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由于煤矿事故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问题,其案例也非常多样化。
以下是一些较为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仅供参考:1. 2005年秦岭煤矿爆炸事故2005年10月,陕西省秦岭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煤矿爆炸事故,造成了数十名矿工的死亡和伤残。
事后调查发现,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矿井内积聚了大量的可燃气体,而矿工在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可燃气体的泄漏和引燃,最终触发了爆炸。
2. 2009年东北某煤矿透水事故2009年,中国东北某煤矿发生了一起因为矿井透水而导致的事故。
透水事故是指地下矿井遭到地下水的浸润,导致矿井水位升高,甚至溃坝,造成工人和设备的严重损失,并有可能引发事故。
在该煤矿透水事故中,由于煤矿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致使矿井内部的水位升高,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 2014年河南某煤矿事故2014年,河南某煤矿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事故,导致了数十名矿工的伤亡。
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矿井内的支护工程不到位,导致了地质结构的崩塌,最终引发了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时矿工的安全防护设备也存在缺陷,加剧了事故的伤亡程度。
4. 2018年山西某私营煤矿“8·24”事故2018年8月24日,山西省某私营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事故,造成了数十名矿工的死亡和伤残。
事故发生时,煤矿内的瓦斯浓度超标,矿工在未经有效安全检测和防范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了可燃气体的爆炸,最终引发了这起惨重的事故。
以上案例只是煤矿事故中的个别案例,实际上煤矿事故的原因和形式千差万别,但无论何种形式的事故,其背后都反映出了煤矿管理和安全监管方面的严重问题。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以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机电事故案例大全

煤矿机电事故案例大全[object Object]案例一:2024年煤矿机电事故该煤矿一次供电系统中的电缆线路老化严重,未能及时更换,导致电缆发生短路爆炸,引发火灾。
火势迅速蔓延,造成10名矿工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后,煤矿进行了电缆线路的全面检修和更换,并加强了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案例二:2024年煤矿机电事故该煤矿的一台采煤机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导致切割头失控。
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未能及时切断电源,结果采煤机失控冲撞到支护设备上,导致支护设备倒塌,造成5名矿工死亡。
事故原因是操作人员缺乏经验和培训,对设备的操作不熟悉。
事故后,煤矿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并制定了更严格的操作规程。
案例三:2024年煤矿机电事故该煤矿的一台通风机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工作,导致矿井内煤尘浓度迅速积累。
由于煤矿未能及时检修通风机,煤尘爆炸导致事故。
事故造成20名矿工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后,煤矿进行了通风系统的全面检修和改造,并采取了更严格的煤尘防爆措施。
案例四:2024年煤矿机电事故该煤矿的一台提升机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断电故障,导致矿工被困井下。
由于煤矿的应急救援措施不完善,矿工被困长达48小时,最终有3名矿工死亡。
事故后,煤矿加强了应急救援演练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制定了更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是一些煤矿机电事故案例的简要介绍,这些事故的发生都给煤矿安全教育和设备维护管理提出了警示。
煤矿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应急救援措施,以确保煤矿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顶板事故案例案例 (一)2011年2月7日,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2011年2月7日夜班,班长赵某用综掘机割好一排。
当时090705掘进工作面回风顺槽顶板破碎,必须迅速支护,班长赵某和郭某、蒋某刚用锚杆机打好一根顶锚杆,钢带和金属网调整好后,准备安装第二根顶锚杆,李某看见顶板有随时掉渣的可能,准备连接顶网,就在此时破碎的顶板上有一块渣从未连好的顶网间掉下,砸向李某,李某虽及时躲避,脚下一滑,摔倒在地顺着坡就往下滚了几圈正好碰在一块矸石上,工友们及时护起李某,但发现其当时手脚无力站不起来,后及时护送出井,经医院诊断为环齿关节脱位,脊髓损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李某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未执行“敲帮问顶”的情况下就开始联网,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长赵某安全意识淡薄,敲帮问顶未彻底,没有及时使用临时前探梁支护,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现场施工人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1、李某未执行敲帮问顶,违反作业规程的规定,对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班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1、工作面在支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必须彻底,找掉危矸活石。
2、要使用好前探梁临时支护,并背实接顶严密。
3、加强培训工作,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通过这一事故,使我们认识到“敲帮问顶”的重要性,操作人员要彻底的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活矸(煤)。
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和两帮及周围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 (二)2010年3月15日,某矿发生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2010年3月15日,刘某(组长)在接到任务后带领张某(事故本人)等6人在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煤作业。
中午1:30左右,由于工作面倾斜大顶板破碎在煤机采煤后,前移支架支护空顶时顶板垮塌,为了让工作面整齐,在支架前移时必须将顶板垮塌部分用棚板填实再升起支架,刘某安排张某往顶板垮落处填棚板,张某站在溜槽上背向煤壁往上填棚板,此时从顶板垮落处掉下一块400mm*200mm*150mm矸石来把张某扑倒,其头部碰在溜槽上,刘某组织人员及时护送出井,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石油和煤炭被称为二十世纪人类文明的支柱,煤炭更是人类发展的重要能源和工业的重要原料。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煤炭采掘难度和风险越来越大,煤矿事故也屡屡发生,给采煤企业及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些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
