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五个方面,帮助法务与外部律师达成良性合作法务圈

五个方面,帮助法务与外部律师达成良性合作法务圈对于公司法务而言,如何与外部律师更好地合作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企业达成商业目标和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的紧密合作是密不可分的。
本文针对企业法务何时何事应与外部律师合作,在沟通、管理、考核中如何不断提高企业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等问题进行探索,以期对法务工作实践有所裨益,与外部律师达成良性合作。
文/曹茜天同律师事务所一、确定外部律师需求1.找准合作时机随着公司的发展,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然也不断增长。
尤其当企业面临IPO上市、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等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必须通过诉讼、仲裁解决的重大法律纠纷时,往往意味着法务们应当着手寻找合适的外部律师了,适时提出外聘律师需求可以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2.确定需求内容企业法务可以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哪些事项要交由外部律师解决,哪些事项由企业内部法务部门完成进行分工,使外部律师更明确地知晓企业需求,同时合理的配置分工可以使工作更加高效,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更能各自发挥所长。
二、选择外部律师1.建立律师库优秀的企业法务应当通过长期的调研和积累,尽早的建立外部律师库,以备企业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不时之需。
在建立外部律师库时,不仅要依据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宣传资料进行初筛,更要花心思去丰富律师库的考核数据,关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领域下是否有所专长、律师及律所办理案件的胜诉率、业务流程及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方面,甚至可以适时的和目标外部律师见上一面,更直观的了解其业务能力。
2.选择律所及律师在选择外部律师时,企业法务一定要在律师及其所在律所两个层面都给予足够的关注。
律师事务所在行业内的信誉如何、对于涉及的业务领域是否专长等都是法务们在进行选择时会考虑得因素。
同时,更要关注是真正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是否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等。
3.合作方式与费用外部律师的工作不仅是单纯解决纠纷,有时还会介入决策,帮助企业事先进行风险防范。
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有哪几种

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有哪几种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执业律师的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
这些模式在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以及执业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将介绍律师事务所的几种常见经营模式,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
传统型经营模式传统型律师事务所是指以合伙人制度为核心的机构,由一群合伙人组成,并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义务。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通常是由事务所内部的律师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评定而产生的。
他们共同管理和运营事务所,分享利润以及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决策权高度集中在合伙人手中; - 合伙人个人的声望和业绩对事务所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 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 事务所规模相对较小。
传统型经营模式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律师之间的默契和合作关系是其核心竞争力。
公司型经营模式公司型律师事务所是以公司法人形式进行运营的机构。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不再是合伙人,而是由一名或多名经理人负责。
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员工身份雇佣,享受基本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决策权分散在经理层及法人董事会手中; - 利润分配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律师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 规模较大,律师和非律师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公司型律师事务所通常有更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更好地协调和调配资源,承接更大规模的案件和业务。
弹性型经营模式弹性型律师事务所是一种相对较新的经营模式,特点是其律师队伍高度弹性和流动性。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求,随时调配律师资源,包括从外部律师库中招募兼职律师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高效利用律师的时间和能力,灵活组织团队完成任务;- 适应性强,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 - 高度流动性的律师团队,可能导致事务所的凝聚力较低。
弹性型律师事务所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快速调整自身结构,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合作模式,适用于律师事务所这种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人制度旨在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合伙人们的共同利益。
首先,合伙人制度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下,合伙人是事务所的股东和管理者,他们共同管理和决策事务所的日常运作。
合伙人通过投票或共同协商来决定重要事项,如招聘律师、制定业务发展战略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律师事务所运作的公平和透明。
其次,合伙人制度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合伙人既是事务所的所有者,也是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负责人。
他们享有事务所的收益,并对事务所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经验。
通过参与管理和决策,合伙人可以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领导才能,并为事务所的成功做出贡献。
此外,合伙人制度激励了律师事务所的成员。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计财务分红是一个重要的激励因素。
红利的分配通常与合伙人在事务所的贡献和绩效有关。
这鼓励合伙人在职业生涯中保持专业和高效的工作态度,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同时,合伙人制度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作为合伙人,他们承担着商业风险。
如果律师事务所营运不善,合伙人可能会承受经济损失。
此外,合伙人也需要共同分担事务所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承担个别合伙人的失误、违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合作模式,旨在促进事务所的发展和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通过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合伙人制度鼓励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以提高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绩效。
然而,合伙人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因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需要对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负责,并且相互之间需要互相信任和支持,以保持合作的良好关系。
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谈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及律师应对策略

