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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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中国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中国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摘要: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金融行业乃至国家经济的稳定。

中国银行作为我国四大银行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金融领域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但是,即使是持续经营超过百年的中国银行在管理体制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中国银行的稳定发展,对我国金融领域以及经济发展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本论文将针对中国银行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

关键词:中国银行;管理体制;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世界各国逐渐放松对金融领域的管制,金融发展环境的放松,使银行发展面临着更多的挑战,而银行发展出现危机将直接影响到金融领域,与此同时,将直接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经济领域的相关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为了确保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需要优化改革中国银行管理体制,从而推动我国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稳定。

1中国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产生的不利影响1.1不利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银行拥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拥有健全管理体系的银行可以将相关金融资源运用得更好,从而使银行发展更加稳定,这样做,更加有利于收获人民群众的信任,使人民群众更加愿意进行储蓄,在金融资源的运用与储蓄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一般情况下,银行如果可以吸收资金并将资金贷款给具有生产潜力的借贷人,那么将有效提高经济增长速度。

与此同时,有效地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将有效地降低利率差,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中介成本。

而银行的管理水平较低则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信誉下降,储蓄额下降,进而无法带动国家经济发展。

因此,银行需要拥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影响金融业的发展很多时候,银行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引发资金流动问题,使银行经营出现问题,造成银行发展的不稳定,严重时可能会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使银行倒闭,使银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信誉不断下降,将让银行陷入更危险的境地,银行系统的崩溃将直接影响到金融领域的发展,有时甚至可能触发金融危机。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Leabharlann 建立人才交流平台总结词
信息共享、交流互动、职业发展
详细描述
人民银行应建立人才交流平台,为员工提供一个信息共 享、交流互动、职业发展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员工 可以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政策法规和行业趋势,也可 以与其他部门的同事进行交流和合作,促进跨部门合作 和知识共享。此外,人民银行还可以通过该平台为员工 提供职业发展规划和建议,帮助员工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
03
改革建议一:优化组织结 构
调整组织架构
总结词
扁平化管理
详细描述
通过减少管理层次,扩大管理幅度,使组织结构更加紧凑和灵活,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加强部门协同
总结词
跨部门协作
详细描述
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与整合,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整体 工作效率。
提升决策科学性
激发员工创新活力
创新是推动银行发展的重要动力 。
通过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可以 促进银行的创新发展。
为此,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鼓 励员工提出新的想法和建议、为 员工提供培训和开发机会等,以
激励员工进行创新。
05
改革建议三:加强人才队 伍建设
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总结词
科学、合理、规范
详细描述
人民银行应制定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 人才引进机制,不仅要注重应聘者的专业 背景和技能水平,还要充分考虑其思想品 质、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在招聘过程中 ,应广泛采用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社会 招聘等多种渠道,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地选拔优秀人才。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结论一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在发挥维护金融稳定、促 进金融发展等职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架构不够合理、 权力配置不够科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银行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银行体系

(1)建国前夕的金融机构体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存在 着两个对立、并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国民党统治区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 官僚资本银行、中国民族资本银行、外 国在华银行和高利贷性质的民间金融机 构组成。
➢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的金融机构体系, 主要由各个革命根据地设立的银行机构 组成 。
➢ 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全面 推进银行与信托、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规范各类金融机构 的经营领域,尤其是基本完成了银行与所属各类非银行金融机 构的脱钩工作,从而为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创造了 条件。
2.中国银行体系的构成及特点
❖ 经过近60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30年的改革和对 外开放,中国银行业成功实现了由“大一统”银 行体系向现代银行体系的历史性转变,从原来只 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发展到已拥有近万家法人 性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形成了由中国人民 银行、银监会监管下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 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外 资银行并存组成的银行体系。
中国银行体系的特征
➢ 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系。在中国现行的银 行体系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处于银行体系的领导地位,是典型的中央银行体 系。这种体系一方面保证了宏观调控取得较好的 成效,另一方面也能确保搞活金融,取得较好的 资金融通效益。
➢ 多类型、多层次银行机构并存。中国现行的银行 体系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外资 银行等各种类型的银行机构,这种多元、立体银 行体系形成和发展,在把竞争引入了银行业的同 时,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大一统”模式的金融体系的意义
❖ “大一统”金融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

