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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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77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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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安全防护、警戒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防护、警戒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认真贯彻、落实、熟悉并掌握国家和省颁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程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4.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3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4新工人及特种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安全技术培训,测试合格,持证上岗。

4.5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6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嗽叭裤,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4.7 “四口”、“五邻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4.8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气工作不准乱接乱

动。

4.9机械设备防护及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专人操作。

4.10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对违反规定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关处罚。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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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产生爆破危害发生事故,使 警戒人员安全警戒到位,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 使爆破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爆破总指挥:xx 2、爆破警戒负责人:xx 3、爆破警戒人员:xx、xx、xx、xx、xx 4、起爆人员:xx、xx 二、爆破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爆破总指挥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领导工作,对爆破安全负责,下达起爆命令,全面 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点的警戒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爆。 2、爆破警戒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对爆破警戒安全负责,合理分配警戒人员,在起爆规定的时间里,对爆破周围的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 进行爆前疏散、清理,及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3、爆破警戒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警戒人员应在其指定的位置,不得擅离警戒岗位,在警戒区域内

发生事故,应由该区域警戒人员负责。及时向爆破总指挥及爆破警戒 负责人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4、起爆人员的安全职责 起爆人员只有接到起爆命令后才能起爆。在起爆前,应认真检查 爆破现场的网络连接情况,对起爆器、起爆主线进行检查、测试,确 保准时、安全起爆。 三、爆破时间 由于××区气象条件较为恶劣,装药结束后,如不能按时爆破, 将直接影响到爆破效果,具体爆破时间以接到爆破通知为准,露天开 采项目妆将提前40分钟通知各施工单位撤离,爆破结束后,经检查无 盲炮15分钟后解除警戒。 四、警戒安全要求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 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 派出岗哨。 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五、爆破安全警戒范围 爆破安全警戒重点区域: 1、项目部驻地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的疏散、清理; 2、爆破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具、设备的疏散、清理; 3、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撤离到安全区域,封闭所有通向爆区的 道路,道路上严禁车辆、人员通行; 4、东面区域道路路口的人员、车辆、设备的疏散、清理;

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规范管理。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警示标志的管理 4.1.1 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4.1.2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5)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4.1.3 各部门要建立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标志台账,并载明每个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 4.1.4 各部门要对安全标示进行经常性安全维护,保证安全标志的整洁醒目。 4.2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 4.2.1安全防护设施定义:是指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包括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脚手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4.2.2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2.2.1设置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半的,将原工种劳动保护用品交回仓库,并按新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3、新调入公司的人员应执所在部门证明到安全科审核后方可领用劳动保护用品。 14、各车间、科室必须保管好公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劳动保护用品流失。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均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应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特种器材和设备。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是指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防护系统。 第四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武器、弹药和民用爆炸器材仓库; (二)存放含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图纸、资料、产品、设备等各种载体的保密要害部位; (三)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致病菌毒品、管制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场所; (四)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辆; (五)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 (六)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及其储存、销售场所; (七)各类重要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高档商品、重要生产资料的场所; (八)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的部位; (九)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指定部位;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或部位。 第六条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爆破警戒管理制度

北山公司爆破警戒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加强对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消除了因爆破和警戒部位人员缺失引发的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促进采掘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北山公司爆破警戒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北山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管理办法 1、爆破作业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志,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2、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3、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并经班组长确认下令后方准起爆。 4、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报请班组长同意,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5、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6、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

位。 7、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8、爆破前,所有人员都要撤到警戒线以外,人数清点准确后,爆破员得到班组长的通知,才能爆破。 9、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受控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爆破器材箱应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无机械电气设备、无自燃易燃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地点。每次起爆时均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0、地下爆破出现不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温度异常及水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研究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1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宜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如果最后一炮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当有人进入漏斗作业时,应停止相邻采场的爆破和出矿,且应有专人监护和警戒。 13、2个或多个作业面相距较近时,当一个作业面爆破前,邻近作业面必须停止作业,邻近作业面所有人员必须在撤离至警戒范围外后签字确认,确定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实施爆破。

XXX公司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7-4)

0.更改记录 1.目的 2.范围 3.职责 4.内容 5.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检查与维修 7.采购 8.相关记录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4.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 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4.2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 4.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告知 4.6.1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 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 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 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 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 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 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 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到相关岗位; 4.6.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警示 4.7.1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 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术语 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 号; 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997-13 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控制管理规定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第二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

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三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第四条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第六条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第七条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示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示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正常使用,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消防安全标志》JY-GB13495 《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GB7231-2003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护栏及钢平台》(GB4053.3-2009) 《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等 4.职责 4.1物资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工作; 4.2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各部室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3各部室、工序负责对各自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示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安装、维护和管理,建立检查维护记录及相关台账。 5.管理要求 5.1警示标示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5.1.1各部室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5.1.2各部室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示。 5.1.2.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1.2.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5.1.2.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示,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示。 5.1.2.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24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一般防护措施 (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 全面预防原则: (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管 理 制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 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项目部负责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4、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新安装或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吊起重机、龙门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工程部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 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9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产生爆破危害发生事故,使警戒人员安全警戒到位,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使爆破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爆破总指挥:xxx 2、爆破警戒负责人:xx 3、爆破警戒人员:xx、xx、xx、xxx、xxx 4、起爆人员:xx、xx 二、爆破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爆破总指挥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领导工作,对爆破安全负责,下达

