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研发基本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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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规范

这里主要摘取了OO设计原则的其中几条,其中开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必须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尽量要求遵守,接口分离、合成聚合、依赖倒置原则强烈推荐遵守,另外补充了一些其他规范。

1.1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一个模块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确切地说,模块的对外接口不能被修改,而只能被扩展,当某个开发者使用了你的接口,而却被你后期修改了这个接口,那对程序是一个灾难。

因此在进行设计时要尽量考虑接口封装机制、抽象机制和多态技术。

1.2单一职责原则SRP (Simple responsibility pinciple)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很多人可能觉得它很简单,但在实际中,我们多有不遵守这条原则。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写出的程序,也会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代码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有职责扩散。所谓职责扩散,就是因为某种原因,职责P被分化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P2。

比如:类T只负责一个职责P,这样设计是符合单一职责原则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也许是需求变更,也许是程序的设计者境界提高,需要将职责P细分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P2,这时如果要使程序遵循单一职责原则,需要将类T也分解为两个类T1和T2,分别负责P1、P2两个职责。但是在程序已经写好的情况下,这样做简直太费时间了。所以,简单的修改类T,用它来负责两个职责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虽然这样做有悖于单一职责原则。(这样做的风险在于职责扩散的不确定性,因为我们不会想到这个职责P,在未来可能会扩散为P1,P2,P3,P4……Pn。所以记住,在职责扩散到我们无法控制的程度之前,立刻对代码进行重构。)

遵循单一职责的优点有: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1.3接口分离原则(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如果说某个模块能提供接口能同时支持放大、缩小、平移操作,建议提供成三个接口,因为存在人们只需要某一个,或者某两个接口的情况,另外当其中某个操作出错时,也不会影响到调用另两个接口的人。

1.4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这些向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这句话怎么可以理解为: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举个例子,有一个对象壶,另一个对象浇水壶,也需要用到壶的内容,但是它额外有浇水的功能,使用壶和一个浇水的接口的组合来定义浇水壶更好于直接继承壶,因为水管也有浇水的功能。

1.5里氏代换原则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如果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 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称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换言之,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根本不能察觉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只有衍生类可以替换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才能不受影响,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功能。反过来的代换则不成立。

最著名的例程为:正方形是否是长方形的子类(答案是"否")。类似的还有椭圆和圆的关系。

应当尽量从抽象类继承,而不从具体类继承,一般而言,如果有两个具体类A,B有继承关系,那么一个最简单的修改方案是建立一个抽象类C,然后让类A和B成为抽象类C的子类.即如果有一个由继承关系形成的登记结构的话,那么在等级结构的树形图上面所有的树叶节点都应当是具体类;而所有的树枝节点都应当是抽象类或者接口。

1.6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当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

问题描述:类A直接依赖类B,假如要将类A改为依赖类C,则必须通过修改类A的代码来达成。这种场景下,类A一般是高层模块,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类B和类C是低层模块,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假如修改类A,会给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解决方案:将类A修改为依赖接口I,类B和类C各自实现接口I,类A通过接口I间接与类B或者类C发生联系,则会大大降低修改类A的几率。

依赖倒置原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架构要稳定的多。

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是接口编程。在实际编程中,我们一般需要做到如下3点:

1)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

2)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

3)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1.7共同封闭原则 Common Closure Principle(CCP)

一个包中所有的类应该对同一种类型的变化关闭。一个变化影响一个包,便影响了包中所有的类。一个更简短的说法是:一起修改的类,应该组合在一起(同一个包里)。如果必须修改应用程序里的代码,我们希望所有的修改都发生在一个包里(修改关闭),而不是遍布在很多包里。CCP原则就是把因为某个同样的原因而需要修改的所有类组合进一个包里。如果2个类从物理上或者从概念上联系得非常紧密,它们通常一起发生改变,那么它们应该属于同一个包。

CCP延伸了开闭原则(OCP)的“关闭”概念,当因为某个原因需要修改时,把需要修改的范围限制在一个最小范围内的包里。

1.8共同重用原则Common Reuse Principle (CRP)

