线下课程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教师开设,线上课程由学校引入第三方在线课程资源或由本校教师开发建设。 第八条各院(系)均须积极开发开设线下校本通识课,每个院系开发的课程总门数至少为本单位专业教师数的五分之一,且其-3-中每学期须至少确保有60%以上的课程开设。学校公共教学单位、各级科研机构也应积极开发开设线下校本通识课程。 第九条校本通识课程须有效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在课程开发设计时要深入发掘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元素,积极探索在通识教育中根植理想信念,将正确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传达给学生。 第十条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应积极为学生开设学科导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附件1: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我校为扩大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一类课程,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优秀教师开设公选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教师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考核,同等待遇。 第三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审批、管理。 第二章课程 第四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所属学科分为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矿业特色类、体育艺术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第五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学校指定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编入学校的培养方案中,由开课学院选派专职教师开设或由教务处聘请校外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授课。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具有开课资格的人员向学校申请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不进入培养方案,由申请开课的人员授课。 第六条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设置140门左右,该类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各相关学院申报(学院组织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课程,另一部分是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而指定开设的课程,建立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开课时不需重新申请。为确保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课程库每2年更新1次。对于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内的所有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出一个教学班(选课容量一般不少于90人)。 第七条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首先由拟开新课教师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然后由单位负责

XXXX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 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在线课程的多 元化教学模式的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 文件及《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传统优质课程和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并 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将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推向社会、服务社会。 笫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已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深化设计教学大纲,合理优化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改 革,持续提高教学效果,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保障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OnlineOpen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PrivateOnlineCourses,简称sPOC)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 第五条学校依托教务处组织开展在线课程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学校教学发展中心、在线教育中心、教育技术中心一起进行课程设计、制作、运行及翻转课程教学等培训工作。 第二章课程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先支持有良好教学效果和基础的课程,鼓励能代表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水平、代表我校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展现世界一流大学师资水平与教学效果、在业界影响广泛的课程优先建设成为在线开放课程。 第七条申请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网络传播,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第八条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课程立项申报依托学院做好优质课程梳理和课程建设规划,分批分期进行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与上线。

大学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本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系统发展”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优质课程建设 第四条申报优质课程的基本条件: (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教案、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充足,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注重课程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教学研究,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应用能力

的训练。 第五条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优质课程建设要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或课程组。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三)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和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 (四)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五)根据课程特点,探索课程质量保障机制和考核方法,完善课程质量管理与考核。

xx大学本科生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xx大学本科生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选课是学分制管理的核心和主要特征,是教学运行的重要环节。为具体落实《xx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本科生选课管理工作,根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课范围、对象 1.学生选课的范围主要涉及专业选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包含跨学院选修课、国际交流预备课程等)等。 2.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已注册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选课组织 1.教务处负责选课的组织与实施,学院须配合完成选课相关工作。 2.教务处负责选课系统的维护与完善,统筹安排学生选课工作。 3.学院负责学生选课前的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进行选课。 4.学生须登录选课系统查看必修课课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自主选课、退课。 三、选课原则(要求) 1.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学生应认真学习并全面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按照《xx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学院的安排指导下,自主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并在修业

年限内修够达到毕业要求所需的全部学分。 2.学生必须修读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学生不能选择与已获得学分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原则上应同时选修。 3.学生选课时应注意课程的授课对象和选课限制条件,选择满足选课限制条件的课程;已考核通过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再次选修。 4.学生须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选课或退课,逾期不再受理。 5.学生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课而无故不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的,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6.未选课者不得参加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成绩不予承认。 7.学生应自主进行选课,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自己选课,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不得使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选课系统代替他人选课,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学籍异动、交换交流等特殊类型的学生,确因客观原因无法选修但确需选修相关课程的,可依照本办法附件“特殊类型学生补退选课工作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9.我校赴国内外大学进行交流交换的学生,在交流交换期间无须参加选课。 10.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暂按开课计划修读必修课程,无需选课。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修课程。

大学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XXXX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拓展学生国际视野而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为指定选修和任意选修课程,其中任意选修课程分为哲学思想与四史教育、人文素养与社会科学、科学探索与创新思维、生命关怀与社会认知、文化传承与艺术审美、国际视野与国家安全等六大模块。通识教育选修课设置应有利于学生在人文、社会和自然等领域培养,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应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和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应确保经典原著与现代新论并重,广博与专深相结合,综合性的课程与专门化的题材整合,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第四条学院(部)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组织教师开设符合设置要求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并保证每学期通识教育

选修课开设计划严格执行。教务处负责汇总、整理各单位提交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落实教学安排。 第五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32学时,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选择课程的学分和学时。 第三章开课要求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通过学院(部)组织的开课试讲。开课教师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所开课程教学文件齐备。学院(部)应充分挖掘和利用资源,鼓励学有专长的教师和企业专家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同一学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第七条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环节应由课堂讲授、课外阅读、课后作业、课堂讨论等组成。教师应开展研究型教学,避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使学习成为创造性思维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改革。 第八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学生人数达30人(含)以上方可开课,每门课程每学期最高选课量为300人。对于连续三次未能开设出来的课程,取消其开设资格。