事故一:丽水市丰桥煤矿透水事故2011年1月12日,丽水市丰桥煤矿发生了一起透水事故,导致13人被困井下。
在经过56个小时的抢救后,3人被救出,而另外10人不幸遇难。
这起事故的最深体会就在于,煤矿安全生产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各项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事故二:山西太原市煤气爆炸事故2013年6月4日,山西太原市一家煤矿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导致有72人被困井下。
经过不懈的努力,救援人员最终在6月8日将所有被困者救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的教训是,各个部门要密切协作,合力进行救援。
而在企业建设和采煤过程中,更应该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对应的控制措施。
事故三:山西焦作市煤电公司煤矿重大事故2019年12月23日,山西焦作市温县煤电公司坪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15人不幸遇难。
这起事故的反思是,煤矿企业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员工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同时,在企业采矿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采煤速度、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抽放等安全措施到位。
事故四:贵州道真县煤矿泥石流事故2020年2月7日,贵州道真县一家煤矿发生泥石流事故,导致10人遇难,12人受伤。
这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在于,采煤企业应该加强对开采区域周围环境的监控和管控,避免因对环境的危害而引发的各种灾害事故。
采煤企业更应该把环境保护视为自己的社会责任。
煤矿事故给采煤企业爆炸性的火山口洒下伤痕累累的痛苦,也给人们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深深记忆。
我们不得不想,如何预防煤矿事故?首先,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意识。
其次,企业应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二)事故经过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
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
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
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
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把他们堵在里面,后经过40多分钟内外抢救脱险。
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
11时30分,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
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各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
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事故原因(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长385m、宽83 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安全力量检查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有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警示煤矿安全事故是当前矿山行业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本文将通过对几起煤矿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帮助读者了解事故的原因及其背后的警示。
案例一:xx矿瓦斯爆炸事故在2019年6月,xx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导致数十名矿工丧生。
经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力和安全规程的违反。
首先,该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
管理层对矿工缺乏有效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此外,矿方没有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导致矿工对瓦斯爆炸的风险缺乏认识。
这种缺乏有效管理和培训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矿方严重违反了安全规程。
在事故发生前,矿工们在地下进行作业时没有戴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气体检测。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瓦斯爆炸的发生和事故的严重后果。
从这起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不善和安全规程的违反。
因此,矿山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必须重视,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安全规程的执行。
案例二:xx矿坍塌事故在2020年,xx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坍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对矿山地质情况缺乏科学认知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首先,该矿在勘察和评估矿山地质情况时疏于细致,没有进行全面的地质勘测和评估工作。
对于潜在的地质灾害和坍塌风险没有充分考虑和预防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其次,矿山作业时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
例如,在进行爆破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控制措施,导致煤层失稳,最终引发了矿坍塌。
通过这起事故,我们认识到科学评估地质情况和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防止矿坍塌和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性。
矿山企业应该加强对矿山地质的研究,确保全面了解地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警示与启示从以上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的警示和启示:1.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煤矿企业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规程的执行。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63例