包的所有类被一起重用。如果你重用了其中的一个类,就重用全部。换个说法是,没有被一起重用的类不应该被组合在一起。CRP原则帮助我们决定哪些类应该被放到同一个包里。依赖一个包就是依赖这个包所包含的一切。当一个包发生了改变,并发布新的版本,使用这个包的所有用户都必须在新的包环境下验证他们的工作,即使被他们使用的部分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为如果包中包含有未被使用的类,即使用户不关心该类是否改变,但用户还是不得不升级该包并对原来的功能加以重新测试。

CCP则让系统的维护者受益。CCP让包尽可能大(CCP原则加入功能相关的类),CRP则让包尽可能小(CRP原则剔除不使用的类)。它们的出发点不一样,但不相互冲突。

1.9其他

1、遵循高内聚,松耦合的基本原则。

2、严格遵循MVC的设计模式,界面实现与业务逻辑相分离,例:数据产品分发模块由两

个工程DataOutput,DataOutputUI组成。

3、在模块设计时,如果模块之间有交互,那么为了方便多人开发,模块设计人需要先定义

好与其他模块之间的接口,该接口须优先实现。

4、进行严格的异常管理,对系统操作记录日志。

5、所有有运行环境相关的模块都必须实现自适应模块接口。运行环境:数据表,本地文件

等。

6、对于功能独立的模块,需要支持参数传入及独立运行两种模式。

发动机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编号: 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编制:万涛 校对: 审核: 批准: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年月曰

第2页 一、概述 要使发动机正常工作,必须使其得到适度的冷却,冷却不足或冷却过度均会带来严 重的影响。 发动机过热,会破坏各运动机件原来正常的配合间隙,导致摩擦阻力增 特别是活塞 环和气缸壁之间的运动,严重时会发生烧蚀、卡滞,使发动 “拉缸”现象,刮伤活塞或气缸,更严重时还会发生连杆打烂气缸体现 油变稀,运动机件间的油膜破坏,造成干摩擦或半干摩擦,加速磨损。 同时会降低发动 机充气量,使发动机功率下降。 发动机过度冷却时,由于冷却水带走太多热量,使发动机功率下降、动力性能变差。 发动机过冷,气缸磨损加剧。同时,由于过冷,混合气形成的液体,容易进入曲轴箱使 润 滑油变稀,影响润滑作用。 由此可见,使发 动机工作温度保持在最适宜范围内的冷却系,是何其重要。一般地, 发动机最适宜的工作温度是其气缸盖处冷却水温度保持在 80C ~90C ,此时发动机的动力 性、经济性最好。 、冷却系统设计的总体要求 a )具有足够的冷却能力,保证在所有工况下发动机出水温度低于所要求的许用值( 般为55°); 冷却系统的设计应保证散热器上水室的温度不超过99 Co 采用105 kPa 压力盖,在不连续工况运行下,最高水温允许到 110 C,但一年中 水温达到和 超过99 C 的时间不应超 过50 ho 冷却液的膨胀容积应等于整个系统冷却液容量的 6 %o 冷却系统必须用 不低于19 L/min 的速度加注冷却液,直至达到应有的冷却液平面, 以保证 所有工作条件下气缸体水套内冷却液能保持正常的压力。 三、冷却系统的构成 液体冷却系主要由以下部件组成:散热器、风扇、风扇护风罩、皮带轮、风扇离合器、 水泵、节温器、副水箱、发动机进水管、发动机出水管、散热器除气管、发动机除气管冷却不足, 加,磨损加剧, 机停转或者发生 象。也会使润滑 a) C ) d) e)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最新版本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 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 SL265水闸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 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3.2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 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3.3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 田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3.3.1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3.3.2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 一级阶地。

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o方向布置。 5.2耕作田块长度 田块边长应根据作物类型、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以及排 水畅通度等因素确定。 5.3耕作田块宽度 耕作田块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和排水和防止风害等要求;同