大学通识课程建设方案

XXXX大学通识课程建设方案 通识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学生为本,面向不同学科背景学生开展的,着力于教育对象精神成长、知识结构优化和能力提高的,非职业性和非专业性的教育,其目的是培养社会中有健全人格的公民。为实现通识教育的目的,在本科教育中建立“平台+模块”的通识课程体系(以下简称通识课),促进“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的专业教育”的转变,并与专业教育相互交融,和谐共振,共同发展,让学生广泛的识科学、识社会、识人类,把学生培养成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前瞻的思维和历史的眼光,能够融通中华文化和外来文化,有合理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能够创新思辨和沟通表达,有健全的人格和全面的素质,能够和谐发展”的人才和公民,特制定以下建设方案。 一、通识课的平台 根据通识课的设置目的、面向对象、课程内容等,将通识课划分为三大平台:基础通识课、学科通识课、国设通识课。 (一)基础通识课 课程的设置目的是通过让学生广泛涉猎不同的学科领域,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增加学生的人文知识、艺术修养和

科学素质等。面向对象为全体学生。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模块: 人文社会科学模块—主要涵盖文学、历史、哲学、中外文化、政治、经济、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引领学生探知人文科学领域的知识,提升学生的文化融通能力和人文知识素养,使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以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 自然科学模块—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学科,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上的理解,认识自然科学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此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社会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 艺术体育模块—主要涵盖音乐、绘画、影视、体育等学科,通过鉴赏和分析各种艺术作品、了解各种体育文化,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艺术品位以及体育文化修养。 综合实践模块—主要涉及实践类课程、创业创新类课程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的素养。 (二)学科通识课 课程的设置目的是加强相通、相近、相似专业之间的融合,注入隐性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更多的专业选择奠定基础。面向对象为相通、相近、相似专

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课程(以下简称“课程”)建设与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基本任务之一,是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有效保证。为推进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与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遵循“整体优化、资源共享、强化通识、提升品质”的思路,全面从单科课程建设趋向课程体系的整体结构优化,变革教法,关注学法,增强课程实践环节,构建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品质优秀且有特色的课程。 第三条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是考核各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四条课程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必要性:课程符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能够优化学生知识结构,非现有课程简单的更名、分解或补充; (二)时代性:课程内容注重知识逻辑体系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结合,能够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最新知识; (三)可行性:课程负责人与团队教师具有承担该课程

的教学与研究能力,教学组织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对课程的开设要求。 第五条课程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明确课程建设主体单位、课程负责人以及授课团队; (二)校内所有授课教师均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高校任教经历不足三年的教师应获得学校颁发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基本信息、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必要的作业与实践环节、课程考核与评价、使用教材与参考资料等主要内容; (四)授课教师应熟悉掌握新开课程内容; (五)课程名称规范,学分设定合理。 第六条新开设课程流程:主讲教师向所在学科及学科所属学院(部)提出申请,提交教学大纲和教案以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学院(部)主管院长审核,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第七条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课程授课任务,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开设新课程。 第三章课程建设 第八条课程建设涵盖基础性建设与提高性建设两个层次。基础性建设包括课程的教学基本档案制订与完善、任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函【2013】88号 山东理工大学关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在全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规划和设置本科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旨在加强学生人文和自然科学修养,帮助学生了解不同学科的思维方法,进一步拓宽核心知识面,提升学生的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程规划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划分为文学与艺术、哲学与历史、经济与社会、科学与技术、创新与创业五个模块。 文学与艺术模块的课程主要涵盖文学、语言、音乐、美术、新媒体等领域,旨在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学修养,培养学生对艺术作品的分析能力,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哲学与历史模块的课程主要涵盖哲学、历史、宗教、伦理等

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用历史的方法、以历史的眼光认识事物,培养学生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培养学生对伦理道德的认知能力,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自觉。 经济与社会模块的课程主要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管理等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熟悉社会科学的主要概念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面临的问题,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科学与技术模块的课程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学科和众多的工程技术领域,旨在培养学生认识到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对于人类社会和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与逻辑推理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创新与创业模块的课程主要涵盖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心理健康、领导力、人际交往、现代礼仪等与大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提升学生的领导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 三、课程设置要求 (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开阔视野,而非讲授知识细节,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每门课8~24个学时,并在一学期内完成。 (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承担,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教学经历,并能够搭建起稳定的教学团队。 (三)学校采取遴选立项,期满验收,定期复评,不断更新的

XX理工职业大学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管理办法

XX理工职业大学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学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共享校内外优质课程咨源,实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与自主学习能力,学校决定开设通识教育网络课程。为规范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意义 开设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是学校推进教学观念转变、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一项举措,也是传播人类文明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和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养的需要。同时为校内的教师提供了借鉴平台,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更快成长。 二、课程认定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包括本校教师开设的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和校外高水平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网络信息技术中心选用下一学期的通识教育网络课程。 三、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选修事项 (一)网络通识课进修范明。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适量网络通识课程(每学也末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学生需登录本科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每门课程1-2 学分, (二)选课时间安排。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进行选课。 (三)学习资格认定。选中课程的学生名单将被导入通识课程教育在线平

