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三防应急预案

三防应急预案
一、灾害预警和监测。
1. 建立健全的灾害监测系统,定期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加强气象、地质、水文等方面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灾害发生的趋势和规模。
3. 建立灾害应急预警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有效应对。
二、应急救援和抢险。
1. 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案编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救援措施。
2.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提前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展开救援行动。
3. 加强抢险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三、灾后重建和恢复。
1. 灾后立即展开灾情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计划。
2. 加强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3. 加强对受灾地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
以上是三防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发展,铁路和轨道交通在一些城市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建设。
然而,自然灾害、社会安全、技术故障等问题也时常发生,给铁路和轨道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加强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应急管理能力,保证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和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三防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的定义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不可预见事件或突发灾难而制定的计划,并在事故发生时进行应急管理和应对工作。
2. 应急预案的体系应急预案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
针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应急预案主要是地方级的预案,在地方级预案中,包含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例如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和技术故障等应急预案。
3. 应急预案的要素应急预案的要素主要包括预警机制、组织管理机制、操作技术机制、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和信息公共服务机制等。
其中,操作技术机制是指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运营管理人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的具体应急行动;预警机制是指通过多种手段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预警;组织管理机制是指各种厂家、检测机构、服务机构协同配合实施的管理机制;应急资源保障机制是指应对事件时所需要的一系列资源,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信息公共服务机制是指针对社会公众以及特定的应急预案信息发布对象,进行信息发布、告知、宣传和教育等。
4. 针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应急预案针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应急预案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包括台风、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社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恐怖袭击、暴力抢劫等突发事件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其中,还要考虑对抢劫和恐怖攻击的防范措施。
•技术故障应急预案:包括电路故障、列车故障等技术故障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设备以及应急修复措施,保证车站及铁路、轨道交通设施正常启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处置火灾事故、海洋灾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处置火灾事故、海洋灾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防范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防范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组织指挥机构2.2 现场处置机构3 事故分级3.1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3.2 重大火灾事故(Ⅱ级)3.3 较大火灾事故(Ⅲ级)3.4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4 监测预防4.1 火点监测4.2 火灾预防4.3 隐患消除5 应急响应与处置5.1 应急响应流程5.2 先期处置5.3 分级响应机制5.4 信息报送与处理5.5 医疗卫生救护5.6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5.7 群众安全防护5.8 跨区域增援5.9 紧急避险5.10 案件查处5.11 信息发布5.12 应急结束5.13 后期处置5.14 事故调查6 应急保障6.1 通信保障6.2 资金保障6.3 力量和装备保障6.4 技术保障7 宣传、培训、会议与演练7.1 宣传7.2 培训7.3 会议7.4 演练8 附则8.1 奖励与责任8.2 管理与更新8.3 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我省防范处置火灾事故机制,科学有效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较大、一般火灾事故的救援和处置以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为主。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必须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对人身财产的伤害。
下面,我将就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的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建1、成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指导轨道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应配备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包括运营管理、安全监控、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人员。
3、制定明确的指挥体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宣传1、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
2、对预案进行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轨道交通的安全常识和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方法。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市民的自救互救意识。
三、应急通信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完善1、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通信网络,确保各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联络和信息的快速传递。
2、完善监控系统,安装摄像头和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控轨道交通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提升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1、组织对轨道交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化的训练,确保队伍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装备使用。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与保障1、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包括急救箱、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等,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2、与相关部门进行保障合作,确保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和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协调配合关系。
六、紧急情况的处置1、做好信息报告,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紧急情况的发生和具体情况。
2、快速组织救援行动,按照预案的处置流程进行有序地处置,实施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援工作。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杭交发[2006]266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杭交发〔2006〕266号)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防”应急工作办公室电话:85460120、85460121;85460333(夜间)。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洪水和潮汛期间带来的各种灾害,提高系统“三防”工作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情期间车辆、船舶、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三防”,是指防台、防汛、防洪。
适用于系统范围内台风、潮汛和洪水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忧患意识,积极预防,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组织指挥体系(一)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市交通局“三防”工作指挥部,为全系统“三防”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系统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一、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成为现代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方式。
然而,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突发情况,对人员、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对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保护乘客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预警1. 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警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2. 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
3. 源头预警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源头预警,对潜在危险源进行监测和预防。
