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283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水利工程监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监理的定义、任务和职责,以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
二、监理定义和任务水利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标、进度合理、安全可靠的一系列活动。
监理的任务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合同履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机构和人员1. 监理机构水利工程监理应由专门的监理机构进行。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监理的核心力量。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到严谨细致地进行监理工作。
四、监理实施细则要求1. 监理前期准备(1)熟悉工程设计:监理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为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
2. 施工过程监控(1)工程巡查:监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并记录下来。
(2)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合同履行监督:监理人员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应当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技术支持和协调(1)技术咨询:监理人员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答疑惑,排除技术难题。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利工程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
2. 监理范围2.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建设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 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 工程检测和试验的组织和监督- 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2.2 监理人员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
3. 监理流程3.1 规划设计阶段- 审查规划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提出设计优化和改进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2 施工阶段- 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组织和监督工程检测和试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3 竣工阶段-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跟踪工程使用阶段的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和提供技术支持4. 监理报告4.1 监理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建议的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4.2 监理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业主和建设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5. 监理责任5.1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业主和建设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
5.2 监理人员应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人的干扰和影响,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 结束语本实施细则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实施。
监理人员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范文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其安全和文明施工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监理机构是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具体职责和义务如下:1. 协助业主制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2. 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施工中的安全教育与培训;3.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协助业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4.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导施工企业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5. 监督施工企业是否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6. 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7. 协助业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8. 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出具专业的安全文明监理报告。
二、施工企业的义务和要求施工企业是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的直接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文明。
具体要求如下:1. 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4. 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5. 每天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环境的整洁和有序;6. 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7.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8. 配合监理工作,及时整改监理机构的提出的问题,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和记录。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施工环境的良好维护。
以下是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的实施细则:
1. 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监理组织,由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3.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4.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危险点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如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
5.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6. 监理机构应记录和报告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表现,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进行评价,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报告,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7.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文明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和执业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8.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及时反馈施工单位的表现和整改情况。
9. 监理机构应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
10.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监理档案,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事故处理和纠正措施,作为工程的重要参考资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全过程监理: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到工程保修期结束,监理工作要贯穿整个过程。
2.独立、公正、客观:监理机构要独立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监理结果公正客观。
3.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前期工作,预先排除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4.强制性要求:监理机构有权利依法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协调配合:监理机构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3.设立监理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职位,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1.设计阶段监理: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审核、设计方案的评审和优化、设计变更的审查等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要求。
2.施工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控制、材料的检验、技术方案的评审等工作,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包括对竣工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的检查、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保修期监理:对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修复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四、监理工作的具体方法1.监理机构要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制定巡视记录和整改措施。
2.监理机构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4.监理机构要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以上是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部分内容。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细则,可以更好地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档旨在对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做出详细阐述,以便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
第二条监理责任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水利工程的监理,对工程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助解决。
第二章监理任务
第三条监理任务
监理任务包括工程的验收和监理。
第四条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应按工程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出具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工程监理
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确保施工计划的执行。
第三章监理要求
第六条监理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监理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工作纪律
监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
监理文书。
第四章监理流程
第八条监理流程
监理流程包括工程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质保期等阶段,监理人员应在每个阶段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第五章监理管理
第九条监理管理
监理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
制度,规范监理行为。
第十条监理文件
