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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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教办学〔2023〕443号•【施行日期】202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教办学〔2023〕443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教办学〔2023〕347号),省教育厅举办了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经校级初赛、省级决赛环节,共评出金奖13个、银奖23个、铜奖38个、优秀组织奖20个。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一、金奖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王峥黄河科技学院高珊河南城建学院高升平顶山学院戴铠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李翔宇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史珠子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杨鲜鲜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陈彦晓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苑亚楠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余函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黎骊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呼延永江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周芳二、银奖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韩澎安阳师范学院齐斌尧周口师范学院毛晓静平顶山学院杨佩瑛安阳工学院叶新源黄淮学院樊慧郑州商学院张方昕信阳农林学院张利郑州西亚斯学院张紫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薛青瑞焦作大学岳军平焦作大学吕楠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戴玉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龚向哲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罗嘉文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娄楠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俊霞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刘丽军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申菲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韦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万维思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魏志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于珍珠三、铜奖郑州大学马月超河南农业大学黄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郭震洛阳师范学院刘振中洛阳师范学院郝同鑫商丘师范学院李佳丽黄河科技学院王爽爽周口师范学院闫芳安阳工学院董莹南阳理工学院常雪瑞新乡学院孙茜郑州科技学院秦肖肖商丘学院苏文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李伟静郑州财经学院周宛竞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田蕾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娄冰琼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李雨谦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荣雪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鲁婷婷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董璧君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夏焱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易善芝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李梦真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周永玲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张涛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周晓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林梅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郑敏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齐琳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郭艳娜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王伊晓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郭雨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郭小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晓慧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刘丽芳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刘珂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史艳楠四、优秀组织奖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安阳工学院新乡学院郑州科技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信阳农林学院河南工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23年12月12日。

河南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河南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河南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下同)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豫办〔2021〕2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通知》(教基一〔2018〕2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

第二条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三条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竞赛活动。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牵头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具体受理、初核等工作,并对受托专业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省教育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须按照管理权限,由省教育厅核准后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

未经核准,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国家或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

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省教育厅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高〔2016〕3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高我院师生参与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科竞赛对高水平大学创建的支撑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类别1.我院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原则上分为四类,具体分类以学校发布的最新竞赛目录列表为准:一类:分为顶级、重点和一般三个等级,一类顶级: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系列学术科技竞赛;一类重点:XX省教育厅认定的其他A 类国家级重点赛事;一类一般:纳入“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范围内其他重要国家级赛事或其他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重要赛事。

二类: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等级,二类重点:XX省运动会高校部比赛、XX 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XX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XX省“挑战杯”系列学术竞赛和教育厅认定批准的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赛事;二类一般:一类赛事的省级赛和XX省教育厅B类赛事中的其他赛事。

三类:其他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或二类竞赛的省级选拔赛或XX 赛区比赛。

四类:市级部门或国内高校组织的校际间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或其他三类竞赛校级选拔赛。

2.竞赛级别划分实行动态认定、复审、调整制度,学校根据分类标准定期发布竞赛类别目录列表,目录列表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上述原则认定或调整。

二、竞赛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团委、学院教学院长和学科专家为成员的竞赛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筹协调全校竞赛工作。

2.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按学科性质或条线归口管理确定承办系(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07•【字号】教社语函〔2024〕252号•【施行日期】202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社语函〔2024〕25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赛事要求,精心做好赛事组织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地和高校要紧紧围绕“典耀中华,赓续文脉”主题,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新媒体方式对各项赛事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和鼓励在校师生和广大群众踊跃参赛。

三、赛事安排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河南赛区比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郑州师范学院承办。

(一)经典诵读大赛大赛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学校学生组(含中职、高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在华留学生)、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组(鼓励家庭成员组队)7个组别,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人数不设上限,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

除社会人员组外,其他组别不得跨组参赛,社会人员组至少有1名社会人员。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负责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院校学生组(市属学校)、教师组和社会人员组的选拔;各本科高校负责本校大学生组、留学生组和教师组的选拔;省属学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按各自组别选拔,选送作品须符合国家赛事方案要求。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情况的通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情况的通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教思政〔2017〕523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情况的通报教思政〔2017〕523号各高等学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着力提升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引导广大辅导员明确岗位要求,坚定职业理想,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于2016年底安排布置全省高校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工作,并召开了大赛筹备动员会,同时委托周口师范学院承办全省复赛、决赛环节相关工作。

2017年3月20-23日,全省112所高校推选出的129名辅导员参加了在周口师范学院举办的全省复赛和决赛。

比赛共决出特等奖10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

4月19-21日,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第五赛区复赛在江西师范大学举行,来自湖北、湖南、贵州、江西、河南五省的50名辅导员参加了比赛。

