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
国土资源部公布三种矿产资源开发“三率”要求

国土资源部公布三种矿产资源开发“三率”要求作者:张敏来源:《资源导刊》 2013年第1期为强化优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12月28日发文,制定了金矿、磷矿和高岭土矿三种矿产资源开发的“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要求。
按照规定,露天黄金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要在矿石贫化率不超过10%的前提下达到90%以上。
对于地下开采的金矿,按照不同的赋存条件,回采率需分别不低于75%、80%和85%。
根据金矿加工处理的难易程度不同,黄金矿山企业的选(冶)回收率应分别不低于50%、70%和80%。
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方面,文件规定,当黄金与其他矿物共生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当黄金与其他矿物伴生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
国土资源部还表示,该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黄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黄金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上述指标要求。
此外,生产矿山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规定的要求。
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国土资源部还同时公布了磷矿和高岭土矿的开发“三率”标准。
其中,磷矿的地下开采回采率需不低于72%,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3%;磷块岩矿的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0%,磷灰石和磷灰岩矿的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5%;与磷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5%,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5%。
高岭土矿地下开采的回采率不低于75%,露天开采的回采率不低于85%;高岭土矿选矿回收率不低于85%;矿山企业开发利用高岭土矿时,鼓励综合利用尾矿及尾矿中的石英、长石、伊利石及黄铁矿等有用组分。
尾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8%。
(完整版)矿产资源三率

“三率”包括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开采回收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
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井的回采率。
开采回采率指的是全矿井、露天采场或矿务局的总回采率。
开采回收率是衡量矿山企业开采技术和开采管理水平优劣,资源利用程度高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开采回采率偏低,矿石回收量就少,成本就高。
矿山企业为降低成本,获取最高的产值和利润,往往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造成资源损失。
回采率指标低,矿山服务年限则缩短。
采矿回采率矿石采出量在该矿山或采矿场(矿井、采掘工作面)地质储量中所占的比例。
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是比较采矿方法优劣、回采工作质量高低的技术经济指标之一。
式中“区域”指矿房、矿柱、采场、台阶、中段、坑口、矿区,可计算总回采率,亦可分别计算回采率:“地质储量”指开采中重新核定的储量。
其计算公式为:采矿贫化率是计算开采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之间的比值。
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矸石混入或高品位矿石损失,或者部分有用组份溶解或散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低于开采前计算的工业储量中的矿石地质品位,这种现象称矿石贫化。
这是考核矿山企业采出矿石质量的指标之一,也是分析采矿方法是否合理的根据之一。
矿石贫化率高了,会使最终产品质量下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指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
这是评价矿山企业选矿技术、管理水平和入选矿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反映资源利用水平的指标。
“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的内容是:“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是衡量、监督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
“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
矿产“三率”:一个不能被忽略的指标——湖南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

矿产“三率”:一个不能被忽略的指标——湖南省重要矿产
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
报告项目组
【期刊名称】《国土资源导刊》
【年(卷),期】2014(000)007
【摘要】"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是衡量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的核心指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从2012年开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煤炭、铁、锰、铜、铅等15种矿产448家矿山重要矿产的调查与评价工作。
