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创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6年4月29日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16年底,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一个提升、两个拓展、三个突破。
一个提升,即实现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逐步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
两个拓展,即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应用上,拓展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以及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真正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
三个突破,即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初步建立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支撑各部门网上办事应用;在一网式主题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以主题服务为导向,探索整合优化关联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逐步完善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重点提升县(市、区)、镇(街)两级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
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第一章项目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建设根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建设目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总体建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建设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对既有系统升级改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粤办函[2012]369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36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省、市两级统一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和内容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要由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服务支撑平台、省直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地市网上办事系统组成。
2013年前,省直部门和珠三角各市要建成网上办事大厅(作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分厅,下同);2015年前,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市要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分厅)。
重点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等“瓶颈”问题,有效整合跨部门网上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推动各级实体性行政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
2015年实现地级市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
二、任务分工(一)省府办公厅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工作。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系统开发和部署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并联审批等协同事项网上办理办法、网上服务规范及网上办事大厅接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省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总体框架设计,统一建设相关公共基础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保障省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省直各单位负责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进网上业务办理,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对接。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窗口受理系统_用户操作手册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窗口受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版本<V1.0>拟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历史记录(A-添加,M-修改,D-删除)目录1.引言 (4)1.1.编写目的 (4)1.2.定义、首字母缩写词和缩略语 (4)2.使用说明 (4)2.1.登录窗口受理系统 (4)2.1.1.吉大正元数字证书 (5)2.1.2.GDCA数字证书 (5)2.1.3.系统未能识别电子钥匙的解决办法 (5)2.2.窗口受理 (7)2.2.1.二维码扫描 (7)2.2.1.1.获取条码 (8)2.2.1.1.1.中山分厅待办 (8)2.2.1.1.2.部门内部系统 (8)2.2.1.2.停止预览 (8)2.2.1.3.开始预览 (8)2.2.2.服务事项查询 (8)2.3.办事人信息录入 (9)2.4.打印回执 (9)1.引言1.1. 编写目的本文档可作为1. 设计人员进行系统设计的输入源。
2. 开发人员对系统功能开发的依据。
3. 测试人员编写系统测试计划,测试案例编写的输入源。
4. 产品经理检查系统实现程度的依据。
5. 项目团队外人员进行沟通的外部接口,用于他们评审和理解系统。
6. 项目需求阶段的主要交付物。
7. 收集并记录所有的外部接口,以用于作为完成设计和实现系统的参考。
8. 系统初验和终验的参考。
1.2. 定义、首字母缩写词和缩略语2.使用说明2.1. 登录窗口受理系统打开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7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不建议360、谷歌、猎豹等其他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zsonline/acceptance/toLoginSSL.action,按回车键(Enter)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系统(中山分厅)登录页面。
窗口人员在登录之前,需要将U-KEY插在USB口上,如果电脑没有安装U-KEY驱动,请自行前往/zsonlie-网上办事页面-电子钥匙下载对应的驱动。
由于有的窗口人员用的是吉大正元旧KEY(蓝色KEY),有的窗口人员用的是GDCA的新KEY(白色KEY),因此窗口人员在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窗口受理系统时需要调用相应的电子钥匙驱动来进行登录。
