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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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伤事故频发,给职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从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1. 保障范围不够全面当前,工伤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而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工伤保险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

一些特定行业的从业者,比如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工伤保险的覆盖面比较窄,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

2. 经济实力不足当前一些企业在面临工伤赔偿时,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往往难以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导致一些工伤职工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工伤保险资金的来源和筹集方式依然亟待改革和完善,以保证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3. 管理体系亟待完善工伤保险机构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仍存在一些缺陷,容易导致资金流失和滥用现象,也影响了工伤保险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4. 法律法规不完善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度,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以提高工伤赔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为了解决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我国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工作,细化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度,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工伤保险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职工都能够在工作中得到保障和安全,从而实现全民范围的工伤保险普及。

2. 完善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实行多元化的筹集方式,不仅可以通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来筹集资金,同时也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建立专门的工伤基金,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3. 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挪用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伤事故频发,工伤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新时代背景下,工伤保险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采取有效对策来加以解决,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困境1. 赔付标准不合理当前工伤保险赔付标准严重滞后于劳动者实际生活成本。

许多工伤劳动者因家庭经济困难,工伤保险赔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2. 保险基金不足由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刚刚起步,保险金收入不足,工伤保险基金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伤赔付的需要。

3. 工伤认定不公部分用人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在工伤认定上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一些合法的工伤案件难以得到认可,严重损害了工伤者的合法权益。

4.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整体发展还不够完善,从而影响了工伤保险的有效运行。

一些地区和行业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工伤保险制度在推广应用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障碍。

二、对策1. 提高赔付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生活成本,合理提高工伤保险赔付标准,确保工伤劳动者生活水平基本得到维持。

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2. 建立健全保险基金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投入,保障基金运营的稳健和持续。

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确保工伤赔付的可持续性。

3. 完善工伤认定机制建立公正、合理的工伤认定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及医疗机构的监管,保障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大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伤认定的专业化水平。

4. 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加强对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各地区和行业的指导,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落实。

5. 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伤保险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鼓励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工伤保险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

目前社保管理中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改善措施

目前社保管理中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改善措施

目前社保管理中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与改善措施一、问题分析1. 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全面。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是企业参保职工,但在一些特定领域,比如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工伤保险覆盖较少,导致了这部分人群在发生工伤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2. 工伤认定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的工伤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了认定结果的不公平性,一些工伤案件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给工伤保险的公平性带来了较大的问题。

3. 工伤赔偿标准不清晰。

工伤赔偿标准不同,导致了一些工伤职工在获得赔偿时产生争议,一些公司为了避免赔偿责任可能会对事实进行掩盖,导致工伤保险的实际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 工伤保障服务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工伤职工的康复和职业培训服务覆盖面较窄,导致了一些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无法得到良好的帮助和支持,使得他们很难重新融入工作生活。

二、改善措施1. 完善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为了解决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全面的问题,可以逐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纳入到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内,确保更多的人群在发生工伤时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 统一工伤认定标准为了解决工伤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工伤认定标准,确保工伤在不同地区的认定结果一致,提高工伤案件的公平性,使得工伤保险更加公平合理。

3. 明确工伤赔偿标准为了解决工伤赔偿标准不清晰的问题,可以制定明确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定比例的工资、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赔偿标准,让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赔偿争议。

4. 完善工伤保障服务为了提高工伤职工的康复和职业培训服务覆盖面,可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康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康复和培训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重新融入工作生活。

总之,要解决目前社保管理中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完善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措施,不断完善工伤保险体系,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及对策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及对策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及对策我国建筑业是农民工的集中地,他们在建筑工地上承担着辛苦的体力劳动。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险制度,农民工在工作中频繁遭遇工伤事故,面临着诸多困境。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有必要深入研究。

首先,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目前,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中只有少数人购买了工伤保险,较大部分的农民工并没有享受到保险保障,一旦遭遇工伤,将面临严重的经济困境。

二是工伤赔偿标准偏低。

现行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对于受伤农民工来说并不够高,无法有效弥补因工伤造成的损失。

三是保险理赔流程繁琐。

农民工在申请工伤保险理赔时,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手续繁杂,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首先,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推动更多的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

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者减免一部分保费来吸引农民工购买保险。

其次,要提高工伤赔偿标准,让农民工获得更为公平的赔偿待遇。

可以制定相关,提高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确保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要简化保险理赔流程,减少农民工在申请理赔时的繁文缛节,提高理赔效率,给予受伤农民工更快的救助。

除了以上对策,我们还可以从多个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明确工伤保险的具体执行标准和程序,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农民工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伤保险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在加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农民工本身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群体,大多集中于采矿、建筑、冶金、纺织等行业。

