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预案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编制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2)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

2.1 组织机构 (2)

2.2 工作职责 (4)

3 灾害事件分级 (8)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8)

3.2 重大(Ⅱ级)事件 (8)

3.3 较大(Ⅲ级)事件 (8)

3.4 一般(Ⅳ级)事件 (9)

4 预警和预防 (9)

4.1 监测与检(巡)查 (9)

4.2 信息收集与交换 (10)

4.3 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10)

4.4 预警信息通报 (10)

5 应急响应 (11)

5.1 分级响应 (11)

5.2 应急处置 (14)

5.3 信息报告 (15)

5.4 应急结束 (17)

6 应急保障 (17)

6.1 通讯保障 (17)

6.2 队伍保障 (18)

6.3 技术保障 (18)

7 善后工作 (18)

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18)

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 (19)

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19)

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19)

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19)

8 监督管理 (19)

8.1 培训 (20)

8.2 应急演练 (20)

8.3 奖惩 (20)

8.4 管理与更新 (20)

8.5 预案解释 (21)

8.6 预案实施 (21)

附件1 (22)

附件2 (23)

附件3 (24)

附件4 (25)

附件5 (26)

浙江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三防”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防汛、防洪、防台风等极端气候及次生灾害的工作,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三防”应急机制,提高“三防”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全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8)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

(9)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规定

(10)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交通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

通项目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及非汛期的雨雪、冰冻、大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上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和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根据灾害性质和影响程度,以属地为主,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省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支持、指导、督促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的“三防”应急工作;各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任制。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在明确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我省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市级(各市地方铁路与

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项目(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详见附件1)。

2.1.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三防”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省交通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三防”工作。省级“三防”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1.1.1 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轨道监督组、安全监督处、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2.1.1.2 省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三防”办)设在轨道监督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防”办成员由轨道监督组、安全监督处、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轨道监督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1.1.3 “三防”应急专家组

在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局“三防”办牵头组建“三防”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由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人员、其他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及时会商,承担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决策建议、应急评估等工作。

2.1.2 市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余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防”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应急工作。

2.1.3 项目“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应当建立“三防”工作机构,负责本工程项目“三防”应急工作。

2.2 工作职责

2.2.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

(2)督促、检查、指导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危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4)接到报警后,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参与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5)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2.2 市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建立“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

(2)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所监管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危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接到报警后,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4)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2.3 项目“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2.2.

3.1 建设单位

(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建立本工程项目“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三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工程项目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编制本工程项目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织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4)督促、检查、指导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先期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5)负责接收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警信息。

(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

(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8)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2.2.

3.2 施工项目部

(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关“三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全面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合同段的“三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层层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合同段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任务,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编制本合同段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织

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

(4)做好本合同段的“三防”应急准备工作。对本合同段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先期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5)对“三防”应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要及时进行专项研究,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工作。

(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8)在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指挥下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2.2.

3.3 监理项目部

(1)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有关“三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三防”应急预案,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审查施工单位的“三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2)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指导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先期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三防”应急救援工作。

(5)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 灾害事件分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

(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2 重大(Ⅱ级)事件

(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橙色预警信号;

(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5)其它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3 较大(Ⅲ级)事件

(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黄色预警信号;

(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5)其它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3.4 一般(Ⅳ级)事件

(1)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2)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蓝色预警信号;

(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5)其它可能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4 预警和预防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应急管理预防预测。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三防”信息预警接收转发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布“三防”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4.1 监测与检(巡)查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三防”检查,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要在本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并加强安全监测技术支持和投入。工

程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和季节特点,在灾害易发期做好重点路段和重点环节的风险事态监测和巡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应尽快予以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制订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无法整改的,且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将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4.2 信息收集与交换

省级、市级和项目三级应急组织机构在不断健全系统内信息收集报告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与当地政府应急、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及海事等部门的气象、水文、潮汛、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交换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

4.3 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从“防大灾,抗大灾”着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和“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要求,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筹备,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 预警信息通报

省、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要密切关注收集气象等职能部门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应急信息管理处置平台、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网络、电话等渠道向主管监督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收

到各主管监督机构等相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应结合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和项目建设实际及时向施工、监理项目部及从业人员通报、发布(转发)预警信息,指导、引导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应急预防和避险。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按照“统一领导、行业指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出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不同程度灾害时,视情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详见附件2)。