广东网上办事大厅两页一库建设方案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方案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06月23日目录系统概述 (4)1.1建设内容 (4)1.2技术路线 (4)1.3建设依据 (5)框架设计 (7)2.1系统功能架构图 (7)2.2安全设计 (7)系统功能 (8)3.1电子证照系统 (8)制定证照信息的相关数据电文标准规范 (8)电子证照公众服务子系统 (9)电子证照业务应用子系统 (9)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子系统 (10)电子证照制证签发子系统 (10)电子证照接口系统 (10)3.2企业网页、个人网页 (11)我的办事厅(为企业/市民提供行政办事服务的窗口) (11)我的生活易(为企业/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渠道) (12)我的关注栏(将企业/市民最关注的信息推送到身边) (14)我的资料库(企业/个人云服务,随身私人电子保险柜) (14)我的e站通(为企业/市民提供常用的网站和工具) (15)我的意见簿(我要参政议政,有话说给政府听) (15)3.3手机端自助办事系统 (15)办事群众应用 (16)审批人员应用 (20)3.4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24)企业信息检索 (24)企业信息订阅 (24)企业信息鉴别 (24)信息分享 (25)黑名单管理 (25)项目实施 (25)4.1项目实施策略 (25)实施原则 (25)需求调研策略 (26)项目开发策略 (28)4.2项目完成工期 (29)4.3工期进度计划 (29)4.4实施培训内容 (30)4.5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分析 (31)必须建立有权威的项目协调办公室 (31)必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31)制定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相应规章制度 (32)项目预算 (32)与网办一期的对比 (33)系统概述1.1建设内容依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标准和要求,基于茂名市现有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框架,建设茂名市网上办事大厅二期项目,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深入,实现网上办事流程的一体化设计,构建成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信息平台,以更好的服务市民、企业为建设宗旨,提供真正足不出户式的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和移动互动应用。
广东地区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规范标准V0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系统接入规范V1.0.1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一、前言 (4)二、目标 (4)三、对接方案 (5)3.1. 单点登录 (5)3.1.1. 系统结构 (5)3.1.2. 集成模式 (6)3.1.3. 任务分工 (7)3.2. OAuth2认证 (7)3.2.1. 系统结构 (7)3.2.2. 集成模式 (8)3.2.3. 任务分工 (9)四、应用程序改造说明 (9)4.1. 单点登录集成 (9)4.2. OAuth2认证集成 (10)4.3. 用户库改造说明 (11)五、改造环节及示例代码说明 (12)5.1. 单点登录改造说明 (12)5.1.1. 详细流程 (12)5.1.2. 组件调用说明 (14)5.1.3. 示例代码说明 (14)5.2. OAuth2认证改造说明 (15)5.2.1. 详细流程 (15)5.2.2. 登录页面改造说明 (16)5.2.3. 组件调用说明 (16)六、接口及参数说明 (17)6.1. 单点登录接口说明 (17)6.1.1. 设置认证服务URL (17)6.1.2. 获取用户信息 (17)6.2. OAuth2认证接口说明 (19)6.2.1. 获取授权码 (19)6.2.2. 获取token (20)6.2.3. 获取用户信息 (21)一、前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369号)等相关文件及省政府推进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构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全省网上办事业务信息化发展,为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各地市分厅等各类业务系统提供“用户名/密码”普通账户和CA 账户认证服务,并提供跨域单点登录服务,逐步实现“一个账号,全省通用”,建成全省标准统一、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应用方便的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省网办大厅的用户体验及安全保障能力。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机关119【发文字号】江府办函[2014]46号【发布部门】江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2.28【实施日期】2014.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4〕4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8日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市总体目标:到2014年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以上,6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瓶颈,切实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质量,推行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所辖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
(一)市直部门目标。
9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深度达一级以上,75%达二级以上,40%达到三级,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总体网上办结率达55%以上,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网页,推行企业专属网页。
(二)各市、区目标。
各市、区8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深度达一级以上,60%达二级以上,30%达到三级,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以上,总体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市级工作任务。
1. 完善各级分厅,加强与省主厅的互联互通。