当发现城市轨道交通可能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对相关群众进行安全疏散,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救援1. 现场处置在城市轨道交通发生突发情况时,应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在处理现场时,需要注意的是: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组织人员进行伤员救援和疏散,保障乘客的安全;展开相关设备和应急器材,进行事故处理。
2. 伤员救护在处理事故时,伤员救援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应及时调动医疗资源,开展伤员救护和医疗救治。
在救护中,应尤其注意对伤员的心理疏导,减轻其恐慌和不安情绪,提高其信心和勇气,缓解其身心疲惫。
3. 逃生疏散在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时,逃生疏散是关键任务之一。
应立即启动逃生预案,安排逃生路线、黄门出口等应急措施,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在实施疏散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疏散时间和路线,确保疏散效率和安全。
四、信息通报和公众宣传1. 信息通报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措施、救援进展情况等信息,避免出现谣言和误解,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
2. 公众宣传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益,提高公众的自救意识和应变能力。
轨交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有序,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1. 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科学、有序、高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稳定运行。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事件:1. 列车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事故。
2. 轨道交通设施故障,如接触网故障、信号系统故障等。
3.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等。
5. 其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报告。
2. 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预案。
3. 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a. 疏散乘客,确保人员安全;b. 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c. 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d. 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护服、急救箱等。
3.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实战能力。
4. 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预案管理1. 本预案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负责编制、修订和实施。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变化,应及时修订。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们将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安全、便捷的城市轨道交通体系贡献力量。
杭州地铁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地铁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复核:审核: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职责 (3)一、指挥部: (3)二、抢险救援组职责 (3)三、善后工作组职责 (3)四、防台防汛流程图 (4)第三章、施工保证措施 (4)第四章、质量环境保证措施 (5)第五章、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第六章、防台风暴雨、防洪、防汛应急措施 (8)第七章、台风、暴雨、潮汛、洪水过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9)附录 (9)1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及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10)2外部应急救援机构及联络电话号码 (10)3应急物资 (11)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为了在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做好防范措施和处理工作,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危害。
根据业主《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施工现场已制定实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概述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线路全长23.9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5座,其中换乘车站6座(分别于8、6、3、14、10、2号线换乘),新设勾庄车辆段1处(架修段),七堡车辆段司机公寓1处,新建主变电所2处。
4号线二期工程是杭州地铁连接了城东新城、创新创业新天地、桃源单元、杭钢新城、运河新城、城北新城、三墩北部居住区等,沟通了杭州西北部城区和火车东站、钱江新城。
二、气候特征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沿和钱塘江流域,地形复杂多样。
杭州市西部属浙西丘陵区,主干山脉有天目山等。
东部属浙北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湖泊密布,物产丰富,具有江南水乡特征。
所以杭州的气候,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
这个气候的最大特点是,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全年平均气温17.8℃,平均相对湿度70.3%,年降水量1454毫米,年日照时数1765小时。
第一章总则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4.09•【字号】浙交[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浙交〔2013〕63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厅管厅属各单位,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为保障公路水路民航机场畅通有序,运输生产和工程建设安全平稳,现就2013年行业台风、暴雨、高温、大雪、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工作(以下简称“三防”)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三防”工作有序开展(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进一步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关键时期。
2013年是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前启后之年,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
全行业要以保障现代交通“五大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保安全、促发展,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先、综合减灾,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及早准备,有效处置,及时恢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机构,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责任到岗到人。
各级交通基层管理部门以及跨海、跨江工程、重点桥隧和港口码头工程等重大工程指挥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民航机场、重点运输企业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完善“三防”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重要干线公路、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部要按照省防指要求向社会公布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责任人。
地铁工程三防工作方案
地铁工程三防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交通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方式,地铁交通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城市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地铁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工程特点决定了其面临着一系列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风险,因此对于地铁工程的三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描述本项目为某城市地铁交通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项目,总长度约100公里,涉及地铁线路、车站、轨道、信号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等多个工程部分。
地铁线路穿越河流、地下水系、城市建筑群等地质环境复杂,受到台风、雷电、雨雪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同时还存在人为破坏的风险。
三、三防工作内容1. 自然灾害防范:地铁工程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等因素,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确保地铁工程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措施包括:地震防护设计、台风防护设计、雨水排泄系统设计等。
2. 人为破坏防范:地铁工程的人为破坏主要包括恶意破坏、非法占用等行为。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考虑加强地铁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为破坏事件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门禁系统等。
3. 安全应急预案:地铁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是三防工作的重点内容。
需要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完善地铁工程的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地铁工程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演练、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等。
四、三防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在地铁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注重预防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防灾措施,降低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风险。
2. 安全优先:在地铁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安全永远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任何操作和决策都要以安全为前提。
