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是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用于证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
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证书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乙级和丙级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
申请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备;
3.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4. 近三年承担过至少 3 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工作,且工程质量合格;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
申请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申请表》;
2.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 单位技术人员名单和职称证书;
4. 单位技术装备清单;
5. 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 近三年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
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前 6 个月内需要进行续期。
续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续期申请表》;
2. 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 单位技术人员名单和职称证书;
4. 单位技术装备清单;
5. 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 近三年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设计资质证书适用于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
申请资质证书时,需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抗滑桩设计规范-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AGHP XXX-XXXX
抗滑桩治理工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anti-sliding piles of improvement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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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布
-
实施
目 次
1 2 3 4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与定义................................................................................................................................. 1 基本规定..................................................................................................................................... 4 4.1 抗滑桩治理工程设计阶段 ...............
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规范-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I
T/CAGHP XXX-XXXX
前
言
本标准按国标《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1-2009)编写规则执行。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四川省煤田地质局 135 队 主要起草人:陈晓清 游 勇 李德基 赵万玉 郭 毅 李冠奇 钱江彭 袁 磊 张 继 冉茂云 赵建壮 陈文军 钟 东 郭志勇 温清茂 陈致全 李俊飞 朱文兵 唐 川 陈 强 于成龙 戴敬儒 何青云 本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AGHP XXX-2016
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Design for Debris Flow Prevention
(征求意见稿)
XX-XX-XX发布(黑体四号)
XX-XX-XX实施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发布(黑体四号)
T/CAGHP XXX-2016
目
前 引
次
言 .............................................................................. II 言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主要符号 ........................................................................... 2 5 基本规定 ........................................................................... 3 6 工程设计标准 ....................................................................... 5 7 设计参数计算 ....................................................................... 6 8 方案设计 ........................................................................... 8 9 分项工程设计 ...................................................................... 10 10 工程监测设计 ..................................................................... 19 11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措施说明 ....................................................... 23 12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 26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附 参 索 录 A (资料性附录) 工程治理后泥石流参数计算 ................................... 28 录 B (资料性附录) 糙率计算 ................................................... 29 录 C (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冲击力 ............................................... 31 录 D (资料性附录) 冲刷计算公式 ............................................... 33 录 E (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拦砂坝荷载分析及其组合 ............................... 37 录 F (资料性附录) 拦砂坝库容计算方法 ......................................... 40 录 G (资料性附录) 坝下消能工程 ............................................... 42 录 H (资料性附录) 坝基渗透变形计算公式 ....................................... 43 录 I (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拦砂坝新型结构 ....................................... 44 录 J (资料性附录) 排导槽 ..................................................... 46 录 K (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排导槽新型结构 ....................................... 48 录 L (资料性附录) 渡槽纵坡计算方法 ........................................... 50 录 M (规范性附录) 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内容 ..................................... 51 录 N (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 52 考 文 献 ...................................................................... 53 引 ............................................................................ 54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XXX-XXXX、岩溶塌陷防治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technique for karstcollapse prevention and cure(征求意见稿)XX-XX-XX发布(黑体四号) XX-XX-XX实施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布(黑体四号)目次目次 (2)前言 (4)引言 (5)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总则 (6)4 术语和定义 (6)5 基本规定 (7)6 施工准备 (8)6.2 施工资料准备 (8)6.3 施工设备材料准备 (8)6.4 施工场地准备 (8)7 清除填堵法施工 (9)7.1 一般规定 (9)7.2 施工流程 (9)7.3 施工方法 (10)7.4 质量及安全措施 (12)8 强夯法施工 (12)8.1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施工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 施工工艺及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 质量安全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注浆法施工 (12)9.1 一般规定 (15)9.2 施工流程 (16)9.3 施工工艺及方法 (16)9.4 质量及安全措施 (17)10 旋喷桩加固施工 (18)10.1 一般规定 (18)10.2 施工工艺及方法 (18)10.3 质量及安全控制措施 (20)11 跨越法施工 (23)11.1 一般规定 (23)11.2 施工流程 (23)11.3 施工工艺及方法 (24)11.4 质量及安全措施 (25)12 深基础法施工 (26)12.1 一般规定 (26)12.2 施工流程 (26)12.3 施工工艺及方法 (28)12.4 质量及安全措施 (29)13 地表水的疏、排、围、改防治施工 (31)13.1 一般规定 (31)13.2 适用条件 (31)13.3 施工流程 (31)13.4 施工工艺及方法 (32)13.5 质量及安全措施 (33)14 平衡地下水气压力法施工 (34)14.1 一般规定 (34)14.2 施工流程 (34)14.3 施工工艺及方法 (34)14.4 质量及安全措施 (35)15 监测 (35)15.1 一般规定 (35)15.2 监测流程 (36)15.3 监测技技术与方法 (36)15.5 监测预警 (39)16 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39)16.1 一般规定 (39)16.2 检验与检测 (40)16.3 监测 (42)16.4 验收 (42)附录: (43)附录B-1 表9.4.1注浆法施工记录表 (43)附录B-2 表15.4监测对象与监测项目 (43)附录B-3 图15.2监测信息反馈工作流程图 (44)前言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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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XXX-XXXX、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lexible Falling Rock Barrier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XX-XX-XX发布 XX-XX-XX实施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发布前言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2009)的要求,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统一规划,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等11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供有8章和10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危岩落石勘查与评价、柔性防护网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和工程维护等。
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近几十年来得到广泛采用,但在危岩落石的勘查、设计、施工、验收和工程管理方面国内尚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范、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和导则,通过广泛调研和研讨,吸取了国内危岩落石柔性防护工程的经验,并征求了行业相关专家的意见,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将通过行业试行,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牵头组织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本规范主编、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如下:主编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绍兴文理学院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四川省地矿局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四川奥思特边坡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布鲁克(成都)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地矿局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主要起草人:伍法权、李铁锋、赵松江、吕汉川、原振华、洪习成、封志军、张长敏、吴旭、兰恒星、薛元、田维强、黄海、李军辉、何旭东、沙鹏、常金源、刘亚辉、伍劼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符号 (2)3.1 术语 (2)3.2 符号 (4)4 基本规定 (7)4.1 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实施程序 (7)4.2 危岩落石工程地质勘查要求 (7)4.3 危岩崩落危险性、危害性与防护工程分级 (7)4.4 防护工程设计要求 (8)4.5 防护工程施工与验收要求 (8)4.6 防护工程后期维护 (8)5 危岩落石勘查与评价 (9)5.1 地质勘查 (9)5.2 地质测绘 (9)5.3 地质勘探 (9)5.4 试验 (10)5.5 危岩稳定性和落石运动分析 (10)5.6 危岩落石防护措施地质建议 (10)5.7 勘查工作方案和勘查报告编制 (10)6 柔性防护网工程设计 (11)6.1 一般规定 (11)6.2 主动防护网 (11)6.3 被动防护网 (13)6.4 引导防护网 (15)6.5 锚杆与基础 (16)6.6 辅助措施 (19)6.7 环境保护 (20)7 施工与监理 (21)7.1 一般规定 (21)7.2 施工准备与施工放线 (21)7.3 锚杆与混凝土基础施工 (21)7.4 柔性防护网的安装 (22)7.5 施工安全与监测预警 (23)7.6 施工监理 (23)8 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25)8.1 防护网质量检验 (25)8.2 防护工程验收 (26)9 工程维护 (30)9.1 一般规定 (30)9.3 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数据库 (30)9.4 险情预警与应急工程 (30)9.5 防护工程维修 (31)附录A(资料性附录)危岩体稳定性分析方法与评价 (32)附录B(资料性附录)落石计算分析方法 (37)附录C(资料性附录)勘查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40)附录D(资料性附录)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41)附录E(资料性附录)柔性防护网常用原材料与构件 (43)附录F(资料性附录)柔性网环链破断拉力试验方法 (47)附录G(资料性附录)柔性防护系统构件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48)附录H(资料性附录)未定型的被动防护网系统设计的有限元计算方法 (51)附录I(资料性附录)主动防护网和引导防护网承载力计算建议方法 (54)附录J(资料性附录)落石冲击动能和被动防护网最小防护高度估算方法 (55)附录K(资料性附录)柔性金属网抗顶破力试验 (56)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技术规范1 范围为规范危岩落石柔性防护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后期维护工作,保障柔性防护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是指山区沟谷或坡面上的松散土体,受暴雨、融水或江湖、水库溃决的急速地表径流激发,形成固、液两相流体沿沟谷或坡面流动的动力地质现象。
3.16
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地表岩土体向下陷落,在地面形成凹陷、坑洞及伴生地裂缝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可分为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岩溶塌陷
是指地下岩溶洞隙上方的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形破坏,并在地面形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5
是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区域。该区域一般包括场地本身及可能对场地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
3.6
是指为确定场地评估区而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区域。
3.7
指国家国土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划定的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技术标准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如下:
1.1
1.2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包括勘误的部分亦适用于本标准。
DZ/T0286-20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DZ/T0221-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3
3.1
是指拟建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或城镇村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及各类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
规划用地
是指城镇村庄及各类经济开发区规划阶段的用地。
建设用地
是指拟实施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
指场地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区域。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理事会议暨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理事会议暨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佚名【期刊名称】《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年(卷),期】2015(026)004【总页数】3页(P152-154)【正文语种】中文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理事会议通过2015年10月23日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理事会议暨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15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各位理事按照会议要求,于8月5日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期间,各位理事均未对会议各项议程提出异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田大佑作的《秘书处工作报告》;2.《2014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3.《2015 年度收支预算》;4.新申请入会单位名单(附件1);5.常务理事及理事变更名单(附件2);6.宁俊栋、林强有两位同志任协会副会长,崔瑛、柳源、王学龙、田廷山四位同志不再任协会副会长;7.李铁锋、范宏喜、苗国航三位同志任协会副秘书长;熊自力、胡杰、李香菊、李励红四位同志不再任协会副秘书长。
8.黄学斌、张作辰、韩子夜、李文鹏、文冬光、侯春堂六位同志不再任协会常务理事。
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理事会议暨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协会章程和民政部有关规定,各项议程表决真实、有效。