配合省主厅平台前置系统在江门分厅的部署实施,按规范要求实现统一的业务咨询、结果查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实现各级分厅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省主厅同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中府办[2012]72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2〕72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联系人:易娟,联系电话:88310677)。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2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下称“省大厅”)建设工作部署,我市被列为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试点市。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快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下称“中山分厅”)建设,确保试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整合资源”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线,以便民服务为宗旨,把建设中山分厅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依托市行政服务在线系统平台,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在全面完成省要求,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等目标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拓展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咨询、资源共享、重点项目协同、网上缴费等功能,建立健全市、镇区、社区(村)三级联动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全程网络化、高度信息化的公共管理服务,致力建设高效、公平、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设原则(一)统筹规划。
遵循省大厅的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统筹制定中山分厅建设规划,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分步实施,实现与省大厅高效无缝对接。
(二)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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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信息中心2013年5月前言为指导全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信息中心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从业务要求、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了主厅、省直部门窗口和地市分厅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其中:(一)业务要求部分提出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省直部门窗口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分厅对接连通的统一业务规范要求。
适用于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事项进驻、省直窗口建设、各地市分厅对接。
(二)数据标准部分规定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的数据内容、语义和规格。
适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窗口与主厅,各地市分厅与主厅,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主厅之间的信息交换。
(三)技术规范部分提出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总体技术架构,规定了主厅服务接口、数据交换接口、部门系统对接、分厅系统对接的统一技术规范要求。
适用于省直各部门服务事项进驻主厅、各地市分厅与主厅对接的技术实施。
各地分厅和各级部门窗口建设参照此规范执行。
随着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深入,其他相关规范将逐步推出。
目录1术语和定义 (1)1.1网上办事大厅 (1)1.2主厅 (1)1.3分厅 (1)1.4部门窗口 (1)1.5事项进驻率 (1)1.6网上办理率 (2)1.7信息共享率 (2)1.8服务满意率 (2)1.9办事过程信息 (2)1.10网上办事深度 (2)1.10.1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3)1.10.2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3)1.10.3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4)2业务要求 (5)2.1优化办事流程要求 (5)2.1.1网上申请、网下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5)2.1.2网上申请、网上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6)2.2服务事项进驻要求 (7)2.2.1A类事项进驻要求 (8)2.2.2B类事项进驻要求 (8)2.2.3C类事项进驻要求 (9)2.3部门窗口建设要求 (10)2.3.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10)2.3.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10)2.3.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10)2.4分厅对接连通要求 (10)2.4.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10)2.4.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10)2.4.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11)3数据标准 (12)3.1事项目录信息 (12)3.1.1部门信息 (12)3.1.2服务事项信息 (12)3.1.3事项进驻信息 (13)3.2办事过程信息 (15)3.2.1申办 (16)3.2.2网上预受理 (18)3.2.3受理 (19)3.2.4审批(处理) (20)3.2.5补正告知 (21)3.2.6补正受理 (22)3.2.7特别程序申请 (22)3.2.8特别程序结果 (24)3.2.9办结 (24)3.2.10领取登记 (26)3.3办事结果信息 (27)4技术规范 (28)4.1总体技术架构 (28)4.1.1组成 (28)4.1.2主厅平台 (28)4.1.3部门系统 (29)4.1.4分厅系统 (29)4.2主厅服务接口 (29)4.2.1服务接口分类 (29)4.2.2验证授权机制 (29)4.2.3事项目录接口 (30)4.2.4事项办理接口 (31)4.3数据交换模式 (32)4.3.1提交数据模式 (32)4.3.2获取数据模式 (32)4.4部门系统对接 (32)4.4.1星级评定对接 (32)4.4.2数据共享交换 (33)4.5分厅系统对接 (33)4.5.1事项目录同步 (33)4.5.2星级评定对接 (33)4.5.3数据共享交换 (33)5附录 (34)5.1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窗口与地市分厅界面风格与内容规范 (34)5.2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信息内容规范 (36)5.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分类规范 (38)5.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分类与代码 (41)5.4.1事项类型代码 (41)5.4.2事权代码 (41)5.4.3申请人类型代码 (41)5.4.4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41)5.4.5提交领取方式代码 (42)5.4.6预受理状态代码 (43)5.4.7受理状态代码 (43)5.4.8审批环节代码 (43)5.4.9审批环节状态代码 (43)5.4.10办结结果代码 (43)5.5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目录 (44)5.6与《广东省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的对照说明 (44)6规范性引用文件 (45)1 术语和定义1.1 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由省主厅、省直部门窗口、各地市分厅、各地市部门窗口、各县(市、区)分厅、各县(市、区)部门窗口组成。