本期共梳理事故案例共63例,其中采掘专业25例,机电运输专业13例,一通三防专业16例,地测防治水专业9例。
一、采掘专业事故案例(25例)案例1:单体柱伤人事故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177.5m,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3.5m,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
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
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16个露天煤矿事故案例

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
幸亏被检修工及时喊住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皮卡车前部已被压得面目全非,司机姚XX吓 得心脏病复发住院治疗。 事故原因: 1、皮卡车司机姚XX违反《机动车入坑作 业规定》,将车停在大车视线盲区以内(规 程规定大车右前方25米之内为盲区)。 2、电41号大车司机郑XX违反安全规程, 停车起步时思想不集中,未仔细瞭望且未鸣 笛。
事 故 案 例
维修、运输、采掘
案例一:南矿68吨自卸车着火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2月8日15点03分,南矿生产运输 部06号小松车司机迟XX,在1410电铲作业重 车行至西一排土场,准备调头卸货时,见前 方电41号大车司机张XX举手向本车示意,迟 XX走出驾驶室,发现右侧走台灭火器处有火 苗窜出,火势很猛并迅速蔓延右侧平台,迟 XX立刻关闭发动机从车上跳下,让张XX用对 讲机通知工长和调度室,并与其一道取下该
第五百四十四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 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 安全的作业范围,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同 时违反了吴XX本单位南矿生产服务部《燃油加 注管理规定》第一条“油槽车停车位置应尽量 与被加油设备平行,不平行度不应该大于5度。 停车距离应保持油槽车轮外缘(油泵箱侧)与 被加油车轮外缘(履带外缘)2至5米之间。禁 止油槽车司机、加油员在被加油设备视线盲区 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有关规定。再 打车盲区内小便,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其安全 意识、自主保安意识差。
在这时由机修总厂化验 室司机姚XX驾驶的蒙G73121江陵皮卡车,承 载三名机油取样人员到 1412铲准备给电39和电 41抽油取样。就在此时 郑XX已经开始起步,皮 卡车司机姚XX发现不好, 紧急挂倒档企图将车倒 出,但为时已晚,行进 中的电41号大车在毫不 知情的情况下右前轮从 皮卡车前部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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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范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2017年3月目录范例一:严重“三违”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一、查处时间:二、查处地点: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略)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
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略)六、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20××年×月×日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红牌(A级隐患)分析处罚范例一、挂牌(查处)时间:二、挂牌(查处)地点: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略)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红牌标准××专业第×项挂红牌;依据《东滩煤矿五级安全隐患分类明细》××条,为A级隐患。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一)挂1张“红牌”,对被挂红牌的单位罚款10000元;其他A级隐患罚款1000元/条。
(二)被上级部门挂“红牌”1次或罚款30000元以上的1.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分析,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罚责任单位30000元,责任单位“三大员”每人罚款2000元;3.对经分析负有责任的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及分管副职、班长、质量验收员、安监员每人罚款1000元;4.对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安全监察处分管副处长罚款1500元;5.对分管或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副总罚款1000元,对矿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三)挂牌后,能现场整改而各级管理人员或安监员未盯在现场监督整改的,每次罚款300元;未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的,对现场最高管理者罚款300元;阻挠挂牌的,对阻挠者罚款500元,并严肃处理。
(四)被挂红牌单位要及时组织分析,其他A级隐患由业务科室组织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罚款落实到责任人,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安全监察处执行。
(五)被挂红牌单位未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相关部门和矿分管领导的,每拖延1天,罚款100元。
(六)被挂红牌单位未组织分析或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其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监员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红黄牌的,每次罚款50元。
(八)现场本业务范围内被安全监察处挂牌或被其他专业挂牌的,一律联挂分管科室。
每个红牌联挂各分管科室2000元。
(九)被公司挂“红牌”的单位,及地面单位考核定为A级隐患的,直接定为“黄旗”区队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十)对业务部门或安监员查出的隐患,指令限时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挂黄牌标准处理。
五、防范措施:(略)六、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东滩煤矿20××年×月×日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黄牌(B级隐患)分析处罚范例一、挂牌(查处)时间:二、挂牌(查处)地点: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略)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黄牌标准××专业第×项挂黄牌;依据《东滩煤矿五级安全隐患分类明细》××条,为B级隐患。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一)挂1张“黄牌”,对被挂黄牌的单位罚款3000元;其他B级隐患罚款500元/条。