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谈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及律师应对策略“民商事再审案件特别是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无疑具有审理级别高、案件难度大、对律师要求更高的特点,因此作为案件代理人的律师,熟知再审诉讼流程和操作方法,将对诉讼成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在2300多人参与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执业律师培训大会上,国内高端商事争议解决专家、2010年中国25位热门律师之“出庭大律师”,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为律师业界提供了详细的再审操作策略。
自2008年4月新民事诉讼法实施、我国推行再审制度改革以来,再审案件审级上浮一级,我国正逐步迈向准三审制,矛盾突出的民商事案件再审问题也得到了集中解决。
据介绍,“在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再审制度的改革,使得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特别是商事争议再审案件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大型企业之间的商事诉讼最后进入再审诉讼程序的情况更是逐年增多。
”“再审诉讼案件,因其级别高、难度大,对律师的专业要求更高。
”蒋勇表示,“每年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中,约有70%-80%会被驳回,20%-30%的申请再审案件裁定进入再审审理程序。
这其中固然有案件本身的问题,但也与代理律师本身是否尽职、是否深入掌握最高法院再审程序密不可分。
”作为专注于国内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律师,蒋勇更强调标准化的团队管理、流程管理以及研究体系的建立,“诉讼业务的标准化流程管理,不但体现了一个律师团队的专业性,更事关一个案件的成败。
”蒋勇强调,再审案件更应强调标准化管理和细节,包括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审查结果流程中的法条详解、文书管理、材料管理、时间管理、注意事项和应对策略等。
在细节方面,蒋勇举例说:再审流程在申请阶段,律师或当事人应明确申请主体。
另外,法律文书要明确列明审理法院、裁判文书案号等重要信息,在具体再审事由方面要求文书要准确、完整。
针对案外人之特殊继承人(债权受让人)能否申请再审的问题,蒋勇表示,“当事人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将该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或者义务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对该法律文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律所合伙人的分配模式可以因律所的规模、业务模式和合伙人之间的协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1.同等分配:在同等分配模式下,所有合伙人平均分享律所的利润和决策权。
每位合伙人获得相等的份额,无论他们的贡献和业绩如何。
2.劳动力导向分配:在劳动力导向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的工作量和贡献密切相关。
较多工作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3.业绩导向分配:在业绩导向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的业绩和业务贡献密切相关。
高业绩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4.基于资本贡献的分配:在基于资本贡献的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向律所投资的资本额度有关。
投资较多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5.综合分配模式:综合分配模式结合了多个因素,如劳动力、业绩、资本贡献和其他业务指标,来确定合伙人的分配份额。
该模式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反映合伙人的全面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通常需要合伙协议或内部协议的规定和协商。
这些协议可以明确规定分配原则、权益比例、分配周期和决策权等方面的细节。
每个律所可能有不同的运营理念和目标,因此最适合的分配模式应根据律所的具体情况和合伙人之间的共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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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合伙人制度

律所合伙人制度律所合伙人制度是指一家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中,律师通过合伙协议形成合伙关系,共同管理和分享事务所的运营和业务收益。
合伙人通常是事务所的高级律师,他们在业务运作和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的角色。
以下是关于律所合伙人制度的一些常见特征和方面:1.合伙协议:律所合伙人制度的核心是合伙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责任、业务分配、收益分配、管理结构等重要事项。
这通常是一份详尽的合同,规定了合伙人在事务所内的角色和职责。
2.共同经营:合伙人共同经营事务所,参与业务的决策和管理。
他们通常通过合伙会议等机制来讨论和决定事务所的发展方向、财务政策、招聘政策等事项。
3.业务分享:合伙人分享事务所的业务收益。
分配制度可能基于合伙人的业绩、贡献度、资历等因素,也可能采用平等分享的模式。
这一方面鼓励合伙人共同努力发展事务所业务,另一方面保障了他们的合理利益。
4.责任和风险:合伙人对事务所的运营负有责任,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事务所的债务负有一定的共同责任。
这意味着合伙人要对事务所的业务状况和经营决策负有一定的风险。
5.招聘新合伙人:合伙人制度通常允许事务所吸纳新的合伙人。
新合伙人的加入可能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同时会影响到收益的分配和事务所的管理结构。
6.退出机制:合伙人通常有退出事务所的权利。
退出可能涉及到财务清算、业务交接等复杂的程序,合伙协议会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7.专业发展:合伙人制度通常为合伙人提供了更广泛的专业发展机会,包括更高级别的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以及对事务所整体战略的参与。
律所合伙人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涉及到法律、商业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考量,旨在平衡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促进事务所的健康发展。
不同的事务所可能有不同的合伙制度,取决于其规模、业务模式、文化等多种因素。
律师团队合作模式

