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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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民事诉讼法实习教学大纲

69民事诉讼法实习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实习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教学实习课程编码:041451705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单位:经济管理学院一、实习时间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第18周,共一周。

二、实习地点1、校内实习地点:模拟法庭、教室和图书馆。

教室是实习动员、实习后讨论和交流、实习指导以及学生实习准备的场所;图书馆是学生获得实习特定知识、解决疑难查找资料的最佳地点;模拟法庭是教学实习的重要场所。

2、校外实习地点:审判机关、律师所等校外实习基地。

三、实习的目的《民事诉讼法》实习是安排在本课程结束进行的一项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教学内容,是本学期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本实习,使学生较全面了解所学民事诉讼法知识,深化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并在实习中不断地提出并解决新问题;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重视实践、重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学风。

四、实习教学内容及要求庭审观摩:庭审观摩的目的是通过实案了解、学习专业知识, 通过具体的观摩了解他人对具体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并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相对照,使法律和法学理论变成活的法律和活的理论。

模拟审判:通过模拟法庭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各种诉讼角色,进行实际动手能力的综合演习。

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专题讲座:邀请司法系统的专业人士来校给学生进行民事诉讼法的专题讲座。

让学生深刻体会法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

在实习中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虚心学习,认真思考,根据要求书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事请假。

不许擅自行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降低学习成绩。

较严重者将中止实习并遣返回校,其实习成绩作废。

4)按规定时间上交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二:组织学生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审,然后请法官结合具体案件讲解庭审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并通过与法官座谈让学生深化对庭审各个环节的理解。

《民事诉讼法》实践课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实践课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实践课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al Law二、课程编号:49010108学时:32学分:3开课学时:32开课学期:4三、目的实践环节是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教学环节。

民事诉讼法调整对象源于民事诉讼这一社会实践的客观范畴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为应用法学的内在属性。

通过对各种类型案件民事审判的学习、模拟和设计性实验教学环节,在课程教学中使学生真实直观地了解民事诉讼的实践性、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性、民事诉讼程序操作的规范性以及个案法律适用的复杂性,激发学生主动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兴趣和热情,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巩固学生在课堂上所学书本知识,加深对民事诉讼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审判程序的理解,掌握进行民事审判的基本技能,并运用相关理论处理一些实际问题。

同时,通过专业实训,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锻炼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实践课的目的主要在于:(1)理解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诉、当事人、证据等基本制度的原理;(2)能够综合运用上述制度的规定解决实践问题;(3)了解开庭审理前的主要活动,初步掌握整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固定证据、促进当事人和解等诉讼基本技能;(4)能够独立完成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活动。

(5)理解民事诉讼关于开庭审判的制度与原理;(6)掌握民事诉讼开庭审判各阶段的任务、内容与要求;(7)掌握法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判中的角色以及相关原理的运用;(8)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完成开庭审理审判的模拟活动。

四、实践的基本内容和时间分配内容一:模拟法庭(6学时):重点在于关注模拟法庭的开庭审理前的准备,要求学生主要采取温习民事诉讼相关部分课程、案例分析点评、学生提交作业等形式完成;内容二:旁听法院审判(4学时):重点关注法院开庭审判的相关程序问题,要求学生采取温习民事诉讼相关知识、案例分析点评、旁听法院审判等形式完成。

《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084004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英文名称:Subject of Civil Procedure Law实验总学时:16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必修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民法》、《商法》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一)实验目的《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

通过实验,学生不仅可深化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1、对学生的要求(1)实验小组由5-6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实验项目一实验名称:诉权与诉实验内容:一、实验原理1.诉权诉权是民事纠纷主体所享有的,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享有诉权应当具备两大要件:一是主观要件,涉及诉权主体适格问题。

大陆法系诉权理论一般认为是当事人适格。

英美法系则存在有关正当当事人的理论。

二是诉的利益,即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的判决必要性和实效性。

享有诉权的情况下,若行使诉权,应该符合诉权行使的一般要件,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第120条规定起诉的方式以及第124条规定了起诉的否定性条件。

