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JGJ 16-200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12 接地及安全12.1 一般规定12.1.1 本章适用于交流35kV 及以下用电设备及对地不能构成闭合回路的直流用电设备的接地及安全设计。
12.1.2 用电设备的接地,一般可区分为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
12.1.3 用电设备接地及安全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特点确定合理接地系统方案。
12.1.4 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等级用电设备的接地(包括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一个总的共用接地装置;对其他非电力设备(电讯及其他电子设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也可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设备最小值的要求。
12.1.5 在10kV及以下电力网中,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中性线。
12.1.6 等电位联结是安全保障的根本措施,每个建筑都应根据建筑特点采取相应有效的办法。
12.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2.2.1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有以下三种:1 TN 系统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接地点连接。
按照中性线与保护线组合情况,又可分为三种型式:1)TN-S 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分开的,见附录C.1图C.1-1。
2)TN-C 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合一的,见附录C.1图C.1-2。
3)TN-C-S 系统:系统中前一部分线路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见附录C.1 图C.1-3。
2 TT 系统电源端有一点直接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与电源端接地点无直接关联的接地极,见附录C.1图C.1-4。
3 IT 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与大地间无直接连接或有一点经足够大的阻抗接地,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接至接地极,见附录C.1图C.1-5。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 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 污泵、生活水泵
一级
10层~18层的二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值班 类高层住宅建筑 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
二级
勘误1(第3页,表3.2.1)
序 建筑规模
号
主要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 等级
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
连接的基本户数
连接的基本户数
需要系数
1-3
3-9
0.90-1
4-8
12-24
0.65-0.90
9-12
7-36
0.50-0.65
13-24
39-72
0.45-0.50
25-124
75-372
0.40-0.45
125-259
375-777
0.30-0.40
260-300
780-900
0.26-0.30
1
3 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
3.3.6 电能表的安装位置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当地 供电部门的规定:
1 电能表宜安装在住宅套外便于查表及维护 2 6层及以下宜集中安装在单元首层或地下一层 3 7层及以上宜集中安装在电气竖井内;少于4户的可2-4层集中 4 采用预付费磁卡表,居民不宜进入电气竖井内,电能表可就
1)单相配电300(三相配电900)基本户数及以上时,每户的计算负荷为: Pjs1= Pe·Kx=3x0.3=0.9(kW)
3 供配电系统-负荷计算
一台1600kVA变压器能带多少户住宅? 1)单相配电300(三相配电900)基本户数及以上时,
每户的计算负荷为: Pjs1= Pe·Kx=3x0.3=0.9(kW) 2)1600kVA变压器用于居民用电量的计算负荷为: Pjs=Se·K1·K2·cos∮ =1600x0.85x0.7x0.9=856.8(kW) 式中:K1-变压器负荷率 85%;K2-居民用电量比例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指在住宅建筑电气系统设计中需要遵守的各种规范和标准,用于保证住宅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节能、舒适方便。
一、总体要求1. 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和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确保设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住宅电气设计应符合住宅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满足住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3. 住宅电气设计应合理安排电气设备及回路的布置,保证安全可靠,并方便维修、检修和升级换新。
二、电气负荷计算1. 根据住宅的类型和用途,合理计算用电负荷,确定配电箱的额定负荷。
2. 按照住宅的居住人数和用电设备的类型,确定每个房间和各功能区域的电气设备的数量和额定功率。
3. 住宅的公共区域和室外区域的电气负荷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
三、电线电缆选择1. 根据负荷计算结果,选用适当的电线电缆规格,确保电气设备供电可靠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2. 选择的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具有足够的额定电流和耐热、耐磨、耐老化等性能。
3. 各房间或功能区域的电线电缆应有明确的标识和配色,方便维修和检修工作。
四、插座与开关布置1. 根据住宅功能区域和用电设备类型,合理布置插座和开关,方便居民使用。
2. 插座和开关的安装位置应考虑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性,高度要符合标准要求,并设置适当的保护盖板。
3. 靠近水源的插座和开关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以确保安全。
五、照明设计1. 根据住宅布局和功能需求,合理安排照明设备的位置和数量,确保光线充足、均匀。
2. 住宅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如LED灯具,并设置适当的照明开关和调光装置。
3. 在厨房、洗手间、阳台等湿度较高的区域,应选用防尘防水的照明装置,以确保安全使用。
六、接地和保护措施1. 住宅电气系统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人身安全。
2. 使用金属盒安装插座和开关时,要与金属盒连接可靠的接地线。
3. 对于住宅的线路和设备,应设置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旨在规范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方案,确保住宅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
下面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该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解读。
该规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总则;二、术语和定义;三、基本规定;四、供电系统;五、电气照明系统;六、住宅防火报警系统及其配电。
总则部分规定了该规范的适用范围、目的和依据。
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旨在确保住宅电气安全和可靠。
规范的制定依据国家建筑标准和相关规范。
术语和定义部分对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规范。
这些术语和定义包括了电气工程、建筑电气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术语。
基本规定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住宅的用电负荷进行合理估计,并根据用电负荷进行供电系统的设计。
