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契税征收大厅服务指南
房屋缴纳契税流程和契税的税率计算(最新版)

增量房缴纳契税一次性告知办理地址: 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所需资料:1、购房人需亲自到场办理缴税事宜。
(购房人指《购房合同》上的所有签章人员。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②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此表格到窗口领取,自行填写并在窗口查询)3、《诚信保证书》(此表格到窗口领取,自行填写。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①本次办理的房产,如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制协议。
②未婚的到窗口填写《单身承诺书》)6、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7、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发票需打印成A4 纸,可彩色打印也可黑白打印,购房人需携带所有购房款收据前往营销中心客服部换取发票)8、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只需复印: ①封面带合同编号页;②买卖双方信息页;③甲乙双方签字页;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增量房交易税率一、新政策(2016年2月22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A、住宅1、90 平方以下买方:契税首套1%二套1%三套3%2、90平方以上买方:契税首套1.5%二套2%三套3%B、商业买方: 契税3%印花税0.05%二、老政策(2016 年2月22 日前签订合同)A、住宅1、90 平方以下买方:契税无房1%有房3%2、90 平方以上----------144平方下买方:契税无房1.5%有房3%3、144平方以上买方:契税无房3%B、商业买方: 契税3%印花税0.05%。
社区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XX社区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一、办理户口入户相关程序和材料(一)、办理户口入户程序申请人携相关证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1、办理购房入户的:入户申请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契税发票、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2、办理新生儿出生入户的: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如准生证不在我社区申领的要同时出具出生已上报证明;3、办理投亲入户的: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二、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程序和材料(一)、申领程序:申请人携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所在地社区申领,社区初审合格后由镇计生办审批统一进行发证。
(二)、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1、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1)双方当事人到场;(2)房产证或购房发票;(3)尿检试纸一张;(4)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5)夫妻合影一张;(6)一方户口不在本社区,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以上的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7)双方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办理《再生育证》:(1)双方当事人到场;(2)房产证或购房发票(3)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4)夫妻合影三张;(5)离婚的出具离婚证、协议书或判决书;(6)丧偶的出具死亡证明;(7)一方户口不在本社区,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以上的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户口本(2)结婚证(3)身份证(4)《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一孩生育证》(5)《出生证明》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当事人到场(2)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二)孩生育证、出生证明(3)照片二张三、办理城镇非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一)、参保对象:凡我县年满16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无业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昆明交房产契税流程
1. 契税补贴政策:昆明市曾推出契税补贴政策,针对2023年7月18日起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不含企业、单位),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昆明市),补贴总额分别为80%、100%,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申请通道:昆明市已有部分区县如安宁、嵩明、东川等开通了契税补贴的申请通道。
申请者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昆明住房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条件选择相应的补贴比例通道进行在线填报。
3. 申请时间:尽管契税补贴的购房时间已经截止,但申请时间并未截止。
例如,安宁区的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9月30日;嵩明区为2024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东川区为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4. 主城五区情况:昆明主城五区尚未开通申请通道,但有关契税补贴的相关细则正在拟定和完善中,购房者可以关注官方渠道以获取最新信息。
5. 契税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6. 契税退税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因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并且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时,可以申请退税。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或发证机关签章)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不动产权属证书;3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登簿一缴费发证五、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企业间1小时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转移登记(除裁决外)0.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交换、赠与、划拨转出让):标定地价X10%X建筑面积X所在建筑总楼层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卖方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核税价格的5.6%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或家庭有第二套以上住宅的按照核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方按照核税价格的3%征收契税。