3. 整体协调:在地铁工程的三防工作中,需要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密切协作和配合,形成整体的三防工作体系,确保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和协调运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编制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2)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2.1 组织机构 (2)2.2 工作职责 (4)3 灾害事件分级 (8)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8)3.2 重大(Ⅱ级)事件 (8)3.3 较大(Ⅲ级)事件 (8)3.4 一般(Ⅳ级)事件 (9)4 预警和预防 (9)4.1 监测与检(巡)查 (9)4.2 信息收集与交换 (10)4.3 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10)4.4 预警信息通报 (10)5 应急响应 (11)5.1 分级响应 (11)5.2 应急处置 (14)5.3 信息报告 (15)5.4 应急结束 (17)6 应急保障 (17)6.1 通讯保障 (17)6.2 队伍保障 (18)6.3 技术保障 (18)7 善后工作 (18)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18)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 (19)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19)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19)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19)8 监督管理 (19)8.1 培训 (20)8.2 应急演练 (20)8.3 奖惩 (20)8.4 管理与更新 (20)8.5 预案解释 (21)8.6 预案实施 (21)附件1 (22)附件2 (23)附件3 (24)附件4 (25)附件5 (26)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开展防汛、防洪、防台风等极端气候及次生灾害的工作,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三防”应急机制,提高“三防”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全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8)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9)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规定(10)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交通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及非汛期的雨雪、冰冻、大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上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和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根据灾害性质和影响程度,以属地为主,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省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支持、指导、督促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的“三防”应急工作;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任制。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在明确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2.1 组织机构我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市级(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项目(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详见附件1)。
2.1.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省级“三防”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省交通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工作。
省级“三防”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1.1.1 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局轨道监督组、安全监督处、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2.1.1.2 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三防”办)设在轨道监督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防”办成员由轨道监督组、安全监督处、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轨道监督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1.1.3 “三防”应急专家组在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局“三防”办牵头组建“三防”应急专家组。
专家组由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人员、其他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及时会商,承担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决策建议、应急评估等工作。
2.1.2 市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余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防”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应急工作。
2.1.3 项目“三防”应急组织机构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应当建立“三防”工作机构,负责本工程项目“三防”应急工作。
2.2 工作职责2.2.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
(2)督促、检查、指导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危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4)接到报警后,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参与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5)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2.2 市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建立“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
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
(2)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所监管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危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接到报警后,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4)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2.3 项目“三防”应急组织机构2.2.3.1 建设单位(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建立本工程项目“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
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三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工程项目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编制本工程项目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织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4)督促、检查、指导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先期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5)负责接收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警信息。
(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8)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2.2.3.2 施工项目部(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关“三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全面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合同段的“三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层层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合同段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编制本合同段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织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4)做好本合同段的“三防”应急准备工作。
对本合同段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先期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5)对“三防”应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项研究,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工作。
(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8)在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指挥下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2.2.3.3 监理项目部(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关“三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三防”应急预案,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审查施工单位的“三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2)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指导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先期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三防”应急救援工作。
(5)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 灾害事件分级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红色预警信号;(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2 重大(Ⅱ级)事件(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橙色预警信号;(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橙色预警信号;(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5)其它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3 较大(Ⅲ级)事件(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黄色预警信号;(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黄色预警信号;(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5)其它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