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培养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的意见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根据相关标准,认定并委派的有较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协作能力的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四条学校要以骨干教师培养和提升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相关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方位培养骨干教师。
第五条学校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和能力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教师推荐、教师评优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教育教学研讨、互相授课等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提升他们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职责和权益,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建立定期的教学观摩、评课评教等制度,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奖惩机制,对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骨干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机制,鼓励骨干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法律保障第十二条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骨干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对违法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维护骨干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骨干教师的诉求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对于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在全校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为我校有关专业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高我校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需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1.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2.专业带头人应成为有关专业的带头人或领导人,优秀骨干教师应成为专业上有一定造诣的教学、科研骨干并成为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
3.通过培养和努力,争取使其中的一部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专业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
二、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格要求,并注意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
2.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选拔2-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3.各系、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
选拔采用教研室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评选小组在听取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的意见后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双肩挑教师回任课系、部参评),评选必须在广泛倾听、征求相关专家、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公开进行。
评选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财专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报教务处。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立志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为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教学效果好,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二门以上课程。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学术水平;有刻苦钻研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专业带头人评选对象须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本专业或教研性学术论文5篇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对象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院引进了大量的青年教师。
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进入角色,尽快成为各学科的骨干力量,带动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使我院能尽快造就一支适应高职高专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前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强化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水平凡我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院统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包括由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理论知识培训”,学院新教师上岗培训),圆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培训;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培训;教学实践环节、教学过程、教学技能、过好教学关的培训。
岗前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
其中,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主要由新教师所在系部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岗前培训工作由院人事处统布置安排。
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凡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和晋升职称。
二、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使学院教学力量得到保证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各系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
在正式上课前,由各系部安排,系主任参加,在教研室内部进行时讲,让中、老教师就试讲情况提出具体参考建议。
试讲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试讲人、试讲过程及内容,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具体建议等。
对试讲合格者,由相关系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存备案。
三、新教师只有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和试讲合格后,方可申请开课。
积极倡导导师制,促进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老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是我院的优良传统。
新时期,随着我院青年教师数量的急剧增长,实行导师制度详见《XX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条例》,积极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的重要举措之一。
学校教授、青年导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

学校教授、青年导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养措施学校为提升教师素质和培养出色的教育工作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学校教授学校重视学术研究和教学能力,通过以下方式培养和提升教授:1. 鼓励教授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提升其学术影响力;2. 设立科研经费和奖励机制,鼓励教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3. 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给予指导和讲座;4. 提供教授发表研究成果的渠道和平台,增加其科研成果的曝光度;5. 建立教授评聘制度,促进教授间的良性竞争和成长。
青年导师为培养新一代的优秀青年教师,学校采取了以下培养措施:1. 按照导师制度,由有经验和资历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2. 组织青年教师定期进行教学经验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成长和进步;3. 提供导师培训和成长机会,增强导师的指导和支持能力;4. 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其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5. 为青年教师提供晋升和评优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骨干教师学校注重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采用以下措施:1. 每年评选出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2. 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学管理和课程改革,提高其教学能力和创新意识;3. 提供进修和研修机会,为骨干教师提供继续研究和专业发展的平台;4. 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提升其学术水平和影响力;5. 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帮助骨干教师不断完善自身的教学方法和能力。
班主任学校注重培养班主任的综合素质和教育能力,采取以下培养措施:1. 为班主任提供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能力和心理辅导技巧;2. 建立班主任团队,促进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3. 设立班主任奖励机制,鼓励优秀班主任的成长和发展;4. 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册和指南,帮助班主任有效管理班级事务;5. 定期组织班主任会议和座谈会,交流经验和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培养措施,学校不仅能够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能力,也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作出贡献。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与选拔制度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与选拔制度引言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校骨干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他们在课堂上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素质培养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如何有效地培养和选拔学校骨干教师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探讨学校骨干教师培养与选拔制度,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思考。
1.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性学校骨干教师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们具备优秀的教学技能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
骨干教师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在教学研究、教育改革等方面展现出较高的水平。
2.骨干教师品质标准为了培养和选拔优秀的骨干教师,在制定培养与选拔制度前,我们应先明确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品质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教学能力、教育理念、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只有具备这些标准的教师才能被认定为骨干教师。
3.培养骨干教师的途径培养学校骨干教师的途径多种多样。
首先,学校可以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帮助教师提高自身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
其次,学校还可通过举办教学比赛、教育研讨等活动,培养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教师岗位晋升制度学校骨干教师晋升制度是培养和选拔骨干教师的重要环节之一。
该制度应基于教师的绩效、资历和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为骨干教师提供晋升的机会和条件。
同时,制度还应保证公平和公正,避免人情主义和特权。
5.选拔骨干教师的程序选拔学校骨干教师需要明确的程序和标准。
一般来说,选聘委员会应由校长、教务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等组成,依据教师的绩效、教育研究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教师的个人发展规划和自我评估也应作为选聘的参考依据。
6.评估教师的绩效评估教师的绩效是选拔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学校可以根据教学表现、成果产出、学生评价等多方面因素评估教师的绩效。
同时,评估过程应透明、公正,学校也可以借鉴其他学校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不断完善评估方法。