附件1:新申请入会单位名单序号省(市、区)单位名称1北京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北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北京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4北京北京地星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5北京大地基业护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北京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7河北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8河北河北人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9河北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资源环境勘查院10河北河北省地质测绘院11河北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12山西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13山西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14吉林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15江苏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地球化学勘查与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16浙江浙江中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7浙江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8安徽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19福建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20 江西核工业华东二六三工程勘察院21 江西江西省山水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2 山东山东省日照基础工程公司23 河南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24 湖北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 湖南湖南新大陆矿业有限公司26 广东河源市明源工程勘察有限公司27 广东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二队28 重庆重庆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29 四川布鲁克(成都)工程有限公司30 四川四川省地质调查院31 贵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32 贵州贵州地环工程有限公司33 贵州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34 贵州贵州江河监理有限公司35 贵州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36 贵州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7 贵州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大队38 甘肃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39 辽宁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附件2:常务理事及理事变更名单序号类别变更前变更后单位名称1 常务理事单位陈殿强(院长) 宋宝俊(院长)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2 常务理事单位魏子新(院长、总工程师) 严学新(院长、总工程师)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3 常务理事单位朱友强(董事长) 刘效良(董事长)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 常务理事单位徐水辉(站长) 李贵仁(站长)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5 常务理事单位袁永旭(总经理) 莫裕科(总经理)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 常务理事单位杨兴叶(院长) 闫子忠(院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7 理事单位廖益良(站长) 张建国(站长)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8 理事单位孟庆宝(院长) 赵书泉(院长)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9 理事单位程立文(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彥(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10 理事单位莫裕科(院长) 周明伟(院长)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11 理事单位黎冬林(院长) 李之利(院长)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12 理事单位祝世强(院长) 袁锐(院长)四川省广汉地质工程勘察院13 理事单位梅志荣(总经理) 李林(总经理)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4 理事单位姚若飞(院长) 徐顺息(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15 理事单位夏季(总经理、党委书记) 李忠民(总经理、党委书记) 西北有色勘测工程公司16 理事单位李剑锋(队长、法人代表) 何安弟(队长、法人代表) 重庆市地勘局南江水文地质队17 理事单位张古彬(院长) 邓晓颖(院长) 河南省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18 理事单位兰强(院长、总工) 马文学(副院长、总工)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19理事单位梁洪启(总经理) 王永健(总经理) 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 理事单位赵国通(院长) 侯军亮(院长)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21 理事单位冯树森(总经理) 黄新强(总经理) 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22 理事单位庞震雷(院长) 陈新中(院长)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3 理事单位马中伟(队长) 刘斌诚(队长)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24 理事单位何安弟(队长) 黄昌明(队长) 重庆市地勘局107地质队25 理事单位王长水(所长) 李光辉(所长) 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26 理事单位李云贵(站长、党委书记) 郑勇(站长、党委书记)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第一号通知-中地灾防协发[2014]28号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第一号通知正文:----------------------------------------------------------------------------------------------------------------------------------------------------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第一号通知中地灾防协发[2014]28号各理事及相关单位:根据《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拟定于2015年一季度在北京召开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内容审议协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企业诚信建设有关文件、会费收取方式及标准调整等事项。
二、参会人员协会会员代表,协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如工作变动,由现任负责人参加),省级协会负责人。
参会人数550人,每单位限报一人参会,额满为止。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费用食宿安排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不另收取费用。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人请在12月31日前将会议报名表传真至协会秘书处,或在协会网站“报名系统”报名。
联系人:程凯************,王遨天************-8023传真:************附件:会议报名表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2014年12月5日附件:会议报名表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手机通讯地址邮编会员类型□普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请选择划√)——结束——。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会议的通知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4.06.24•【文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会议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推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健康发展,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办,广东省地质灾害行业协会承办的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会议定于2014年7月28日至3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诚邀相关行业同仁参加此次交流会。
会后组织优秀论文评选,编辑、印发论文集,择优推荐给《中国地质与防治学报》发表;选取优秀论文以增刊形式在《中国地质与防治学报》结集刊发。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7月28日报到(时间:9:30-20:30)7月29日组织学术交流(广州燕岭大厦二楼燕翔厅)7月30日组织考察学习(考察南沙地质灾害治理现场)7月31日(会议结束)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燕岭大厦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燕岭路29号三、食宿安排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组不统一收取。
食宿标准:住宿标准间330元/天,自助餐190元/天(含早、中、晚餐)。