时应考虑地形地貌的限制。 5.4田块的地下水位 耕作田块田面高程应满足农作物排渍的要求,即田面高程E≥E 0+d(E 为所在田块最高 地下水位的高程,d为设计排渍深度)。水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d=0.6m,旱地设计排渍 深度可取d=0.8m。 5.5耕作田块形状 5.5.1要求外形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以直角或接近直角为好,形状选择依次为长方形、 。 平原地区以种植水稻为主,水田宜采用格田形式。格田设计必须保证排灌畅通,调控方便,并满足水稻作物各生长发育阶段对水份的需求。格田田面高差应在3~5cm以内,长度保持在80~120m,宽度以30~40m为宜。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以20~30cm, 埂顶宽以15~20cm为宜。 5.7.2低山丘陵地区(山垄田、梯田)设计 低山丘陵地区宜修筑梯田为主。根据地形、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的不同将其修筑成 梯田。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50007-2011【28条】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1.0 。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4部分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 4 部分: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 编制说明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 4 部分: 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 海洋行业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我国水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淡水资源量更少,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且地 区分布不平衡,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尤其突出,淡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提出2020年我国“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1000亿立方米/年,大幅度扩大和提高海水化学资源的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要求“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26~37%”。《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在海洋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优先主题中也提出“发展海水直接利用技术和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随着国家海洋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海水循环冷却替代海水直流冷却和淡水冷却的趋势日益突显,其技术节水环保的特点已得到工业循环冷却行业的多次验证和广泛认可,工程应用前景也越来越好。但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同时对系统的防腐、防垢和防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合理解决系统设备材料的腐蚀问题是海水循环冷却技术推广应用的首要任务。海水循环冷却系统所涉及的设备和材料种类较多,而不同设备材料的服役环境差异也较大。因此,制定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是十分必要的,是我国海水循环冷却技术的推广和工程设计提供坚实的技术依据。 通过本标准的编制,形成满足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要求的,科学可靠、实用性强的海水循环冷却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为海水循环冷却工程选材提供技术参考,提高海水循环冷却工程用材料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并与其他相关标准共同形成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技术标准体系,为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在我国的大规模工程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简况 2.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下达2007年度第三批海洋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海环字[2007]211 号)文件,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为《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4部分: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的起草单

基本农田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设计规范 本文由belion1982贡献 pdf 文档可能在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 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GB 3838 GB 5084 GB 8978GB50288GB /T50265GB/T16453.1GB/T16453.3NY/T309TD/T 1012SL18 SL207 SL252SL265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沟壑治理技术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节水灌溉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水闸设计规范 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3.2 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范 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3.3 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 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3.3.1 3.3.2 地。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 3.4 3.5 3.6 3.7 3.8 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内陆山间谷地的田块。梯田:系指分布在丘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11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发动机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编号: 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编制:万涛 校对: 审核: 批准: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年月日

一、概述 要使发动机正常工作,必须使其得到适度的冷却,冷却不足或冷却过度均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冷却不足,发动机过热,会破坏各运动机件原来正常的配合间隙,导致摩擦阻力增加,磨损加剧,特别是活塞环和气缸壁之间的运动,严重时会发生烧蚀、卡滞,使发动机停转或者发生“拉缸”现象,刮伤活塞或气缸,更严重时还会发生连杆打烂气缸体现象。也会使润滑油变稀,运动机件间的油膜破坏,造成干摩擦或半干摩擦,加速磨损。同时会降低发动机充气量,使发动机功率下降。 发动机过度冷却时,由于冷却水带走太多热量,使发动机功率下降、动力性能变差。发动机过冷,气缸磨损加剧。同时,由于过冷,混合气形成的液体,容易进入曲轴箱使润滑油变稀,影响润滑作用。 由此可见,使发动机工作温度保持在最适宜范围内的冷却系,是何其重要。一般地,发动机最适宜的工作温度是其气缸盖处冷却水温度保持在80℃~90℃,此时发动机的动力性、经济性最好。 二、冷却系统设计的总体要求 a)具有足够的冷却能力,保证在所有工况下发动机出水温度低于所要求的许用值(一 般为55°); b) 冷却系统的设计应保证散热器上水室的温度不超过99 ℃。 c) 采用105 kPa压力盖,在不连续工况运行下,最高水温允许到110 ℃,但一年中 水温达到和超过99 ℃的时间不应超过50 h。 d) 冷却液的膨胀容积应等于整个系统冷却液容量的6 %。 e) 冷却系统必须用不低于19 L/min的速度加注冷却液,直至达到应有的冷却液平面, 以保证所有工作条件下气缸体水套内冷却液能保持正常的压力。 三、冷却系统的构成 液体冷却系主要由以下部件组成:散热器、风扇、风扇护风罩、皮带轮、风扇离合器、水泵、节温器、副水箱、发动机进水管、发动机出水管、散热器除气管、发动机除气管等。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T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T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NY/T309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 TD/T 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SL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07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SL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 SL265 水闸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3.2 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