起爆命令,全面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点的警戒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爆。 2、爆破警戒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对爆破警戒安全负责,合理分配警戒人员,在起爆规定的时间里,对爆破周围的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爆前疏散、清理,及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3、爆破警戒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警戒人员应在其指定的位置,不得擅离警戒岗位,在警戒区域内发生事故,应由该区域警戒人员负责。及时向爆破总指挥及爆破警戒负责人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4、起爆人员的安全职责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制度(通用版)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通用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营造安全作业环境,确保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有效、可靠,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及设备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生产实际,现对厂部所有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运行、维护等控制管理予以规定。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部所属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二、职责 1、设备科负责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现场配置标准制定及监督。 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现场安装和验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区域现有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警示标识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对需新增、更新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的统计和申报工作。 3、各车间责任范围按照《厂部5S管理制度》”各单位职责进行划分 三、术语 1、安全防护设施:是指生产作业(含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或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机电设备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区域、地段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统称。包括各类防护板、防护罩、护栏、防护平台、各类安全监测、报警仪器、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含本体固有装置)。 2、安全警示标识: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警示标识分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四类。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领用流程 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检查、维护,对需要新增或破损失效需更新的,按正常工作程序提出申报计划。 2、设备科根据单位的申报计划申请,进行现场确认,提出核实意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

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4、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隧道爆破作业行为,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公安部门有关规章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揭博高速T4标项目部隧道爆破作业。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爆破器材领用 1、作业班组指定爆破员先向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申请爆破器材,并办理领用手续。 2、爆破员与押运员持批准的领用单向炸药库仓管员领取,仓管员应按双岗核领、发,并核对其种类、数量,双方办理出仓手续。 3、领料过程中应遵守仓库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

4、领料过程中发现强领、强取爆破器材,由仓管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四条爆破器材场内装卸与运输 1、场内运输指爆破器材仓库至爆破点之间的运输线路。 2、场内运输可选用人工担抬或安全可靠的柴油车运输,车箱应应严密并能上锁,箱内无杂物,车厢金属部分用木板衬垫。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辆各安全装置和车箱门锁,并确保完好;驾驶员必须持证相应合规证件并遵规驾驶,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途中不停留。 3、原则上,雷管、炸药应分人担抬或分车运输,当同车运输时应用木箱分别装箱,箱体之间分隔并固定于车箱两侧。 4、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指定爆破员、押运员不得穿化纤类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装卸应轻拿、轻放,双手提运、不得抛掷;开箱不得使用小刀等铁器。

6、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押运员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发现破器材遗失由押运员立即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使用工点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与看护 1、到达工点后,临时存放点应选干爽、通风,无火种、火花,且远离电箱、电线;雷管与炸药存放点相隔应大于10米。 2、临时存放点应划定警戒区,并由押运员负责看护,警戒区内不得有闲杂人员停留。 3、运爆破器材到各装药孔口,炸药与雷管应轻拿轻放,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 第六条装药 1、装药前必须设置警戒区,并由专人负责警戒,核对爆孔与炸药、雷管类型与数量。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147爆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lasting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程施工的进度。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凡是进行爆破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1.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 1.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门鉴定批准; 1.3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

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班长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1.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5.1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1.5.2工作认真负责; 1.5.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5.4体检合格; 1.5.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1.6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1.7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7.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7.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1.7.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XXXXXXXX公司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16-2-1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规定明确了XXXXXXXX公司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要求。 2.2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公司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设备部负责对一些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内容 4.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 4.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安全管理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告知 4.6.1存在粉尘、噪音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各车间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爆破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爆破作业而导致人员伤亡以及机械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参加爆破施工的人员必需熟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无证操作。 三、爆破设计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深入现场勘察,根据爆破部位地质、地貌、现场机械等实际情况进行爆破设计,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爆破设计方案必须报请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爆破作业前,必需填报《危险作业审批表》,制定作业指导书,并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火工材料的领取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队(班组)每次爆破前4小时填报火工材料申报表,爆破施工队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质安部、机电物资部批准领取。 六、火工材料应由有证的专人负责领取、保管、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雷管、炸药混装。材料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七、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火工产品。失效的火工产品需报请质安部,在质安部安全员监督下按相关规定予以销毁。 八、爆破作业必须按设计组织施工。布孔、装药必须认真作好记录。 九、未用完的火工材料必须及时退回库中。严禁将未使用完的火工材料私存或挪作它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十、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应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装药。装药过程中严禁吸烟及存在其他火种。在爆破规定的时间前30分钟,必须完成装药全部工作。 十一、放炮的准备工作。第一次警报要求现场作业的机械、人员作好撤退

的准备工作;第二次警报要求将不能撤离现场的机械设备防护好,人员必须撤出爆破区;第三次警报响后立即进行起爆;第四次警报为解除警报。 十二、爆破后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报。 十三、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实行谁爆破谁警戒,谁造成的损失谁赔偿的原则,安全部门负责督促、协调。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十四、对需爆破的部位装药前需插红旗预告,在第二次警报响后所有的撤离工作全部作完后,拆除预告红旗;爆破后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报。 十五、爆破警戒区安全距离应根据规定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设定,警戒区四周应设明显的标志。浅孔爆破警戒区半径不应小于200米。 十六、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双重同时作业,不得将下面岩石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塌落,撬棍的高度不得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撬棍端部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十七、瞎炮由持有效证件爆破手按有关规定处理好;钻造炮孔,不得在残留的炮孔上钻孔。 十八、空压机启动必须在无负荷下进行,风管连接必须牢固,压力不得超过空压机和风管的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十九、爆破时间的规定: 早上:7:00~7:30 中午:12:00~12:30 下午:18:00~18:30 超过规定的爆破时间,不能起爆的,其施工队安排专人值班,至下次规定的爆破时间内起爆,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二十、在无特殊情况,应避免夜间装药,早上放炮。如确实工期需要,早上放炮需通过质安部和项目部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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