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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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11.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哪些内容?(1)高校要开展职业发展指导和创业就业教育,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2)大力推进创业就业教育,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积极创业;(3)建立生涯与职业意识;(4)职业发展规划;(5)提高就业能力;(6)求职过程指导;(7)创业教育。

22.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必修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职业的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33.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1)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现场双选会及网络双选会活动;(4)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就业指导机构;(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校园招聘会;(6)报纸、杂志、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7)利用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或业余兼职获取信息;44.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有哪些?(1)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目前,各省教育部门、各高校普遍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河南省大中专就业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

55.什么是“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哪些作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就业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教育部直接签发)。

伟大建党精神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研究

伟大建党精神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研究

伟大建党精神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研究王小丽 任嵘 先巴东知 张久献 王康【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高校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促进就业的重要群体,他们的就业关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是决定大学生能否顺利、高质量就业的关键因素。

新时期,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为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也提出了高标准、新要求。

基于此,文章以伟大建党精神为引领,从伟大建党精神培养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意义出发,根据当前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伟大建党精神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路径进行研究。

【关键词】伟大建党精神∣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研究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的急剧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受疫情的影响,使得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复杂严峻。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23届全国高校毕业生相比于2022届同比增加80多万,就业人数创历史最高,达到了1150多万人,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做出重要指示,要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稳就业、保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就业创业。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决定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而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是实现毕业生更充分高质量就业的关键。

综上所述,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毕业生顺利就业是当前高校的重要任务,而如何高效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需要各高校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国家需要、社会发展、企业需求探索提升路径。

一、新时代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存在的问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与企业需求不匹配。

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研究

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研究

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研究作者:韩林娜来源:《河南教育·高等教育》2024年第03期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调研课题“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研究”(编号:SKL-2023-451)作者简介:韩林娜(1991—),女,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专干,研究方向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大数据与网络技术。

编者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为搭建高校就业工作理论研究交流平台,服务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与河南教育报刊社联合在《河南教育》(高等教育)杂志开设《就业工作》专栏。

自本期开始,持续刊发全省高校就业创业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以飨读者。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79万人,同比增加21万人,规模再创新高,就业任务繁重。

本研究在深入剖析河南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地域特征,提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策略。

关键词:河南;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创业一、河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基础近年,为助力全省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河南不断优化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3届高校毕业工作开展以来,省政府先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加强就业指导、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省教育厅先后印发《河南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公布日期】2024.03.12•【文号】教就业厅函〔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总台地方总站,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部署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3—8月二、活动主题强国有我·国聘行动三、对象范围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安排(一)大力挖掘就业岗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05•【文号】国办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扩大企业就业规模。

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适应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用好各方资源,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
毕业生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5.12
•【字号】教学〔2016〕377号
•【施行日期】2016.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的决定
教学〔2016〕37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在各大中专学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决定授予任幸丹等153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毛思雨等1198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优秀毕业生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在校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为“四个河南”建设,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区三大国家战
略的实施培养急需人才。

附件:1.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名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名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教办学〔2022〕72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河南省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评选比例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校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速看!教育部印发通知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速看!教育部印发通知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速看!教育部印发通知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教育部印发通知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通知》指出,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深入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

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

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举办“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等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配合有关部门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办好第四季“国聘行动”。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

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通知》指出,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

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引导高校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通知》强调,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健全“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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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22•【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筹社会资源,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一)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加强14个分市场的管理和建设,研究出台《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省级分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分市场考核评价机制,动态调整承办高校和经费支持额度,发挥分市场示范引领作用。

联合人社部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

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充分调动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

要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

(二)持续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面向全省高校建设一体化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网上签约平台,集成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统计、反馈等功能,建立企业招聘资质全省高校互认机制,实现省校、校校就业信息互通共享。

各高校要主动对接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24365智慧就业平台”“国聘行动”等,在学校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建立河南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引导毕业生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微信号:hnsbys),及时了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岗位信息,加强线上服务联动。

优化升级校园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精确采集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和毕业生求职意向,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

鼓励通过直播带岗、线上宣讲、远程面试开展校园招聘,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

(三)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

依托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设立“万人助万企”线上双选会专区,全天候为毕业生提供招聘服务;依托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根据企业招聘需求,举办“万人助万企”线下双选专场活动。

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国有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中小企业招聘月等专场双选活动,积极推进我省“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解决企业招聘难问题。

各高校要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与企业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或人才实训基地,积极引导毕业生留豫就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入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资源,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

面向市场需求,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工作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二、汇聚多方力量,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五)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推动有关部门扩大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

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选调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六)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会同属地兵役机关制定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

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畅通入伍绿色通道,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确保圆满完成我省下达的征集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和质量。

(七)促进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

统筹安排好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协调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

各高校要加大对参加各类升学、招录考试学生的关注,有针对性的实施个性化指导,引导毕业生实现升学或及早就业。

三、优化全程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八)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

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学科建设,推动职业生涯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相融合,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评选一批省级就业创业金课。

建设省级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专家库,继续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活动,建设首批5个名师工作室。

立项50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就业创业类)项目、200个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课题,全面提升我省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水平。

各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

积极组织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实践,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就业。

要结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需求,开展岗位对接培训。

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主动择业、顺利就业。

(九)加强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服务。

各有关高校要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摸清生源类型特点,结合毕业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

结合我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高职院校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

(十)组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践行“就业育人”理念,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全面构建校赛、分赛区复赛和省级总决赛三级比赛体系,积极遴选推荐优秀代表参加全国赛事活动。

支持高校建设职业生涯发展咨询室,通过深入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验月、系列专题讲座、分赛区专题研讨会、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将大赛办成一堂生动的就业指导公开课,增强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实效。

(十一)加强就业权益保护。

协调有关部门依托相关高校联合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推动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规范校园招聘信息发布行为,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严禁过分解读“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在就业过程中的限制,消除毕业生在主动择业和灵活就业中的现实顾虑。

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安全和诚信教育,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防范“培训贷”、招聘欺诈等行为的意识。

四、强化创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十二)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各高校要汇集创新创业帮扶政策、产业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

要主动与驻地人社、科技、税务等有关部门联系,指导自主创业毕业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积极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开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

大学科技园、创业园、众创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

(十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推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孵化器与高校共建一批特色化校园双创载体,着力构建网格化联盟型高校双创孵化网络体系。

开展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健全退出机制,实现“优奖劣汰”。

举办“新时代·新梦想”第四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1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对优秀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开展“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标兵”评选,选树20名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并将其事迹结集出版,择机举行巡回报告活动。

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大学生和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转化落地和可持续发展,形成大学生创业示范效应。

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创意设计大赛及创业项目加速营等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激发学生创意思维,强化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五、关爱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公益帮扶行动(十四)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梦想”就业创业公益帮扶行动。

积极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咨询、公益培训、专场送岗、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等帮扶活动。

各高校要构建特殊群体帮扶机制,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关注女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群体,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

针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继续开展“跟踪帮扶保就业”专项活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十五)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

各高校要配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报名,提升项目培训效果。

河南大学等6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培训资源支持体系,精心组织实施,面向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群体,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精准送岗,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实现顺利就业。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培训基地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我省2022年培训计划高质量完成。

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十六)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健全高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走访。

要统筹就业工作安排,把握好毕业生求职择业的黄金期,在秋招季、春招季和毕业季三个就业工作关键时段,开展好“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月”和“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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