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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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

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

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1目的1.2依据本制度的依据为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及其工作人员在饲料兽药添加剂的选择、购买、使用和管理过程中。

三、管理要求3.1饲料兽药添加剂的选择和购买3.1.1养殖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选择合格的饲料兽药添加剂供应商,并制定固定的供应商名录。

3.1.2采购时应仔细查看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书,确保购买的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3.2饲料兽药添加剂的使用3.2.1使用饲料兽药添加剂前应先查阅相关的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2.2在使用饲料兽药添加剂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控制添加剂的量和使用方法,避免使用过量或错误使用。

3.2.3使用饲料兽药添加剂时应注意兽药残留的问题,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3饲料兽药添加剂的管理3.3.1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管理流程,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3.2定期对饲料兽药添加剂进行检查和核查,确认存放的饲料兽药添加剂符合质量的要求,不存在过期或变质现象。

3.3.3饲料兽药添加剂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止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食品和饮用水,以防止污染和变质。

3.3.4饲料兽药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使用日期、品种、用量和效果等信息。

3.3.5定期对饲料兽药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

四、责任与处罚4.1养殖场负责人应对饲料兽药添加剂的选择、购买、使用和管理过程负全面责任,确保养殖场的安全和质量。

4.2养殖场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解雇。

4.3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养殖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五、附则以上就是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养殖场工作人员在饲料兽药添加剂的选择、购买、使用和管理上提供一些指导和规范。

养殖场管理制度样本(3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样本(3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样本A、饲料管理: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

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

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

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C、疫病防治:防疫:1、严把疫苗关,正确使用疫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各养殖场所用疫苗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给。

2、疫苗购入场后,由专人保管。

疫苗配制在无菌室内,使用专用稀释液或经灭菌处理的生理盐水。

3、养殖场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规程,鸡群接种应按规定方式、方法认真操作,严禁擅自随意操作。

疾病防治:1、科学的管理方式、严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种疾病发生的基础。

养殖场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育雏、育成、产蛋鸡分区饲养,粪便由专人、专车、每日清扫,并集中在远离鸡舍的粪场,采取无害化措施处理。

2、各养殖场每日对环境清扫、消毒(消毒剂由公司统一供给)。

3、养殖场采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进入。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在使用兽药时,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兽药。

本人作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有关兽药法规政策。

二、正确认识兽药的防病治病效能,规范和安全用药,不盲目、不滥用兽药,不使用禁用药物,不使用人用药品。

保证不引起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购买合法兽药。

(一)保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

(二)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四、正确使用兽药。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二)农业部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

—1—(三)不将不是“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违规添加在饲料中使用。

(四)不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五)严格按照《养殖场兽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的《健康养殖档案》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六)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七)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____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五、配合各级农牧部门和兽药行业监督员的监督。

六、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承诺人(签名):电话:日期:邮编:—2——3—第五篇: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尽快建立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有效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____《__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____要求,并结合安达市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要载明饲料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采购数量及日期等各项内容,保证饲料兽药的质量。

每次采购要索取进货单和收款发票,并与采购记录同时保存____年以上。

二、采购饲料兽药必须从合法饲料兽药店(具有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进货,所购入的饲料兽药必须是在安达市畜牧局登记备案并建立“诚信档案”的合格产品。

同时还要与经销商签订产品质量安全合同,要对产出的畜产品(乳、肉、蛋)质量安全负责。

三、禁止在自配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有害添加物。

一旦发现,将除依法销毁有毒有害畜产品(乳、肉、蛋)外,还要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罚款。

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1、农业部193、202、560、596、627、709、____号所公布废止的禁用兽药品种和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以及农业部1____号所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2、按照农业部规定,还有____种兽药禁用,有____种为不准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禁用兽药是:⑴β-兴奋剂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⑵性激素类:已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⑶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酶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⑷氯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⑸氨苯砜及制剂。

⑹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稀酸钠及制剂。

⑺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⑻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饲料 兽药管理制度

饲料 兽药管理制度

饲料兽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兽畜饲料的生产和使用,确保畜禽健康成长,保障人与动物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畜禽饲养的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

制度内容包括饲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二、饲料管理1. 饲料配方(1)饲料配方应根据不同种类、生长阶段的畜禽需要确定,确保能够满足其营养需求。