5.1.1 Ⅳ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一般灾情蓝色预警信号,或省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或省厅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或市级、项目应急组织机构上报Ⅳ级预警信号时,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决定启动“三防”Ⅳ级应急响应。

(1)局“三防”办主任视情主持召开局“三防”办成员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三防”应急工作。

(2)局“三防”办及时关注省防汛指挥机构、省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灾情报告,视需要报送省厅。重要情况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报告,调整和部署局“三防”工作。

(3)局“三防”办视情指派“三防”办成员赴重点影响区域的项目进行检查。

(4)局轨道监督组成员加强值班。

5.1.2 Ⅲ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较大灾情黄色预警信号,或省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或省厅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或市级、项目应急组织机构上报Ⅲ级预警信号时,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决定启动“三防”Ⅲ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视情主持召开“三防”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三防”应急工作。

(2)局“三防”办及时关注省防汛指挥机构、省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灾情报告,视需要报送省厅。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报告,调整和部署局“三防”工作。

(3)局“三防”办启动24小时值班制,视情安排局“三防”办全体成员参与“三防”应急值班。

(4)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视情指派“三防”办成员赴重点影响区域的项目进行检查。

(5)局轨道监督组人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1.3 Ⅱ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重大灾情橙色预警信号,或省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或省厅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或市级、项目应急组织机构上报的Ⅱ级预警信号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三防”Ⅱ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组织主持召开局“三防”

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三防”应急工作。

(2)局“三防”办密切关注省防汛指挥机构、省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的灾情报告,并视情况报送省厅,重要信息及时向常务副组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三防”工作。

(3)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视情指派局“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带工作组分赴受灾的项目,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4)启动Ⅱ级响应后,局“三防”办启动24小时值班制,“三防”办全体成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1.4 Ⅰ级应急响应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特别重大灾情红色预警信号,或省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或省厅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或市级、项目应急组织机构上报Ⅰ级预警信号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三防”Ⅰ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局“三防”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三防”应急工作。

(2)局“三防”办应密切关注省防汛指挥机构、省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灾情报告,并视情况报送省厅。重要信息随时向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三防”工作。

(3)根据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赴受灾项目,指导抗灾抢险工作。

(4)领导小组组长视情指派应急专家组赴受灾项目,指导

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5)启动Ⅰ级响应后,局“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和“三防”办全体成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1.5 应急变更

5.1.5.1 响应级别提高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严重或预警信号等级提高,或本级人民政府提高应急响应等级,或省厅提高应急响应等级时,局“三防”办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决定,提高局“三防”应急响应等级。

5.1.5.2 响应级别降低

省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减弱,或预警信号等级减低,或本级人民政府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或省厅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时,局“三防”办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决定,降低局“三防”应急响应等级。

5.1.6 各市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以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当地人民政府和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 应急处置

5.2.1 应急启动

局“三防”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应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随时做好应急各项工作,当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按省厅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5.2.2 信息通报

省、市级“三防”应急机构密切关注跟踪气象及灾情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各种信息网络渠道向主管监督项目参建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发布避风、停工等指令。

5.2.3 避险实施

省、市级“三防”应急机构指导、督查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实施停工、设施设备稳固,船舶避风、人员撤离等应急避险工作。

5.2.4 灾害应对

灾害发生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项目主管监督的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领导视情赶赴现场,并做好工程技术支持。

5.2.5 请求支援

灾情严重,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处置有困难时,经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本级“三防”办负责向当地政府或省级“三防”机构请求支援和协调。局“三防”办接救灾请求后,经请示局领导,视情指派工作组协调相关市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救援队驰援或应急装备、物资支援。

5.3 信息报告

5.3.1 报告责任人

省、市级地方铁路与城际轨道交通监督机构“三防”办(经办部门)为信息报告责任人。一般信息由“三防”办负责人签

发,重要信息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签发。信息报告应通过传真或计算机安全信息网络逐级报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经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同意后可越级报送。

5.3.2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省级、市级和项目三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灾情信息和数据报告制度。包括时间、地点、受灾、受损、救灾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应对措施等。

5.3.3 信息报告渠道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工程项目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主管监督机构的“三防”工作机构。