八、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便民服务手册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便民服务手册一册在手办税全通青白江区地税局:负责全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办公地址:怡湖西路126号邮编:610300指南目录局领导分工设置 2机关机构设置 3税务所设置 5征收所岗位职责 7管理所岗位职责 8稽查局岗位职责 9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一览表 10 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岗位代理制度 15 便民服务制度 16 政务公开、税收法律救济、涉税违法行为举报告知 17 地方税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19 地方收税发票工本费价格表 19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21 税务检查程序 26 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27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及其处罚 32 12366热线介绍 33局领导分工设置姓名职务电话分工刘文胜局长 83662088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第一税务所陈世荣纪检组长 83661541 分管监察室、联系华严税务所、城厢税务所何庆显副局长 83696033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征管科、联系第二税务所、大弯税务所林利副局长 83680916 分管综合科、人教科、法制科、联系第三税务所熊军总会计师 83662456 分管稽查局、联系太平税务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室 83661381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后勤管理、目标管理、档案管理、文秘事务、政务调研、税法宣传、信访工作人教科 83661066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综合科 83661543 负责各项税收政策解读咨询,税收的减、免、缓的审批、报批,本局的重点税源管理计财科 83661351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管理,税收票证管理,本局的经费,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征管科 83661186 负责全局税收征收业务管理,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法制科 83693505 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宣传、监督、检查;税务行政听证、复议、诉讼、赔偿工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监察室 83661542 负责党风、行风评议监督;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案件查处和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办 83661261 负责制定实施全局信息化建设,维护软件、硬件正常运行;收集、处理分析全局各类税收信息,全局计算机、网络、业务软件使用、培训税务所设置办公地址电话职责第一税务所地税局办公楼2楼 83666993 负责红阳街办辖区内地方各税的管理工作。
金税三期办税攻略二网上办税服务厅及网上申报

四川地税金税三期办税攻略二网上办税服务厅及网上申报尊敬的纳税人,四川地税系统将于2016年1月8日全面上线金税三期系统,部分涉税业务有所调整;为此,我们精心为您制作了金税三期办税攻略系列知识,请您及时关注了解;一、网上办税服务厅简介一登录网址★注意事项:地址中“sc-l”的“l”是英文字母“L”的小写;二服务对象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或CA证书的方式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登录后可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和咨询、建议、评价、办税指南查询、表证单书下载等非涉税事项;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或CA证书的方式直接访问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登录后可办理税务登记预申请和咨询、建议、评价、办税指南查询、表证单书下载等事项;三浏览器设置为了简化用户的操作,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供“一键设置”工具,用户只需要下载安装该工具,将会自动完成对IE的设置;四登录方式1.动态密码登录用户名+手机短信验证码第1步: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一码的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网上办税开户,并获取初始密码;第2步:输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首页图1-1;图1-1第3步:点击“重置手机”按钮图1-2;图1-2第4步:进入手机号码修改界面图1-3,输入登录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及需要绑定的手机号,点击“确定”按钮完成绑定;图1-3第5步:返回首页,重新输入账号,点击“获取动态密码”,在“动态码”栏输入手机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即可安全登录;需再次修改手机号码时,点击“重置手机”,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图1-4;图1-42.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数字证书即CA证书俗称网络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通过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对数据电文进行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数字证书具有抗抵赖、防数据泄漏、验证数据完整性等作用;1已办CA用户输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插入USBKey,点击“CA登录”即可;2新办CA用户第1步:纳税人到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咨询方式:①四川CA网址:②客服电话:400-867-6868③四川CA企业:纳税人也可从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专区--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细了解办理CA用户方式;第2步:纳税人办理CA后,再持数字证书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税务登记信息核实、补录完善及办理网上办税开户;第3步:输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首页,点击“下载专区”图2-1;图2-1第4步:找到“下载专区--办税软件”,点击“四川CA数字证书USBKey 驱动程序”进行下载图2-2;图2-2第5步:双击下载的驱动程序,按提示完成安装图2-3;图2-3第6步:插入cakey,点击“CA登录”图2-4;图2-4第7步:点击“登录”图2-5,即可完成;3.退出系统纳税人可通过退出系统按钮退出系统;四主要功能1.