(2)饲料原料选择应优先使用合格的原料,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量和种类,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2. 饲料生产(1)饲料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关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生产过程中应做好原料的检验、质量控制和卫生管理,确保生产出符合标准的饲料产品。

(3)对于特定用途的饲料,如抗生素类饲料,应按照要求添加,并在产品包装上明示。

3. 饲料储存(1)饲料储存应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地方,避免受潮和变质。

(2)储存过程中要定期检查饲料的质量,并对有问题的饲料及时处理或淘汰。

4. 饲料运输(1)运输车辆应具有相关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轻放、避免挤压,确保饲料的原始状态。

5. 饲料销售(1)饲料销售企业应具有相关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销售过程中要保留销售记录,确保产品的溯源可追溯。

三、兽药管理1. 兽药购买(1)兽药的购买应在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购买兽药应根据畜禽种类、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2. 兽药使用(1)合理使用兽药,不得盲目滥用,更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兽药。

(2)兽药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注意剂量、频次和疗程,避免产生药物残留或药害。

3. 兽药存储(1)兽药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受潮和高温。

(2)兽药存放要与饲料、饮水隔离,避免混淆使用。

4. 兽药记录(1)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记录兽药名称、使用量、使用对象等信息,做好药品使用管理。

(2)定期清理兽药柜,对过期或变质的兽药进行处理或淘汰。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1.熟悉掌握《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饲料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兽药休药期规定》、《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等一系列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根据生产的动物品种自觉地执行各种条例,坚决不违规使用药物。

2.养殖场应自觉遵守国家对宰前停药期的规定,在停药期内患病急宰的动物不得作食用。

任何药物只要按规定剂量、规定药方使用药,并且按休药期规定的天数停药,所用药物在动物机体内的残存量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的。

或者说,只要有足够长的停药期,随着药物不断地从体内排出,肉品中的药物残留是不会超标的。

3.生产者要请专门的兽医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使用国家对各种畜禽养殖允许使用的药物,并认真做好用药、停药记录。

养殖场对药物使用的要求消毒药的安全使用环境和器具消毒药的选择使用,不仅要考虑其消毒效力,还必须考虑消毒药可能带来的药物残留问题。

如苯酚有很好的杀菌消毒作用,但有些国家禁止在家禽中使用苯酚类消毒剂,所以在家禽的生产、加工和运输中应避免使用,以免带来残留污染。

饲料中添加药物的使用饲料中药物添加剂的添加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饲料和添加剂标准添加。

对于出口的畜禽,还应根据进口国有关饲料中禁止添加的药物种类(如多种磺胺类药物、喹乙醇,抗球虫药如克球粉、球虫净等),避免在饲料中添加这些药物。

推广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如饲用酶制剂、饲用微生物制剂、酸化剂、活性多肽、寡聚糖、防霉制剂、茶多酚、大蒜素等。

大量的研究表明,这些绿色饲料添加剂对畜禽、人类无害,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还应注意加强饲料保管,防止饲料受潮霉变。

不允许将饲料、药品、消毒药、灭鼠药、灭蝇药或其他化学药物堆放在一起。

贮存饲料的场所要尽量卫生干净,消灭苍蝇、老鼠等。

不要把霉变的饲料饲喂畜禽,否则可引起动物疾病并招致有害毒素残留。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确保畜禽投入品的可追溯性,从而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建立健全养殖场投入品台账,制定本制度。

1、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物制品、生化制品的采购、使用,在兽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应非疫区,无腐烂变质,未受农药或某些病原体污染,符合gb13078新版《饲料卫生标准》。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未经兽药药政部门批准的或过期、失效的产品。

4、实施处方用药,处方内容包括。

要用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管的职业兽医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并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5、加强对生产环境、水质、饲料、用药等生产环节有害物质残留的管理和监控,通过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抽检、送检或有条件的自检等方式,严格控制或杜绝违禁物品、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残留。

6、投入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

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7、采购的药品及疫苗必须是有“gmp”批文,符号国家认证厂家生产的药品、疫苗;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采购时要严格质量检查,查验相关证明,防止购入劣质投入品。

8、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购进记录包括。

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日期。

出库时要详细填写品种、规格(剂型)、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使用去向。

拌料用的药品或添加剂,需在执业兽医的指导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药品的使用应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人为造成的过期失效。

