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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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消防安全是卫生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卫生院需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建设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卫生院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烟感、温感等传感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报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1.2 消防水系统的建设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消防水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水池、消防栓等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1.3 防烟排烟系统的建设卫生院应安装防烟排烟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排除烟雾,保障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二、消防安全培训2.1 消防知识培训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包括火灾的危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2 灭火器使用培训卫生院应组织灭火器的使用培训,让员工了解各种类型的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提高其灭火能力。

2.3 灭火演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模拟真实火灾场景,让员工掌握灭火技能和疏散逃生方法,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火灾隐患排查3.1 定期巡查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隐患排查,包括电器设备、明火使用、易燃物存放等,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

3.2 消防设备维护卫生院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消防水系统、灭火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安全演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让员工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提高应对火灾的应急能力。

四、应急预案制定4.1 火灾应急预案卫生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流程,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疏散和灭火。

4.2 火灾演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4.3 事故报告和总结卫生院应建立事故报告和总结制度,对每次火灾事故进行报告和总结,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卫生院内的消防安全,保护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的所有科室、楼层和区域。

二、消防组织管理1.设立消防组织卫生院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组织,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和消防安全巡查员等。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整体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巡查员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

2.消防安全培训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对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3.消防预案制定卫生院应制定消防预案,并将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员工知晓各种突发火灾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和逃生路线。

三、消防设施管理1.消防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卫生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确保这些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卫生院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消防安全标识卫生院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标识,明确指示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方便员工和患者在火灾发生时及时采取逃生和灭火措施。

3.电气设备管理卫生院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线路的安全可靠。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以避免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四、火灾风险防控1.火源控制卫生院应对潜在的火灾源进行防范,包括但不限于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等。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安全措施。

2.火灾隐患排查卫生院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特别注意一些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厨房、实验室、电气机房等。

3.消防演练卫生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对火灾应急措施的熟悉程度。

演练中应包括逃生演练、灭火器使用演练等。

五、违章处理和奖惩措施1.违章处罚对于违反本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赔偿损失等。

基层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基层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基层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卫生院的消防安全能力,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以及院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责任1.院长为本院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制订消防工作计划、项目和安排消防工作经费。

2.院办负责具体的消防管理工作,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医疗科室负责本部门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院内各科室负责检查本部门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全体职工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规范使用。

严禁将消防设备和通道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乱扔烟头、不得使用明火。

5.院内设立专职消防保卫人员,执行日常巡查、检查、整改、应急处置等工作。

6.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消防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本院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按规定的要求设置、配置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

一旦发现消防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修及时处理。

3.消防设备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被堵塞或转移,保持通畅和易于取用。

4.对院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以检验其可靠性和灵活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五、消防安全培训1.新员工应在入职时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有关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全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3.加强医护人员的火灾逃生和初级灭火训练,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逃生和灭火。

4.通过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和演练,对消防知识学习不到位或不积极参与演练的员工进行纠正和提醒。

六、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1.院内设立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每月对院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消防隐患整改台账。

镇卫生院消防制度

镇卫生院消防制度

镇卫生院消防制度一、总则1. 本消防制度旨在加强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本院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消防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工作。

二、组织结构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1. 院长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每位员工都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消防培训和演练。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消防设施和疏散路线。

五、消防设施管理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严禁擅自移动、损坏消防设施。

3. 消防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六、火灾预防1. 严格执行禁烟规定,严禁在院内吸烟。

2.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违规存放。

3.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七、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 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向院领导报告。

3. 消防小组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

八、火灾事故处理1. 火灾扑灭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

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修订和完善消防制度。

九、奖惩制度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十、附则1. 本消防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消防制度的解释权归镇卫生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所有。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责任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成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职负责人,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 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本职工作中与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4. 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各部门应当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管理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

②消防设施应当设有显著的易于识别的标志,并定期对消防设施标志、标识进行检修涂漆。

2. 消防器材管理①消防器材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要求配备,并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

②各部门应当妥善保存消防器材,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并定期进行演练。

3. 灭火应急预案管理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制定并实施灭火应急预案,做到科学合理、实用可行,并应当制定逃生预案。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岗位人员应当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4. 火灾隐患管理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定期检查各种潜在的火灾隐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②每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隐患整改工作,监督管理消防安全。

5. 消防培训管理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②每名员工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应急处理技能,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6. 员工安全意识管理①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加强员工卫生管理。

三、消防安全运用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并熟练掌握逃生和灭火等应急处理技能。

2. 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某些特殊场合的灭火。

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镇卫生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消防器材由所在科室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二、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如发现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向保卫科及专职消防员报告。

三、定期对全院职工、特别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行政副院长为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专职消防人员和安保人员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定期对全院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列出消防器材分布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提出整改意见,并有书面记录。

六、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各科室、集体宿舍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存放液化气钢瓶。

七、消防标志清楚,消防通道保持通畅,便于应急疏散。

八、加强重点科室(特种设备、配电房、中心供氧等) 和重要环节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24小时在岗在位,同时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保养,并组织培训。

十、发生火警、火灾时,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本院职工应主动参与抢救。

火警电话(119)。

******镇卫生院
202*年1月7日。

1.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制度(精选)

1.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制度(精选)

五、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医院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和患者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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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防安全设施管理
1.医院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方 便医护人员和患者识别
和使用。
.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立即更换 或维修。
.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灯 光指示,方便医护人员和患者疏散。
二、消防安全责任
1.医院院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 责
任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医护人员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 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医院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制度(精 选)
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医院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2
二、消防安全责任 2
三、消防安全设施管理
2
四、火灾预防措施 3

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防火安全责任制1. 卫生院院长是卫生院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卫生院防火安全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全体职工都是防火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卫生院的消防安全。

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禁止在消防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禁止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

(3)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防火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意识。

(2)利用宣传栏、公告等形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3)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4. 防火巡查(1)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对卫生院进行全面巡查。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四、火灾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 火灾现场人员应迅速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3. 保障火灾现场人员生命安全,有序疏散,确保不发生踩踏等事故。

4. 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吸取教训。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卫生院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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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医院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总务科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总务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务科报告,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总务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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