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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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报表格式报表编制说明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2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3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一、会计核算流程1.业务凭证的形成: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将经济交易和事项转化为会计的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3.凭证的登记:根据审核后的凭证,通过会计账户进行登记,记录每一笔经济交易和事项。

4.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根据凭证的登记,进行会计账簿的建立,包括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等,并进行账簿的管理和维护。

5.会计报表的编制:根据会计账簿的内容和记账凭证的情况,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会计检查与审计:对会计核算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计,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具体步骤1.支付收款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收到款项后,应将其记录在收款凭证中,明确收款人、金额、日期等信息,并按照相应的收入科目进行登记。

支付款项时,应填写付款凭证,明确付款人、金额、日期等信息,并按照相应的支出科目进行登记。

2.资产购置和处置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购置时,应填写购置凭证,明确资产的名称、金额、购置日期等信息,并将其按照资产类别和科目进行登记。

资产处置时,应填写处置凭证,明确处置的资产、金额、处置日期等信息,并将其按照相应的科目进行登记。

4.薪酬支付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的薪酬支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或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给职工的报酬。

薪酬支付应填写薪酬凭证,明确职工姓名、薪酬金额、支付日期等信息,并按照相应的薪酬科目进行登记。

5.报表编制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账簿的内容和记账凭证的情况,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和净资产状况。

利润表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增减情况和现金变动的原因。

以上是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的一般流程和具体步骤。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和财务管理要求,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和变化。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流程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流程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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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流程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流程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流程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外购固定资产:行政单位在购入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来说,行政单位需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或“银行存款”科目。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行政单位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行政单位需要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 固定资产折旧:行政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

在计提折旧时,行政单位需要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 固定资产处置:行政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行政单位需要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按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账面已提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科目。

现行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坏账核销流程及会计处理

现行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坏账核销流程及会计处理

现行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坏账核销流程及会计处理2014年1月施行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取消了原设置的“暂付款”科目,新增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科目对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进行核算,细化了行政单位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核算行政单位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当收取的款项。

预付账款核算行政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

三者都是资产类科目,但有其不同之处,应收账款是提供了物资和服务应取得的债权,预付账款是购买物资和服务而尚未收到预付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则是拆借暂付性的应收回款项。

行政单位壹|应收账款《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明确:对于逾期3 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1.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收账款2.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借:银行存款贷:应缴财政款等科目大家看以上的处理比较纳闷,应收账款核销的会计处理语焉不详,是否选择性忽略了?我们还是回到产生应收账款起点的会计处理上寻求解决之道。

一、出租资产发生的应收账款1.出租资产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其他应付款为何不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直接确认“其他收入”而转入“其他应付款”?理由不明,大概是因为行政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其所取得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收入等应缴入财政,不属于单位的收入,所以也不难理解核销时勿需计入单位支出。

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同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缴税费应缴财政款(按照扣除应缴税费后的净额)3.如核销出租资产的应收账款时1)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收账款2)经批准核销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二、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1.物资已发出并到达约定状态且尚未收到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收回应收账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3.如核销出售物资发生的应收账款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收账款三、《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收到商业汇票,也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1.出租资产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其他应付款2.出售物资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其中出租资产收回款项的,应同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缴税费应缴财政款(扣税后净额)贰|预付账款《制度》:逾期3 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报表格式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一、核算对象1.资产:包括非货币性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和货币性资产(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2.负债:包括非货币性负债(长期负债、递延收益等)和货币性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

3.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5.收益:包括事业活动收入和非事业活动收入。

二、记账办法记账办法是指对核算对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规则。

具体包括:1.实务办法:根据会计原则和规定,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益和成本分别进行核算和记录。

2.入账办法:对于收入和支出,按照事项实质和经济业务的发生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准确计量。

3.会计凭证:对核算对象的会计处理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通过填制会计凭证对会计事项进行准确记录,保证会计账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处理方式处理方式是指根据核算对象和记账办法,对会计事务进行操作和处理的方法。