1.2 主厅主厅是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平台,包括全省统一的前台服务门户及后台支撑系统。
主厅横向与省直部门窗口相连通、纵向与各地分厅相连通。
1.3 分厅分厅是指广东省各地市分厅、各地市所辖县(市、区)分厅。
各地分厅是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在各地市、各县(市、区)的组成部分。
地市分厅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名+分厅。
县(市、区)分厅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行政区划+地名+分厅。
以广州市为例,分厅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以广州市越秀区为例,分厅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越秀分厅。
1.4 部门窗口部门窗口是指部门网上办事窗口,包括省直部门窗口、各地市部门窗口、各县(市、区)部门窗口。
部门窗口提供本部门事项的网上办事服务。
省直部门窗口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简称+窗口。
地市部门窗口规范全称:地市分厅全称+部门简称+窗口。
以广东省文化厅为例,窗口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文化厅窗口;以广州市工商局为例,窗口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市工商局窗口。
1.5 事项进驻率%100 部门应进驻事项数部门已进驻事项数事项进驻率=1.6 网上办理率%100⨯应进驻事项数可网上办理事项数网上办理率= 按照三级网上办事深度指标要求,可计算对应服务级别的网上办理率。
1.7 信息共享率%100⨯应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数已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数信息共享率= 应共享信息资源主题主要包括办事过程信息、办事结果等信息。
已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是指通过主厅平台可以共享访问的信息资源主题。
1.8 服务满意率由办事人在事项办结后对办事服务进行星级打分,星级从1星到5星,星级越高表示对服务越满意。
依据办事人对办事服务给出的星级评价数据计算服务满意率。
事项获得评价的次数和事项获得评价的星级总事项服务满意率= 项获得评价的次数该部门(地区)所有事项获得评价的星级总和该部门(地区)所有事率=部门(地区)服务满意1.9 办事过程信息网上办事大厅办事过程信息包括4个必备信息:申办、受理、审批(处理)、办结,以及6个可选信息:网上预受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领取登记。
1.10 网上办事深度网上办事深度是指部门服务事项在主厅提供网上办理的服务等级。
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主厅统一反馈。
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1.10.1一级网上办事深度等级指标具体要求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1.1 进驻主厅事项符合应进驻事项目录要求部门进驻服务事项内容符合编办制定的应进驻事项目录要求。
1.2 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与主厅一致按规范调整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使事项编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与主厅保持一致。
1.3 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在线申办”,可直达具体事项在线申办页面无需用户登录的,在主厅点击“在线申办”按钮后要一步到达具体事项申办功能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申办功能页面。
1.4 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结果查询”,可直达具体事项结果查询页面无需用户登录的,在主厅点击“结果查询”按钮后要一步到达具体事项结果查询功能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办理结果查询页面。
1.5 办事人提出申请后可即时获得申办回执信息办事人提出申请后,部门必须即时提供含有申办流水号、统一事项编码的申办回执信息。
如有办事人手机号码,应在12小时内发出申办回执短信。
1.6 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的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
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减少到现场次数。
1.10.2二级网上办事深度等级指标具体要求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主厅统一反馈。
2.1 办事人可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办事人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
事项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2.2 受理和办结信息同步到主厅事项受理和办结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事项办结后24小时内,办事人可在主厅凭申办流水号、申请人名称可查询办事结果信息。
如有办事人手机号码,应向办事人发出事项办结通知短信。
2.3 办事人可在主厅对已办结事项进行星级评价办事人可凭申办流水号、申请人名称在主厅对已办结事项进行服务星级评价。
2.4 网上办理需要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
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缩短办事周期。
2.5 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超过2次。
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减少到现场次数。
1.10.3三级网上办事深度等级指标具体要求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3.1 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网上申请,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事项全过程办理办事人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3.2 办事人在主厅可查询事项办理全过程信息,办理过程可被全程监督。
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进度查询”可直达具体事项办理进度查询页面,凭申办流水号、申请人名称可查询办事进度、办事全过程信息。
事项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处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办结、领取登记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在核准网上办事深度时,以下情况不计入办事人到现场次数:1、因现场勘查、检验检疫等特别程序导致的办事人到现场情况。
2、因办事人自身原因未按办事程序要求申办导致的办事人到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