在两年多的野外实地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大量数据汇总、综合分析研究,湖南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最终出炉,并随之建立了全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2014年6月24日,该项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评审验收,被评为优秀等级。
以下为调查报告部分内容的选编。
【总页数】3页(P37-39)
【作者】报告项目组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从“糊涂账”到“心中有数”——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纪实 [J], 王琼杰
2.汝州市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受表扬 [J], 陈亚强;牛振旺;王大庆
3.湖南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 [J], 朱洪
4.都兰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县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宣传动员会议 [J],
5.国土资源部开展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 [J], 赵军伟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铁矿开采三率指标

铁矿开采三率指标铁矿开采三率指标是指在铁矿石开采过程中,对于提高矿石采集率、回收率和利用率的要求和衡量标准。
这三个指标的提高对于铁矿矿石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三率指标的意义、影响因素以及提高方法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三率指标的意义:1.矿石采集率:矿石采集率是指开采过程中实际采集的矿石量与理论矿石量的比值。
提高矿石采集率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矿石资源,减少浪费和矿山环境破坏。
2.矿石回收率:矿石回收率是指从原始矿石中提取出有用金属元素的比例。
提高矿石回收率可以增加金属的产出和利润,降低生产成本。
3.矿石利用率:矿石利用率是指矿石中有用金属的利用比例。
提高矿石利用率可以有效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
二、三率指标的影响因素:1.矿石品位:矿石品位是指矿石中所含有用金属元素的含量。
品位越高,矿石采集率和回收率就越高,利用率也会增加。
2.采矿技术和设备:采矿技术和设备的先进程度直接影响矿石采集率和回收率。
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能够增加矿石的采集效率和回收率。
3.矿石矿物组成和结构:矿石的矿物组成和结构对矿石的开采和提取难度有一定影响。
不同矿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选择合适的矿石破碎、磨矿和选矿工艺可以提高矿石利用率。
4.机械作业条件和工艺流程:机械作业条件和工艺流程的合理设计和优化能够提高矿石采集率和回收率,降低工艺损失和能耗。
三、提高铁矿开采三率的方法:1.优化控制采矿工艺:合理确定矿石采矿方案和采矿工艺流程,选择适合的设备和工艺条件,提高矿石采集率和回收率。
2.优化矿石破碎和磨矿工艺:采用先进的破碎和磨矿设备,控制破碎和磨矿粒度,避免粒度过细或过粗造成的矿石损失和回收率下降。
3.优化矿石选别工艺:选择合适的选别设备和选别工艺,根据矿石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进行优化选别。
提高矿石利用率,减少矿石中有用成分的丢失。
4.强化能源和材料的利用:优化矿石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和材料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的三率指标要求通常涉及以下三个指标:
1. 开采率(Recovery Rate):开采率是指矿物质从矿石中提取出来的比例。
从矿石中提取出来的矿产资源量与矿石中所含的矿产资源量之间的比例被称为开采率。
开采率越高,表示开采过程中矿石的利用效率越高。
2. 利用率(Utilization Rate):利用率是指矿产资源在开采、加工、利用等过程中的利用效率。
利用率高表示矿石被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提取矿产资源。
3. 再生率(Recycling Rate):再生率是指废品或废弃物中可以重新提取利用的矿产资源比例。
再生率高意味着通过回收再利用的方式,将废品和废弃物中的矿产资源重新提取出来,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和消耗。
这些指标要求的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不同矿产资源的特点、开采方式、技术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不同国家和地区也可能有不同的三率指标要求,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三率指标文件

矿山三率指标
矿山三率指标文件是指针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三个指标。
这些指标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依据,旨在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根据不同的矿产资源和行业特点,具体的矿山三率指标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开采回采率是指矿山企业实际开采出的矿产资源量与理论可采出资源量的比例,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过程中回收的矿产资源量与入选的矿产资源量的比例,综合利用率则是指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伴生、共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程度。
为了提高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政府和行业协会等组织会制定相应的矿山三率指标要求和评价标准。
同时,矿山企业也可以通过技术升级和加强管理等方式提高自身的三率指标水平,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资源节约的目标。