这些行业劳动强度高、工作环境差、危险性大,使农民工成为工伤事故的高发群体。

为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需要扩大农民工劳动关系的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确定工伤赔偿为主的建制取向,逐步加强和完善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普及农民工工伤保险知识,以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保险;对策;引言:农民工群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劳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仍难以被完全纳入《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者”范围。

农民工工伤索赔时除面临“劳动者”身份界定、劳动关系认定障碍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冲突与分歧也使其在索赔时面临适用法律选择的困境,而工伤赔偿程序中劳动仲裁、行政、民事诉讼交叉问题更加剧了农民工工伤索赔的难度。

因此,立法应明确把农民工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摈弃非法用工单位概念,同时改革现行工伤索偿模式,赋予法院直接认定工伤的权力,以解决农民工工伤索赔难题。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滞后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从立法角度初步建立,然而在《条例》中没有清晰界定农民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解决主体等,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保障领域基本上属于一片空白。

而且参照城镇职工稳定的月薪薪酬制度制定的支付标准这一规定从文字上将农民工利益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

我国农民工由于和土地依然保持一定的纽带和经济联系,农民工的职业性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表现为随着农业季节变化而流动的特点,企业对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计算和支付的也有其自身特点,和城市稳定的职工有所不同。

但是以法律形式出现的《工伤保险条例》,针对农民工保险赔偿的标准制定是参照城市职工稳定工作和相对固定的薪酬体系而制定,因此并不能简单地应用于农民工群体。

农民工自身随季节性流动性的特点,使得其工伤保障的收入指标与城市职工有明显的偏差,因此也无法享受城镇职工的权益标准。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保险制度作为保障劳动者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保障范围不够广泛、赔偿标准不够合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等。

有必要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存在的问题1. 保障范围不够广泛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主要覆盖了企业职工,而对于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和临时工等特殊群体,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

这意味着一旦这些特殊群体发生工伤,很难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赔偿,从而增加了他们的生活风险。

2. 赔偿标准不够合理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工伤职工的赔偿标准并不够合理,一些严重的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额度往往远远不足以应对受害者的后续生活需求,这给受害者和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

3. 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由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对工伤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非正规的劳动合同、强迫加班等手段,规避对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策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特别是对于那些因工伤导致严重伤残的职工,其赔偿标准应当能够充分满足其后续生活所需,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必须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纳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有用人单位都能够全面履行工伤保险的义务。

4. 完善法律法规我国还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明确工伤保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起诉机制和仲裁机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 宣传教育我国还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逐渐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成为了保护农民工和劳动者的重要制度。

然而,新时代工伤保险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本文将针对这些困境提出一些对策。

首先,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之一是保险经费不足。

由于工伤事故的频发,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经费去理赔。

然而,当前保险费收入与理赔费用支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寻找新的筹资方式来增加收入。

一种可能的策略是建立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的保险資金池,以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充足,进而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其次,新时代工伤保险还面临着理赔难度大的问题。

保险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才能批准理赔请求,这导致理赔时间过长,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工人的生命安全。

加强监管、提高理赔效率以及优化科技手段,能够有效解决这一困境。

第三,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之一是信息不对称。

农民工和劳动者对工伤保险的了解不足,无法自我保护。

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积极主动地向农民工和劳动者宣传工伤保险的保险条款、理赔流程以及保险的好处、范围等相关信息。

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推进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四,新时代工伤保险面临的困境之一是法律监管的不力。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和个人可能会存在违规行为,或者拒绝履行工伤保险的责任。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工伤保险的法律监管,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此外,鼓励保险公司与各相关部门加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可以建立起完善的工伤保险诈骗监测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工伤保险诈骗。

综上所述,新时代工伤保险在改良保险经费来源、提升理赔效率、加强信息宣传、完善法律监管等各个方面都需要突破创新,才能够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背景下不断发展和进步。

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及对策措施

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及对策措施

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及对策措施2023年,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伤保险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为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伤保险制度。

本文将从工伤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1. 工伤保险参保情况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9325万个参保单位,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4亿人次。

其中,参保率已经超过了80%,表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普及程度较高。

同时,随着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率也逐步提高。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尤其是一些外来人员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保率较低。

2. 工伤保险赔付比例工伤保险赔付比例是衡量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和效率的重要指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工伤保险的赔付比例为60%左右,近年来有所提高,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赔付比例的提高与保险缴费比例的增加有一定关系,因此,工伤保险的缴费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3. 工伤认定和定额赔偿标准工伤认定和定额赔偿标准是衡量工伤保险制度公平性和科学性的重要标志。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工伤保险系列法规已基本建立完毕,工伤认定和定额赔偿标准逐渐趋于科学化和合理化。

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有些工伤事件的认定和赔偿存在主观性和不公平性,需要加强标准化和法制化建设。

