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

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

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

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

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

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

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78 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4.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5.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6.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7.幼儿园填报本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一、指标解释

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二、填报说明

1.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2.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

一、填报说明

1.离园(班)人数:是指完成学前教育,离开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人数。

2.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4.幼儿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6=列8+列9+列10+列11

列6>=列1

列6>=列7

行01=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2,列6)=(行01,列7)

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一、填报说明

1.打架斗殴:是指由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造成的死亡。

2.校园伤害:是指由于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造成的死亡。

3.刑事案件:是指由于外来人员入侵,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实施犯罪造成的死亡。

4.幼儿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23+列24行01=行02+行03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基础基311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单位:人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填报说明

1.外国籍学生:是指在我国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注册接受基础教育的外国籍儿童少年。(该指标数据不计入在校生数中)

2.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41].(行01,列3)~[基础基341].(行01,列4)<=[基础基311].(行01,列6)

[基础基341].(行02,列3)~[基础基341].(行02,列4)<=[基础基311].(行02,列6)

基础基411幼儿园教职工

一、指标解释

1.教职工数: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全职工作,并由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

编制人员:是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

聘任制人员: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基础教育教职工包括:园长、专任教师、保健医、保育员等。

2.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保健医:是指在幼儿园(幼儿班)中从事幼儿医护工作的人员。

4.保育员:是指在幼儿园(幼儿班)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5.代课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因专任教师缺编或专任教师因产、病假等原因,聘请代课一年以上的教师。

6.兼任教师:是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聘请校外具有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11].(行01,列2)=[基础基4211].(行01,列1)

[基础基411].(行01,列3)=[基础基4211].(行02,列1)

[基础基411].(行01,列2)=[基础基4212].(行01,列1)

[基础基411].(行01,列3)=[基础基4212].(行02,列1)

[基础基411].(行02,列2)=[基础基4212].(行01,列2)

[基础基411].(行02,列3)=[基础基4212].(行02,列2)

基础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单位:人

基础基411幼儿园教职工

单位:人

基础基4211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

一、指标解释

1.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2.高中阶段毕业:是指获得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文凭。

二、填报说明

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11].(行01,列2)=[基础基4211].(行01,列1)

[基础基411].(行01,列3)=[基础基4211].(行02,列1)

基础基4212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年龄

一、填报说明

幼儿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列1>=列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11].(行01,列2)=[基础基4212].(行01,列1) [基础基411].(行01,列3)=[基础基4212].(行02,列1) [基础基411].(行02,列2)=[基础基4212].(行01,列2) [基础基411].(行02,列3)=[基础基4212].(行02,列2)

基础基4211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 单位:人

基础基4212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年龄 单位:人

基础基4411教职工其他情况

一、填报说明

1.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1].(行01,列1)~[基础基441].(行01,列4)<=[基础基411].(行01,列1)+[基础基412].(行01,列1)+[基础基413].(行01,列1)

[基础基4411].(行02,列1)~[基础基441].(行02,列4)<=[基础基411].(行02,列1)+[基础基412].(行02,列1)+[基础基413].(行02,列1)+

基础基4412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一、填报说明

1.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2.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分开填报。

二、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01>=行02 行03>=行04

行05>=行06 行07>=行08

行09>=行10

2.表间关系

[基础基4412].(行01,列1)~[基础基4412].(行01,列4)<=[基础基4211].(行02,列1)

[基础基4412].(行02,列1)~[基础基4412].(行02,列4)<=[基础基4211].(行02,列1)

基础基4411教职工其他情况

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一、填报说明

1.教师进修培训:统计上学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数。一般由中央部委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省级,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县级,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认定为校级。

2.幼儿园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8

列2=列3+列4+列5+列6+列7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1>=行02行08=行10+行11+行12+行13+行14行08>=行09

行15=行17+行18+行19+行20+行21行15>=行16

行22=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2>=行23

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

2.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3.生活用房:是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4.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5.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6.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7.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二、填报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2.幼儿园填报本表。

3.当年新增:是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列1>=列6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4+行10+行12+行14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

行10>=行11

行12>=行13

2.表间关系

[基础基511].(行01,列1)<[基础基521].(行01,列1)

基础基442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单位:人次

基础基511幼儿园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基础基521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

一、指标解释

1.占地面积:是指学校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土地面积。

2.绿化用地面积: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3.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4.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5.数字资源量(GB):是指学校引进(包括购买、租用和受赠)或自建(包括扫描、转换和录入)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可供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文献资源。

6.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

基础基91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3.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按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模式类型填报;跨模式授课专任教师按其授课主要模式类型统计。