经过角逐,第五赛区共产生10名辅导员代表本赛区参加全国比赛,其中我省有3名选手代表本赛区参加全国总决赛,入围全国决赛的选手人数居本赛区第一。

6月15-17日,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来自华北、东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六大赛区选出的69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总决赛设一等奖5名,优秀组织奖10个,团体奖10个。

我省选派的3名选手,凭借扎实的职业功底,全部获得了优异成绩。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高校图工委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组2018年3月目录一信息素养教育内容 (3)1 信息源的认知与选择 (3)2 信息的查询与获取 (4)3 信息的管理与利用 (4)4 信息的伦理与安全 (5)二信息素养教育形式 (5)1 学分课程 (5)2 嵌入式教学 (6)3 培训与讲座 (6)4 其他教育形式 (7)三信息素养教育条件 (7)1 教学条件 (7)2 师资队伍 (7)四信息素养教育评估 (8)1 学习效果评估 (8)2 教育形式与条件评估 (8)五实施建议 (8)1 管理部门 (9)2 院系 (9)3 图书馆 (9)信息素养是指以辩证式思维有效认知、查询、获取、利用和交流信息,促进学习、研究和创新的一种综合能力。

信息素养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项基础能力,它能促进问题解决、知识创新和终身学习等能力的形成。

信息素养教育是高等学校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必要环节。

198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的通知,1985年、1992年又相继发布了文献检索课专门指导文件。

这些文件为中国高等学校开展以文献检索课为核心的信息素养教育实践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规范准则,有效推动了信息素养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近年来,国际范围的信息素养教育实践和理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新理念、新概念层出不穷。

在信息技术的影响下,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型教育理念和学习模式不断变革。

为适应新的信息环境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促进信息素养教育全面发展,加强我国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建议高等学校将信息素养教育纳入本校人才培养方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协会、机构参照此文件,制定适应本协会、本机构的实施细则,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一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7.02•【字号】教体卫艺〔2014〕593号•【施行日期】201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593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遏制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滑的状况,教育部日前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对进一步做好高校体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开展高校体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依据。

请你们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现将《基本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将在下半年开展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把《基本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一并进行。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7月2日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现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基本标准》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是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得评为合格等级,各省(区、市)不得批准其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体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基本标准》。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8〕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8〕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学校中专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设置与时间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期间,将举办第四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第二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和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3项赛事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与河南省第十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一起,全面对接“立德树人”4项根本任务,以竞赛方式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其中,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设置学生组和教师组(具体见附件4),其它竞赛类别只设学生组。

各类竞赛时间原则上于2018年10月-11月期间举办,部分项目竞赛时间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二、竞赛组队与参赛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本次竞赛系列活动。

(一)学生组竞赛的参赛。

参赛选手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新入学的一年级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市县和省属学校负责把关),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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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
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5.26
•【字号】教高〔2022〕164号
•【施行日期】2022.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
指导意见
教高〔2022〕16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以学科专业为依托开展的学业成果竞技展评活动,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有效载体,是高校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助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重要抓手。

为加强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提升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学科竞赛的覆盖面、辐射度、含金量、影响力为着力点,通过举办高质量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促进我省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构建,助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

(二)总体目标。

着眼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建设,锚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大战略”,以学科竞赛驱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拔尖人才的遴选与培养,培育学生的科学道德、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提升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造就敢闯会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为实现“两个确保”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我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的体制机制,学科竞赛实现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

到2025年,我省学科竞赛实现有序化、制度化和学分化。

学科竞赛管理与服务品质、参赛规模与影响、获奖层次与规格、拔尖人才发现与培养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形成政府支持、学校主体、学生自主、社会资助的竞赛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中心,育人为本。

立足以赛育人的逻辑起点,树立学生中心的办赛理念,尊重学生意愿,彰显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助力学生成长。

(二)战略视野,创新导向。

学科竞赛应负起为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使命担当。

面向未来,放眼国际,坚持创新导向,赋能拔尖人才选培。

(三)砥砺精神,涵养品格。

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培育学生的规范意识和科学精神,涵养大学生追求真知、超越自我、合作共赢的品格。

(四)统筹协调,分类管理。

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协调竞赛项目的等级认定、项目管理、结果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学科、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以赛育人导向作用。

充分认识学科竞赛育人价值,培育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创的育人共识,将学科竞赛作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路径,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有机融合课内外教学、拓展育人广度,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促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校要将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制高点、关键点,将学科竞赛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新引擎、驱动力,着力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打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贯通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坚守以赛推改、以赛促教、以赛激学、以赛提质,努力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三)构建学科竞赛评价体系。

