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二)规划编制原则与指导思想;
(三)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四)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
(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六)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 规划内容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三)土地利用战略;
(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一)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土地利用相关规划;
(五)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重点内容包括:
第二十二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文本)衢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文本前言《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用地、增强依规划用地管地意识、改善土地生态条件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1〕1183 号)同意将衢州市列入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涉及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新形势下区域差别化土地政策的新要求和新理念,迫切需要进行规划修改。
为贯彻和实施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满足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及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结合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目标和用地布局的关键,是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
《规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辖区内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划》。
目 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任务 (1)第三条规划依据 (1)第四条规划原则 (7)第五条规划期限 (8)第六条规划范围 (8)第二章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9)第七条城市发展目标 (9)第八条土地利用目标 (9)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九条结构调整基本原则 (11)第十条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11)第十一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13)第十二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14)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第十三条布局基本原则 (16)第十四条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 (16)第十五条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7)第十六条协调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18)第十七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8)第十八条构建城市景观风貌 (20)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2)第十九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2)第二十条基本农田调整 (22)第二十一条标准农田保护 (23)第二十二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24)第六章城市用地规划 (26)第二十三条城市发展策略 (26)第二十四条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26)第二十五条城市发展规模 (27)第七章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规划 (28)第二十六条试点范围 (28)第二十七条开发利用原则 (28)第二十八条各区块功能定位与空间结构 (30)第二十九条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集约节约要求 (31)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 (32)第三十条土地用地分区原则 (32)第三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33)第三十二条一般农地区 (34)第三十三条林业用地区 (35)第三十四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35)第三十五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36)第三十六条风景旅游用地区 (37)第九章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8)第三十七条管制分区类型 (38)第三十八条禁止建设区 (38)第三十九条允许建设区 (39)第四十条有条件建设区 (40)第四十一条限制建设区 (41)第十章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 (43)第四十二条产业集聚区发展定位 (43)第四十三条规划控制区 (44)第四十四条产业集聚区用地保障措施 (44)第十一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7)第四十五条保护目标 (47)第四十六条保护范围 (47)第四十七条保护措施 (47)第十二章重点建设项目 (49)第四十八条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工程 (49)第四十九条地方重点基础设施工程 (49)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51)第五十条法规措施 (51)第五十一条行政管理措施 (51)第五十二条经济措施 (53)第五十三条社会措施 (53)第五十四条技术措施 (54)第十四章附则 (56)第五十五条规划成果组成 (56)第五十六条规划实施日期 (56)第五十七条规划实施 (56)附表目录表F1 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7)表F1-1 衢州市中心城区(修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8)表F2 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表F2-1 衢州市中心城区(花园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0)表F2-2 衢州市中心城区(石室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1)表F2-3 衢州市中心城区(黄家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2)表F2-4 衢州市中心城区(樟潭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3)表F2-5 衢州市中心城区(高家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4)表F2-6 衢州市中心城区(廿里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5)表F3 衢州市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66)表F6 衢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7)表F6-1 衢州市中心城区(花园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8)表F6-2 衢州市中心城区(石室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9)表F6-3 衢州市中心城区(黄家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70)表F6-4 衢州市中心城区(樟潭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71)表F6-5 衢州市中心城区(高家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72)表F6-6 衢州市中心城区(廿里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73)表F9-1 衢州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省规划重点项目) (74)表F9-2 衢州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衢州市规划重点项目)..75 表F10 衢州市中心城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规划表 (77)表F11 衢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78)表F12 衢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情况统计表 (80)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保证衢州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引导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湖南省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湖南省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背景 (1)第二节指导思想 (3)第三节规划原则 (3)第四节规划依据 (3)第五节规划范围 (5)第六节规划期限 (5)第二章土地利用概况 (6)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6)第二节土地利用特点 (6)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7)第四节土地利用问题 (8)第五节土地利用潜力 (9)第三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11)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11)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6)第一节优先构建绿色生态体系 (16)第二节协调安排农业用地,维护城乡绿色空间 (17)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18)第四节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19)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1)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1)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4)第三节合理调控县(市、区)土地利用 (27)第六章农用地规划 (29)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9)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30)第三节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3)第七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35)第一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5)第二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36)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 (38)第一节生态用地规划 (38)第二节土地生态恢复治理 (40)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42)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目标 (42)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43)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分区管制 (44)第十章合理安排重大工程用地 (47)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47)第二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程 (47)第三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48)第四节重大土地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51)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3)附表 (57)附表1 衡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57)附表2 衡阳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58)附表3 衡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4 衡阳市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61 附表5 衡阳市各县(市、区)建设用地指标 (62)附表6 衡阳市各县(市、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64)附表7 衡阳市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5)附表8 衡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71)附图 (70)图1 衡阳市行政区划图图2 衡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图3 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4 衡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图5 衡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图6 衡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图7 衡阳市重点项目用地布局图图8 衡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图9 