四、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交流的人员如有发表学术论文的单位和个人,请于7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到协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一)请参会人员接到本通知后,填好报名回执(见附件1),于2014年7月18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二)由于参会人员较多,会务组不安排接送,请各单位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附件2);(三)会务组联系方式: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徐建兰:************135****7534何梦如:************182****1099徐年娥:************131****4504传真:************邮箱:****************协会宣传部:鲁秋丽:010-******** 136********方逸博:010-******** 186********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会议参会回执2.酒店路线及附图(略)2014年6月24日附件1:。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单位确定的公告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单位确定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公布日期】2013.11.05
•【文号】
•【施行日期】2013.11.0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矿产资源
正文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
规范编制单位确定的公告
为满足地质灾害防治行业对标准规范的需求,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在调查研究、专家座谈、听取行业单位意见基础上,共同组织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和《地质灾害防治标准规范编制目录》。
2013年7月16日,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和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作的公告》。
公告发布后,地质、交通、水利、煤炭、冶金、建材、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踊跃报名,按照公告要求向协会提交了制修订工作的申请。
协会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规范编制的主编和参编单位(见附件),并委托上海、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三峡
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一个类别标准规范编制的组织协调和部分项目的编制工作。
现予以公告。
2013年11月05日附件
地质灾害防治系列行业标准编制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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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依照协会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协会财务管理的各种经济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方针,强化资金管理;依法办事,照章纳税。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协会经费预算;依法组织收支,努力节约支出,科学配置资金;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后续教育。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财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部门设在秘书处,财务活动实行秘书长领导下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收入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协助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八条协会的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协会财务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章费用管理
第十条协会的费用是为组织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单位进行营利。
第十一条协会的费用支出包括:
(一)业务活动费:为开展协会的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会议费、会员服务费、专题研究及标准制定费、各专项活动费、交流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咨询活动费、编辑出版费、聘请专家顾问费、表彰奖励费、培训教育费、各专业委员会活动支出等与协会业务活动目标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管理费用:为组织和管理协会的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工资、津贴、奖金等)、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补贴等;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网络建设与维护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职工教育费、折旧费、资产盘亏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设备购置费等。
(三)其他费用:业务活动费和管理费用以外的费用。
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第十二条下列支出项目不得列入费用:
(一)各种罚款;
(二)超过规定标准的交际应酬费;
(三)个人应承担的所得税;
(四)国家规定不得列作成本费用项目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经费开支标准
(一)人员经费: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
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政策执行;协会聘用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差旅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网络建设与维护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招待费等费用,按实际支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第十四条协会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批准的预算执行,必须真实合法;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作出统一规定的,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但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制度,坚持主管领导统筹管理资金的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资金本着合理、节约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使用审批程序。
使用资金,由经办人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单内容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准许借款;报销审批手续也按此办理。
第十七条协会购置物资设备,应根据需要从严控制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批准后购置的设备,建卡、登记进行管理。
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协会的固定资产为:协会持有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其他事宜
借款、应收、应付款、采购、出差、支票、汇票等及时报销和清理。
第五章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协会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计信息。
第二十条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完成年度财务决算,按要求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按协会章程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按主管单位要求报告财务状况;定期进行纳税申报,按规定保管好会计档案。
第二十一条协会财务管理部门按月、季和年度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协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
年度财务
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其他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收入及支出、结余及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第二十四条建立账目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预算监督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一)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保证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管理和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为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五)保守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单位法人同意外,不能擅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社会职称统一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六条协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章清算
第二十八条协会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二十九条清算时,应在常务理事会或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指导下,对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做好资产移交、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条资产清理结束后,经原常务理事会或主管单位审核、批准,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隶属关系改变而成建制划转的,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并报请主管单位批准后,进行资产移交。
(二)因撤销或合并,其全部资产由原常务理事会或主管单位核准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执行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