民事诉讼法学(含仲裁法)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含仲裁法)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含仲裁法)》教学大纲一、使用说明(一)课程性质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民事诉讼法理论知识和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的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

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实践。

(二)教学目的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程序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公正民主的法律意识;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规范,正确理解民事诉讼各种程序的规定,提高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本课程教学学时为72学时,4个学分,其中课堂讲授54学时,实践性教学环节18学时,占教学总学时的四分之一。

另有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含网上辅导答疑)不计入教学总学时之内)。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1)观摩审判4学时;(2)模拟审判4学时;(3)案例讨论10学时(5次);(4)在校内律师事务所或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不计入教学总时数之内)。

(四)教学方法本章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在教学中充分运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比较分析等方法,并适当安排观摩审判和模拟审判。

教学中采取多媒体教学,并辅以网络教学,强化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五)面向专业法学专业二、教学内容第一章导论(一)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立法根据和具体适用;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及学习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和要素;明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以及不同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地位和作用的差异;充分认识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正确进行民事诉讼。

(二)教学内容第一节民事争议和民事诉讼一、民事争议及其处理机制(一)民事争议(二)民事争议的处理机制二、民事诉讼的概念(一)诉讼的定义和本质(二)民事诉讼的定义和特点三、民事诉讼的目的和基本价值目标(一)民事诉讼的目的(二)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四、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一)民事诉讼模式的涵义、成因及意义(二)民事诉讼模式的划分及其根据(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五、民事诉讼的程序体系(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含义和特点(二)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结构第二节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及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二)民事诉讼法的多重性法律特征二、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的关系(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三、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模式(一)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二)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三)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四)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简况(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渊源(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任务(五)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六)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系结构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学一、民事诉讼法学概说(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二)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一)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二)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二)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的方法(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的方法(四)比较分析的方法四、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历史回顾(一)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起步和探索阶段(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和学科体系初步形成阶段(三)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学科体系构建日趋完善和成熟阶段五、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方向和当前研究的主要内容(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二)当前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第四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说(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三)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不同流派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一)诉讼事件(二)诉讼行为四、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三)教学方法和形式课堂讲授(四)教学时数讲授6课时第二章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和反诉(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诉权的含义、诉讼权学说的历史发展和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了解取得诉权的条件、丧失诉权的原因及行使诉权的要求;掌握诉的种类和构成要素;掌握反诉的特征和要件。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Civil Procedure Law一、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类别:专业主干课课程学分:4学分课程总学时:68学时,其中讲课:68学时课程性质:必修开课学期:第3学期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总论,经济法学适用专业:法学专业教材:《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江伟主编,2013年第6版。

开课单位: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二、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主干课。

本课程与民法学、经济法学、婚姻法学等课程联系密切,它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处理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

通过对本课程的教学,系统阐述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准确传递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和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使学生能够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和程序,以利于今后的实践与运用。

本课程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证据与证明、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诉讼保障制度、各种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内容,其中的重点在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管辖、当事人、证据与证明、各种审判程序等内容。

