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合集下载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会计处理思考与实践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会计处理思考与实践
理 、监 督 、决 策等 机 构 提 供完 整 的会 计 信 息 。为 规 范 基
账” 。 新 旧会计 制度衔 接并 账是 今后基 建并账 核算 的基础 , 必 须深 入 、全 面 分 析基 建 账数 据 形 成原 因 ,使 基建 投 资 项 目完 整 、准 确 地体 现 在 事业 账 内。 日常 并账 是一 项 经
常性 工作 ,并账 的原 理和方 法 与衔接并 账是 相 同的。
三、 交付 使 用资产 处理 《 衔 接处 理 》规定 ,“ 将2 0 1 2 年 l 2 月3 1日原基 建账 中相关 科 目 余 额 并 入 新账 时 :按 照 基建 账 中 ‘ 交付 使 用 资 产 ’科 目余 额 ,借 记新 账 中 ‘ 固定 资产 ’科 目……” 。 本 人认 为 ,此 规 定 与 现行 《 事 业 单 位会 计 制 度 》及 《 国
并 账是 一项 常规 性工作 ,每 月至 少一 次 以上 。
二 、并账 基本 原则
基 建账 并 账 的 基本 原 则 是 ,按事 业 单 位 财务 账 的原
用2 0 1 2 年l 2 月3 1 日基建账中“ 交付使用资产” 科 目余额 , 借记新账 ( 事业账 ) “ 固定资产” 科 目明显重复 , 虚增资产。 对于 《 衔接处理 》中所说的情况 ,只有在接受单位收到
且 ,至 少一 次 或 一 次 以上 。衔 接 并 账 是一 次 性 的 , 日常
这说明,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年末 ( 1 2月 3 1日) ,事
业 账 、基 建账 均 体 现 这部 分 资 产 价值 ;下 年 年初 时 ,仅 事业 账 体现 此交 付使 用资 产价 值 。可见 ,在基 建并 账 时 ,
科 目无余 额 。
计 制度 衔 接 时的并 账 ,通 过基 建账 并账 确定 2 0 1 3 年含 基 建账数 据 的事 业会 计 账 的期初 余额 ,同时 生成 2 0 1 3 年 资 产 负 债表 期 初数 。二 是 日常并 账 。 即 2 0 1 3 年 1 月 1日以 后 每 月必 须将 基建 账发 生额 并 人事 业单 位 的 “ 大账” ,而

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建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于事业单位基建账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基建账设置1. 建立基建专项账,用于记录基建项目的经费收支和资产情况;2. 在财务软件中设置基建账,进行统一管理;3. 基建账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相关费用。

四、经费来源1. 基建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自筹资金、借款等;2. 定期对基建账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理。

五、资金管理1.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基建经费,禁止挪用、私分;2. 对基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基建资金的收付必须通过指定账户进行,不得私自调动。

六、项目管理1. 建立基建项目档案,记录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相关信息;2. 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建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3. 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七、资产管理1. 对基建项目所购置的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建立档案;2. 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

八、监督检查1. 由财务部门对基建账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监督各部门对基建账的使用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资金。

九、违规处理1. 对挪用、私分基建经费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理;2. 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如有重大改动需报领导批准;2. 对基建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报告,以便领导决策。

以上为事业单位基建账财务制度,仅为参考,具体执行细则请按实际情况制定。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新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继承了传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引入了一系列更新的会计核算规定,包括基建账。

二、基建账的内容和特点基建账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跟踪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使用和折旧情况。

其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期间的费用、使用寿命、折旧费用等。

基建账的特点是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较大。

三、基建账的核算方法基建账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核算对象、核算原则和核算程序。

1.核算对象基建账的核算对象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子项目进行核算。

核算对象应当包括建设期间的费用、工程实物和固定资产等。

2.核算原则基建账的核算原则主要包括费用的实质性核算、确定性原则和成本核算原则。

费用的实质性核算是指建设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性质进行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的真实和准确。

确定性原则是指建设期间的费用应当按照确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核算,确保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成本核算原则是指基建账的核算应当按照成本的实际发生进行,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核算程序基建账的核算程序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费用核算和折旧计提三个环节。