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

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

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的存储、支付、融资、信贷等重要职能。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市场的竞争,我国银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例如信贷风险、利率市场化、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为了推动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明确银行的定位和职能。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明确银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其次,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银行业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再次,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当前,我国银行业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利率的形成机制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因此,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的利率形成机制,促进利率的市场化定价,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最后,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加强金融科技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已经成为银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因此,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应当加强对金融科技的支持和引导,推动金融科技与传统银行业的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综上所述,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是推动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监管机构、银行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推动银行业朝着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希望通过银行改革体制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

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

1984年以来我国央行体制改革一、引言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人民银行从1984年1月1日开始,不再承办工商企业信贷和城镇储蓄等专业银行的业务,成为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

二、背景:1984年前我国央行体制回顾(一)1949—1978年“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

“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过程是多元金融产权被整合为单一的国有金融产权的过程:中国人民银行从建立起就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迅速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

取缔在华外资银行的特权,对非国有金融产权实施国有化。

1952年后,国家对国有金融产权的实行整合。

到1956年底,中国的“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正式形成。

(二)1979—1983年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的形成具有其客观必然性。

但是,它存在着极大的弊端:其安排具有金融功能的虚无性,金融职能和业务范围萎缩等。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全党工作以经济工作为重点的指导思想。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金融体制发生变化,“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转变为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

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由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和不彻底性,“大一统”中央银行体制和混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它们都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三、我国央行体制改革进展(1984-1998)1984年以后,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扩大,国家为了更好更有效地控制金融,便选择设立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中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一)1984—1992年单一制中央银行体制初步形成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32第三章_中央银行的体制

32第三章_中央银行的体制


执行机构:联邦银行执行理事会

职责:负责与大银行之间的业务、票据交换和外国银行的
交易以及公开市场操作。 组成:正副总裁+6名理事(任期8年)
典型3:法兰西银行

决策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

职责:决定货币政策和监督和管理通货总量。

政府总理和财政部长可以参加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会议,但无投 票权。

典型1:日本银行权力结构

政策委员会


日本最高的权力机关。由9名委员组成,分别是:日本银行总裁和大 藏省、经济企划厅、都市银行、地方银行、工商业及农业代表各1人。 总裁是当然委员,都市银行、地方银行、工商业及农业代表为任命委 员,这四位委员有表决权,大藏省和经济企划厅无表决权。 任务:根据国民经济的要求,调节日本银行的业务,调节通货,调节 信用,以及应用其他金融政策。具体业务中,存款准备金的决定、变 更和废止,须经大藏省大臣认可,民间利率的变动也要听取其意见。 日本银行理事会,由总裁、副总裁和17名理事组成。负责遵照政策委 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一般业务。 设监事2人监视负责日本银行的监管工作。由主管大臣任命,任期3年。 设参事若干人,负责就日本银行业务的重要事项答复总裁的咨询或向 总裁陈述意见。

联储咨询委员会

联邦储备体系权力分配模式
联 邦 储 备 体 系
任命各家FRB
理事会
的三位董事
12家联邦储备银行 (FRB)
选举
选举FRB的 6位董事 近4000家成 员商业银行
制 定
(在限度 之内)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FOMC)
制 定
联邦咨询委员会
12位成员(银行家)
审查 并决定

我国的央行制度

我国的央行制度

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决定: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国务院这一决定的贯彻落实,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制度正式确立。

中国人民银行兼有“国家机关”和“银行”双重性质:作为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部级机构,是我国国家机器的一个严重组成部分。

但中国人民银行又例外于大凡的政府机构:一是它要办理以政府、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为对象的银行业务,有经营收入,因而要实行经济核算。

这是其它政府部门所不具有的特性;二是它在管理上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是种经济性质的管理,与政府其它部门主要是行政管理有区别。

作为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也要经营银行业务,但它与商业银行例外:它是发行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它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与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争利;它不经营大凡银行业务,而是以政府、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为业务对象;它处于超脱地位,以“最后贷款人”和“信用管理者”的身份,调控宏观金融、实施银行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机关和中央银行,国家赋予它两项主要任务: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控宏观金融;加强金融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自身的组织建设问题、即管理体制问题,是其独立自主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的严重环节。

这里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决策机构的设置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属于一元化型的分权制中央银行类型,其决策机构为货币政策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经济区划设置:将全国分为九个大区、按大区设立分行,在各中心城市设置中心支行,在县及县级市设立支行,下级行对上级行负责,大区分行对总行负责;在各省会城市设立监管办事处,为各大区行派出机构,对大区行负责。