学习民事诉讼法,要能够运用诉讼法的知识、理论来分析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探讨解决对策、将理论与实践、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会贯通。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4学时)(1)掌握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民事诉讼的概念;(2)熟悉民事诉讼的特点;(3)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的目的;(4)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重点: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难点: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2、诉与诉权(2学时)(1)掌握诉权和诉概念;(2)熟悉诉的要素;(3)了解诉的特点;(4)理解诉的种类;重点:诉的种类难点:反诉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1)掌握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熟悉辩论原则;(3)了解检察监督原则;(4)理解处分原则;重点:辩论原则难点;处分原则4、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4学时)(1)掌握合议制度;(2)熟悉回避制度;(3)了解公开审判制度;(4)理解两审终审制度;重点:合议制度、回避制度难点:两审终审制度5、受案范围(2学时)(1)掌握受案范围的含义;(2)熟悉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3)了解受案范围的意义;(4)理解受案范围的界定因素;重点: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难点:受案范围的界定因素6、管辖(6学时)(1)掌握管辖的主要种类;(2)熟悉管辖的特点;(3)了解管辖与主管的关系;(4)理解管辖的分类和种类及其关系;重点:级别管辖、地域管辖难点:特殊地域管辖、裁定管辖7、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学时)(1)掌握当事人的概念与特点、当事人能力与诉讼能力;(2)熟悉诉讼代理人的种类;(3)了解诉讼代理权;(4)理解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诉讼地位;重点:当事人的特征、当事人适格难点: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与代理权限8、多数人诉讼(4学时)(1)掌握共同诉讼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诉讼第三人的种类;(3)了解群体性诉讼;(4)理解民事公益诉讼;重点:共同诉讼、诉讼第三人难点:两种共同诉讼的区别、诉讼第三人的界定9、民事诉讼证据(8学时)(1)掌握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3)了解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4)理解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交换和保全;重点:证据种类与分类难点:证据能力与证明力10、民事诉讼证明(4学时)(1)掌握证明对象的范围;(2)熟悉证明责任的分配;(3)了解证明标准;(4)理解证明的要素;重点:证明对象、证明责任难点:证明责任的分配11、法院调解(2学时)(1)掌握法院调解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法院调解的原则;(3)了解法院调解的程序;(4)理解法院调解的效力;重点:法院调解的原则难点:法院调解的效力12、临时性救济(2学时)(1)掌握诉讼保障制度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财产保全;(3)了解行为保全;(4)理解先予执行;重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难点: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13、诉讼保障制度(2学时)(1)掌握期间、送达、强制措施和诉讼费用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期间的计算与法定送达方式;(3)了解强制措施;(4)理解诉讼费用的收取;重点:法定送达方式难点:强制措施的适用14、第一审普通程序(4学时)(1)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念与特征;(2)熟悉起诉和受理;(3)了解不予受理的情形;(4)理解开庭审理的流程以及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重点: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的流程难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15、简易程序(2学时)(1)掌握简易程序的概念;(2)熟悉简易程序的特征;(3)了解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4)理解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重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难点:简易程序的特征16、民事诉讼中的裁判(2学时)(1)掌握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的概念;(2)熟悉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的特征;(3)了解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的种类;(4)理解民事诉讼中的裁判的适用范围;重点:判决与裁定难点:既判力17、上诉审程序(2学时)(1)掌握上诉审程序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上诉的提起与受理;(3)了解第一审程序与上诉审程序的关系;(4)理解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重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难点: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18、再审程序(2学时)(1)掌握再审程序的概念;(2)熟悉再审程序的特点;(3)了解引起再审的三种方式;(4)理解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重点:引起再审的三种方式难点: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19、特殊程序(2学时)(1)掌握民诉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的内容;(2)熟悉督促程序的概念与特点;(3)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4)理解支付令异议重点:民诉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的内容难点:公示催告程序20、强制执行通则(2学时)(1)掌握民事执行的概念;(2)熟悉民事执行的特点;(3)了解民事执行与审判的关系;(4)理解民事执行的一般规定;重点:民事执行的概念与特点难点:民事执行的一般规定21、强制执行措施(2学时)(1)掌握强制执行措施的概念;(2)熟悉强制执行措施的特点;(3)了解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4)理解对给付金钱的执行与交付物和完成行为的执行;重点:控制性执行措施难点:处分性执行措施2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2学时)(1)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与特点;(2)熟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3)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选择适用;(4)理解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特点和种类;重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特点与基本原则难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23、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2学时)(1)掌握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含义;(2)熟悉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3)了解我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4)理解一般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与特殊区际民事司法协助;重点: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难点:一般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与特殊区际民事司法协助四、课程考核1、作业和报告:作业:4次,课程论文:1 篇;2、考核方式:闭卷考试3、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平时成绩占20%,期中考试成绩占10%,期末考试成绩占70%五、参考书目1、《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江伟主编,2005.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邵明主编,2007.3、《民事诉讼法典专家修改意见稿及立法理由》,法律出版社,江伟主编,2008.4、《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卫平主编,2011.5、《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日]棚濑孝雄著,王亚新译,1994.。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Civil Procedural law)课程编号:070407适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68学时(6实践) 学分:4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间:2003年4月13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之一,属于专业基础课,这门课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它以民法学为实体法基础,讲述民事程序。