7.建立导师制度建立导师制度是培养骨干教师的有效手段之一。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精深和业务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1、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3、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中进行考核一次,每三个学年进行期满考核(调整)一次。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一)遴选范围:学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
(二)遴选名额:原则上每个专业遴选1名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品牌、重点(含其它同档次)专业可增加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带头人;遴选不出专业带头人时可遴选1名专业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骨干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30%。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能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授课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易掌握。
3、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应用能力,在本专业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必备条件1、专业带头人必备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或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完成二级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能组织和带领本专业教师进行专业建设。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程序及管理暂行办法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程序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品口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与推进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骨干教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有良好师德师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较强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第三条骨干教师实行届次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评连任。
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每年10月进行一次。
第四条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在校的所有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
第五条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保证骨干教师各项权利和待遇的落实。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评选程序第六条申报骨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
3.每学年讲授二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教学领域的改。
近三年内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一篇以上,或者市级公开发表两篇以上。
5.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达到“三会会上网查阅资料、会使用教学课件、会使用计算机备课。
6.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以及较强的合作精神,能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第七条申报者的任课、发表的论文、教学业绩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第八条评选骨干教师由本人申请,系部,学院组织考核、认定。
第三章职责与待遇第九条骨干教师在履行教师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应履行下列职责:1.承担学校教改、科研课题并取得成绩。
2.教学质量评价位于全校的前茅。
第十条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享受以下待遇:1.优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及培训等活动。
2.在评审专业职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3.参加竞争上岗,聘任优先。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病故、退休、外调和其他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岗位者,其骨干教师资格自然取消。
对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由人事部门实施。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XX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为在教师队伍中选拔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各系部负责管理、培养、推荐、日常考核、素材收集及具体考核工作。
二、选拔范围(一)选拔原则1.各系(部、院)要本着专业对口、能力胜任的原则选拔骨干教师;2.停招专业一般不设骨干教师;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5.同等条件下,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优先。
(二)选拔范围和指标分配在教学科研、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具有骨干教师经历且聘期考核合格者优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专业系每个专业选拔骨干教师1-2名,校级以上骨干专业、特色专业选拔骨干教师不超过3名;基础教学部同时承担中职和高职教学任务的教研室选拔骨干教师1-2名,其他教研室不超过1名。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骨干教师应能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公共基础课教师能主讲1门及以上必修课;近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评价排名在本部门教师的前三分之一。
4.专业骨干教师应有相关专业的企业工作经历或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需具备“双师”资格或“双师素质”。
5.专业骨干教师应曾承担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至少2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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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培养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的意见
青年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我院青年教师经过实践锻炼,已经在教学、教书育人等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他们能够在学院的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生力军,现就培养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设一支政治思想、教育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整体优化,综合素质高,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组织引导青年骨干教师紧紧围绕我院的育人目标和办学特色进行教学改革,探索教改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做到出人才、出成绩、出成果;紧紧围绕教书育人练内功、育人才、上水平,使青年骨干教师成为一支推动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青年骨干教师的申报参评范围
凡40周岁以下我院正式在岗、在任的教师,符合“青年骨干教师”任职条件者(见附件)均可申报参评青年骨干教师。
三、青年骨干教师选拔评聘
(一)加强青年骨干教师评审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评审选拔领导小组和青年骨干教师初审推荐小组。
(二)评审选拔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具体评审程序是:
1、本人申报,填写《衡水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申报人向本系部全体教师作近三年以来,在思想政治、教学、教书育人、科研、受奖等方面的全面述职报告。
3、本人所在系(部)组成由系主任任组长的初审推荐小组,在听取群
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初审推荐。
4、由学院教务处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参加,对系(部)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
5、青年骨干教师评审选拔领导小组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评审。
评审办法:
(1)审阅材料,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学术论文、论著,获得奖励等情况。
(2)组织参评人员进行竞聘答辩。
(3)根据本人材料和竞聘答辩情况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排队。
6、青年骨干教师评审选拔领导小组审批。
(三)公示青年骨干教师名单。
(四)院长聘任,颁发聘书。
四、对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
经评审选拔出的青年骨干教师为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实行以院为主,院、系(部)两级管理。
其管理办法是:
(一)对青年骨干教师实行聘任制,由院长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二年,到期自行解聘。
被聘任的青年骨干教师,聘期内由学院发给本人一定额度的津贴,用于业务进修或教科研工作。
(二)青年骨干教师的职责。
青年骨干教师要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各项工作中起表率骨干作用。
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和教师工作量,教学评估成绩为优,每年要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2、每学期为本系、部青年教师做一次专题报告,介绍自己在教学、科研或教书育人方面的工作情况,或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最新成果(由系、部组织)。
3、在专业建设中,配合系(部)做好各项工作。
(三)青年骨干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到期的青年骨干教师不再具有青年骨干教师任职资格。
学院两年组织一次选拔评审,聘任到期的青年骨
干教师可以连续参加评审选拔,被评审选拔为青年骨干教师的可连聘连任。
(四)对聘为青年骨干教师的,在专业技术评聘时可适当加分,在进修时应优先安排。
(五)学院的组织、人事、教务等职能部门和本人所在系(部)应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每学期要对青年骨干教师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注意表扬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帮助他们克服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应注重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工作中的先进和带头作用,引导他们开拓进取,戒骄戒躁,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
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经院长批准可给予重奖。
(六)青年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聘任资格。
1、思想政治态度不端正,缺乏职业道德;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3、教学质量下降,师生反映强烈;
4、因本人责任,给国家、学院造成重大损失;
5、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
6、弄虚作假者。
附:
《关于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的条件》
2008年7月26日
主题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选拔意见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7月26日
(共印30份)附件: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选拔青年骨干教师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有较强的现代教育观念,爱岗敬业,努力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在师生中有良好的为人师表形象;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并及时应用于教学,有较丰富的实践动手能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根据培养目标,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实践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发表过具有高职特色和有新意的教学成果和论文;
四、近三年来,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估优良,无任何教学事故;
五、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改革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改革的新路子。
在学院评审机关组织实地听课、实训指导等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
六、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操作;
七、近三年来,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主要完成者)或至少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有三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