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白沙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核发2013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核发2013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核发2013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3.06.21
•【字号】渝保监许可[2013]58号
•【施行日期】2013.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核发2013年第八批
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的通知
(渝保监许可〔2013〕58号)
各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有关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等单位近期申报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

现将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及其代理险种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应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依法合规经营。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重庆保监局
2013年6月21日附件:
2013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重庆银监局关于傅健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105号

重庆银监局关于傅健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105号

重庆银监局关于傅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重庆银监局关于傅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兴业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对傅健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银请〔2018〕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傅健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18年9月4日
——结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维佳等四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2]165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维佳等四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2]165号
此复。
二○一二年三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维佳等四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2.03.31
施行日期
2012.03.31
文号
银监复[2012]165号
主题类别
银行业监督管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维佳等四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复[2012]165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申请核准黄维佳等4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开行发〔2012〕125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核准黄维佳、赖伟文、岳公侠、黄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重庆银监局关于核准苏峥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54号

重庆银监局关于核准苏峥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8〕54号

重庆银监局关于核准苏峥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重庆银监局关于核准苏峥任职资格的批复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行长肖必双致我局陈育林局长《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关于苏峥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7号)、《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现核准苏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18年6月4日
——结束——。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12.09
•【文号】银监复[2008]506号
•【施行日期】2008.12.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506号)
中国建设银行:
你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的请示》(建总报〔2008〕9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支行、钦州支行和防城港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

二、上述三个支行升格后,需按规定向广西银监局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上述三个支行升格后接受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并按监管要求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业务文件和财务报表。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下辖2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下辖2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下辖2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江津银监复〔2018〕5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下辖2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江津分行下辖23个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18〕103号)收悉。

按照《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江津银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以下23个分理处原址升格为支行,并变更名称: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琅山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琅山支行”;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大西门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大西门支行”;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白沙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白沙支行”;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慈云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慈云支行”;5.“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德感园区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德感园区支行”;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德感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德感支行”;7.“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杜市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杜市支行”;8.“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贾嗣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贾嗣支行”;9.“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李市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李市支行”;1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永兴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永兴支行”;1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龙华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龙华支行”;1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珞璜园区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珞璜园区支行”;1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珞璜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珞璜支行”;1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石蟆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石蟆支行”;15.“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石门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石门支行”;1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塘河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塘河支行”;17.“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吴滩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吴滩支行”;18.“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西湖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西湖支行”;19.“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先锋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先锋支行”;2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油溪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油溪支行”;2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蔡家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蔡家支行”;2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支坪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坪支行”;2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朱杨分理处”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朱杨支行”。

涪陵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下辖4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涪陵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下辖4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涪陵银保监分局•【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涪银保监复〔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下辖4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涪陵分行下辖4个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20〕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新妙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名称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新妙支行;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珍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名称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珍溪支行;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龙潭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名称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龙潭支行;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白涛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名称变更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白涛支行。

二、你行上述4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后的业务经营范围均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行、分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你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我分局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的申请,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你行应做好升格的各项相关工作,维护升格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五、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法定程序,并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涪陵银保监分局2020年9月1日。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修改章程的批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
金互助社修改章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02
•【字号】江津银保监复〔2019〕34号
•【施行日期】2019.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
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修改章程的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明星农村资金互助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渝明星资金互助〔2019〕07号)收悉。

经审核,现核准你社修改后的章程。

江津银保监分局
2019年12月2日。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胡付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胡付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5
•【字号】江津银保监复〔2020〕38号
•【施行日期】2020.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胡付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对胡付忠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渝农商行文〔2020〕1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付忠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江津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15日。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赵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关于赵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1.04
•【字号】江津银保监复〔2019〕32号
•【施行日期】2019.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江津银保监分局
关于赵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赵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渝中银报〔2019〕168号)已收悉。

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赵辉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书。

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江津银保监分局
2019年11月04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