总之,矿山三率指标文件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重要依据,旨在促进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第4部分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4部分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指衡量国家或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率、矿产资源回收率和矿产资源利用率。
这三个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开采效益、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程度,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矿产资源开采率是指在单位时间和单位区域内开采的矿产资源量占总储量的比例。
它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开发程度和供给能力,是评价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效益的重要指标。
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有助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加矿产资源供给,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同时,高开采率也意味着对资源的高度依赖,对环境的破坏也会相应增加。
因此,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的同时,需要合理控制资源开采总量,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其次,矿产资源回收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对矿藏潜在资源进行的回收利用效率。
它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回收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是评价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资源浪费程度的重要指标。
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延长资源的使用寿命。
通过科技创新、设备升级和管理提升等措施,可以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最后,矿产资源利用率是指矿产资源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用效率。
它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利用程度和价值实现程度,是评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效益的重要指标。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通过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等措施,可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综上所述,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促进矿产资源的高效开采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技创新、设备升级、管理提升、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等措施,可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率、回收率和利用率,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在实施这些要求的过程中,还需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共同发展。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1. 引言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维持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指标要求,以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是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指标,本文将对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2.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定义和意义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是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回收率、资源利用率和资源消耗率。
这三个指标反映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度以及资源的消耗情况,对于评估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回收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回收利用的比例。
资源回收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有效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资源利用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真正利用的比例。
资源利用率高,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后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资源消耗率是指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耗费的资源量与产出的资源量之比。
资源消耗率低,说明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提出和应用,有助于引导和规范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影响因素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高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水平技术水平是影响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关键因素之一。