具体包括:1.分录:根据会计凭证,按照借贷方向、金额和核算项目进行分录处理。

2.账簿:根据核算对象的性质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账簿,对会计凭证上的分录进行汇总和归集。

3.核算:通过对账簿上的分录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和会计账务的真实性。

4.结账:根据周期和要求,对账簿上的分录进行汇总,形成总账和明细账,进行结账处理。

四、账务报告账务报告是指根据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结果,形成相应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具体包括:1.资产负债表: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进行反映。

2.利润表:对事业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情况进行分析。

3.现金流量表:对事业单位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进行明细记录。

4.其他报表:根据需要,对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利润状况进行进一步分析和报告。

以上是关于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的简要介绍,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浅谈《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会计账务处理

浅谈《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会计账务处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本文从资产处置以及出租、出借几个方面论述在《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的方式。

第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以及注销产权的行为。

国有资产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置换,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等。

1.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

(1)出售、出让、转让,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2)报废,指经有关部门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3)报损,指单位资产发生货币资金损失、呆坏账损失、对外投资损失、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固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4)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

在《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中,以上几种国有资产处置形式的账务处理基本类似,本文以固定资产为例具体处置分录见图1:2.国有资产置换。

(1)国有资产置换是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2)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加上支付的补价,再加上为了置换资产产生的其他支出。

(3)国有资产置换账务处理,分为收到补价和支付补价两种情况,本文以固定资产为例具体处置分录见图2:浅谈《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会计账务处理□李丽娟财务会计分录:预算会计分录:借:资产处置费用借:其他支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相关税费支出)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资金结存借:银行存款(收到的价款)贷:应缴财政款银行存款(相关税费)图1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报损账务处理→财务会计分录:支付补价:借: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价值)累计折旧(换出资产已提累计折旧)资产处置费用(借差)贷:固定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其他支出+补价)其他收入(贷差)收到补价:借: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价值)累计折旧(换出资产已提累计折旧)资产处置费用(借差)银行存款(补价-相关支出)贷:固定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缴财政款(补价-相关支出)其他收入(贷差)银行存款(其他支出)图2置换账务处理预算会计分录:借:其他支出贷:资金结存↓--593.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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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专款支出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5、上缴上级支出核算 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支出 借:上缴上级支出 贷:银行存款
6、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核算
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时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
贷:银行存款
五、代发工资的账务处理
收到财政部门的“预算拨款通知单”和银行退回的“工资表”(必须加盖银行印 章)时
6、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附属单位缴款
二、单位取得的往来款项核算
1、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款、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2、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4、事业单位上级单位拨非财政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5、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 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 应缴预算和财政专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不得坐 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年终余额为零
四、单位发生支出核算
1、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各项支出时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交款单位直接将款项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 交入国库:
借: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交入财政专户: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六、固定资产核算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按固定资产管 理。购建、调入(有偿或无偿)、盘盈固定资产时,根据发票、政府采购验收单或其他 原始单据
借: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贷: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报废、调出、盘亏时,根据国资局的批复或相关资料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七、年终结转
1、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预算外收入
其他收入
贷:结余经常性结余(拨入经常性经费、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时 行政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2、单位收到财政局综合股核拨的各种收费和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收入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3、单位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有价证券及存款利息收 入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会计账务处理主要讲解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 也就是我们取得各种原始单据之后如 何做账。
一、单位取得收入核算
1、财政预算内拨款(也就是国库拨款),根据拨款单作账。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出专项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拨出单位只有一个,可以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3、拨出专款核算 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付给所属事业单位的需要报账的专项资金。 借:拨出专款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可以不设明
细账)
贷:银行存款
4、专款支出核算 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 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目”、“节”级支出预算科
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目”、“节”级支出预算科
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拨出经费的核算 行政单位 借:拨出经费拨出经常性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
级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
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
专项结余(拨入专项经费) 借:结余经常性结余(基本支出)
专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余(项目支出)
贷: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预算
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 可以不设明
细账)
专项结余在工程项目未完工前保留下年继续使用, 工程项目完工后, 报经主管预算 单位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置明细账
3、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款项
1、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 行政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 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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