通过专业知识的传授,要求学生了解民事诉讼基本理论、诉讼的基本程序步骤,结合实体法,运用程序法的规定解决现实法律问题。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本课程要求在掌握民法、合同法、婚姻继承法等实体法的基础上,探讨程序法的内容,实现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主要讲授诉讼理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以及诉讼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为进行课外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奠定知识基础。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绪论(4学时)1、教学要求:(1)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2)了解民事诉讼法的目的、价值;(3)掌握民事诉讼法法律关系。

2、重点、难点:重点:民事诉讼法学的对象、体系;诉讼的目的和价值难点:民事诉讼法学的法律关系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本门课程主要采用教师讲授的方法,适时安排课堂讨论思考题:(1)民事诉讼法学的对象、体系。

(2)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3)民事诉讼的模式。

(二)民事诉讼概述(12学时)1、教学要求:(1)了解、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2)了解、掌握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3)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的管辖;(4)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5)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的证据;(6)熟练掌握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2、重点、难点:重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掌握民事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难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管辖、代理人、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的运用3、教学说明教学方法:本门课程主要采用教师讲授的方法,适时安排课堂讨论思考题:(1)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实训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实训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实训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Civil Procedural Law课程编号:013A1130 学时:52+2(实训)学分:3.0一、课程教学对象本课程教学对象为五邑大学法律专业学生。

二、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民事诉讼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主干课之一,是针对具有一定法学基础知识的本科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

在现代法治社会,程序法已经不再仅仅是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而是具有自己独立的价值,程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不仅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手段,而且成为承载现代程序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

学习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知识对于保护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对于完善民事审判和相关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应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重点掌握中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了解外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制度,培养运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知识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之前,应先学习:法理学民法四、实训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实训一民事诉讼模拟法庭(2学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从民事实体法中找出具体合适的案件,让学生分别按法庭,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几方作好相应准备,再集中进行模拟法庭的演示。

通过学生自己亲身的参与,让他们切实把握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及庭审的基本程序。

五.教材及参考书1 教材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2 主要参考文献[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杨立新主编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唐力主编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六.考核方式实训课的表现作为平时成绩,最后计入总成绩。

执笔人:向皓山编写日期:2007-9-8。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LAW30502.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3.课程英文名称:Civil Procedure Law4.课程性质:必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7.总学时:72学时(其中实验实训6学时)8.学分:4二、课程概述《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学生了解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原理,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通过理论教学、课堂讨论、观摩庭审现场及模拟实验等方式,使学生能将民事诉讼的相关理论知识、立法规定与实践相结合,解决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问题。

三、学时分配建议四、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教学目的与要求:1. 本章是对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问题所作的概括论述。

学习本章的目的是掌握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2. 把握民事纠纷的各种解决机制。

3. 了解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以及民事诉讼法的体系结构。

讲授学时:2主要教学内容: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民事纠纷的概念2.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3.ADR二、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2.民事诉讼的目的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三、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性质2.民事诉讼法的效力3.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1.民事诉讼法与宪法2. 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3.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4. 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与要求:1. 要求学生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基本原则的内容。