苗木数量:苗木规格:胸径15cm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

中国银行业体制改革研究

中国银行业体制改革研究

中国银行业体制改革研究中国银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领域之一。

近年来,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机遇,中国银行业开始启动自身的体制改革,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

银行业体制改革的历程银行业体制改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的“五大行改革”,这一时期,我国的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和提高营运效率,中国政府启动了“五大行改革”计划,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通过重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等措施,五大行逐渐成长为国内银行业的龙头企业。

2004年,中国银行业开启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银行业体制改革,这一时期,规划引导了银行业向市场化方向改革,让竞争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银行业不断地深化了体制改革。

2017年,我国颁布了《关于促进财富管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了供给侧改革和国际化,银行业徐图不断适应稳健的资产和回报模式,从而提高资金效率,减少风险和波动。

银行业体制改革的成果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银行业体制改革的成果逐渐呈现出来:一是银行业市场化的改革不断深化。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银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银行业机构和业务的种类也得到了不断扩大,该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客户和消费者得到了更丰富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二是银行业的资本化和股份制改革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银行业不断地实现了股份制改革,我国的国有银行逐渐成长为上市公司,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这引领了银行业向着规模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三是银行业利率市场化进展顺利,资金价格得到合理化和市场化,金融机构交易更加透明和公开,让消费者和企业拥有了更多的选择和优惠。

四是金融创新不断推进。

银行业不断地引进新的技术和金融产品,如移动银行、网上银行等,这大大方便了客户和消费者的操作和理财。

银行业体制改革的展望未来,中国银行业将继续推进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提高透明度、规范市场秩序和遏制金融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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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的体制我国的银行体制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兴起了我国经济的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大潮。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的对外开放则是这一潮流中的一支重要的支流。

对这一支流的剖析,不仅有助于我们加强对我国经济改革开放潮流的认识,更是我们籍以判断其未来走向的必要依据。

所谓金融体制实际上就是所有金融活动的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等要素的总和。

具体而言,金融体制由金融机构体制、金融调控监管体制和金融市场体制组成。

本文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分析将分别从这3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我国的金融机构改革(一)我国中央银行的形成及其发展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间,我国的金融体制在本质上表现为“大一统”的银行体制。

在这一时期,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唯一的一家银行既承担了“中央银行”的管理职能,集中管理和分配资金,又从事“商业银行”活动,办理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集现金中心、结算中心和信贷中心于一体。

[1]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显然与改革开放的市场化目标相抵牾。

因此,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只能以建立完整的中央银行制度为发端。

1979年,先是中国农业银行,继而是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

这两家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期兼并的银行终于又恢复了独立地位。

随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后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独立出来,纳入银行体系。

1982年9月,国务院下达的文件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各专业银行按照指定的5个方面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1983年9月,国务院再次下达文件,决定自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成为承接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城镇工商企业存贷款及城镇居民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

同年我国又批准设立了众多的城市信用社,并在全国普遍发展了农村信用社。

至此一个完整的专业银行体系最终在我国确立。

所谓专业银行体系是指业务划块作严格的分割,专门从事某一方面业务的银行分工格局。

如中国农业银行主要办理农村地区的业务;中国银行作为外汇专业银行则限于外汇业务及与此相关的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基本建设贷款为主要业务。

随着专业银行体系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方得以从一般的银行业务中摆脱出来,成为以金融管理为职责的中央银行。

国家外管局也划归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在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上的界定由此正式完成。

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的金融体制向市场化方向的根本转变。

但是,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分设仅仅是一个开端,由于我国传统体制的积弊相当深厚,金融体制市场化的最终完成必然是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对中央银行的职能的规定仍然带有浓重的传统体制色彩。

例如,只规定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权力,缺少相应的约束条款;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以发展经济、稳定货币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相互冲突的多重政策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尽管在理论上成为中央银行,但在实际上仍然办理某些经营性业务,如以“支持地方经济”的名义对非金融部门发放贷款,但贷款质量欠佳,本息回收率较低,损害了其中央银行的形象;中国人民银行还自办证券公司、城市信用社、融资中心和咨询公司等盈利性机构,既造成不小的损失,又与其宏观管理的职责相冲突,削弱了中央银行的威信;同时,由于当时实行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利润分成的预算制度,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利润动机,扭曲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