注。

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必须真实有效,并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养殖场是养殖动物的地方,为了保持动物的健康状况,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兽药的使用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

一、兽药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区域应远离动物圈舍和饲料,确保兽药与动物的交叉污染和皮肉食用安全。

2.存储结构:兽药存储室应专门设置、封闭管理,避免兽药与其他物品混合。

室内应装有排气设备,防止毒气积聚。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和使用。

3.药物记录:应建立兽药进出库登记制度,记录兽药的购进、使用、消耗和报废情况。

每批次使用兽药的时间、剂量、用药对象等必须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和统计,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方案: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繁殖目的和生产环境等因素,制定兽药使用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用药目的、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用药路线等要素,并由专业兽医签署。

2.兽医管理:每个养殖场都应拥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与该兽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兽医应定期巡视养殖场,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人员兽药的使用和动物健康管理。

3.兽药使用标准:使用兽药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用药剂量和次数的限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

针对其中一种疾病的预防性使用药物,必须具备可靠的检测方法,避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用药记录:每次使用兽药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表,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动物种类、剂量和施药方式等信息。

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自动化记录和数据分析。

5.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养殖动物体内兽药残留水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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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尽快建立养殖场(户)使用饲料兽药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有效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安达市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要载明饲料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采购数量及日期等各项内容,保证饲料兽药的质量。

每次采购要索取进货单和收款发票,并与采购记录同时保存3年以上。

二、采购饲料兽药必须从合法饲料兽药店(具有工商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进货,所购入的饲料兽药必须是在安达市畜牧局登记备案并建立“诚信档案”的合格产品。

同时还要与经销商签订产品质量安全合同,要对产出的畜产品(乳、肉、蛋)质量安全负责。

三、禁止在自配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有害添加物。

一旦发现,将除依法销毁有毒有害畜产品(乳、肉、蛋)外,还要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禁止使用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1、农业部193、20
2、560、596、627、709、720号所公布废止的禁用兽药品种和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兽药产品以及农业部168号所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2、按照农业部规定,还有18种兽药禁用,有3种为不准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禁用兽药是:⑴β-兴奋剂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⑵性激素类:已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⑶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酶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⑷氯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⑸氨苯砜及制剂。

⑹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稀酸钠及制剂。

⑺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⑻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⑼林丹(丙体六六六)。

⑽杀毒芬(氯化烯)。

⑾呋喃丹(克百威)。

⑿杀虫眯(克死螨)。

⒀双甲眯。

⒁酒石酸锑钾。

⒂锥虫胂胺。

⒃孔雀石绿。

⒄五氯酚酸钠。

⒅各种汞制剂。

不准使用的兽药有:⑴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丸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⑵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⑶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五、科学合理使用兽药
1、注意使用合理剂量。

剂量并不是越大效果越好,很多药物大剂量使用,不仅造成药物残留,而且会发生畜禽中
毒。

2、注意药物的溶解度和饮水量。

饮水给药要考虑药物的溶解度和畜禽的饮水量,确保畜禽吃到足够剂量的药物。

3、注意搅拌均匀。

拌入饲料服用的药物,必须搅拌均匀,防止畜禽采食药物的剂量不一致。

4、注意药液粘稠度和注射速度。

肌肉注射的药物,要注意药物的粘稠度。

粘度大的药物,抽取的药液应适当超过规定的剂量,而且注射的速度要慢一些。

5、保证疗程用药时间。

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达到一个疗程以上。

不可使用1-2次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因很多药物,需使用一个疗程后才显示出疗效。

6、注意安全停药期。

停药期长的药物、毒副作用大的药物(如磺胺类)等要严格控制剂量,并严格执行安全停药期。

六、强化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管理
1、养殖场(户)必须随时接受市饲料兽药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饲料兽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样。

2、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使用禁用和不准使用或使用假劣饲料兽药的养殖场(户),除没收饲料药品外,还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若出售畜产品兽药残留量超标给人生命造成危害的,将按《兽药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除对有毒畜产品进行
无害化处理外,还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使用兽药要填写处方,建立病志。

处方和病志要书写规范,并保留三年以上。

七、不准随意接收外来流动商贩送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各种兽药,一旦发现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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