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议事会制度
党员议事会制度

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本党员议事会有公道正派,有议事能力的九名党员组成,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
议事会必须坚持每季召开一次。
二、党员议事会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党员的意愿,每个成员必须坚持按时参会议事。
三、党员议事会的任务,一是评议党支部工作优缺点,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意见。
二是反映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处理或改进建议。
三是对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调整产业结构及财务管理提供科学化决策和合理化、有效化的建议。
四、党员议事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
五、党员议事会必须认真监督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必须在党员议事会监督之下开展工作。
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党支部成员应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
本着实事求是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支部形成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党支部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
(一)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等,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事关全公司的工作部署。
(二)对党支部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做出部署。
党支部组织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制度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
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
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相关人员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员议事制度

党员议事制度党员议事首先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办事办实事,扎实搞好党委及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决策水平,推动两个文明在基层健康地发展。
议事原则一、议事要本着坚持党性,发挥民主,讲求实效,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基层工作做好。
二、党委和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支持发挥党员的智能、德能优势,主动把关系到集体、群众的事情提交党员参议,协助集团机关工作。
三、议事所产生的结果只是决策参政,不作决策意,一经机关党委形成决议,党员必须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
四、对议事中的不同意见,党委和支部班子成员不得压制或报复。
五、议事要以议大事原则出发,任何个人不得借议事之名泄私愤,纠缠个人私利给组织施加压力。
六、应属党内的研究议论的问题,要按照组织原则,通过支部会议决定,不作为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的决议、决定在本机关的贯彻执行。
2、审议机关队伍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重要工作的开展及事关全局的工作部署。
3、参与机关工作的重大改革,重大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4、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
5、研究发展党员,命名和表彰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6、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7、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
议题的准备1、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由党委成员负责收集,并报书记审定。
党委会议前,应提前告知委员,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会议期间提出的临时动议,特别是重大事项,一般不应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2、凡拟提交党委会和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要形成向党支部汇报的材料。
3、提交党委和党支部讨论的文字材料应明确、具体,有关文稿应由分管委员严格把关,确认成熟后方可提请党支部讨论,属于规章制度性文稿,要事先作好协调;属领导讲话稿,要求观点鲜明,文字简练,内容充分;属于人员调整、奖惩事项,材料要准确,实事求是,依据充分。
党员议事制度

党员议事制度党员议事首先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办事办实事,扎实搞好党委及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决策水平,推动两个文明在基层健康地发展。
议事原则一、一、议事要本着坚持党性,发挥民主,讲求实效,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基层工作做好。
二、二、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支持发挥党员的智能、德能优势,主动把关系到集体、群众的事情提交党员参议,协助村两委班子工作。
三、三、议事所产生的结果只是决策参政,不作决策意,一经村党支部形成决议,党员必须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
四、四、对议事中的不同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不得压制或报复。
五、五、议事要以议大事原则出发,任何个人不得借议事之名泄私愤,纠缠个人私利给组织施加压力。
六、六、应属党内的研究议论的问题,要按照组织原则,通过支部会议决定,不作为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的决议、决定在本村的贯彻执行。
2、审议村民队伍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村重要工作的开展及事关村全局的工作部署。
3、参与村工作的重大改革,重大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4、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村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
5、研究发展党员,命名和表彰本村优秀共产党员。
6、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7、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事项。
议题的准备1、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负责收集,并报书记审定。
党支部会议前,应提前告知委员,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会议期间提出的临时动议,特别是重大事项,一般不应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2、凡拟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要形成向党支部汇报的材料。
3、提交党支部讨论的文字材料应明确、具体,有关文稿应由分管委员严格把关,确认成熟后方可提请党支部讨论,属于规章制度性文稿,要事先作好协调;属领导讲话稿,要求观点鲜明,文字简练,内容充分;属于人员调整、奖惩事项,材料要准确,实事求是,依据充分。
党 支 部 议 事 制 度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
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党支部做出决定后,委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五、团结一致,真抓实干。
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一心,艰苦创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开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新局面。
党员议事会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员议事会规章制度篇一:村党员议事会制度上寨村党员议事会制度(一)党员议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会议。
(二)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三)村党组织设立“议事箱”;党员议事会建立日常包片联系村民组党员、群众的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对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确定议事议题,并明确专人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
(四)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以及每个成员的观点、意见,会议记录要有主持人审阅签字,存档备查。
(六)村党组织应及时根据议事会议事情况和建议,列入相关会议研究,并按照组织原则作出决议。
(七)议事会议事落实情况及村党组织决议贯彻情况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上寨村村党支部二0一一年三月篇二: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党员代表议事制度一、党员代表议事会议,是党员充分发表不同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党员代表议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员代表议事会议,要通报党内的有关情况。
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
四、党员代表议事会议,要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与广大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工作事项,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及其它重大事项等,充分征求党员代表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五、党员代表有权在预定的议题内议事,有权根据规定提出新的议题,也有权要求认为重要的事项列入会议议程。
六、会前,党员代表议事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要先在支委会(总支部委员会、党委会)上研究通过,并于会前通知党员代表。
党群议事会制度

