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工厂易制毒管理制度

化工厂易制毒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化工厂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和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工厂。
三、管理部门1. 工厂应设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管理小组应由工厂安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组成。
四、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 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需经过严格审批,由管理小组审核后执行。
- 采购记录应详细记录化学品名称、数量、供应商信息等。
2. 储存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仓库内,并设置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 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储存。
3. 使用管理-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许可证。
-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化学品的泄露或滥用。
4. 销售管理- 销售易制毒化学品需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在管理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 销售记录应详细记录购买方信息、销售数量、时间等。
5. 运输管理-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辆和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取得运输许可。
-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化学品的丢失或被盗。
五、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和运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按工厂规定进行处理。
六、应急预案1. 工厂应制定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泄露、火灾、爆炸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2.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工厂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1篇】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4.1 生产和使用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有毒、腐蚀、放射性等危害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储存、出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应当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管理第九条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选择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分库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十一条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保证储存场所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火、防爆、防泄漏。
第十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车间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员工应掌握应急处置知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协助处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厂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工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活动。
第三条本工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工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定期检查、评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5. 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2. 技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和改造;3. 质量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5. 仓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和安全运输;6.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7. 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分为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五个环节。
第八条生产环节:1. 生产前,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3. 生产结束后,应进行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防止残留危险化学品造成事故。
第九条储存环节:1. 储存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储存场所和设备;2. 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防止温度过高;3. 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4. 储存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种类、规格、性质分开存放,防止相互反应;5. 储存场所的出入人员应进行登记,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失。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
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3.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3.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3.7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8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4.1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报告;4.2各部门的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4.3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企业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企业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健康,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化学品管理制度,制定化学品管理手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化学品采购和储存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化学品进行严格审批,确保采购的化学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储存区域,设立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化学品应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九条化学品仓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使用化学品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境保护职责,并定期进行环保培训和宣传。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食品车间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食品车间所有生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与化学品接触的员工。
三、化学品管理职责1. 生产部负责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等管理工作。
2. 安全环保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废弃等安全管理工作。
3. 设备维护部负责化学品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化学品分类及标识1.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将化学品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类别。
2. 对每种化学品进行明确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安全防护措施等。
五、化学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部门在采购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
2. 采购到的化学品需由安全环保部进行验收,确保化学品质量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的化学品方可入库储存。
六、化学品储存1. 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腐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 储存化学品时,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品应隔离存放。
3. 储存容器应密封,标签清晰,注明化学品名称、性质、安全防护措施等。
4. 定期检查储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储存安全。
七、化学品使用1. 员工在使用化学品前,应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安全防护措施等。
2. 使用化学品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 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步骤。
4. 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八、化学品废弃1. 废弃的化学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2. 废弃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
3. 废弃化学品需由安全环保部统一收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九、培训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化学品安全知识。
十、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5、内容及要求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
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
如冰醋酸、氨等。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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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
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3.1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3.6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3.7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8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4.1 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报告;4.2 各部门的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4.3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4.3.1 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3.2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4.3.3易燃品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发生剧烈振动,以防爆炸。
4.3.4不准用危险化学品擦洗地面及机器,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食。
4.3.5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应立即清理,并洗净撒落点,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废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环安监负责统一回收处理。
8.1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2 环安监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篇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WHNYLM/ZD-023-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生产、运输、使用及销售和储存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健环部是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进行监督。
第五条供销部负责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委托第三方运输,收集危化品采购方、运输方相关资质,并建立档案。
第六条危化品的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生产单位负责产品类危险化学品厂区内装、运过程的监管工作,负有向采购方告知的义务,提供“一书一签”。
第八条各厂、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特性、使用及防护等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各厂、部负责提出本单位需使用化学品的采购计划,负责本单位生产的化学品暂储存期间的污染防治、事故预防和日常安全管理以及本单位过期作废化学品的暂储存。
第十条安健环部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依据国家标准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安健环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的性能说明书,注明其物理、化学性能,储存和使用要求,应急时的处理方法,废弃和回收措施等。
第十二条安健环部依据本制度每月对焦化厂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和检查结论等,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档案,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对使用、运输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十三条粗苯工段使用并负责保存洗油。
洗油储槽要设围堰及泡沫灭火系统,洗油储槽温度要保证在正常工艺范围内。
设置现场及远传液位计,地面位置设置气体探测器,呼吸阀每周拆卸检查一次,并填写《放散专项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是否畅通、存在问题、管控措施等。
第十四条硫铵工段使用硫酸、液碱并负责保存。
硫酸、液碱储槽要分别设置围堰,储存温度要控制在正常工艺范围内,储槽设置远传液位计。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了解所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相关知识,并熟悉其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六条所采购的产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其包装物应是由国家定点的包装物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同时在包装物上应张贴、喷印或悬挂安全标签。
第十七条易制毒品、腐蚀品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购买。
购买之后及时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供货方必须具有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采购无证厂家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第十九条由各厂、部提出化学品需用计划,经所属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供销部,由供销部统一购买。
第二十条供销部在入库前负责对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做好登记、检验工作,检验危险化学品各种标识、包装、保护措施等是否完整,是否与采购要求相符合。
第二十一条各车间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需要,提出危险化学品购置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门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采购部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三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经营许可证)和一书一签,以及其他安全技术方面的资料,并提交给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安健环部应将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逐级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生产部进行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二十四条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由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发生颠簸、碰撞和挤压,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搬运安全直至卸货进入仓库为止。
第二十五条运送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装卸时轻拿轻放、包装完好、防止撞击、拖拉、倾倒、遗洒和渗漏,配备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和中毒。
第二十六条供销部负责建立运输商档案,并审查相应资质,运输车辆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三证”。
第二十七条供销部运输随车辆发放《危化品危险性告知登记表》,内容包括:时间、拉运货物名称、告知单位、告知内容、被告知人签字等。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第二十八条装卸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对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品要做好呼吸系统和眼部的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化学品运输、装卸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办理通行证。
第三十一条岗位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验证车辆过磅单和通行证后方可进行装车,并把相关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交给司机。
第三十二条化产车间粗苯、洗油、焦油、硫酸和液碱岗位人员应对其车辆和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危化品装车安全检查表》内容包括检查程序、检查事项、是否合格、检查人签字,合格后车辆进行两点有效接地方可装卸。
第三十三条装卸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对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品要做好呼吸系统和眼部的安全防护,配备灭火器和洗眼器等,岗位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
第六章储存管理第三十四条各厂、部办理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保管的登记入库手续和入库记录,并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台账》内容包括项目类别、设施名称、地点、数量和详细分布。
第三十五条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单独设置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要熟悉了解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各种物理、化学性能及相关的危害知识,掌握必要的应急逃生技能。
第三十六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是经过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培训并持有上岗许可证方可上岗,要定期进行库存危险化学品巡查。
第三十七条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危险特性分类、分区放置,与其他化学品隔离开,作出危险化学品类别标识,设立醒目篇三: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1.通则(1)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2.生产和使用(1)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
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3) 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 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3.安全技术与个人防护(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