规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3.3 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3.3.1 滨海平原田:系指主要由冲、海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各河流的入海口。 3.3.2 平洋田:系指主要由冲、洪积形成的洋田,分布于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 3.4 山垄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的丘间和内陆山间谷地的田块。 3.5 梯田:系指分布在丘陵、山区坡地上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台阶形田块。 3.6 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田间的水量(或流量)与渠首引入总水量(或流量)的比值。 3.7 渠系水利用系数: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3.8 田间水利用系数:净灌水定额与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单位面积灌水量的比值。3.9 灌溉设计保证率:是以灌溉设施供给灌溉用水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数,用符号“P”表示。如P=90%则表示灌溉设施在长期使用中平均每100年可保证90年正常供水,其余10年不能完全满足。 3.10 机耕路类型与路宽 3.10.1 干、支道:系指村与村、乡(镇)、县、国家公路连接的道路。 3.10.2 田间道:系指田块与村庄,乡村道路或其他公路连接的道路。 3.10.3 生产路:系指田块与田块连接的道路。 4 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 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不同地貌类型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指标

(完整word版)冷却系统橡胶软管设计规范

冷却系统橡胶软管设计规范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目录 1. 范围 (4) 2. 引用标准 (4) 3. 胶管分类 (4) 4. 设计要求 (4) 4.1. 总体要求 (4) 4.2 尺寸及公差 (4) 4.3. 胶管与连接硬管的配合尺寸 (5) 4.4 .胶管的转弯半径R与胶管内径D1 及转弯角度θ的关系 (5) 4.5. 胶管的扩口尺寸: (6) 4.6 胶管脱模相关 (6) 5. 性能要求 (6) 6. 图纸描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规范冷却系统橡胶软管设计,编制此设计规范。本设计规范主要根据橡胶软管的生产工艺、性能要求,结合设计经验编制。本规范为第一次编制,需根据实际不断进行改进、完善。

1. 范围 本设计规范介绍冷却系统橡胶软管的基本设计要求。 2. 引用标准 GB/T 18948-2003 内燃机冷却系统用橡胶软管和纯胶管规范 GB/T 18948-2009 内燃机冷却系统用橡胶软管和纯胶管规范 Q/SQR.04.175-2011内燃机冷却系统用橡胶软管技 术要求 3. 胶管分类 胶管分为橡胶软管及纯胶管;橡胶软管由橡胶层( EPDM 层)及加强层(聚酯网)组成,纯胶管由橡 胶层( EPDM 层)组成。根据橡胶管用途及使用环境可分为四种类型: 1 型:工作环境温度为: -40℃ -100℃; 2 型:工作环境温度为: -40℃ -125℃; 3 型:工作环境温度为: -40℃ -150℃; 4 型:工作环境温度为: -40℃ -175℃; 我司目前 采用的胶管为橡胶软管、 2 型。 4. 设计要求 4.1.总体要求 橡胶软管表面应光滑, 凸凹深度不超过 0.5mm,橡胶软管整体不允许有气泡、 裂痕、 夹杂以及其 他影响使用的损 伤,层与层之间结合良好,扩口处过渡均匀。 4.2 尺寸及公差 长度尺寸及公差见表 1。 表 1 尺寸公差 单位: mm 内径、壁厚及尺寸公差见表 。 表2 壁厚及尺寸公差 版本: 01 冷却系统橡胶软管设计规范 共 8页 第 4页 单位: mm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一、建设目标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 益。 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 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5、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二、建设内容 主要由田间工程和田间定位检测点组成。 1、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壤培肥、灌溉水源、灌溉渠道、 排水沟、田间灌溉、渠系建筑物、泵站、农用输配电、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林网等内容,以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科技应用,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水平,保持持续增产能力。 A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包括田块调整与田面平整。田块调整是将大小或形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田块进行合并或调整,以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田面平整主要是控制田块内田面高差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精耕细作、灌溉与排水的技术要求 B 土壤培肥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和科学施肥等技术措施,耕作层土壤养分常规指标应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C灌溉水源应按不同作物及灌溉需求实现相应的水源保障。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20年。 D灌溉渠道渠灌区田间明渠输配水工程包括斗、农渠。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 E排水沟排水沟要满足农田防洪、排涝、防渍和防治土壤盐渍化的要求。 F田间灌溉根据水源、作物、经济和生产管理水平,田间灌溉采用地面灌溉、喷灌和微灌等形式。