各市级“三防”工作机构对所辖区内项目上报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报局“三防”办(损失情况按附件5填写)。

局“三防”办及时将各市级“三防”工作机构和主管监督项目上报的损失情况汇总后报厅“三防”办。

5.3.4 信息报告时间及程序

受“三防”灾害影响的工程项目,按照程序(详见附件3)及时上报损失和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有损失报损失,无损失报平安”的原则开展信息报告(详见附件4),并做好电话记录等台账管理。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每天上午、下午各报告1次;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每天下午1次向上级部门报告。各市级“三防”工作机构要及时统计汇总损失情况,并于每日上午9:00、下午3:30前把有关数据报送局“三防”办。

5.3.5 特殊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1-1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

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

铁路运输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行车重大、大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重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 (一)客运列车 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繁忙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3h、双线行车中断满2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h、双线中断行车满3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满或延误本列满6h。 (3)客车中途摘车2辆。 (4)机车大破1台。 (5)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 (6)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其他列车 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繁忙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4h、双线行车中断满3h。 (3)机车、车辆脱轨6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2.干线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6h、双线行车中断满4h。 (3)机车、车辆脱轨8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行车中断满8h。 (3)机车、车辆脱轨10辆(台)及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三)调车作业 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2.繁忙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h、双线中断满3h;干线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6h、双线行车中断满4h;其他线路行车中断满8h。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 二、大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条件 (一)客运列车 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事故: 1.繁忙干线 (1)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或延误本列满2h、双线行车中断满1h。 (2)客车中途摘车1辆。 (3)机车中破1台。

深基坑应急预案

淀川盛馀(合肥)高科技钢板有限公司 1#建筑(生产厂房)设备基础基坑施工 应 急 预 案 专 项 方 案 编制单位: 编制人: 校核人: 复核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本工程是基坑工程,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特设应急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1、组织机构 1.1.1.成立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及组员由公司领导人员组成。 1.1.2.成立应急抢险工作小组。 组长及组员由本单位选派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组成。 1.2、应急内容 一旦发生基坑发生事故其直接损失和社会影响将远大于一般的土建工程,因此我们在施工中采用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全过程、全方位地分析、监督、控制、处置各种风险因素,确保工程安全。为此,我们特编制本工程的围护结构施工、基坑开挖施工的应急内容如下: 1.2.1. 坑底出现流砂; 1.2.2. 坑底承压水突涌; 1.2.3. 基坑纵向边坡失稳滑坡; 1.2.4. 坑底隆起; 1.2.5. 基坑围护结构位移过大; 1.2.6. 围护结构缺陷,导致基坑开挖阶段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 1.3、应急处置 针对可能产生上述现象的因素,按预案进行处理。 1.4、应急方案 1.4.1. 坑底出现流砂; (1)停止开挖基坑 (2)回填土方压住流砂 (3)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对策 a. 采取坑内降水补救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阻止流砂的发生。 b. 将板桩紧贴围护结构打入坑底。增大围护结构入土深度,减小动水压力,阻止流砂发生。 1.4. 2. 坑底承压水突涌; (1)停止开挖基坑,加强基坑内排水。