2.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有双语教学班的学校填报本表。

3.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

列5=列6+列7+列8

列9=列10+列11+列12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

行01>=行02

2.表间关系

[基础基912].(行01,列1)<=[基础基211].(行01,列1)

幼儿园基层统计报表

幼儿园基层统计报表 (2015/2016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78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幼儿园应填报本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表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说明:学校(机构)标识码指由教育部按照按照国家标准用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说明:学校(机构)地址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市/县(区)/乡(镇、办事处)/街(村)/门牌号。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说明: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在电话“—”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颂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说明:幼儿园如有附设班,请勾选,一并填写附设班统计报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说明:内容列出现“是、否”、“有、无”的,请勾选相应项,若为附属园,请填写附属高校名称,若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请填写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学校供水方式和学校厕所情况请填写相应选项。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2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3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4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填报说明 1. 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2.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3.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4.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 33号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 网管供水: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4. 自备水源: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5.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包含如下类型: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6.安全保卫人员: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7.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统计报表

学校统计报表(总1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 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 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 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 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 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 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 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 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 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 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 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 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 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 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 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78 号

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82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点、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均应填报本表。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说明:1、省地县代码使用国标码;乡镇代码由县(区)编序;学校名称代码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乡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序。 2、类别及类别代码填写:小学“1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12”;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7”;小学教学点“18”;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19”。 3、办别及办别代码填写: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民办“2”、其它部门办“3”。 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 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 6、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学校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2”。 说明:1、在电话号码“-”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2、校长、填表人只填汉字,不填代码;3、“学校属性代码”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 单位:个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8);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3—1分年级、分年龄学生数单位:人

小基3-2 学生变动单位:人 …+(6); (7)=(8)+(9)+(10)+(11)+(12)+(14)+(15)。 小基4—1教职工 小基

学校基层统计报表

2011-2012 学年初 学校基层统计报表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_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111 幼儿园办别:□民办□集体□县级教育部门

基础基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3.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 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 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 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 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 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 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 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 6 位代码,后 6 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 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 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盖章) 2016-2017学年度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学校统计报表(小学)讲义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小学)

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1、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是综合反映学年度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信息、班级、学生、教职工、办学条件等情况的统计报表。 统计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包括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以及工读学校。 报送时间:本年9月30日前。 填报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各项条款,遵循“主体校统计原则”,按照本套报表的指标定义和填报说明,认真填报。 数据来源:来源于学校(机构)人、财、物、教学等管理部门。 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调查内容: 1、学校(机构)基本信息情况:基础基111、112表,共2张。

基础基111表全面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属性情况。 基础基112表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发展现状情况。 2、班级情况:基础基211、212、21 3、214表,共4张,另有911、912表。 基础基2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分教学班分布情况。 基础基212表反映小学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3表反映初中、高中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4表反映特殊教育教学班按不同阶段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另有基础基911表反映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情况。 另有基础基912表反映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情况。 3、学生情况:基础基311、312、313、31 4、31 5、331、332、333、341表,共9张,另有911、912表。基础基3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分年龄,在入园、分班级在园、离园分布情况。 基础基312表反映小学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基础基313表反映初中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检自查报告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检自查报告 引导语:公司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总结怎么写?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检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检自查报告一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计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每年定期核查工作,现将XX年教育事业统计情况进行自查,做以下汇报:一、首先落实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并且按照统计制度规定设置了记录。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由学校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的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渗水分。 二、建立了档案室,制定了《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建立了学生档案,建立了教职工花名册,并且适时更新。为了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员要经常与教育组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了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1、通过核对学生学籍数据库,全校共有438名学生,登记上报人数与实际在校生数一致。学生变动情况及每天的出勤情况,教导处及班主任都记录详实。 2、我校共有教职工70人,其中一线教师48名,每名老师有自己的合理的工作量。 3、为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我们为统计员配备了兼用计算机,实行了联网,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方便数据的上报,为统计员配备了U盘,减少和杜绝了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每个教室也配备多媒体设备,由微机员对专用机每月进行了检查。 4、对学校每年的上报的基本报表情况进行了复制存档,电子文档和纸质文,立求专人管理。 5、教职工建立花名册,教师签到簿真实可靠。 6、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通过核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数据与学校现有的基本一致。以上是我校对教育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工作,但是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

基础教育学校统计报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四年六月 填报说明 . 附设教案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案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案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案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案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附设幼儿班: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度~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度~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附设幼儿班填报本表。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附设幼儿班)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续 续 续 基础基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少数民族双语教案: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案语言的教案活动。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二类模式: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案模式。 三类模式: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案模式。 .双语教案学生:是指接受双语教案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案专任教师: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案的学生,在双语教案岗位上从事双语教案工作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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