台,列为该课程的班级成员进行网络在线学习,并取得课程学习资格。 (四)课程平台签录方式及谋程学习鲜。选课后登录教学咨深中心,查看课程信息和学习群号,按课程名称进入相应的网络通识课平台进行学习。学生必须加入课程学习群,参看课程学习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选课人数限定。为合理利用有效资源,每门课程选课人数应不少于60人,否则取消该课程,已选学生须重新选课。 四、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带班辅导教师基本要求 每门课配备相应的带班辅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学习和成绩评定,保证教学质量。 (一)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带班辅导教师基本要求。 带班辅导教师必须为学校在岗人员,具有相应学科高校教师咨格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活应网络教学方式:对通识课程有浓厚的兴趣,能根据课程资源参与辅导。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在线时间长,善于与学生沟通。 (二)辅导教师基本职责 1.发布课程学习公告。如发布作业通知、教学活动预告、资源更新通知等。 2. 课程导学。如:学习方法指导;课程考核要求及方式(包括在线考核的次数、作业的次数与要求,课程考试的方式、成绩评定等):学习进度安排(中途监控学生学习过程2次以上)等;通过课程学习群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好促学生学习,发布课程考核要求、时间及考试方式。 3.网上答疑,与学生网上交流讨论,实现师生互动。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 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 L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3.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4.其中通选(艺术)、通选(心理)两个模块分别要求最低修满2学分;通选模块最低修满4学分。艺术类专业学生可免修通选(艺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 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 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聘请校外教师开设

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 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第十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采取考试(闭卷、开卷)、小论文、报告、口试、实践等多种方式考核。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与课程简介同时公布.网络课程的考核方式为在线考试或辅导教师确定的其他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 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规范我校的通选课管理,提高通选课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的目标和原则 开设通选课的目的是向学生展示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及在这些领域内探索的形式,引导学生获得多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了解这些方法是如何运用,以及他们的价值所在,强调的是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学校鼓励教师开设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通选课,在最基本的知识领域为学生提供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精品课程。开设通选课应力求达到以下原则: (一)基本性:课程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综合性: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融合贯通,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 (三)深刻性:课程不仅要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发展完备理性,培养优美情感,陶冶健康人格,从而达成人的和谐而自由的发展。

(四)时代性:课程应具有时代特征,尽可能地反映学科新成果、新信息、新趋势。 (五)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以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二、课程领域规划与建设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人文与社会、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与美育、自我与人生等模块,面向全校学生选课。 (二)通选课每门课程一般为1或2学分(16或32学时)32学时,实行春秋季滚动开课。 (三)学校采取逐步建设和不断更新的方法,通过精选已开设课程并加强建设,结合学生知识结构要求和本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并面向全校招标等途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通识课程;从校外直接引进优质课程;聘请校外教师或行业专家开设。逐步建成符合我校实际的优质、品牌通识教育选修课。 三、任课资格及开课要求 (一) 任课教师资格 专任教师开设通选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课程除外)、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齐备。跨学科开课的教师,近三年必须有与所开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课程不得超过2门。

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学校本科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为加强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教授讲堂”—核心公共选修课)和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组成。其中,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分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美育与健康、教师教育等4 个系列。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理念为“学科贯通、研读经典、名师授课、夯实基础、提高素养”。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鼓励开设经典著作导读和学科交叉课程。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本科生应在学好本专业课程的同时,积极主动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取得8 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在修读期间必须从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中选修非本专业6 学分的课程,从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中选修非本专业2 学分的课程(“非本专业课程”指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其中对于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要求学生从每一系列中至少选修1 学分的课程,文科学生须选修2 学分的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课程,理科学生须选修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课程,师范生须选修2 学分教师教育系列课程。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四条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周学时为2,教学周数一般为9 周或18 周,课时一般为18 课时或36课时。每18 课时计1学分。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五条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不得免修。但学生跨校、跨学院选修的课程及辅修课程(修读之前,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和教务处认定批准)可计为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得的专利,记为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六条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各教学单位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每位校聘关键岗的教师,在3 年聘期内至少应开设2 门次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鼓励身体状况良好的离退休教师申请开设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并为其颁发聘书。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二、课程管理 第七条开课资格审核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对于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讲师,经教学单位审核批准也可申报。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开课资格审核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教授讲堂”——核心公共选修课课程方案(试行)》(师教〔20XX 〕38 号)中有关规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讲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审核聘任。凡不承担或未完成学院(部)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申报1 门通识教育选修课。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八条课程实施程序 1.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推荐相应系列的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并组织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统一规划评估,相关教学单位负责课程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动态管理,保持相对稳定。教师如果申请开设新的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学校将组织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专家严格审核,申请教师要进行试讲,并接受专家现场质询,通过审核方可增设。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由教师自行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2.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须提交《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和教学大纲等材料,由教学单位审核后,统一通过网络提交教务处。离退休教师申请开课材料由学校离退休处统一提交教务处。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3.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30 人方可开设。 第九条课堂教学管理 1.任课教师可建立学生班干部组织,在教学班确定 1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