以提升学科竞赛的权威性、影响力为导引,构建竞赛项目等级认定模型,实现对竞赛项目的科学分级;根据学科特色、项目特点,研制竞赛评审标准,实现竞赛过程有遵循、结果有依据;以产出为导向,基于培养目标达成度,构建学科竞赛效果评价标准,实现对不同学科、不同等级竞赛结果的标准化赋值。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竞赛评价指标体系,有效应用评价结果,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培育优质特色竞赛项目。

围绕重大自然科学问题和哲学社会科学问题,设立竞赛项目,鼓励学生深入探索、坚定志趣,树立破解人类发展难题的远大志向,为推动重大科学突破,形成自然科学“河南力量”和哲学社会科学“河南学派”奠定基础。

努力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学科竞赛项目。

(五)健全竞赛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省、专业机构、高校三级竞赛管理体制,健全赛项申报、等级认定、过程管理、评价体系等管理机制。

省教育厅负责竞赛统筹协调,专业机构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构建、网络平台创建、竞赛结果模型指标体系构建等工作。

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明确专
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申报、办赛申请、竞赛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推进措施
(一)正确处理竞赛要素关系。

学科竞赛体系涉及主体多、范围广、影响大。

为更好地发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必须处理好竞赛项目与学科专业、学科竞赛与常规教学、专业技能与职业精神、指导教师与参赛学生、承办单位与支持单位、竞赛数量与办赛质量等之间的关系,保证学科竞赛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强学科竞赛宣传组织。

通过专题校园文化活动、朋辈传承、宣传示范、新媒体平台展示等方式推介竞赛成果,营造鼓励创新氛围,加强对学生高远志向引导,支持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理性参赛,享受比赛,激发学习兴趣和学术渴望,培育创新文化,使学科竞赛工作实现循环增益。

鼓励普通高校承办学科竞赛,通过承办竞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孵育人才培养特色。

(三)提高竞赛信息管理水平。

创建省级智慧化竞赛管理平台,提高竞赛体系管理、竞赛运行管理、竞赛获奖管理和竞赛统计分析的数字化、集成化、可视化水平,尤其在往届信息介绍、竞赛信息发布、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过程监督、结果公示、模型建构与数据分析等方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促进学科竞赛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竞赛信息的高效共享。

(四)完善竞赛结果激励机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竞赛奖励机制,将竞赛结果纳入教育教学评价范畴,并与学生的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研究生推免,教师的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校内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挂钩。

通过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和师生重视竞赛,将竞赛与教育教学融合起来,发挥竞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

(五)建立协同运作竞赛机制。

推动竞赛中心专家委员会和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同联动,立足学科专业全覆盖,提高竞赛项目设置的科学性。

充分发挥专
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评价竞赛整体设计,指导完善竞赛方案,强化竞赛育人有导向,确保竞赛公平有质量。

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竞赛期间,应同期举办相关的教学改革交流研讨活动,将竞赛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实现以赛促教、以赛激学的目标。

(六)完善竞赛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学科竞赛质量监测机制,对竞赛的组织、过程、效果、影响等实现动态监测,提出问题预警和改进建议。

建立竞赛过程督导机制,竞赛中心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竞赛过程进行全程督导,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建立学科竞赛质量评价体系,将竞赛内容、竞赛规则、组织方式、竞赛结果等纳入评价范围,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七)提升学科竞赛研究能力。

高校要引导广大师生围绕学科竞赛的设置、运行、评价、反馈等环节加强研究,明晰学科竞赛支撑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逻辑关系,探索学科竞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规律。

设立学科竞赛类教改专项,举办相关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加强校际之间学术交流,以高水平学术研究促进高水平竞赛项目的培育与建设,着力提升竞赛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统筹推进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工作,制订《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竞赛管理服务中心是全省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机构。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科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积极落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的实施方案。

(二)加大支持力度。

省教育厅加强政策配套,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引导行业企业以冠名、赞助等形式筹集竞赛经费。

高校要制定竞赛支持措施,科学使用竞赛结果。

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落实好倾斜支持。

对指导教师,要科学核定教学工作量,并在教学工程项目立项中优先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重视学科竞赛工作的浓厚氛围。

全省将通过遴选一批学科竞赛示范校、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支持竞赛示范单位和个人等,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汇集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凝聚以竞赛促创新、以竞赛促改革、以竞赛出人才的社会共识。

高校要整合宣传和组织力量,在师生中形成支持竞赛、参与竞赛、享受竞赛、出彩竞赛的良好生态。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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