投资管理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计划、预算和控制,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费用核算是指对建设期间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进行核算,包括施工费用、监理费用、设备费用等。

折旧计提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费用,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反映。

基建账作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大账进行有效的衔接和整合。

1.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衔接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衔接主要体现在经济业务的关联和会计核算的承继。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

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

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
(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
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
借:事业结余
贷:结转自筹基建
同时增加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
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
贷:银行存款(追加拨款)。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

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需要图片风格清晰,不需要实际上传图片
一、基建并账的概念
基建并账指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将固定资产的投资费用
作为并账项,放在事业单位基本账户当中,并在事业单位内部按照原帐办
理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将因基建投资而产生的报销费用及时分摊到相应
科目上去,以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基建并账是指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
入可以在固定资产科目的基础上,设立“基建并账”的科目。

固定资产的
投资费用用于正常维修、拆卸、报废和加工的支出,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投
资费用,都可以放在基建并账科目里办理,统筹调配支出,减少实际现金
支出。

1、事业单位新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处理方式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按照当年应付款形式办理,当事件投入时,要以基建并账的方式办理,应付款应月末结账。

当事项费用支出时,要以
基建并账的方式办理,应付款及时分摊到相应科目,使资金能够得到合理
分配,减轻实物支出的负担,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1)购置固定资产时,应付款放在固定资产科目基建并账科目。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李林蓓乌海市海南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处理质量,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 25号),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在“大账”里进行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核算来说是一次重大改革。

但有的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基建项目“大账”核算方法为核心,针对基建项目的核算分析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基建项目;核算分析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基建项目核算方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还未要求直接在“大账”中核算,对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单独设立账套进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

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要从资金筹措到项目投资建设,再到交付资产使用转入固定资产环节反映出基建项目的资金运动过程[1]。

但实际上单独账套中基建项目会计报表与事业账套中会计报表二者之间的交叉项目较少,年终决算时只是简单的通过汇总、合并报表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信息。

二、分析《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项目核算改革的意义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改革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自1995年起,按照国家基建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基建项目单独设账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后要求将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2];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更是将基建项目直接在“大账”中进行核算。

现行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实际上是在同一经济业务下,依据不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增加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难以避免因会计数据处理工作繁杂而导致人为失误。

基建项目并入“大账”核算虽然能够整体反映基建业务的财务信息,但对于一些具体的资金款项明细、工程施工建设等情况却无法直接体现出来。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问题解读[权威精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在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之一,其会计制度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建并账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解读,以下将对其进行解读。

一、基建并账的概念基建并账是指将事业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与该项目相关的会计要素,通过记账、结算、报表等核算手段,归人工清整为一个独立账户,以便实施统一核算与管理。

基建并账的目的是保证资金的使用、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负债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基建费用的认定和处理1.基建费用的认定基建费用是指用于创建或改善建筑物、机具设备、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支出,包括工程、劳务、材料、设备购置、建筑修复等费用。

2.基建费用的资本化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基建费用应当资本化处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资本化处理:(1)使用寿命超过一年;(2)价值相对较大;(3)能够增加单位盈利能力,提高办公效率、办公条件、生产能力等。

3.基建费用的计提和摊销资本化的基建费用应当在使用寿命内按比例计提折旧,并在相应期间内摊销。

三、基建资金的管理1.基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基建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借款、投资、自筹等方式进行。

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2.基建资金的结转和结余基建资金应当及时结转到相关基建账户中,以实现资金的专款专用,并记录资金的结余情况。

四、基建项目的核算和报表1.基建项目的核算基建项目的核算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

具体包括进项税额的转出、成本的分摊、资产的确认与损益分摊等。

2.基建项目的报表基建项目的报表包括基建资金收支表、基建项目清单和基建项目决算报告。

基建资金收支表用于反映基建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基建项目清单用于记录基建项目的详细情况,基建项目决算报告用于汇总和说明基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事业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基建账务处理关键词事业单位基建资金监控管理问题一、事业单位基建资金管理监控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都建构了针对基础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的监管体系,来迎合事业单位不断增加的资金变动的需求。