(2)采取坑内降承压水补救措施,降低承压水压力,阻止突涌发生。 1.4.3.基坑内纵向边坡失稳滑坡 (1)如边坡坡度太陡,修复边坡时应放缓边坡。 (2)加强基坑周边地面明排水,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地面水侵入基坑。 (3)采取边坡内、外降水的补救措施。 (4)修复塌方或滑坡的边坡前,先在坡脚外做临时支护,再按安全坡度放坡修复边坡,并做好护坡工作。 1.4.4.坑底隆起 (1)加设基坑外沉降监测点。 (2)坑内加载或坑内沿周边插入板桩防止外土向坑内挤压,坑底土体降水处理。 (3)坑内按实际情况作坑底地基土加固,然后挖至标高。 1.4.5.基坑围护结构位移过大 (1)立即停止开挖,在薄弱部位紧贴土面设置临时支撑,控制围护结构继续位移。 (2)根据监测报告和位移情况,找出围护结构位移原因,制定具体对策。 a等到坑内井点预降水达到降水深度,坑内外地基加固土体达到令期或设计强度时再开挖基坑。 b严格执行分段、分层、分块、限时开挖要求,限时支撑到位的基坑开挖原则。 1.4.7. 围护结构缺陷,导致基坑开挖阶段渗漏水甚至涌土、喷砂 (1)如果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墙接缝夹泥宽度超过20mm(砂土、砂质粉土)、50mm(粘土、粘质粉土),应随开挖面暴露及时用钢板封堵地下墙接缝,并用水泥浆灌满钢板与地下墙间隙。 (2)如果开挖过程中发生渗漏,应视渗流部位、流量、渗漏点大小分别采用下列方法: a. 如果渗漏点局限于开挖面以上,且渗漏量不大,宜采用双快水泥抽槽压注聚氨酯的方法封堵。 b. 如果渗漏点局限于开挖面以上,且渗漏量不大,宜在渗漏点打入泄水管,用钢管和双快水泥封堵泄水管周围,待周围封堵材料达到强度后关闭泄水管阀门。 c. 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应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双液浆,注浆采用压力控制,最高压力不得超过0.3Mpa。 d. 如果渗漏点延伸自开挖面上至开挖面以下且流量较大,应在基坑内局部回填至流量减小后,在基坑外渗漏点附近压注聚氨酯。

最新企业应急预案范文

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情况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应急办公室设在专职安全办,应急电话:略 第二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梯操作工、电工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λ、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λ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λ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Σ险货物泄?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进行编制,符合以下法律法规与技术规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7.《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8.《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时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处置。 四、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项目部生产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挖沟槽及基坑工程、光电缆敷设工程、铁塔工程、天线安装工程、电力施工立杆工程、通信、信号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挖断既有地下线缆和地下设施,损坏铁路既有设施、物质材料侵限,火灾,触电、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等

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及典型事故隐患分析(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及典型事 故隐患分析(新编版)

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及典型事故隐患分析 (新编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铁路运输安全影响因素包括人员影响因素和设备影响因素两大类。 1.人员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人在运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使得人的因素在运输安全中起关键作用。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人员包括运输系统内人员和运输系统外人员。 运输系统内人员主要指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安监、客运、货运等部门的各级领导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他们是保证运输安全的最关键因素,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技术水平及心理素质。 运输系统外人员主要指旅客、货主以及铁路沿线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员等。他们对运输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旅客携带“三品”上

车而酿成事故;货主托运危险品而不如实申报导致事故;在铁路一公路平交道口,车辆行人强行过道导致事故;铁路沿线人员拆卸铁路设备以及在线路上放置障碍物威胁铁路运输安全。 2.设备因素分析 铁路运输设备是影响运输安全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影响运输安全的铁路运输设备包括运输基础设备和运输安全技术设备两类。 运输基础设备有线路(路基、桥隧建筑物、轨道)、车站、信号设备、机车、车辆、通信设备等;运输安全技术设备包括安全监控设备、检测设备、自然灾害预报与防治设备、事故救援设备等。 铁路运输事故按性质及所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等5个级别。典型的铁路运输事故有机车车辆冲突脱轨事故、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电气化铁路触电伤害事故,以及营业线施工事故等。 (二)几类典型事故主要隐患分析 1.机车车辆冲突事故的主要隐患 机车车辆冲突事故的隐患主要是车务机务两方面:车务方面主要是作业人员向占用线接入列车,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停留车辆未采取防溜措施导致车辆溜逸,违章调车作业等;机务方面主要是机车乘

医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病员平安就诊住院、全院职工康健、平安地工作、生活,打造平安医院,防范医院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用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全院职工在一切医疗服务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书记)、(办公室主任)、(医疗组组长)、(护士长)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医院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病人,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及时向医院安全应急组织和市卫生局报告。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用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1、发现有盗窃、打架、滋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时,在场医院职工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无关人

员进入现场;2、立即向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3、积极配合警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 故处理工作。 4、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 5、妥善处理事故。 (三)临床发生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1、发现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临床医疗护理应急预案与程序。 2、应立即判断能否补救,并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 3、同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夜间报告院总值班领导; 4、尽量不要振动病人,对病人的质疑予以合适的解释; 5、认真观察是否对病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及时进行合适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做好病人、家属的工作。 7、调查缺陷、纠纷、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整理,将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医院设备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1、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 2、迅速采取有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如实向市卫生局汇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作好相关材料整理,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五)其它损害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模板