此外,专业银行继续承担着某些政府功能,如办理政策性贷款等。

为了扭转这种状况,1993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性质和职能得到了更为明确、详尽的法律规定,廓清了以前的许多模糊认识,并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制定了限制性条款,如不得对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等。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票据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涉及机构管理、风险监管方面的规章近百件。

这些都显示了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市场化特征的日趋完善。

1998年5月,中共中央建立了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使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党的领导实现垂直领导体制。

上述改革的重要目的是: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摆脱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的干预,彻底消除中央银行的盈利行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也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按行政区划建制,依省、市、地(市)、县设立对等的分支机构,由此形成如下弊端:(1)层次多、运转慢,为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洞开方便之门,不能适应不同地区人均收入水平、金融业务规模、金融机构数量、监管任务不同的要求,也有悖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基本原则;(2)职能分工不明确,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的职能相似,不利于搞好金融监管工作;(3)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经常存在利益冲突,省(市)、地(市)重叠设置的分行,在有利可图的工作上相互竞争,在无利可图的工作上相互推委、扯皮,工作缺乏效率。

为了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开始调整组织体系,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11月撤消了31个省级分行,组建了9个跨省分行,同时与所办的证券公司、融资中心和各种经济实体彻底脱钩。

至此,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表1 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分行及其辖区分行名称管辖地区天津分行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江苏、安徽济南分行山东、河南武汉分行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中国人民银行撤消省级分行以后,9个跨省分行的工作与我国现行省级政府强大的行政权力结构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方面。

除国有商业银行外,许多地方金融机构是省级政府控股的,中国人民银行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和处罚仍然有很大阻力,因为法院和司法部门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所以在金融机构的关闭、债务偿还、企业逃债违约、存款纠纷、对金融机构的乱收费等方面很难得到公正的司法执行。

这些问题有待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予以解决。

(二)银行的商业化进程80年代初的专业银行体制的建立仅仅是在理顺我国的银行机构体制迈出了第一步。

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完全从一般的业务经营中摆脱出来,另一方面,专业银行也仍在办理某些政策性业务,且其经营的商业化仍然步履艰难,机关化的运作方式严重阻碍了专业银行的发展。

为了促进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我国于1980年开始对这些银行实行经济核算,试图改变传统的“大锅饭”现象。

1983年,银行系统开始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制度”,把各项指标考核与利润留成挂钩,使专业银行初步确立了利润、风险和成本等一系列经营范畴。

1987年核定“三率”,即成本率、综合费用率、利润留成与增补信贷基金或保险周转金的比率,下放“六权”,即业务经营自主权、信贷资金调配权、利率费率浮动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留成利润支配权、中层干部任免及职工招聘与奖惩权,突破了传统的高度垄断集中的管理体制,使专业银行的经营机制逐步向商业化转变。

接着,我国又开始探索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途径,允许专业银行向综合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出现了“农行进城,中行上岸,工行下乡”的现象。

这种业务的相互交叉和竞争,为专业银行深化改革和商业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专业银行之间的业务交叉,“专业银行”的称谓也逐渐消亡,转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取代。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仍以自己所专长的专业分工为主,交叉业务为辅。

与此同时,我国从1986年起陆续建立了一批新兴商业银行,如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即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已关闭)、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借以推动我国银行体系的市场化建设。

尤其是打破了专业分工和地域格局,从一开始就摆脱了政策性业务的桎梏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的重新组建,标志着新中国第一家商业银行的诞生。

在此期间,在我国的许多中心城市还逐步建立了城市信用社。

金融机构的改革在农村也在向纵深推进。

1980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1984年8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把农村信用社纳入了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

这与我国当时仍实行传统的集中管理的金融体制有关。

随着金融体制的逐步市场化,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避免政府承担过多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从1996年9月开始进行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 400多个县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担任。

1993年12月,我国决定加大对4大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的力度。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决定》提出了“把国家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口号。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设,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目标。

为此,我国在1994年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

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逐步划转到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进一步向市场化靠拢。

1995年,我国发布的《商业银行法》又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并且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于是,各银行纷纷建立了单一法人制度,陆续取消了分支机构的法人地位。

4大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完成了改组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过程,专业银行商业化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这一时期我国还成立了中国民生银行,各市的城市信用社也于1996年分别合并组成了城市合作银行,并在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由此得到了进一步壮大。

我国的4大国有商业银行是目前世界上分支机构最多(各有8 000-10 000家分支机构),员工人数最多(各有15-60万人)的银行,但由于长期的机关化运作使其费用开支十分庞大,经营效率却相当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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