衡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在当前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振兴老工业基地、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省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加快发展及“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等机遇下,衡阳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洪泽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一、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二、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洪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洪泽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土地利用状况 (1)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2)第二章规划目标 (5)第一节社会经济目标 (5)第二节主要规划目标 (6)第三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0)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0)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7)第一节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 (17)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和布局优化 (18)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22)第一节统筹安排城镇村用地 (22)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3)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5)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27)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0)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4)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38)第一节土地整治 (38)第二节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39)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1)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6)第一节行政措施 (46)第二节技术措施 (46)第三节经济措施 (47)第四节政策措施 (47)附则 (48)前言第一条县域概况洪泽县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东经118°28′-119°09′,北纬33°02′-33°24′。
东接楚州、宝应、金湖;西与泗洪、泗阳隔洪泽湖相望;南临淮河入江水道,与盱眙毗邻;北濒苏北灌溉总渠,与清浦接壤。
地处淮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西高东低。
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河流纵横,沟渠密布,主要河流有淮河、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三河、草泽河、浔河、张福河等。
境内的洪泽湖是世界最大的“悬湖”。
沈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沈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3)第二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与调控 (19)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第三节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26)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7)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27)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29)第三节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30)第四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32)第七章科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4)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三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36)第四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37)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9)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2)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 (42)第二节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42)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4)第一节规模控制和规划布局 (44)第二节中心城区边界划定及空间管制 (47)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0)第一节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50)第二节土地整治工程 (50)第三节土地修复工程 (5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3)第一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规划实施措施 (5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制度建设 (54)第三节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 (55)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56)第五节建立土地规划监督保障、公众参与机制 (57)第十二章附则 (58)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附表4 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附表5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附表6 补充耕地规模指标表附表7 园地规模指标表附表8 林地规模指标表附表9 牧草地规模指标表附表10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附图1 沈阳市地理区位图附图2 沈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3 沈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4 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5 沈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6 沈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7 沈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8 沈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9 沈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和保障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图纸(报批稿)苍南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并在•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基础上编制了•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面分析了中心城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明确了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用地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并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审批总量和布局、发挥市场配臵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将作为地方性技术法规文件贯彻执行。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2)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五章各项用地规划与布局 (18)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8)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规划与布局 (21)第三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25)第四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29)第五节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29)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 (31)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31)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5)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38)第八章附则 (42)附表表F1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指标控制表表F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F3 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F4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表F5 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6 中心城区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7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表F8 中心城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表F9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表F10 中心城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规划表表F11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表F12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表F13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登记表表表F14 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地块登记表表F15 中心城区土地复垦不定位数据流向表表F16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情况统计表表F17 中心城区村庄整治分类表附图附图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3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2006-2020年)附图4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5 中心城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图(2006-2020年)附图6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规划布局图(2006-2020年)附图7 中心城区工矿用地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合理配臵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20年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4页)

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目录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第二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第一节土地利用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与目标第三节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三节加强县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五章农用地合理利用与保护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第三节加强其他农用地管理第六章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第一节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第二节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第二节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第三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及控制范围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第一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第二节生态建设工程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一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第二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第三节完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第四节建设和完善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制度建设前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及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未来目标,编制《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按照省级规划下达的调控任务,提出了年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战略、耕地保护、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分区调控目标与措施,对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和主要用地规模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全市登记在册文物点294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总占地面积187.47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西安市中心城区范围的文物保护面积近53.74平方公里,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在国内堪称之最。
