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党支部议事制度

合集下载

最新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最新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1.凡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规则。

2.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3.村民委员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
(1)村民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提议的;
(2)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的;
(3)30名以上村民联名书面提请召开的;
(4)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
(5)村党支部提议的;
(6)村民委员会主任提议的。

5.村民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村委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举行会议时,应邀请村党支部书记出席。

6.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村民应知事项,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7.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的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但村民委员会主任对通过的事项有异议的,有权提请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

8.对涉及到村民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
地听取村民代表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提出方案,并提请村党支部通过,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9.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执行。

10.村民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要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校对并签名。

11.记录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要详细清楚,内容要实事求是。

12.建立村民委员会会议档案制度,每次会议的记录、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等均要列入档案,安排专人保管。

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上寨村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会议。

(二)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三)村党组织设立“议事箱”;党员议事会建立日常包片联系村民组党员、群众的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对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确定议事议题,并明确专人于会前一周将议事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议事会成员。

(四)议事会成员在接到议题后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议事会上,每个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以及每个成员的观点、意见,会议记录要有主持人审阅签字,存档备查。

(六)村党组织应及时根据议事会议事情况和建议,列入相关会议研究,并按照组织原则作出决议。

(七)议事会议事落实情况及村党组织决议贯彻情况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上寨村村党支部
二0一一年三月。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议事规则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

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篇: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充分发挥楼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设新型楼宇,特制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集体决定并遵循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委员讨论确定,有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不得临时修改议题。

五、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日期、议题、及相关事宜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畴:从楼宇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讨论应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研究检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重大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须由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有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也可上报上级组织。

紧急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需决定处理重大事情时,事后要在支部会上说明。

八、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会要做好记录,决定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具有保密的内容要严守秘密。

九、写字楼重大事项须经支部保值讨论决定,包括:临时紧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单上报等。

第二篇: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议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如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或与其他委员事先沟通确定。

(5)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的有关事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

村党支部议事规则第一篇: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村党支部议事规则一、党支部组织形式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议事范围(一)支部党员大会。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3、确立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作出奖惩决定;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

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6、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7、听取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8、讨论研究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三、议事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

拟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党支部组织议事制度

党支部组织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制度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

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

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相关人员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村党员议事制度1

村党员议事制度1

村党员议事制度
一、党员议事、发扬敢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重要内容,是党员行使权利,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党员议事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会议有半数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方可召开。

三、会议议题由村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
(一)讨论决定党内各项事宜,参与研究村级其他组织的工作事项;
(二)参与研究制订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的制度及本村规章制度;
(三)需要提交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前支委会应将议事内容、要求事先告知与会人员,需经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支委会要提出初步意见。

五、村支委会组织党员就议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赞成超过应到党员的半数为通过(选举会议另按规定执行)。

对重要议题,若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或暂不提交村两委会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待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决定商议。

六、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议事。

要自觉服从大局,遵守组织纪律,对支部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带领群众认真贯彻落实。

七、每次会议要确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要签名,必要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村民主议事制度范本(3篇)

村民主议事制度范本(3篇)

村民主议事制度范本尊敬的村民们:根据我们村的实际情况,为了促进村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管理,我们决定实行村民主议事制度。

以下是村民主议事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召开村民大会1. 村民大会应当按照事前公告和邀请,召集全体村民参会。

2. 村民大会应当由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主持并制定议程。

3. 村民大会应当面向全体村民,讨论并决定与村民利益相关的重大事务。

二、议事程序1. 村民代表或村民自治组织应当对大会议程进行解读,并确保会议秩序。

2. 大会提议应当由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由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记录。

3. 在讨论过程中,应当允许村民提出发言和提问,并由主持人加以控制时间和顺序。

4. 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应当让出充足的时间供村民进行发言,并充分听取所有村民的意见。

三、议事结果1. 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应当记录并保存大会讨论的结果。

2. 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务,应当以多数村民的意见为决定。

3. 对于执行事务,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应当负责向相关部门汇报和协调。

四、议事公示1. 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应当将大会讨论的重要事务结果公示给全体村民。

2. 公示事项应当包括决定内容、执行方式和执行时限等。

五、监督与改进1. 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应当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村民汇报工作。

2. 对于村民对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村民主议事制度的简要范文,具体细节和流程可以根据村民的意愿进行调整。

希望通过村民主议事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促进村民参与和民主管理,实现村民共同发展的目标。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村民代表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主议事制度范本(2)一、引言欢迎各位村民参加本次村民主议事会,感谢大家对村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为了促进村庄的繁荣和幸福,我们建立了村民主议事制度,以保障所有村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本议事制度将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决策过程,让每一位村民的声音都得到充分的听取和尊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党支部议事制度】
1.村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

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均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成员参加。

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人员,支部大会、支委会在讨论和研究有关工作时,可邀请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和各线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首先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要有全体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5.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议半数赞成后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待意见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群众意见,并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把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内容、情况及领导等记录在案,会后
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