2. 要求理解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讲授学时:3主要教学内容: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1.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2.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功能3.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分类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1.诉讼权利平等的内容2. 诉讼权利平等的根据3. 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三、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1.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概念2.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意义四、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1. 法院调解原则的概念和意义2. 法院调解原则的历史演变3. 进行法院调解必须自愿、合法4. 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五、辩论原则1.辩论原则的概念2. 辩论原则的意义3. 辩论原则的形式和内容六、处分原则1. 处分原则的概念2. 处分原则的意义3. 处分原则的内容七、诚实信用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2. 诚实信用原则的意义3. 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八、检察监督原则1.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概念2.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意义3.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方式第三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1. 学生了解民事审判中的四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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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英文名称:Civil Procedural Law
实验总学时:6
适用专业:法学本科生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合同法
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
1、对学生的要求:必须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实验课学习任务;实验课前按教师要求认真预习实验教材与实验指导书,写好预习报告;实验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实验中要积极思考,学会实验方法与技能,按要求完成实验;课后按教学要求独立编写和按时上交实验报告。

2、对教师的要求:应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要精通民事诉讼法专业知识;必须清楚了解所指导实验在整体培养计划中的作用,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验教学,确保实验项目的教学质量;课前要认真备课,提前向学生布置实验预习要求,检查学生的预习;实验过程中应巡回指导,指导时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鼓励学生提出新想法,培养学生独立自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做好实验考勤记录,维护实验纪律;实验结束时要审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课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给学生评定实验成绩。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硬件准备:布置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安排各部门办公地点,准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准备司法专用服装;印制实习中须用的文书、表格,由专人统一管理。

具备模拟办案的基本物质条件。

三、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一
实验名称:第一审普通程序
实验内容:1、起诉和受理;2、审前准备;3、开庭审理;4、评议和宣判。

实验性质:综合性
实验学时:2 学时
实验目的与要求:1、了解普通程序的含义、内容、法定阶段及重要地位和作用;
2、明确各个诉讼阶段的具体任务、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的;
3、掌握和正确适用普通程序的各项法律规定;
4、熟悉审理几种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为学好整个审判程序打下基础。

实验条件:硬件准备:布置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安排各部门办公地点,准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准备司法专用服装;印制实习中须用的文书、表格,由专人统一管理。

具备模拟办案的基本物质条件。

研究与思考:1、书记员应具有哪些能力? 2、如何使庭审笔录能客观反映庭审程序及庭审内容? 3、如何制作规范的判决书?
实验项目二
实验名称:第二审程序
实验内容:1、上诉的提起和受理;2.上诉案件的审理;3.上诉案件的裁判。

实验性质:综合性
实验学时:2学时
实验目的与要求:1、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含义、性质和意义;2、明确第二审程序发生的基础及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3、掌握提起上诉的条件和程序;4、正确适用受理和审判民事上诉案件的具体规定。

实验条件:硬件准备:布置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安排各部门办公地点,准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准备司法专用服装;印制实习中须用的文书、表格,由专人统一管理。

具备模拟办案的基本物质条件。

研究与思考:1、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何处?
实验项目三
实验名称:审判监督程序
实验内容:1、当事人申请再审;2、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4、再审案件的审判。

实验性质:综合性
实验学时:2 学时
实验目的与要求:1、正确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特点、意义及与第二审程
序的区别;2、解我国再审制度的三条渠道及相互关系;熟悉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律规定;3、掌握提起和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及再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实验条件:硬件准备:布置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安排各部门办公地点,准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准备司法专用服装;印制实习中须用的文书、表格,由专人统一管理。

具备模拟办案的基本物质条件。

研究与思考:1、审判监督程序设置的利弊;2、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审理范围。

四、考核方式:单独考核记入该课程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 2 0 % 。

实验考核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实行教师评定与学生自我评测相结合的考察结构,采取实习表现评定、作业评判和综合考试的途径检验学生实习效果。

考查重点是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庭审中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三方面素质。

实习训练所涉及各个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从不同角度考核学生实验过程中对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大纲修订人:胡宜奎修订日期: 201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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