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坐岗管理要求(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控管理实施细则(2015试行)附件9.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9.1

井控坐岗管理要求

1 总体要求

1.1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井控坐岗监测要求,规范管理程序、明确分工职责、提高井控坐岗的有效性,确保溢流及早发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钻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作业期间,井下作业从安装防喷器到下完完井管柱安装好采气树期间应有专人24小时负责坐岗观察液面,及时填写“井控坐岗记录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当班井控负责人。

1.3本办法中钻井用泥浆、井下作业用压井液、保护液等液体统称为“钻井液”。

1.4本管理办法只限于在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钻井、井下作业生产现场内执行。

2 设施要求

2.1钻井队(试油气队、修井队)应在参与循环的泥浆罐及灌浆罐安装液面标尺,深探井、含H2S气井须在泥浆循环池中

- 1 -

安装一套独立的浮球式液面监测报警系统。

2.2录井队应在参与循环的泥浆罐及灌浆罐安装池体积传感器。

2.3现场除了配备液面自动报警仪、液面标尺之外,还应备用钢板尺用以测量罐面变化,但不得采用钢卷尺、皮尺等其他可能导致较大测量误差的工具。

2.4现场应配备专用的灌浆罐和自动灌浆装置,灌浆罐体积应不超过10m3。

2.5液面监测报警系统和综合录井仪现场应每天白班检测精度和灵敏度,使用期间应及时根据钻井液的实际变化情况校正检测体积和修正报警门限,确保钻井液体积溢流数据的真实性。

3 作业要求

3.1井控坐岗的人员上岗前需由现场各方技术负责人共同组织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2现场井控坐岗参与人员均应清楚所有重浆储备罐、循环罐的编号和单位容积,钻井液循环走向、管串排代量,井筒容积,钻井液密度,钻井液储备量。

3.3钻井队(试油气队、修井队)、泥浆服务队井控坐岗人员每班接班时应校核所有循环罐、重浆储备罐内储备钻井液量及密度,并按钻井液储备表格式和要求填写(附件9.2),如有外

- 2 -

运泥浆、加重、堵漏等情况,应及时加密校核。

3.4录井仪器工程师应每天用实测泥浆罐内液量体积来校核池体积传感器读数,确保池体积传感器读数准确,校核过程应有记录。

3.5循环罐上的泥浆房内应张贴有泥浆罐池体积系数表和入井管具排代量表,钻修井工程师(试油气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现场负责井控坐岗施工方根据正常起下钻(油管)工况下的灌返浆量对管具排代量进行统一校核,确保单次起下钻(油管)的误差量不大于1m3。

3.6钻井期间,钻进、循环、下套管工况时,由钻井、钻井液服务方两方安排专人在循环罐位置交叉进行坐岗监测,录井方由仪器操作员使用录井综合仪监测;其他工况下(起下钻工况,检修设备,候凝,以及堵漏、加重、固井等复杂工况),钻井、录井、钻井液服务三方均应安排专人在循环罐位置交叉进行坐岗监测。

3.7井下作业期间,井口为采气树状态,坐岗方为试油(气)队;井口为防喷器状态,坐岗方应为钻(修)井队、泥浆服务方进行坐岗;针对川东北含硫气井应由钻(修)井队、泥浆服务方和试油(气)队三方坐岗;如有录井单位参与施工, 录井方由仪器操作员使用录井综合仪监测。

- 3 -

3.8井内处于循环状态时,测量和校核液面变化的时间间隔不超过5 min。

3.9起下钻(油管)工况,使用灌浆罐单独计量,每3柱钻杆(油管)、1柱钻铤校核一次理论与实际灌返浆量差值;如起下钻速度过慢,间隔时间达到15min则应加密校核一次灌返浆量;起钻(油管)时应每注灌浆直至返液,如中途停止起下钻(油管),应每15min向井内灌满浆一次,同时观察出口有无外溢现象;管具内带回压凡尔的下钻工况应每30柱向钻具内灌满钻井液,并校核灌浆量;如下钻中途出现实际返浆量小于理论返浆量,应将钻具内灌满钻井液,校核灌返浆量,确定回压凡尔是否失效或井内是否有井漏状况。

3.10敞井观察、候凝等井内长时间静止工况下,钻井液出口应倒至灌浆罐内,且每30min需向井内灌注泥浆直至井口返液。

3.11井漏、加重、排后效、压井等特殊复杂工况下,钻修井作业期间由钻(修)井工程师或值班干部统一负责组织,录井、钻井液等相关服务方负责人配合,液面变化的测量和校核时间间隔应加密,并安排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振动筛、出浆槽等位置;井下作业期间,由试油气队负责人统一组织。(体现平时和复杂情况下的不同)

- 4 -

3.12多个泥浆罐、重浆储备罐同时参与循环时,应安排多人同时测量液面变化,避免错时测量导致数据误差,并将所有参与循环的罐池体积计入总池体积进行校核。

3.13固井施工作业前,钻井液服务方应准备好足够容积的储浆罐回收固井期间的泥浆,以便及时发现固井过程中的溢流或井漏等异常情况。

3.14因作业需要排放废弃泥浆时,应收集至独立的泥浆罐内,校核好体积后方可外排,不得在循环状态下由出浆口直接外排。

3.15注水泥浆、注酸液等工况下有外来浆体进入井筒内时,负责作业的其他配合施工方应每5min向现场负责井控坐岗的三方提供注入量及相关参数,参与现场井控坐岗,校核注入量及返出量。

3.16如发生失返性井漏导致无法进行正常井控坐岗时,应根据井内情况采取吊灌措施,并采取其他措施监控井内液面高度变化情况。

3.17录井安装有池体积传感器的泥浆罐中,如有泥浆(胶液)倒入或倒出时,泥浆方井控坐岗人员应向录井仪器工每5min 通报一次变化量,录井仪器工应手动记录变化情况并备注在录井实时数据表中。

- 5 -

3.18现场需加重、堵漏或大规模处理钻井液性能时,应使用加重罐或药剂罐配置,严禁在参与循环的泥浆罐中直接进行。

3.19巡检要求:当班未在岗司钻(正副司钻)1小时,值带班干部2小时,试油气负责人、钻井工程师/录井、泥浆负责人6 小时,其他现场主要负责人12 小时内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巡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在岗情况、井内情况、井控坐岗是否有效、表格内容填写是否正确等,巡查人员核实无误后应签字确认。

4溢流发现及处置

4.1井控坐岗人员应做到液面变化1m3以内发现异常并报警。

4.2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以现场通讯电话、防爆对讲机等最快通讯方式,报告在钻台操作的司钻(或当班操作人),司钻是当班井控第一责任人。

4.3录井方对发现的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还应以异常报告单的方式书面通知司钻,司钻应签字予以确认。

4.4司钻(或当班操作人)接到溢流报警后必须立即按关井程序组织关井。对疑似溢流,也应关井后再观察确认。

5 表格填写要求

5.1现场应统一使用附录中要求的坐岗监测记录表格,表格

- 6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