冷却系统基本设计规范

冷却系统基本设计规范 简式国际汽车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2008.5

目录 1.冷却系统的构成和设计要求 (1) 1.1 冷却系统的构成 (1) 1.2 冷却系统的设计要求 (1) 2 冷却系统设计 (2) 2.1 散热器 (2) 2.2 冷却风扇 (6) 2.3 风扇护风罩 (7) 2.4 压力盖 (8) 2.5 膨胀水箱 (10) 2.6 取暖器 (13) 2.7 水泵 (13) 2.8 散热器管路 (13) 2.9 冷却液 (14)

1.冷却系统的构成和设计要求 1.1 冷却系统的构成 冷却系统由散热器、风扇、膨胀箱等部件组成。其功能是对发动机进行强制冷却,保证发动机能始终处于最适宜的温度状态下工作,以获得较高的动力性、经济性及可靠性。汽车冷却系统的结构简图见图1-1所示: 图1-1 冷却系统的构成 1.2 冷却系统的设计要求 1) 冷却系统的设计应保证:使用冷却水作冷却液和 0.5bar 以下的压力盖时,发动机出水口的温度允许到 100 ℃;使用冷却水作冷却液和 0.7-0.9bar 压力盖,在不连续工况运行下,最高水温允许到 110 ℃。 2)如果使用长效防冻防锈液作冷却液和 0.5bar 以下的压力盖时,发动机出水口的温度允许到105℃;使用长效防冻防锈液作冷却液和 0.7-0.9bar 压力盖,在不连续工况运行下,最高水温允许到 115 ℃。 3) 冷却液的膨胀容积应大于等于整个系统冷却液容量的 6 %。 4) 冷却系统必须用不低于 19 L/min 的速度加注冷却液,直至达到应有的冷却液平面,以保证所有工作条件下气缸体水套内冷却液能保持正常的压力。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地形图测绘要求2014022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测绘要求 1 测绘内容及范围 1.1 测绘内容为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各种地形、地物及现状地类要素。 1.2 测绘范围测至项目区界址线外50—200米,并标示出与项目区有关的河流、 湖泊、水库、水工建筑物、道路、村庄及建(构)筑物等的相对位置。 2 地形测绘 2.1 基本比例尺:平原地区1:5000,丘陵山区1:2000。 2.2 基本等高距:平原地区和丘陵山区统一为2m。 2.3 高程注记点密度:每个10cm×10cm的方格网内,平原地区不少于6个高程 注记点,丘陵山区不少于12个高程注记点,并标注地形变换点的高程。2.4 输出的图纸应以项目区为单位整体输出,当整体输出图纸大于1.5m?2.0m 时,适当缩小比例尺输出,缩小比例尺应不小于测图比例尺的2倍。 2.5 项目区范围的界址点需标注坐标,并列出界址点坐标表。 3 地物测绘 3.1 村庄只施测村庄的外围线,内部标注村庄名称。村庄内与项目区有关的沟、 渠、路、桥、水系等应完整绘出。 3.2 坑塘、河道应测注塘底、河道底的高程;河道每隔30米测注一个高程点。 3.3 水闸应测注闸顶高程,并注明水闸的孔数及水闸的宽和高,用孔数?宽?高 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4涵洞应测注涵洞底高程,并标示涵洞的规格。其中,圆涵标注内、外孔径; 方涵标注宽和高,用宽 高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5 项目区内的沟渠、坑塘、墓葬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地、双线 田坎、双线道路等要素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 3.6 项目区内各类道路的位置、长度、宽度、路面高程、类型等属性应根据现状 标示。 3.7 现状渠(或水沟)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类型要明确标示。 3.7.1 宽度:在图上标示为单线时,要在沟渠旁注明其实际宽度。 3.7.2 深度:每隔30米应测注一个沟渠底的高程,沟渠的转弯处必须测注一个高 程点。 3.7.3 类型:当沟渠的材料不是土质时,要加注沟渠的材料和尺寸。 3.8 电线杆的位置要准确,输电线路走向应按照规定标示。 4 断面测绘 4.1 河道断面测绘 4.1.1 河道要求每隔250米布设一个横断面。当相邻两横断面的河底高差大于2.5 米时,加测一个高程变化点的横断面。在河道突然扩大或缩小的变化处、有水工建筑物处,也应加测横断面。 4.1.2 河道两岸有防洪堤的,要在堤外20米范围内加测地形高程点。 4.1.3 纵断面测绘:沿河道中心线每隔50米测一个高程点,同时施测水面高程。 水面高程要加注测绘日期。 4.2 拦河坝、水闸断面测绘。 4.2.1 拦河坝、水闸要施测坝(闸)顶中心线的高程及坝(闸)体的横断面。