有的事业单位依据本单位的资金出入的具体情况,成立了专门的基建资金财务科室行使职责。

虽然事业单位在不断的进行财务运作模式的调整,但是整体的发展水平没有满足资金项目不断扩大的需求,以前传统的管理运作模式已经束缚了事业单位的发展。

在事业单位基建资金管理监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监理单位没有落实到位,使其职责未能充分实现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有些事业单位缺乏专业的基建资金管理人才,通常采用委托监理单位代为监理的方式进行基建项目资金的管理。

通过对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发现,许多监理单位是以代甲方的身份出现的,监理单位缺乏责任意识,导致出现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工程投资的掌控,也影响着建设单位的合同的履行,最终因管理的不善造成了事业单位基建资金的流失。

(二)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影响审计工作规范进行在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着财务部门监管审计工作的违法情况,这严重违背了会计准则规范的职能相互分离的原则,导致事业单位基建管理工作的监理不力和约束机制弱化的结果。

甚至有些事业单位没有明确财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财务职能的不清晰使得会计权责不明晰,影响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利于规范审计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三)事业单位基建资金存在严重超概算的现象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在项目前期没有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设的程序上没有理清头绪,缺少必要的建设管理经验,对于设计预算没有进行准确的把握,对于应该考虑的问题没有考虑周全,出现了工程价款估算严重脱离实际情况的发生,目前最普遍的超概算项目是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安排数与实际合理的发生数往往相差好几倍,使工程概算编制缺乏合理性、准确性与科学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 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 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

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 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 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 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

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 结转自筹基建贷: 银行存款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 年终结账时:借: 事业结余贷: 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增加资产: 借: 固定资产贷: 固定基金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 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 借: 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贷: 银行存款(追加拨款)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小于结转自筹基建账面数时:借:其他应收款一一XX工程项目贷: 结转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账户中尚未形成基建投资部分)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基建财务实际投资数)(二)用事业基金中的非财政拨款安排自筹基建(分录同上)(三)用专用基金安排自筹基建(以集资建房为例)1.教职工集资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其他应收款(不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避免调整当年事业结余)贷:银行存款3.当年工程完工交付, 年终结账时: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贷:其他应收款同时增加资产和基金: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4.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 不做处理。

5 结算房价时: 借: 其他应付款贷: 专用基金——住房基金借或贷: 现金( 多退少补部分) 如果出售产权, 则: 借: 固定基金贷: 固定资产(四)用银行贷款安排自筹基建近几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许多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来解决超常规发展中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的问题。

在本文中, 我们不探讨高校举债运行的规模与风险控制, 仅关注用贷款形成资产的交付及贷款利息的处理问题。

各高校针对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五花八门, 但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体验和探索总结出以下两种做法, 它们基本可以照顾到方方面面的需求1.事业财务核算法顾名思义, 取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偿还均在事业财务账面反映基建财务按拨款处理。

(1)取得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贷:借入款项——XX银行(2)转入基建专户时:借:其他应收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3)年末结账时需要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 即存在事业财务无力接受的交付资产或实际投资, 大于部分基建挂账; 若前者小于后者, 则按基建交付数和基建实际投资数全额接受并列当年支出。

借:结转自筹基建( 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 贷:其他应收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工程项目借:事业结余贷: 结转自筹基建同时, 完工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 固定资产贷: 固定基金基建财务: 借: 银行存款贷: 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 交付使用资产( 事业财务可接受的基建交付及实际投资贷: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偿还借款时,事业财务: 借:借入款项——XX银行贷: 银行存款借:事业支出——基建借款——XX工程项目贷: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基建财务核算法取得的银行贷款在基建财务账面仅反映借入和使用的情况而还款情况由事业财务反映。

这样就避免了贷款两个账户的重复核算。

(1) 取得借款时事业财务:借: 银行存款贷: 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XX工程项目结转到基建账户:借:其他应付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 工程项目贷: 银行存款同时, 备查登记簿登记银行贷款指标数和已贷入数。