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5、西安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7、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8、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一章
一、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战略决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发展方略,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西安市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4安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4西安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5西安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7西安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8西安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9西安市各县区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分解表10西安市各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表附图1西安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西安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4西安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5西安市土地整治规划图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8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全面落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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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送审稿)二〇一七年四月前言黄石市中心城区是指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和铁山区四个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城市用地范围以内的土地区域。
随着黄石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以及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程加快,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更加迫切需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创新土地资源配置机制。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方针政策,依据《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编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
本规划确定了至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方案,提出了土地利用政策措施,明确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是规划期内指导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和其他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涉及中心城区的,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规划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规划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规划指导思想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节规划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节规划期限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现状与形势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区域概况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规划基础数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规划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定位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协调土地利用结构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合理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积极支持环保设施建设用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大力推进土地生态重点工程建设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章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土地整治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土地用途管制分区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各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察巡查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二章附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范围黄石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市城区行政辖区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中心城区城市用地规划范围以内的土地区域,涉及黄石港区,西塞山区的河口镇、西塞山街道办事处、西塞山城区,下陆区的新街办、东街办、老街办、团城山街道办事处、花湖街道办事处,大冶市的金山汪仁镇的部分区域。
本次规划的中心城区土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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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年)调整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的请示》(鄂土资〔〕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厅〔〕号);、《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厅〔〕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号);、《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鄂土资发〔〕号);、《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修改)》;、《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完善方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三节规划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规划原则、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充分对接,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十三五”期间各项用地需求等突出问题。
、多规融合、有效衔接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推进多规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节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年,基期年为年,目标年为年。
第二章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区域概况黄石市城区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南与阳新县韦源口镇相连,西与大冶市还地桥镇毗邻,南接大冶市罗桥街道办事处、汪仁镇、金山街道办事处,北与鄂州市接壤,东与黄冈市稀水县、靳春县隔江相望。
黄石市城区地处幕阜山北向长江冲积平原延伸的丘陵地带,南依黄荆山,西有东方山、马鞍山,北有鹰子岩、大众山,内抱磁湖,形成三面环山、中心怀湖的狭长低丘河谷地带。
中心城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型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热量丰富,冬冷夏热,春季冷暖多变,梅雨明显,伏旱秋旱频繁,气候受我国东亚季风环流支配。
区内水资源丰富,长江经鄂州市入境,黄石市城区江段岸线约公里,是市区重要的工业供水和饮用水源。
风光绮丽的磁湖镶嵌市区中心,湖面面积分别有平方公里。
黄石市因矿建市,铜、铁、煤、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历史悠久,距今已有余年。
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兴办的大冶铁厂、大冶铁矿,奠定了黄石在我省乃至全国近代重工业史上的先驱地位。
上个世纪年代,矿产资源开发和矿业及矿业延伸加工业蓬勃兴起,为新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心城区为矿产资源开采主要地域,经过多年的开采,矿产资源面临枯竭,有近百座矿山关停并转。
中心城区交通运输发达。
大广高速、国道、浠大省道贯穿城郊保结合部,铁路西经武大线与京广线相接,南经武九线与华东路网联通。
依托长江黄金航道,黄石成为长江十大良港和全国个主要港口之一。
第二节规划基础数据根据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并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校核和转换后形成的规划基数,年,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为公顷。
其中,农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建设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未利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农用地中,耕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园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林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其它农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公顷,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公顷,包括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用地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未利用地中,水域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自然保留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两型社会”建设为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带来了机遇。
作为国家批准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黄石市正在进一步加大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逐步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机制,以及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再利用的节约型、环保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两型社会”建设为改善黄石城市土地生态环境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造了条件。
黄石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城市,享受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政策,在政策上为黄石实施资源城市转型战略、培育和发展接续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经济社会结构转型既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挑战,为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了条件,为新形势下走“内涵挖潜,集约提升”的科学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
“三大战略”的实施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供了契机。
市委市政府实施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战略,为引导产业集聚,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区域一体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了历史契机。
发展条件的优化为提升城乡一体化提供了保障。
黄石市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高新科技产业,产业结构升级提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务院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北省打造“长江经济带”,以及国家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政策支持,为黄石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助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