先进的开采和利用技术能够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率。
因此,加强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对于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3.2. 管理水平管理水平是影响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能够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率。
因此,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管理,对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附表:3.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三率”调查表填表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审核人:联系方式审核日期: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说明一、填报基本要求(一)《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三率”调查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生产活动的采矿权人(以下均对应“矿山企业”,指具有法人地位或具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按《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及本填报说明的规定填报。
(二)调查表应由矿山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按要求将调查表及与该表内容相同的电子报表各1份报送有关单位。
(三)本表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由采矿权人填报。
无论其生产规模大小都必须单独填报;采矿权人开办1个以上矿山的,必须1证1表分别进行填报。
(四)采矿权人没有选矿厂时可以涉及到选矿情况的内容。
(五)调查表累计数据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度数据均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二、指标解释及填写要求(一)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1.采矿权人: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采矿权人。
2.开采方式:指采用露天或地下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方法,如露天、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3.矿山名称: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矿山名称。
4.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按《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规定填写。
5.采矿许可证证号: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23位或13位编号。
6.行政区代码: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代码。
7.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
8.建矿时间:指矿山企业开始筹建时间。
9.投产时间:指矿山企业建成投产时间。
10.剩余服务年限:指矿山企业2011年末起至计划开采完毕时间。
两套及以上生产系统的企业,应填报各套生产系统中最长的可生产年限。
(二)矿山储量情况。
1.矿石工业类型:是指矿山开采主矿种的矿石工业类型。
2.矿床工业类型:根据矿床的成因类型、工业意义、经济价值及其代表性、矿石的矿物或元素建造、矿床的形态、产状及其与构造关系和围岩性质等因素所划分的矿床类型,如铜矿工业类型:斑岩性铜矿、矽卡岩型铜矿、层状铜矿、含铜块状硫化物矿床、铜-镍硫化物矿床及含铜石英脉型矿床等。
3.矿产名称:按《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附录一)填写。
4.矿产组合:分为单一矿产、主要矿产、共生矿产和伴生矿产。
5.有价元素(组分):填写矿山开采矿石中各矿种内的有用组分名称。
6.平均品位:指矿山地质储量报告中所查明的矿石资源储量所对应的矿床(矿体)的平均品位。
7.统计对象及单位:按《矿产名称、统计对象及资源储量单位》(附录一)填写。
7.2011年资源储量累计查明:是指截止到2011年底矿区内对应矿产累计查明矿石量(金属量),应分别对应主矿种、共伴生矿种逐项填写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年动用资源储量:是指2011年度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对应矿产采出量和损失量,应分别对应主矿种、共伴生矿种逐项填写年动用资源储量。
年损失资源储量:是指2011年度矿山开采过程中损失的资源储量。
年末保有资源储量:是指截止到2011年底,对应矿产资源可供开发的矿石量(金属量),应分别对应主矿种、共伴生矿种逐项填写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上一行填写金属量,下一行填写矿石量。
(三)矿山开采技术条件。
1.主要矿体编号:填写矿体的编号。
2.矿体走向长度、倾角、厚度:填写矿体的走向长度、倾角和厚度的平均值。
矿体厚度:是指矿体上盘与下盘之间的垂直距离,此项指标应填报其平均垂直厚度。
4.矿体稳固性与围岩稳固性:是指矿体和围岩在形成开采空间并暴露的情况下的稳固能力,可粗略的分为5类:极不稳固矿岩;不稳固矿岩;中等稳固矿岩;稳固矿岩;极稳固矿岩。
填报者可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填报其所属类别。
5.矿床水文地质条件:是指与矿床开采时的防水、排水、供水措施有关的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和活动情况,如断层、裂隙、岩溶的分布和发育程度,含水层的性质、层数、厚度、水质、水量、分布范围、补给和排泄条件、与地表水的联系等。
此项的填报作简要的描述即可。
(四)矿山采矿情况。
1.开采方式:指采用露天或地下方式采出有用矿物的方法。
2.开拓方式:指矿床开拓工程的布置类型。