网上申报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申报、营业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教育费附加申报、地方教育附加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税申报、车船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烟叶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契税申报、资源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2.申报表错误更正及作废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后,在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如需对已申报的信息进行错误更正或者进行补充申报的,应在“应税收入”栏全额填写当期应税收入和应税金额,申报表“已缴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当期已申报缴纳的金额,系统将自动计算应补退税金额;纳税人未在网上缴款的,对已申报确认的申报表可作废重新填报;3.通用申报纳税人可使用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地方基金等多个税费种的申报;但不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8个税种的申报以及其他按规定需分项目申报的情形;4.税费缴纳1征收缴款;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人三方协议,经登陆网厅纳税人确认协议及账号后可实时扣款,足不出户,24小时轻松办理;2扣款解锁;为纳税人提供征收缴款失败账户被锁定时解除锁定的功能;5.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首次在网上报送报表信息前,纳税人需按规定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6.网上预申请服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停复业、税收优惠等预申请服务,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停复登记;注销登记;各税种税收优惠资格备案及核准申请;7.涉税信息查询⑴文书查询;预申请业务文书事项进度情况查询;⑵综合查询;包括登记、发票、认定、核定、欠缴信息查询;⑶申报征收查询;包括缴款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财务报表报送查询;8.非涉税业务办理网上办税服务厅还设置有服务中心、辅助工具区,为纳税人提供非涉税业务办理服务;我要咨询: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就有关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问题向税务机关进行咨询,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咨询人提供的答复方式给予答复;包括咨询申请、咨询查询两个部分;我要投诉: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对税务干部违纪以及纳税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和检举的业务;投诉包括纳税服务投诉申请、投诉检举查询两个部分;我要预约: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就设立税务登记、领购大量发票等有关涉税事项,而提前向税务机关预约;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确定预约事项的接待人员和接待地点后,根据预约人提供的回复方式通知预约人;预约服务包括预约申请、预约查询、预约取消三个部分;我要建议:纳税人就有关纳税服务,软、硬件资源和网站建设等方面提出的合法、合理建议,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上述建议做出响应的业务;我要建议包括我要建议、我的建议查询两个部分;我要评价: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参加完成税务机关发起的各项评价调查的业务;评价调查包括当前调查、历史调查两个部分;提醒服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提醒事项和纳税人定制的提醒服务项目,制作、发布提醒内容,为纳税人提供各类提醒服务;提醒服务包括提醒服务定制、提醒信息两个部分;通知通告:税务机关提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涉税事项通知等可公开内容的发布服务;包括公示、通知公告两个部分;纳税人学堂:税务机关为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企沟通而建立的,免费服务纳税人的税收宣传辅导平台;纳税人登陆后可浏览网上纳税人学堂课程列表并进行报名;办税指南:纳税人通过办税指南目录下的内容了解相应发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资料信息;办税指南包括登记、发票、优惠、认定、证明、申报等11个部分;下载专区:提供纳税人办税常用工具软件、客户端软件和常用表单的下载功能;包括操作手册、涉税表格、办税软件、培训课件下载;税款计算器:提供常用税种的应缴税款、税后收入等的计算功能;主要包括:计算数据填写、计算结果查看;办税地图:根据纳税人所在位置及目的地,为纳税人提供基本办税地点指引,及行动路线推荐;报税征期:提供各税种纳税人不同时期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内容及时间要求;模拟办税:采用动漫形式模拟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的办理场景;主要包括:场景式办税服务系统使用说明、不同纳税人办税业务演示;二、网上申报一开通网上申报应具备的条件1. 纳税人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网上申报并获得用户名及密码;2. 纳税人在各商业银行开设有银行账户,并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3.通过网上实时扣款的纳税人,需与开户银行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指定扣税账户,并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4.报税人员应熟悉电脑操作和报税相关业务,具备网上操作的基本知识;5.计算机硬件要求⑴处理器配置奔腾3处理器或以上PC机或兼容机、512M以上内存、5G 以上的硬盘剩余空间;⑵必须连接互联网;6.计算机软件最低要求:Windows xp操作系统;Microsoft ;7.按要求完成浏览器设置请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前,先在网上办税服务厅首页下载并运行“一键设置”工具,系统将自动完成浏览器报表控件加载的设置;完成“一键设置”后,请关闭浏览器再重新登陆进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注意事项纳税人需选择32位的IE、360、搜狗等常用浏览器的兼容模式进行网报;如使用64位的,可造成网厅部分功能无法实现;二网上申报流程纳税人在网上申报前,需到税务机关进行网报开户和进行税费种核定;如待申报税费列表中没有发现以往申报的税费种,请在“我的查询--一户式查询--综合查询”中检查是否有该税费种核定;由于新旧系统切换过程中可能出现数据遗漏,如发现缺少税费种核定,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增加该项税费种核定;第1步:初始化申报表纳税人登录系统后,在功能菜单“申报征收”模块选择应申报的税费种,进入初始化申报表页面,系统默认带出当前属期;纳税人进行分项目申报时,需要自行选择提取税源信息;第2步:填写申纳税人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数据填写页面,进行编辑,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后保存;分主附表的,先填写附表并保存,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第3步:申报确认完成申报表填写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电子申报表,提醒纳税人确认申报表的数据正确与否;如有错误,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的“返回”按钮,返回到填写申报表页面进行申报数据修改;如数据无误,纳税人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经确认后,纳税人