此外,还规定了住宅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要求,以及住宅的主要用电设备的预留电源需求。
供电系统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电源选择和供电方式。
其中包括了一般住宅的供电方式选择以及对公共区域和特殊用途区域的供电要求。
电气照明系统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照明设计要求。
其中包括了室内照明和室外照明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
规范要求根据不同的住宅类型和功能需求进行照明方案设计,并对照明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做出了详细规定。
住宅防火报警系统及其配电部分规定了住宅建筑的防火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规范规定了防火报警设备的应用范围和布置要求,以及其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
此外,还对住宅的火灾探测和报警装置的检测和测试进行了规定。
总体来说,2024年《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住宅建筑的电气工程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
通过遵守该规范,可以确保住宅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并满足住户的用电需求。
谢谢!。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GJ××-200#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08-8200×-××-××发布20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目录1 总则 (4)2 术语、代号 (4)2.1 术语 (4)2.2 代号 (5)3 供配电系统 (5)3.1 一般规定 (5)3.2 负荷分级 (5)3.3 供配电系统 (6)3.4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7)3.5 负荷计算 (7)3.6 无功补偿 (8)4 配变电所 (8)4.1 一般规定 (8)4.2 所址选择 (8)4.3 配电变压器选择 (8)5 自备应急电源 (8)5.1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8)5.2 应急电源装置(EPS) (8)5.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9)6 低压配电 (9)6.1 一般规定 (9)6.2 低压配电系统 (9)6.3 特低电压配电 (9)6.4 导体选择 (9)6.5 低压电器的选择 (10)6.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10)7 电源布线系统 (11)7.1 一般规定 (11)7.2 导管布线 (11)7.3 电缆布线 (11)7.4 电气竖井布线 (12)7.5 封闭式母线布线 (12)7.6 室外布线 (13)8 电气设备 (13)8.1 一般规定 (13)8.2 电梯 (13)8.3 电动门 (14)8.4 住宅套内配置 (14)9 电气照明 (16)9.1 一般规定 (16)9.2 公共照明 (16)9.3 住户照明 (16)9.4 照明节能 (16)10 防雷与接地 (16)10.1 一般规定 (16)10.2 防雷 (17)10.3 等电位联结 (17)10.4 接地 (17)11 智能化集成系统 (18)11.1 一般规定 (18)11.2 家居管理系统(HMS) (18)12 信息设施系统 (19)12.1 一般规定 (19)12.2 通信接入系统 (19)12.3 电话交换系统 (19)12.4 信息网络系统 (20)12.5 综合布线系统 (20)12.6 有线电视系统 (20)12.7 公共广播系统 (22)12.8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22)12.9 家居配线箱 (22)12.10 家居控制器 (22)13 信息化应用系统 (23)13.1 一般规定 (23)13.2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23)13.3 信息服务系统 (23)13.4 智能卡应用系统 (23)13.5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23)1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23)14.1 一般规定 (23)14.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4)14.3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 (24)15 公共安全系统 (24)15.1 一般规定 (24)1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5)15.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5)15.4 应急联动系统 (27)16 机房工程 (27)16.1 一般规定 (27)16.2 机房 (27)16.3 控制室 (28)16.4 弱电间(弱电竖井) (28)16.5 电信间 (28)1 总则1.0.1为在住宅建筑电气设计中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订本规范。
最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_242—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JGJ 242—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4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01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42—2011,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
其中,第4.3.2、8.4.3、10.1.1、1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3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雪佩李立晓黄祖凯张文才李逢元王金元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丁新亚林洪思粟卫权万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丁杰张宜陈汉民李长海王东林汪军周名嘉冯志文徐华李炳华钟景华1 总则1.0.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任何住宅建筑项目的电气设计规范必须遵守本地政府的电气安装法律法规,以确保安全。
这些包括配置每个电气系统、电气元件和电气设备,以及故障保护、照明、插座,以及将这些元件和装置用法典和规范材料安装起来。
根据当地电气安装法律法规要求,电气系统的设计必须合乎安全标准,包括主开关、空气开关、熔断器、时间继电器等元件,以及断路器、控制器、断路器、接触器等装置。
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并适应每个电设备的电流等级,以确保安全使用,也要考虑电气设备之间的兼容性。
住宅电气系统必须按照本地政府要求,安装电气系统,符合住宅安全。
设计必须在视距范围内设置照明,使其充分利用空间,并考虑懒人开关在室内和室外的安全运行。
插座必须考虑安全,分布使用,这些都应该考虑安全因素,当用一个简单的开关操作时,只能控制单一的装置。
比如每一楼层的安全插座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并且要安装在室内和室外随处可见的位置,也要考虑到插头和导线受潮容易损坏的地方。
最后需要注意,一旦配置完毕,电气系统有时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安全操作,特别是在关键空调电力设施的部署情况,如空调、停车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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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J[GJJ JGJ 242 - 2011 备案号 J 1193 -201 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2011- 05 - 03 发布 2012- 04-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JGJ 242 - 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2 年 4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001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242 - 2011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10. 1. 1 、 10. 1. 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 年 5 月 3 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 [2007J 125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4. 配变电所 5. 自备电源 6. 低压配电 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 电气照明 10. 防雷与接地;1 1.信息设施系统 12. 信息化应用系统 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14. 公共安全系统 15. 机房工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2 号楼,邮编:100048) 。