二、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之处虽然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和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 赔付比例低。

工伤保险的赔付比例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的工伤事件(如职业病和事故伤害)的补偿不够充分。

2. 参保率不够高。

一些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仍未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一些外来人员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保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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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实践中,农民工本身的流动性特点使得工伤保险制度存在适用上的困难,其权益也难以得到保护。

工伤维权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于是填充农民工法律知识; 严格依法、加大监督机制; 在工伤保险上做到预防为先、康复为重成为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农民工在工伤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危害性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低。

目前我国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多为职业风险相对较高的建筑业、制造业及其采矿业, 这些行业劳动量大、工资低, 并且相对其他行业遭受的工伤伤害可能性较大。

他们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住房补贴和各种补贴, 自我保护意识差, 许多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一旦工伤事故发生,他们得不到社会保险的救济。

企业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往往拼命压缩劳工成本,不为他们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而农民工在没有发生工伤事故时, 并没意识到在其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所带来的实质性利益, 所以他们也不会督促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所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 他们的人身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 76.6% 的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

(二农民工工伤维权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从发生工伤到领取工伤保险,要想维权,必须经过三个阶段: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并领取工伤保险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或故意拖延,可能在工伤认定后还有行政复议甚至还有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程序; 除了这几道程序需要时间长, 还有农民工自身的因素, 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相关知识欠缺, 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

例如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单位是通过包工头使用农民工, 他们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也并不是用人单位直接发给农民工, 所以在发生劳动争议诉讼时, 他们连劳动合同都拿不出来, 更不用说拿出相关的证据。

工伤保险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工资的相
关惩罚措施, 即使官司打上几年, 农民工赢了, 用人单位也只不过是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没有太大的损失,所以他们情愿“ 私了” 。

(三工伤保险制度在适用上有困难。

2004 年元月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把农民工纳入其中。

从表面上看,法律有强制性的规定, 切实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考虑了, 但是从农民工的构成上看, 许多规定不符合农民工的现实需求。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某些工伤保险待遇应以“ 本人工资” 为基数,其条例第 61 条第 3 款规定,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资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但农民工就业一般并没有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许多时候,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并没有订立超过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季节性农民工根本无法计算出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由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有时还会短期内跨省工作,于是农民工在离岗后无法转移和保持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

农民工工伤缺乏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有效机制。

长久以来, 我们在工伤预防、职业康复上投入也很少, 这一点在农民工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

由于我国现行制度没有对职业康复问题做出较为完善的规定,所以就给用人单位以逃避的借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也享受不到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工伤补偿待遇, 他们大多通过“ 私了” 解决工伤问题,根本谈不上职业康复。

同时, 农村的医疗水平与城市的医疗水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康复治疗有可能无法满足治疗后期的农民工的需求。

有的农民工居住地可能与工伤保险经办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这些也增加了具体执行上的困难。

二、针对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对策。

(一严格依法,加强监督机制。

针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低这一现象, 要严格依照《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参保手续,强制用人单位为所有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对那些设法逃避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要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对
于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为了使工伤保险更好的法制化, 可以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这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

在这些监督管理机制中, 行政监督是工伤保险监督机制的主要机制。

如行政主管部门对侵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企业经过两次处理后, 企业仍然没有改正的, 可以给予罚款、停业整顿、提请司法机关冻结企业的银行资金、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工伤预防为先,职业康复为重。

长期以来, 我们都是重视工伤的事后处理, 而忽略了对工伤的先前预防。

当出现了工时后我们多是以经济补偿,并没有重视工伤的康复。

工伤保险机构要怎样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

要想建立工伤预防为主的工伤保险制度,就要全面落实“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我国劳动部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施行办法》中规定了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地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工作。

如果我们把工伤预防工作做好了, 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概率就能减少, 可以节省工伤保险基金的开支, 也能够有效地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我们加强对职业康复的重视, 特别是职业康复, 可以使农民工尽快地投入到社会劳动中, 对他们的人身和家庭有益。

由于农民工有流动性的特点, 对返乡农民工, 可以利用农村现有的职业康复措施, 提供职业康复站为工伤农民工服务。

(三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

农民工遭受工伤后,其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除了客观原因外,还有自身的因素在内。

所以为了使其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要给农民工填充法律知识。

根据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主持的《农民劳动工转业就业的社会政策分析》调查:近 33. 7% 和 41. 7% 的被调查者不太了解或者一点不了解工伤保险。

举办农民工维权法制教育培训班, 建立法制培训学校, 聘
请相关专业法律人士举办农民工维权培训班,围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

印刷法制刊物, 发放给企业农民工,或者将工伤保险相关的刊物贴在宣传栏上,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09级工商管理(1班夏战峰
2009414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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