发动机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发动机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号: 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编制:万涛 校对: 审核: 批准: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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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节温器、副水箱、发动机进水管、发动机出水管、散热器除气管、发动机除气管等。 四、主要部件的设计选型 1、散热器 散热器的散热量(Q)和散热器散热系数(K)、散热器散热面积(A)及气液温差(⊿T)有关: Q=K·A·⊿T 其中:Q---散热器的散热量(kcal/h) K---散热器散热系数(kcal/m2?h?oC) A---散热器散热面积(m2) ⊿T---气液温差:散热器进水温度和散热器进风温度之差(oC)散热器的散热系数是代表散热效率的重要指标,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冷却管内冷却液的流速---据试验结果,冷却液流速由0.2m/s提高到0.8m/s,散热效 率有较大提高,但超过0.8m/s后,效果不大; ②通过散热器芯部的空气流量---空气的导热系数很小,因此散热器的散热能力主要取决 于空气的流动,通过散热器芯部的风量起了决定性作用; ③散热器的材料和管带的厚度---国内散热器的材料目前基本上已标准化; ④制造质量---主要是冷却管和散热带之间的贴合性和焊接质量; 第1页

1.1 散热器是冷却系统中的重要部件,其主要作用是对发动机进行强制冷却,以保证发动机能始终处于最适宜的温度状态下工作,以获得最高的动力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1.2 发动机最适宜的冷却液温度为85 ℃~95 ℃,测量位置在散热器的上水室。 1.3 散热器和风扇组合匹配效率是当散热器芯子未被气流扫过的面积最小时为最高,因此,最好采用接近正方形的散热器芯子。 1.4 散热器的总散热面积、芯子的迎风面积、结构形状和结构尺寸要通过发动机冷却系统所需最大散热量来计算确定,并应通过试验评价来最终确定。但一般可按散热器芯子的迎风面积来估算:0.31~0.38m2/100kW,载货车和前置客车通风良好时,可取下限值;后置客车通风欠佳时可取上限值;城市公交车长期低速运转可偏下限值;自卸车、牵引车、山区长途客运车等经常大负荷运行的车辆可偏上限值。 1.5 散热器进风口的实际面积不得小于散热器芯子迎风面积的80 %,以防止散热能力下降。后置客车散热器的进风通道要与发动机舱密封隔离,散热器周围要安装密封橡胶,以防止发动机舱的热风回流到进风通道,影响散热性能;进风通道的面积应不小于散热器芯子的迎风面积。 1.6 在灰尘多的脏环境下使用时,应选用直排或斜排冷却管,且管子间隔要大,以避免散热器芯子堵塞,影响散热效果。 1.7 散热器安装时,紧固必须牢靠,与车架的连接必须采用减振垫,采用减振垫的目的是为了隔离和吸收来自车架的部份振动和冲击,使散热器在车辆运行中,不致发生振裂、扭曲等非正常损坏,延长散热器寿命。 1.8 因为散热器与车架之间安装有隔振橡胶,因而形成了绝缘状态,通过冷却液介质,在散热器与车架之间产生了电位差,在冷却液中产生了微弱电流,使冷却系统的零部件发生电腐蚀。因此,一定要采取散热器负极接地等措施,消除电位差,防止电腐蚀。 2 冷却风扇 风扇选型主要考虑风扇的风量、噪声和功率消耗。 风扇风量(G)与风扇直径(D)、风扇转速(n)之间存在如下比例关系: G=K1?n?D3------其中K1为比例系数 而风扇噪声的声压级(SPL)和风扇直径(D)、风扇转速(n)之间存在如下比例关系: SPL= K2?n3?D2------其中K2为比例系数 根据上述比例关系可得:SPL= K3?Q?n2/D------其中K3为比例系数 第2页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洞穴地基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桩基础 pile foun dati 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 ing of foun dati 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勺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勺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汽车冷却系统设计要求