(二)被上级部门挂“黄牌”1次或罚款10000元以上的:1.由矿分管领导进行分析,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罚责任单位10000元,责任单位“三大员”每人罚款1000元;3.对经分析负有责任的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及分管副职、班长、质量验收员、安监员每人罚款500元;4.对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安全监察处分管副处长罚款800元;5.对分管或负有业务保安责任的副总罚款500元,对矿分管领导罚款300元。
(三)挂牌后,能现场整改而各级管理人员或安监员未盯在现场监督整改的,每次罚款300元;未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除的,对现场最高管理者罚款300元;阻挠挂牌的,对阻挠者罚款500元,并严肃处理。
(四)被挂黄牌及其他B级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罚款落实到责任人,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在3个工作日内交安全监察处执行。
(五)被挂黄牌单位未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上报相关部门和矿分管领导的,每拖延1天,罚款100元。
(六)被挂黄牌单位未组织分析或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得力,对其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监员工作期间未随身携带红黄牌的,每次罚款50元。
(八)现场本业务范围内被安全监察处挂牌或被其他专业挂牌的,一律联挂分管科室。
每个黄牌联挂各分管科室1000元。
(九)被上级部门挂黄牌的1.井下区队不得评为“红旗”区队。
2.地面区队直接定为“黄旗”区队,扣罚地面区队人均30元。
(十)对业务部门或安监员查出的隐患,指令限时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挂黄牌标准处理。
五、防范措施:(略)六、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东滩煤矿20××年×月×日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罚范例一、事故时间:二、事故地点:三、事故经过及性质认定:(一)事故经过(略)(二)性质认定(略)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一)扣罚事故直接责任者3000元,事故主要责任者2000元,事故重要责任者1500元,事故现场工(班)长2000元。
(二)扣罚跟班领导、分管技术员、副区长1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三)扣罚值班人员1000元,互保人员500元,事故班组的其他出勤人员每人200元。
(四)扣罚事故单位党政正职1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五)扣罚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副职10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六)扣罚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500元,责令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
(七)事故单位安全工资扣罚1.对井下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5%,对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另加扣安全工资的15%。
2.对地面单位每人次扣事故单位安全工资的10%,对事故班组、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另加扣安全工资的30%。
(八)发生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单位,直接定为“黄旗”区队1.采掘区队人均罚款60元。
2.辅助区队人均罚款40元。
3.地面区队人均罚款30元。
(九)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
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十)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十二)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十三)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十四)责任区域安监员按事故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处理。
(十五)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单位最高管理者、安监员未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监察处信息中心汇报的,罚款500元。
(十六)矿当班调度员、信息员接到事故报告后,未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或未按程序汇报的,罚款300元。
(十七)矿值班领导、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通知后,未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或未按程序组织抢救的,罚款300元;凡因组织抢救不力,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八)现场安监员、单位人员在抢救伤员时,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款1000元。
(十九)在事故调查、分析中,对阻挠事故调查取证,搞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提供假情况的,对相关人员各罚款1000元。
(二十)事故单位和受伤职工有意隐瞒不报,对有关责任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二十一)对事故单位党政技等其他管理人员的行政处分由矿党政研究决定。
(二十二)完全因个人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对当事人进行加倍处罚,其他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十四)取消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二十五)各包保小组在季度评分奖罚的基础上,每出现一人次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罚组长200元,罚成员100元。
(二十六)井下每发生一起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追究专业科室正职和分管副总专业管理责任。
事故责任专业认定以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为准。
1.专业科室和分管副总分管一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100%;2.分管两个专业的,扣除奖励的50%;3.分管三个及以上专业的,扣除奖励的25%。
五、防范措施:(略)六、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东滩煤矿20××年×月×日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罚范例一、事故时间:二、事故地点:三、事故经过及性质认定:(一)事故经过(略)(二)性质认定(略)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一)扣罚事故直接责任者5000元或给予行政记大过1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