按照《开拓方式及代码》(附录二)中列出的开拓方式及代码,以产量大的原则选择一种主要的开拓方式进行填写。
开拓方式应与开采方式相对应。
3.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矿山设计确定的年度采矿生产量。
此项指标应填报最终设计确定的年度主矿产的采矿生产能力。
经改扩建生产能力发生变化的矿山,应填写改扩建后的设计生产能力,单位采用万吨/年。
未经设计投入建设的老矿山,其设计生产能力填报与实际生产能力相同。
4.设计资源利用率:是指企业在编写开发利用方案中设计对资源的总体的利用率。
5.设计采矿贫化率:是指矿山设计过程中确定的采矿贫化率。
6.设计开采回采率:是指矿山设计确定的采区开采回采率。
7.主矿种设计出矿品位:是指矿山设计确定的回采后从采场放出矿石的主矿种平均品位。
8.主矿种最低工业品位:填写矿山开采过程中主矿种的最低可采品位。
9.年实际出矿量:分别填写2009、2010、2011年全矿或某一地下采矿方法对应的实际出矿量。
10.年实际采矿量:分别填写2009、2010、2011年全矿或某一地下采矿方法对应的实际采矿量。
11.实际开采回采率:指当年全矿实际实现的回采率指标值。
以矿山地质测量人员进入采场,实地测量计算得出的开采回采率指标进行填报。
多矿井同时生产时,填报各矿井加权平均回采率。
回采率=(1-损失率)%12.主矿种实际出矿品位:是指出矿量中有用组分(或有用矿物)所占比例,也即矿山回采后从采场放出矿石的平均品位。
13.实际采矿贫化率:矿山开采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贫化率。
14.掘采比:是指地下开采的矿山,每采出一万吨矿石需要掘进巷道的延米数。
其计算公式为:掘采比(米/万吨)=掘进量(米)/出矿量(万吨)。
15.露天剥采比:指矿床露天开采时,剥离的废石(上覆岩层、层间夹石)量与采出矿石量的比值,即平均每采一吨(或立方米)矿石所需要剥离的废石量(吨或立方米)。
16.地下采矿方法名称:是指采矿所采用的巷道布置方式、掘进程序和回采工艺过程的总称。
此项请逐一填写矿山主要采矿方法名称,按采矿方法及代码(附录三)填写。
17.采矿耗电量:是指每采出一吨原矿各工艺耗电总量。
18.采矿耗水量:是指每采出一吨原矿各工艺耗水总量。
(五)矿山选矿情况。
1.选矿厂名称/序号:指采矿权人为处理从本采矿权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开采矿石所建立的选矿厂名称或序号。
2.设计年选矿能力:是指矿山设计确定的年度选矿生产量。
此项指标应填报最终设计确定的年度主矿产的选矿生产能力。
经改扩建生产能力发生变化的矿山,应填写改扩建后的设计生产能力,单位采用万吨/年。
3.设计主矿种入选品位:是指矿山设计中确定的主矿种在工业上可利用的最低平均品位。
4.入磨粒度:即矿山破碎磨矿流程中进入磨机的最大矿石粒度。
5.磨矿细度:指破碎磨矿流程中,从磨矿进入后续作业的产品细度,以-200目、-325目、-400目所占百分含量表示。
6.选矿流程:即矿山破碎磨矿、选矿流程简单描述,根据流程先后顺序描述,如“螺旋溜槽重选获得合格精矿-重选尾矿弱磁选获得合格精矿-强磁选-磁选精反浮选”建议改为“鞍山式混合铁矿石采用三段一闭路碎矿、阶段磨矿、粗细分选、重选-弱磁选-强磁选-反浮选脱硅的重、磁、浮联合选矿流程流程”等。
7.年外购矿石量:即矿山2011年自其它矿山购入的矿石总量,单位采用万吨/年。
8.年入选矿石量:是指2011年度选矿生产所处理的矿石量,单位采用万吨/年。
9.主矿种选矿回收率:是指主矿种的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给矿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
10.选矿耗水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各选矿工艺耗水总量。
11.选矿耗新水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各选矿工艺所需要补充消耗的新水总量。
12.选矿耗电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破碎、磨矿、选矿各工艺耗电量综合。
13.磨矿介质损耗:即选厂磨矿流程中实际粉磨一顿矿石需要消耗的磨矿介质的重量,kg/吨。
14.选矿产品名称:指选矿获得的对应标准品位(规格)产品名称。
若某一产品为流程中多个作业产品混合而成,而各作业产品没有单独分析核算的,按第一个作业产出的顺序为该产品顺序。
15.选矿代码:按照选矿方法(附录四)填写,是指利用矿产中不同矿物在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性质方面的差异,将目的矿物与其它成分分离的方法代码。
按照选矿产品从流程中产出的先后顺序对应填写获得该产品的选矿方法代码。
如果选矿作业流程中采用了多种选矿方法,则以精选作业流程采用的选矿方法作为填报依据。
具有二种及以上不同选矿作业流程的,以精矿产值最大者优选的原则,选择两种主要选矿流程中精选作业采用的选矿方法依次填写。
尾矿对应的该项可以不填写。
16.产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的重量占入选矿石重量的百分数。
填报矿山实际得到的产率指标,有多个产品的应分别对应填写各个产品产率。
17.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给矿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
填报矿山实际完成的选矿回收率指标,有多个产品的应分别对应填写各个产品回收率。
主计价元素名称:是指选矿产品在出售过程中可单独计价的主要元素,如铁精矿中主计价元素为Fe,如该产品为混合精矿,则主计价元素填写价值高的元素,另外一种计入其它可计价元素中。
18.主计价元素含量:是指选矿产品中主计价元素的百分含量。
19.元素名称及含量:是指矿石中含有的主元素、共伴生元素名称及含量。
(六)尾矿、废水、废石处置与利用情况。
1.尾矿产率:是指尾矿的重量占入选矿石重量的百分数。
2.尾矿年排放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3.尾矿品位:是指尾矿中主矿种的品位。
4.尾矿年利用量:指矿山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5.尾矿年利用产值:是指尾矿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
6.选矿废水年排放量:是指选矿当年排放的废水量,以万吨为单位。
7.回水利用率:是指尾矿库澄清水返回选矿流程继续使用的水量占尾矿库接受水量的百分比.8.回水利用产值:尾矿库澄清水返回选矿流程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收益。
9.废石年排放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10.废石累计积存量:指矿山以处置为目的,将废(矸)石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11.废石年利用量:指矿山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