汽车冷却系统设计要求

汽车冷却系统设计 ——叶海见 汽车冷却系统设计 (2) 一、概述 (3) 二、要求 (3) 三、结构 (3) 四、设计要点 (6) (一)散热器 (6) (二)散热器悬置 (6) (三)风扇 (6) (四)副水箱 (8) (五)连接水管 (8) (六)发动机水套 (8) 五、设计程序 (8) 六、匹配 (8) 七、设计验证 (9) 八、设计优化 (9)

一、概述 二、汽车对冷却系统的要求 (一)汽车对冷却系统有如下几点要求 1、保证发动机在任何工况下工作在最佳温度范围; 2、保证启动后发动机能在短时间内达到最佳温度范围; 3、保证散热器散热效率高,可靠性好,寿命长; 4、体积小,重量轻,成本低; 5、水泵,风扇消耗功率小,噪声低; 6、拆装、维修方便。 (二)冷却系统问题对汽车的影响 1、冷却不足时,会导致内燃机过热,充气系数下降,燃烧不正常(爆燃、早燃等),机油变质和烧损,零部件摩擦和磨损加剧(如活塞、活塞环和缸套咬伤,缸盖发生热疲劳裂纹等),引起内燃机的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全面恶化。 2、冷却过剩时(40~50℃),汽油机混合气形成不良,机油被燃油稀释;柴油机工作粗暴,散热损失增加,零部件磨损加剧(比正常工作温度工作时大好几倍),也会使内燃机工作变坏。 三、冷却系统布置选型 (一)冷却系统结构 1、分类: 液体蒸 发 简单蒸发冷 却 以加注冷却液来补偿冷却介 质蒸发损失的蒸发冷却。

冷却冷 却 带辅助水箱 的蒸发冷却 用辅助水箱补充冷却介质的 蒸发冷却。 带冷凝器的 蒸发冷却 蒸发的冷却介质在冷凝器中 凝结后,通。过冷却回路流 回到发动机加水箱的蒸发冷 却。 循 环 冷 却 对流冷却 利用热虹吸作用使冷却液自 然循环的冷却方式。 强 制 冷 却 开式强 制冷却 冷却介质不进行再循环的强 制。冷却方式。 单循环 强制冷 却 冷却介质在冷却水箱、冷却 塔、管式冷却器、散热器等 中进行冷却的强制冷却方 式。 双循环 强制冷 却 利用副回路(外循环)中的 冷却液在热交换器中对发动 机冷却介质进行再冷却的强 制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自然空气冷却 利用自然空气循环的冷却方 式。 强制空气冷却 利用风扇迫使空气循环的冷 却方式。 2、常用结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xx]46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xx,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 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 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于20xx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xx年2月20日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 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和>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2章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第2.1.1条地基subgradefoundation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

基本农田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目录 一、《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2006) (2)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一2000 (23)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57) 四、《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79)

一、基本农田建设设计规范(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耕作田块规划设计、田间排灌沟渠规划设计、机耕路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设计和路、沟、林、渠、田综合规划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平原、低山丘陵地区的洋田、山垄田和梯田三种类型,且面积小于666.7公顷的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今后这些标准如有修改、修订的,应按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GB 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T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T1645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NY/T309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 TD/T 1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SL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07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灌水标准 SL265水闸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本农田系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长期不得占用或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3.2基本农田建设系指对基本农田的田块、土壤肥力、沟、渠、路、林等方面按照本规范的标准进行改造与建设。 3.3洋田:系指分布平原地区各河流的入海口、内陆盆地和河流中、下游的一级阶地的田块。包括滨海平原田和平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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