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未确认的申报或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第4步:查看回执回执单页面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部为申报回执单页面,下部为申报表;纳税人如需打印,点击页面下方打印按钮,会出现选择框,纳税人可自行选择打印回执单或者申报表;打印完成后如需缴款,点击页面下方缴款按钮进入征收缴款页面进行缴款;第5步:缴纳税款与开户银行签订了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人三方协议,办税人员确认协议及账号后可实时扣款;未与开户银行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的纳税人,在网上进行申报后,可在线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并在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办理税款转讫手续;税款转讫可通过银行营业厅或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税的网上银行中的相关功能完成;第6步: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纳税人可在成功划款一日后,通过“我的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征收查询”进行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第7步: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纳税人确认申报后,进入“我的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在查询结果最后一列“详情”里点击补打按钮打印申报表;扣款成功后,纳税人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电子缴税凭证;如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纳税人,持银行盖章的电子缴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开具完税证明;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 新增网上申报事项;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A,B,C表、耕地占用税申报、契税申报、资源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烟叶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A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B表在原有零申报功能基础上新增全额申报功能;2.支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网上办税服务厅目前仅接受文件导入申报,且扣缴人数在100人以内;3.纳税人可以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申报模块里自行录入税源登记明细表;首次申报时,需由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补录一些关键数据,包括计税月份数、本期应纳税额、税款所属税务所科、分局、申报期限、纳税期限、缴款期限、税源编号等;4.纳税人可通过网上进行分项目申报;首次申报或变更时,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税源明细申报、不动产项目登记、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房源信息采集;5.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网上办理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系统提供了Excel模板电子导入方式;首次申报时,需由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补录税款所属税务所科、分局、申报期限、纳税期限、缴款期限等关键数据;6.委托代征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委托代征报告申报;首次申报时,需同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
南昌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南昌房屋契税征收标准一、目录1. 适用范围2. 税率与计算方法3. 免征条件4. 优惠条件5. 征收管理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契税征收。
三、税率与计算方法1. 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规定,南昌市契税税率为4%。
2. 计算方法:契税应纳税额按照房屋成交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其中,房屋成交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和手续费。
四、免征条件1.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房屋的,免征契税。
2.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3. 纳税人自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 夫妻因离婚分割而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水面资源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所有权时,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免征契税;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所有权时,其成交价格超出资源价款的部分,应按本规定缴纳契税。
6. 房屋承租人以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印花税手续为由,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税额。
租赁合同已办理租赁印花税手续的,应缴纳的印花税凭证不得作为完税凭证重复使用。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申报缴纳印花税。
7.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包括学生公寓)、医疗(包括职工家属宿舍)、科研等非经营性事业的,免征契税;直接用于经营(包括家属宿舍),按本规定的第二条办理。
8. 纳税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交付使用后,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的,免征营业税;超过一定期限转让的,应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购买的高级住宅(指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寓式住宅)及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别墅,于竣工交付使用后转让的,按本规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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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契税征收大厅服务指南
一契税缴纳审批事项
(一)契税征收的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二)契税减免的对象及适用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以下简称单位契税减免);
2、城镇职工按规定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按照规定缴纳契税(以下简称房改房契税减免);