最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模板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消防安全日,橙子为大家准备了最新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格式,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更多精彩敬请关注查字典范文格式网。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手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施行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避免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详细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1 / 4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汇报,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 2 / 4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458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有效预防、控制暴雨和洪水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防洪应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洪应急工作。 1.3.2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洪工作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洪应急反应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3 全力抢修,先通后固。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再恢复通车,抢修方案既要考虑缩短断道时间,又要考虑确保行车安全和将来正式修复的工程条件。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逐步提高速度,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4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铁路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铁路的请求,协助做好伤员和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洪救灾,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顾全大局,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1.3.5 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防洪应急工作要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抗灾救灾水平。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防洪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铁路防洪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应急救灾工作。铁路局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辖区的防洪工作。山区铁路有关站(段)可组成以站(段)长为组长的站区防洪领导小组。各级防洪指挥部下设防洪办公室。 2.2 铁道部防洪应急指挥机构 铁道部防洪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铁道部主管副部长 副总指挥:铁道部总调度长

铁路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铁路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搞好运输安全,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运输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车站值班员在值班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一、保证行车安全制度 (一)车站值班员交接班及安全制度 交班的车站值班员在交班之前,将当班未完成的命令指示、列车运行计划、列车甩挂计划、到发线(中间站为全站线路)停留车辆情况,区间使用轻型车辆与小车,控制台上各种记数器的号码,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分别记在交接簿内,当面向接班的车站值班员交待清楚。接班的车站值班员在接班前,检查有关行车设备及备品,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收集列车运行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参加编制日班计划。 (二)防止车站错办列车进路的安全措施 1.无轨道电路的车站,防止错办进路的安全措施 (1)车站值班员在承认邻站闭塞时,必须确认区问空闲。 (2)车站(助理)值班员和扳道员必须确认接车线是否空闲,并按规定检查确认,填写占线板(簿)。 (3)准备进路前,车站值班员必须通知扳道员,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 (4)扳道员在接车时,必须确认列车尾部进入警冲标内

方,再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到达。 2.停电施工无联锁的车站防止错办进路的安全措施 (1)各级领导在施工停电时,必须执行信号联锁闭塞设备不能使用时保证接发列车安全的措施,并及时上岗。 (2)对区间和接车线的空闲、进路和凭证的正确,必须执行二人互检或一人两次检查确认制。 (3)车站值班员承认闭塞时,必须确认区间空闲,并揭挂“区间占用”表示牌。 (4)车站(助理)值班员和扳道员必须认真检查接车线是否空闲并按规定检查确认,填记占线板(簿)。 (5)引导员(使用引导信号时为进路检查人员)接车前,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进路。 (6)因停电施工改变行车闭塞法时,相邻站负责人亲自到站监督检查确认进路。 (三)安奎管理制度 1.车站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严格分析处理事故、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坚持“三不放过”。 2.作业标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必须严格执行。干部和班组长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 3.车站成立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建立安全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预案

基础项目部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项目部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灾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项目管理编写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于贵州天福化工基础项目部及项目所属各施工队。 1.4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是指造成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应急预案体系 1.5.1项目部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项目部应对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1.5.2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 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是项目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1)、高处作业应急预案;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应急预案; (3)、施工用电作业应急预案; (4)、场内外交通运输作业应急预案; (5)、重大危险源点控制应急预案; (6)、工程防洪渡汛应急预案; (7)、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8)、机械、电气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1年4月15日编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工作原则 (4) 2组织机构及职责 (4) 2.1组织职责 (4) 2.2组织机构 (5) 2.3安全生产委员会 (5) 2.4指挥机构及职责 (5) 3预防和预警 (6) 3.1预防监控措施 (6) 3.2预警行动 (8) 3.3信息报告与处置 (8) 4应急响应 (8) 4.1响应程序 (9) 4.2处置措施 (9) 4.3事故现场处置 (9) 5应急结束 (12) 6后期处置 (12) 6.1事故处理完成 (12) 6.2调查上报批复 (12)