党群议事会制度溧永委[20**]44号党群议事会制度各党总支(支部):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中的核心作用和模范作用,现就加强农村、社区党员议事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党群议事会的工作职责党员议事会属无偿服务性质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体包括: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商议本村(居)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确定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商议本村(居)有关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经营承包、环境综合整治,党务、村(居)务管理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问题。
3.商议影响本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群众信访来访等事项,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对本村(居)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4.通过本村(居)党组织,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和基层党组织无力解决的有关问题。
二、党群议事会成员的组成党员议事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由20名左右党员群众组成。
议事会成员必须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议事会成员要具有广泛性,应含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非公企业党员、老党员等。
党员议事会可设会长和副会长。
会长由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副会长一般由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党务工作、身体状况好,在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担任。
党员议事会成员由村(居)党组织根据以上条件斟酌确定或经党员大会推荐产生,在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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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徐村党员议事会工作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成员的条件
议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二、党员议事会成员组成
村级党员议事会成员数由7—11名党员代表组成。
议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会长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会长一般由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身体健康、在本村具有较高威望的老党员或离职的村党员干部担任,其他村“两委”成员一般不担任议事会成员。
秘书长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一般由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
村级党员议事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原则上不对成员进行调整,如确需调整,须经村级党组织研究后,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将调整原因和表决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三、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村级党员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具体为: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听取村级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事务;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对村已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积极完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党员群众对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村民主决策形成后,议事会成员要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认真落实,为村民做出表率;议事会的每个成员联系若干名党员群众,督促、教育每个党员行使好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议事会成员在日常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树立自身形象,遵纪守法,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坚决不给群众造成负担。
每名议事会成员都要在党员大会上向村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并由全体党员对其进行测评,对在任期内被测评为不称职的成员,将不再担任下一届议事会成员。
四、党员议事会议事规则
党员议事会由村级党组织委员会召集,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二分之一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
可随时召开。
召开议事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参加,村级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列席村级党员议事会会议。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召开党员议事会进行讨论。
党员议事会成员提议召开议事会时,村级党组织要对议事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适时组织召开议事会。
每次党员议事会都要形成议案,并做好会议记录,议事会议案作为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村级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属于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权限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每年度的议案及落实情况要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并上报镇党委。
五、议事程序
(1)收集议题。
议事会成员每月到所联系的党员群众中间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并与平时收集的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意见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村级党组织;
(2)选择议题。
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议事会成员提交的议题集中梳理,根据议题的重要程度和群众的关注程度,初步确定议题和方案;
(3)确定会议。
村“两委”在征得2/3以上议事会成员同意后,确定召开议事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并提前一周通知议事会成员按时参加;
(4)议事表决。
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
议事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赞成,方可作出决议。
议事会的讨论情况及议案须形成会议记录,经议事会会长、副会长审阅签字后,建立专门档案(主要包括:会议通知、议题和议案、出席会议人员名单、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经过公示后,由专人存档保管。
(5)“两委”决策。
将议事会形成议案上报村级党组织,作为村“两委”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村“两委”开会讨论决定议案落实,并召开相关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6)决议落实。
本村党员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上级组织反映,但未经党员议事会重新决议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村级党组织将议案落实情况及时向议事会成员反馈,并通过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向全体党员、群众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