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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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编号: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
营业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营业登记申请变更事项
项 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
注册资金
(万元)
(万元)
经济性质
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关部门
意见
组建单位盖章:被委托人签字:
组建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执照注册号
标准日期
执照副本数
副本编号
缴纳登记费
缴纳副本费




签字
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备注
计算机录入日期
录 入 人
出照日期
出 照 人
归档日期
归 档 人




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登记表

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登记表

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登记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大全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大全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大全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篇1注册号: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实收资本(金)√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时间□认缴的出资方式√实缴的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实缴的出资方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投资人(股东、合伙人)□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公司章程√董事□经理□监事□公司增设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分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隶属关系□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张____(或周____)____ 月 ____ 日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注: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

2、“营业期限(合伙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填写。

3、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登记表

营业执照登记变更登记表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

工商局营业执照登记备案及变更(申请书).

工商局营业执照登记备案及变更(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登记样表)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doc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doc

申请类(共3页)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姓名姓名性别性别民族民族政治面貌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照片文化程度照片粘贴处粘贴处经营者职业状况职业状况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名称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个人经营□家庭经营□组成形式家庭成家庭成家庭家庭成员姓名员身份成员员身份证号码姓名证号码经营范围______省(市 / 自治区)______ 省(市 / 自治区)______市(地区 / 盟/ 自治______市(地区 / 盟 / 自治州) ______县(自治县 / 州) ______县(自治县 / 旗地址旗/自治旗/市/ 区)地址/ 自治旗 / 市 / 区)______乡经营场所______ 乡(民族乡/ 镇 / (民族乡/ 镇/ 街道)街道) ______村(路 / 社______村(路/ 社区)区) ______号 ______ ______号______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从业人数(人)(人)资金数额(万元)(万元)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年月日申请类(第2页)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工商变更申请表(全)

工商变更申请表(全)

(企业变更(变动申报事项)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

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

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

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

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

4.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5.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6.企业类型栏目:|A.内资企业: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股份合作企业、A-8普通合伙企业、A-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10有限合伙企业、A-1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A-12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3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5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6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A-17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B外资企业: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电子邮件:
变更申请事项
本申请书用于申请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1.变更事项:
2.变更前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3.变更后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变更原因
请在此处详细说明变更申请的原因和理由。

变更过程
请在此处详细描述变更的具体过程和步骤。

变更效果
请在此处说明变更完成后的效果和影响。

申请材料清单
请在此列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

1.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事项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变更事项而定)。

申请人声明
本人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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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

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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