基建财务:借: 银行存款贷: 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或者(下同):贷: 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年末结账时基建财务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事业财务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 事业财务只能保证在一般基金余额为正数的前提下接受基建交付资产及基建实际投资数并列入当年支出, 超出部分基建挂账。

第二年视事业财务财力情况, 继续接受交付资产或让基建财务继续挂账。

事业财务:借: 结转自筹基建(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贷: 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XX工程项目借: 事业结余贷: 结转自筹基建同时, 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 固定资产贷: 固定基金2. 基建财务核算法取得的银行贷款在基建财务账面仅反映借入和使用的情况而还款情况由事业财务反映。

这样就避免了贷款两个账户的重复核算。

(1) 取得借款时事业财务:借: 银行存款贷: 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XX工程项目结转到基建账户:借:其他应付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同时, 备查登记簿登记银行贷款指标数和已贷入数。

基建财务: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或者( 下同):贷: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 年末结账时基建财务将基建完工交付数、基建实际投资数与事业财务一般基金余额做一比较, 事业财务只能保证在一般基金余额为正数的前提下接受基建交付资产及基建实际投资数并列入当年支出, 超出部分基建挂账。

第二年视事业财务财力情况, 继续接受交付资产或让基建财务继续挂账。

事业财务:借: 结转自筹基建(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贷: 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XX工程项目借: 事业结余贷: 结转自筹基建同时, 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 固定资产贷: 固定基金这种办法操作相对复杂些, 贷款付息时基建财务只需转账不需动用货币资金。

事业财务账面则相对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负债及风险情况, 有利于对高校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同时也维护了基建财务本身不具备贷款的法人主体资格和偿还能力的会计核算要求。

目前采用哪种核算方法没有统一规定。

后果往往是横向之间会计信息不可比, 误导授信决策。

建议对那些可控风险贷款的会计处理, 尽量采用负面影响小的事业财务核算法, 盼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早做出统—规定。

3.银行贷款利息的处理高校会计制度没有涉及银行贷款利息内容。

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笔者认为应该将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1)事业财务核算法:其一, 事业财务收到支付利息的通知时:借:其他应收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项目工程(利息)贷:银行存款同时基建财务:借: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款利息)其二, 年末基建财务根据各项工程累计支出平均数和资本化比率计算出各工程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同时, 将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转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借: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借款利息)贷:待摊投资——借款利息事业财务:借:事业支出——借款利息(注:系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已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部分)结转自筹基建贷:其他应收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项目工程(利息)之所以通过“基建拨款”科目而不是“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利息, 是将事业财务中的借款成本视为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的另—部分。

据此再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追加基建投资计划, 并将此部分资本化记入工程成本, 这既符合“谁使用, 谁付费” 的原则, 也是高校基建财务本身无能力也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的真实反映。

(2)基建财务核算法:其一, 事业财务收到支付利息通知时:借:其他应收款一一基建借款一一XX项目工程(利息)贷:银行存款同时, 基建财务:借: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借款利息)其二, 年末基建财务根据各项工程累计支出平均数和资本化比率计算出各工程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基建财务: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 待摊投资——借款利息同时, 将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转事业财务:借: 基建投资借款——建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基建投资借款——其他投资借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借款利息)贷: 待摊投资——借款利息事业财务:借:事业支出——借款利息(注: 系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已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部分)结转自筹基建贷: 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XX项目工程(利息)对于利息的偿还同偿还本金的账务处理。

上述两种会计方法的共同优点是将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资本化, 真实反映了工程造价的成本。

4.年终结余分配的问题在事业财务年终有结余的情况下, 无论采用事业财务核算法或基建财务核算法, 只要存在事业财务无力接受的基建交付工程(或待转在建工程实际投资)的事实,即说明此时的结余尚未扣除待交付的结转自筹基建支出, 事业财务的年终结余都不能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的依据。

5.会计报表的填报问题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核算办法, 均不打破现有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的报表体系,既维护了现有财务核算体系, 又满足了新情况下的核算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