7保障措施 (12) 7.1通讯方式 (12) 7.2应急队伍保障 (13) 7.3物资保障 (13) 8培训与开发 (14) 8.1应急培训宣传教育 (14) 8.2演练 (14) 9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5) 9.1应急组织纪律 (15) 9.2奖励 (15) 9.3惩罚 (15) 10附则 (16) 10.1应急预案备案 (16) 10.2维护与更新 (16) 10.3制定与解释 (16) 10.4应急预案与实施 (16) 附件 (1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本单位从事旅游用品制造业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减少人员伤亡,维护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稳定,促进企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3工作原则 遵循应急预案启动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 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施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2.2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 挥由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部、行政部、维修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暂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 —1 —

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2 —

铁路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公司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防止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及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内部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办法》、《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与分级 1.3.1 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既有线施工安全事故、爆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火灾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1.3.2 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公司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Ⅰ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和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Ⅰ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死亡、失踪或者被困;或重伤5人及以上;铁路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机损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炸药1Kg及以上、雷管30发及以上,导爆索30m及以上)遗失案件;隧道坍塌长度大于10m;上级部门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次人员死亡1人、一次重伤2-5人事故;铁路C类事故;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炸药1Kg以下、雷管30发以下,导爆索30m以下)遗失案件;隧道坍塌长度10mc 以下;涉及公司两个以上基层单位(部门),需公司统一指挥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安全生产事故:基层单位能够应急处置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基层单位(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适当分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现场突发自然灾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另有规定的,适用相应规定。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综合应急预案)、本部专项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以现场应急预案为主。 (1)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本部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公司本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人员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铁路运输引发的线路、机车、车列损坏事故,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发电厂“铁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因铁路专用线引发的人员伤害、机车颠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3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内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4.8公里,东风4B内燃机车一台。设有10条铁路专用线,分别称电Ⅱ--电Ⅶ六条,材料线、卸油线、机车线各一条,电Ⅰ线与钢厂共用。是一个尽头站(专用线)。 2.2具备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机械卸车能力和机车检查、维修、整备的能力。 2.3铁路运输主要担负着85万千瓦机组发电燃煤运输、厂内调车作业及燃油、设备等物资的短途运输任务。 2.4由于安阳西站容量限制,每年运量95万吨,最高不超过100万吨。 2.5铁道线路中、大修,委托国铁安阳工务段;内燃机车中、大修,委托国铁郑州南站机务段。 2.6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确定自备铁路专用线、机车作为应急目标。

基础工程预防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

基础工程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土方开挖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2、人工开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米,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c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二、坑壁支护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1、一般坑壁支护都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详图; 2、选用坑壁支撑的木材,要选坚实的、无枯节的、无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用杂木; 3、挡土桩顶埋深的拉锚,应用挖沟方式埋设,沟宽尽可能小,不能采取全部开挖回填方式,扰动土体固结状态; 4、锚杆的锚固段应埋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中或岩层中,并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 5、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稳定与变形情况; 6、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 三、边坡塌方预防监控措施 1、对开挖深度大、施工时间长、坑边要停放机械等应按规定的允许坡度适当地放平缓些,当基坑(槽)附近有主要建筑物时,基坑边坡的最大坡度为1:1~1:1.5; 2、开挖基坑(槽)时,若因场地限制不能放坡或放坡后所增加

的土方量太大,为防止边坡塌方,可采用设置挡土支撑的方法; 3、防治地表水流入坑槽和渗流入土坡体; 4、严格控制坡顶护道内的静荷载或较大的动荷载。 四、应急预案 (一)坍塌事故 1、坍塌事故的发现人要根据现场立即采取措施,对伤者进行救助,同时向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2、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对伤者进行的救助和现场保护负全责,要立即组织人员(应急队)对伤者进行救助,如土方坍塌:首先要清点被埋人数、地点位置,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坍塌处进行加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视情况拨打求助、急救电话,同时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 3、应急救援领导组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抢险队人员赶到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处理工作,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维护现场秩序,并视伤情在24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二)高处坠落 1、发现人员要对伤者立即采取包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同时向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2、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对伤者的救助和现场保护负全责,要立即组织人员(应急救援)对伤者进行急救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或送医院救护,同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 3、应急救援领导组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队人员赶到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处理工作,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维护现场秩序,并视伤情在24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模板工程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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