3、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征或免征契税。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房屋权属并经外交部确认的。
7、国家规定的其他契税减免范围。
此外,《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条例》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税款。
二契税征收、减免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8]2号)第九条规定“本省契税适用税率为4%。
”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05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具体标准的批复(洪府厅字[2005]1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5号)三契税征收、减免所需资料
(一)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1、土地契税缴纳:
(1)土地出让:
①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有土地(净地)价格或评估报告;
③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
④土地部门开出的业务联系单。
(2)土地转让、赠与:
①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原使用权人已纳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赠与合同复印件;97年10月1日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初审表》;
④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
⑤土地部门开出的业务联系单。
(3)土地交换:
①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原使用权人已纳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赠与合同复印件;97年10月1日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应提供政府、土地部门有关文件。
2、房屋契税:
(1)商品房买卖:
①新楼盘第一次交纳契税,该楼盘的开发公司应向契税征收大厅提供销售价目表及销售电话;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需提供成交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务等;
④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存量房上市交易
①房屋成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原房屋为商品房需带契税完税凭证,未缴纳契税的需携带原购房合同补交契税;
③原房屋为自建房需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产权证;
④原房屋为房改房需带产权证;
⑤原房屋为继承房需带继承公证书;
⑥个人与单位交易纳税人需提供购房发票;
⑦原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参见下款。
(3)房屋拆迁安置契税:
①拆迁安置协议书;
②结算清单。
(二)办理契税减免需提供的资料:
1、《江西省南昌市契税减免申报表》,表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房改房需经房改办审核并加盖公章);
2、本单位填写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房价计算底册》(仅房改房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房改办审批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原产权人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超面积,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仅房改房提供)(复印件);
5、申报契税减免报告(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
6、南昌市房屋、土地成交通知书(联系单)或购房(土地)合同(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原产权人所交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8、购非住宅附评估报告(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编委机构设置批复(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法人登记证(仅社会团体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3、上级主管部门对购土地、房屋使用性批复(仅单位契税减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一、一九九一年后(含九一年)竣工的房屋(商品房、自建房、拆迁房)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已缴契税的应带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如没有缴纳契税,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补交契税;
2.自建房带计委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拆迁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
⒈产权证上的地址与土地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址不符的,须提供派出所证明;
⒉清退的房改房重新分配需提供《职工退还房改房审批表》或《关于注销房改房产权证的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⒊拆迁房的超面积部分,按拆迁安置协议书和结算清单补交超面积部分契税;
4.如无原件,所提供复印件经南昌市房管理局档案室加盖公章认可与原件相符,可视同为原件。
(三)办理契税退税需提供的资料:
1、期房退税:
期房退契税需符合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文“……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契税应予以退还”的文件精神。
办理期房退契税需提供的资料:
①期房退房人要求退契税的申请报告;
②期房退房人与开发公司退房的书面协议(要盖手印或盖章);
③期房退房人已收到退房款的收款证明并盖手印;
④期房退房人已交契税税票原件与契税申报表原件;
⑤开发公司要求办理退期房契税的报告;
⑥由市房管局商化办办理已作废的售房合同原件;
⑦经审核批准后,期房退房人退税人需带身份证、领取退契税的收据(本人盖手印)取款。
期房退税应注意事项
①退房后的户主不能再到该楼盘购买商品房;
②期房期间属于以小换大或以大换小不属于退房范围。
2、重交契税退税
符合重交契税退税的条件:房屋买卖权属转移,如同一户主、同一房号交纳两次契税(包括房改房、商品房、二手房)属重交契税。
办理重交退税需提供的资料:
①重交契税的本人要求退契税的报告;
②已交契税的两套契税税票和两张契税(红色的)申报表原件;
③经审核批准后,重交契税人应开具领取退契税的收据,并要求盖本人手印,退税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取款。
重交契税退税人应注意事项:
①重交契税退税一律按后一次重交契税作为退税金额;
②退税人领取退契税款时,契税所退回第一次交契税税票和红色的纳税申报表一张原件给退税人。
注:商品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管理机关按照契税政策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五契税减免程序
六办理时限
缴纳契税即缴即办,减、退、免契税在提供相关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于一个星期之内办理完毕。
七服务热线与监督电话
服务热线: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