监理文件是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制定完整、准确、规范的监理文书以备查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范围和目的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定水利工程监理的范围和目的,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职责和义务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合规操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4. 监理人员应与工程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5.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实施前审查设计文件,并提出必要的修改和改进意见。
2.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计划编制,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确认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符合要求。
5.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和可使用。
四、监理报告和文件
1. 监理人员应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总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2. 监理人员应保存好监理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备份。
五、责任和违约处理
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或严重违约,工程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以上为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简要内容,具体细节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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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及沟道整治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单位:西宁中冠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六月工程名称: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及沟道建设单位: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审定:主持编写:参与编写: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5)1.1概述 (5)1.2水文、气象 (5)1.3工程地质情况 (6)1.4建设内容 (7)1.5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7)1.6工程参建单位: (8)第二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8)2.1、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8)2.2、控制测量 (9)2.3、施工放样 (10)2.4、竣工测量及其他 (10)第三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3.1总则 (11)3.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12)3.3施工过程监理 (12)3.4工程验收 (13)3.5支付计量 (13)第四章土石方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14)4.1. 说明 (14)4.2.规范和标准 (15)4.3.材料及施工 (15)4.4.质量检查和验收 (15)4.5.计量与支付 (16)第五章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6)5.1.总则 (16)5.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6)5.3.施工过程监理 (17)5.4.施工质量控制 (18)5.5.计量与支付 (19)第六章浆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6.l.说明 (20)6.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20)6.3.砌体材料 (20)6.4.浆砌石砌筑 (21)6.5.养护 (22)6.6.质量检查和验收 (22)6.8计量和支付 (23)第七章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24)7.l总则 (24)7.2安全生产教育 (24)7.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25)第八章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27)8.1总则 (27)8.2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监理 (27)8.3文明施工 (28)第一章工程概况1.1概述湟中县地处青海省东部丘陵农业区,县境从北、西、南三面环围省会西宁,另与平安、化隆、贵德、海晏、大通等现接界,南北长91km,东西宽63kmkm,土地面积2700.232km2,占全省总面积的0.37%,海拔2225~4488m。
境内地形复杂,山地丘陵面积占全县89.9%,气候冷冻,属黄土高原区~陇中青东丘陵农业区,生产结构以农为主,农牧结合。
全县共有10个镇、5个乡,总行政村达393个,总人口达48.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43.99万人,非农业人口为4.67万人。
全县主要河流涉及湟水、湟水支流及黄河流域,县境内主要河流共计15条,分别为:湟水河、大南川、大南川、石灰沟、云谷川、康城沟、盘道沟、甘河沟、海子沟、升平沟、维新河、转嘴沟、尕布河和群加沟,除群加河水直接流入黄河外,其他均属湟水水系,境内河流总长331.3km。
湟中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土门关乡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护坡与沟道整治工程位于土门关乡土门关村以东约0.5km,工程区距西宁市23km,距湟中县近32km,乡村公路相通,交通便利。
1.2水文、气象湟中县位于青海省东部,西宁市西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01°17′~101°54′,北纬36°13′~37°00′。
全县地处湟水流域中部,南、北、西三面环省会西宁市,行政区划属西宁市湟中县管辖。
本次治理的沟道位于上阿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东侧的无名沟,其沟道上游为桦树湾台,故本工程将次沟道叫做桦树台沟,总流域面积为1.1km2,沟道上游两侧台地及坡地均为耕地,沟道源头海拔2800m,主沟道长约2.0km,流域面积1.1km2,沟道平均比降11.1%,属季节性沟道。
流域内土质较好,山坡稳定,植被覆盖良好,雨水充足,泥沙含量较少。
项目区地处中纬度内陆高原,属内陆高原大陆性气候,其特征是高寒、干旱、太阳辐射强、年温差小、日温差大。
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高,光能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2588.3h,年日照率59%。
年总辐射量142.14kcal/cm2。
湟中海拔较高,太阳辐射热效应较差,年平均气温0~5℃,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11~17℃,极端最高气温29.4℃,极端最低气温-31.7℃,生长期85~222天,由于境内地形复杂,热量资源水平分布不均衡,垂直地带性差异明显。
县境内因拉脊山脉和娘娘山形成南北两面由西向东的人字型屏障,对东南季风挟带的潮湿气流具有阻挡抬升作用,产生类“湿岛”效应,使县域降水量大于周围地区降水量,年平均降水量为527mm,年均降水大于400mm的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63%。
年蒸发量900~1300mm。
湟中历年各月风向以西南风为主,其次为东北风。
主要的自然灾害有春旱、冰雹、秋季阴雨低温以及霜冻等。
1.3工程地质情况本区位于拉脊山北坡,西宁盆地东南边缘,地貌类型以流水侵蚀的低中山区为主,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低中山-中山区,山势高大,山体坡度陡峭,海拔2500-2800m,相对高差100-300m;北部为拉脊山山前丘陵,山体低矮,山顶浑圆,海拔2400-2600m,相对高差50-150m。
区内流水侵蚀作用较为强烈,沟谷纵横,地形破碎,齿状起伏,冲沟均为深切“V”字型沟谷,其中规模较大的冲沟有土门关沟、小南川沟等,延伸均在数十公里。
1.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其安置点的选址选在公路侧南面的高阶地上,安置点北侧为高填方边坡,南侧为坡高在6-15m的高坡开挖边坡。
安置点在东侧为冲沟。
本次工程的任务是保护上阿卡村178户,557人的人居安全。
防止因边坡坍塌及发生泥石流的产生而导致上阿卡村的居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1)上阿卡村集中安置点南侧的工程边坡进行护坡处理,边坡长度435m,坡高6-15m,本次护坡拟采用M10浆砌石护脚及混凝土拱形骨架护坡;(2)在安置点东侧冲沟中布设排洪渠253.3m,结构为混凝土矩形渠;(3)对安置点北部的公路侧岸坡进行护坡处理,边坡长度550m,采用三维土工布进行防护。
1.5工程项目主要目标1.5.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1.5.2工期目标:本工程合同工期为2018年08月20日—2018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为103日历天。
1.5.3投资目标:本工程总投资594.46万元,施工单位合同价为4541174.24元。
投资总目标以合同价4541174.24元为控制额,不能突破合同价。
1.5.4安全目标:工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为目标。
1.6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西宁市湟中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设计单位:青海益宏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西宁中冠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检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海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2.1、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2.1.1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2.1.2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2.1.3 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2.1.4 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述;(2)执行规范及依据;(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7)竣工资料编制;(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2.1.5 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2.1.6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
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2.1.7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2.2、控制测量2.2.1 本工程的控制基准点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
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中心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中心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2.2 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中心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
该成果必须经监理中心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2.2.3 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
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中心和项目法人批准。
2.3、施工放样2.3.1 承建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2.3.2 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
如基础开挖开口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
2.3.3 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2.4、竣工测量及其他2.4.1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下列资料:(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100)~(1: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4.2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2.4.3 资料整理(1)承建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
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第三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1总则2.1. 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DLT5389-2007《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173-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13.1-200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