4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中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孙兰、李雪佩、李立晓、黄祖凯、张文才、李逢元、王金元、杨德才、杜毅威、邵民杰、陈众励、熊江、丁新亚、林洪思、粟卫权、万力。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成群、丁杰、张宜、陈汉民、李长海、王东林、汪军、周名嘉、冯志文、徐华、李炳华、钟景华。
5目次1 总则-2 术语 (2)3 供配电系统 (3)3. 1 一般规定 (3)负荷分级 (3)电能计量 (4)负荷计算................4 配变电所 (6)一般规定 (6)所址选择 (6)变压器选择 (6)5 自备电源 (8)6 低压配电 (9)一般规定 (9)低压配电系统 (9)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导体及线缆选择..............................................…..107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11一般规定 (11)导管布线…..........................................….........11电缆布线 (12)电气竖井布线.................................................…..12室外布线 (13)8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14)8. 1 一般规定 (14)电梯.................. . .......... (14)8. 3 电动门 148. 4 家居配电箱............ . .. ... .. .... ... (15)其他...............................................................159 电气照明........................... ...........…......................17一般规定 .......….......................... ..…飞..........…..17公共照明 ..............…........................................17应急照明 17套内照明…...................................................…18照明节能 .....................................................….1810 防雷与接地..............…….......................…...........19防雷............................….........…....................19等电位联结.......….......................... ..….............19接地........…....................................................2011 信息设施系统........….........…..................…..........2111. 1 一般规定 (21)11. 2 有线电视系统 (21)11. 3 电话系统 (21)11. 4 信息网络系统 (22)11. 5 公共广播系统 (22)11. 6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2311. 7 家居配线箱 (23)11. 8 家居控制器 (23)12 信息化应用系统.........….......................................25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25)信息服务系统 (25)智能卡应用系统 (25)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25)家居管理系统 ...............................................….25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27)一般规定 (2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7)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 (27)14 公共安全系统 (29)一般规定…......................................................2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9)应急联动系统 ..............................…..................3115 机房工程 (33)一般规定 (33)控制室…................….........…..........................33弱电间及弱电竖井 (33)电信|可...............…..........................................34本规范用词说明 (35)引用标准名录 (36)附z 条文说明 (37)1 总则1. 为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O. 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
1. O. 3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并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 O. 4 住宅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 O. 5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套(户)型 dwelling unit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和厨卫组成的成套住宅单位。
家居配电箱 house electrical distributor 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及终端配电的设备箱。
2. O. 4 家居配线箱 (HD) house tele-distributor 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息传输线缆的接人及匹配的设备箱。
2. O. 5 家居控制器 (HC) house controller 住宅套(户)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
家居管理系统 (HMS) house management system 将住宅建筑(小区)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集成在一个网络与软件平台上进行统一的分析和处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小区)管理中心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系统。
3 供配电系统一般规定3. 1. 1 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设计。
3. 1. 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 1. 3 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 的有关规定。
负荷分级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的规定,其他未列人表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
表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电能计量表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 150m2 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j时~50Wjm2 计算用电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