律师团队合作模式
律师团队合作模式可以因不同的法律事务类型、团队规模和组织文化而有所不同。
然而,一些通用的合作模式和最佳实践包括:
1.专业分工:
律师团队通常会进行专业分工,根据每位律师的专业领域、技能和经验,将任务分配到最适合的人员。
这确保每个团队成员能够发挥其专业优势。
2.团队沟通:
强调团队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是成功合作的关键。
团队应该定期召开会议,分享信息、讨论案件进展并解决潜在问题。
3.案件管理系统:
使用有效的案件管理系统能够协调和跟踪律师团队的工作。
这包括时间管理、任务分配、文件共享和进度追踪等功能。
4.协同工具:
利用协同工具,如在线文档共享、团队日历和实时通讯工具,以促进实时的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
5.共同目标与价值观:
律师团队应明确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
这有助于团队成员理解并积极参与实现团队和组织的长期目标。
6.定期培训和知识共享:
团队成员应保持对法律行业和专业领域的最新知识。
定期的培训和知识共享会话有助于确保团队的整体竞争力。
7.领导与协作平衡:
确保存在适当的领导结构,同时鼓励平等和积极的协作。
领导者的角色是促进团队合作、解决问题和提供指导。
8.灵活性与创新:
具备灵活性和创新性是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的关键。
律师团队应鼓励成员提出新的观点和解决方案,以更好地服务客户。
这些合作模式和最佳实践有助于构建一个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律师团队,以更好地应对法律事务的挑战。
企业案件处理技术与技巧研讨会会议议程

企业案件管理课题组第四次会议
“企业案件处理技术与技巧研讨会”会议议程
1、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2、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叶小忠主任介绍前期情况。
3、嘉宾主题发言:李凡、王金龙、刘凯湘、蒋勇、徐永健、黄瑞
4、会议交流。
与会嘉宾:
林志炜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叶小忠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李欣宇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凡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
王金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任寰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
徐永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黄瑞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法律风险部总经理
谷献忠北汽福田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黄震中航工业集团公司政策法律部处长
王大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处长
王欣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
李宜坤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蒋勇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陈福勇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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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笔记整理
1、业务内容专一而精致,不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专注于诉讼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
( 1)民商事争议;
( 2)金融债券清收(涉及执行,但是与诉讼紧密相关);
( 3)破产重整业务(重点业务):大客户破产重整业务;
( 4)涉外诉讼与仲裁。
2、三大诉讼法宝
(1)诉讼可视化——可视化图表
作用:
a. 原则:必须保证制作的图表客观真实,从而清晰案件关
系。
b. 减轻”法官”负担,帮助”法官”梳理案件关系。
c. 提高客户体验,使客户看到办案律师的努力。
( 2)模拟法庭(一般在庭审前一周左右)
A 准备方式:针对疑难案件,”法官”由原为”法官”的律师担任。
a. ”法官”事先知道案情:可以对律师产生高压,提高律师
事前准备的细致程度、随即判断与临场应变能力。
b. ”法官”事先不知道案情:对于办案团队有分歧的案件,
让“法官”可以做出中立的判断,为办案律师提供参考。
B特点:
a. 共同参与、多样观点、发现问题、改进方法、解决问题
b. 对代理意见与当事人观点进行分析,让客户观看模拟法
庭,进而说服客户。
C 作用:提前庭审环节、培养状态;提高出庭效率;训练青年律
师。
(3)天同大数据
A 三个层次:初级:天同码(类似英美 case share );中级:海量裁判文书(无讼);高级:天同档案馆(代理案件归档与结案报告,律所共享)。
B 天同归档整理次序:由前到后:结案报告、结案法律文书、律师工作(初步分析意见、工作联系单、工作报告:按时间顺序整理)、我方二审/ 再审文件(二审 / 再审申请书、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证据材料等)、对方二审 / 再审文件(同上)、委托代理材料、法院通知文书。
2、标准化流程
基本信息录入 ; 利益冲突检索 ; 预立案;确定承办团队 ; 发
送前期工作计划 ; 评估案件风险 ; 出具评估报告 ;第一次正
式会谈; 提交呈报文件 ;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补充案件材
料 ; 制作案情图表、摘要 ;提交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报告 ;
辅庭律师第一次汇报工作;各类法律文件起草;证据材料准
备;所内讨论;提交日常工作报告;召开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庭后复盘;确定庭审用思维导图;准备开庭提纲;参加庭审;庭后复盘;提交代理意见;提交开庭工作报告;与法院保持日常联系;裁判文书归档;整理全套案卷卷宗;向客户提交卷宗;撰写案例;知识管理;办案总结。
重要性:
知道每一步要做什么;使流程可感知;加入品质控制环
节,保持经办案件的水准;从而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外
部使客户感知到律师工作的专业性。
4、集体化决策
重要案件与代理事物由天同业务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5、团队协作
以技能为导向的专业分工
•出庭律师联席会谊
•业务主菅
■出庭律师
•辅庭律師
■业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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