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合集下载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3)1.1系统介绍 (3)1.2功能概述 (3)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4)2.1系统运行环境 (4)2.2IE设置 (5)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7)3操作指南 (10)3.1系统登录 (10)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2)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9)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5)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7)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全过程-附表格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全过程-附表格范本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包括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时限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所称“180天",应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办理程序(一)、申请纳税人向本地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下列需查验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 及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本公司与自产粮食的农民签订的自产证明;3、主管税务机关需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即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限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可在调查环节调查核实时,要求纳税人补齐。

(二)、受理“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输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交付纳税人三份,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经营活动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原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三)、内部传送“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内部信息传递岗,进行网络传递或制发《税务资料内部传递单》,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资料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是企业或个人在外地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之一,用于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和资格, 以便在外地顺利办理各种业务手续,如签订合同、申请贷款、办理税务登记等。
法律依据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
VS
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或个人在 离开注册地或常住地到其他地区开展临时 经营活动时,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外 出经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行申请和办理。同时,外出经营证明的有 效期、使用范围等也有相应的规定。
01 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 ,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证明。
02 若企业停止外出经营活动或注销登记,应及时向 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证明。
03 注销证明后,企业不得再凭该证明在外地进行经 营活动。
证明的使用和保管
01
企业应妥善保管外出经营证明,不得涂改、转让或出
借。
02 在外出经营活动中,企业应随身携带证明以备查验。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外出经营证明的重要性
1 2 3
合法经营凭证
外出经营证明是企业或个人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 的合法凭证,证明其具备在异地经营的资格和条 件。
便于行政管理
外出经营证明有利于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 对企业或个人的异地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保障企业权益
持有外出经营证明的企业或个人在异地经营过程 中,可以依法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保障自身合 法权益。
展望外出经营证明的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化管理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外出经营证明 有望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和便捷性。

12366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操作手册 (1)

12366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操作手册 (1)

电子税务局外管证系统操作手册外出经营纳税人点击首页菜单中的“外出经营”在“外出经营”中可以看到“外出经营证明开具”、“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缴销”、“增值税预缴税款查询列表”五个功能。

一、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纳税人)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

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地、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注册类型、申请人、申请日期,如图所示:纳税人填写外出经营地,选择行政区划后下拉选择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选择街道乡镇、经营方式、外出经营主行业。

其中纳税人经营范围包含建安业的时候,才可以选择经营方式建筑安装。

货物或服务信息,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金额,选择合同有效期起止。

点击按钮来添加一行,或者通过来减少一行。

输入合同对方企业信息,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名称、总金额。

其中可以输入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带出合同对方企业名称,也可以不填写识别号只填写合同对方企业名称。

网上办理外管证开具申请后,点击“确定”会自动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点击“报验登记”,进行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

查看相关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完成在线报验登记。

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纳税人按照【外出经营】—【受理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开具】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根据纳税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身份证件种类、登记注册类型、国标行业(主)、隶属关系自动带出。

下拉选择管理证明编号,带出外出经营地、税务登记地、经营方式、经营地行政区划、主管税务局、以及货物服务名称、外出经营地点、合同有效期起止、合同金额等。

确认信息无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申请”完成提交。

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确认(外出经营地税务人员)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人员在内网待办事项中,点击查看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信息,查看纳税人外网申请的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确认查看。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1)中‎标通知书;‎(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doc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doc

【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销,实用篇get~外经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建筑服务例外,可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如果自外经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您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哦!先学习如何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1.成功登录之后选择“企业进入”2.点击“事项办理”→选择“登记”类事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点击“办理”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须先确认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状态为“通过”,如若异常则需根据具体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该事项)点击“确定”→右下角点击“下一步”,(若系统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建议纳税人尽快缴销未缴销的外出经营证明)4.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点击“下一步”,如出现“一般情况下有效期限起应大于申请日期”请点击“确定”。

5.提交之后,点击“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外经证办理状态,办理状态会自动变成“已受理”(由于外经证开具环节为系统自动审核,查询状态变化时可能会稍有延迟)。

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

6. 签收后可自行打印外经证。

系统将自动提交报验登记给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可前往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醒税务人员受理,具体的报验登记手续以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当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事项状态变成“已受理”时,即已完成报验登记手续。

温馨提醒: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的外经证已有主管税务机关的数字公章,纳税人可以直接使用,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加盖公章啦!在事项办理的“电子信息下载”中可以将带有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涉税文书保存下来!如果无法下载或者点击“签收”之后无法打印,建议升级Adobe Reader PDF软件的版本稍后再试即可!在业务发生地完成了外出经营活动申报之后,必须回到机构所在地核销外经证,流程如下:1.点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办理”。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比如在外县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则属于跨区税源登记);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4.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1.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2.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3.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我要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4.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5.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四、操作步骤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

菜单位置如下图:1.填写表单1.1.1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1.1.2根据申请表的内容,输入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总数应不少于一条;货物或服务名称可输入多条。

1.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1.1.4点击【提交】按钮。

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1.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1.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定稿)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定稿)

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定稿)第一篇: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定稿)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须知(纳税人)一、开具步骤:1、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处: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说明:此表在税收管理员处领取并在其指导下填写一式两份(税收管理员一份,征管科归档一份);2、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管科工作人员处:2.1填写好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一份2.1《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携带该证件到征管科查验;2.2《外出经营施工合同原件》纳税人携带该材料到征管科查验并将复印件留征管科归档。

提示: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否则《外经证》作废。

二、核销步骤:提示:劳务结束后或《外经证》有效期截止后10日内必须核销《外经证》。

1、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处:纳税人填写《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由劳务地税务机关对相应《外经证》对应的劳务进行核销。

2、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管科2.1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表》此表在征管科工作人员处录入;2.2交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开具时开具地税务机关归档一份,其余三份由纳税人交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待劳务结束、税款缴纳和发票开具后,由劳务地税务机关填写税款缴纳和发票开具信息并签字盖章后,一份劳务地税务机关归档,一份交纳税人保存,一份交开具地税务机关进行核销。

2.3、《异地完税证明原件》(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携带劳务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到开具地税务机关征管科查验并将复印件留征管科归档。

2.4、《异地已开具发票原件》(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纳税人携带劳务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到开具地税务机关征管科查验并将复印件留征管科归档。

(以上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需纳税人加盖单位公章)第二篇: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2)1.1系统介绍 (2)1.2功能概述 (2)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3)2.1系统运行环境 (3)2.2IE设置 (4)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6)3操作指南 (9)3.1系统登录 (9)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1)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3)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8)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6)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8)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若主管机关同意纳税人外出经营,审批通过,在企业端“税务出具文书模块”可查询到外经证的文书,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及外管证号,并支持文书的预览和打印。

3.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按要求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外埠纳税人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已开具的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登陆系统,向登记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外出经营报验。

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按要求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建筑业工程合同签定并领取(变更)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变更)。

外埠纳税人选择外管证号登录系统后,填写项目登记及变更表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或变更。

5.增值税预缴税款外埠纳税人通过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请预缴。

系统提供添加、修改、删除、申报、扣款、打印预览功能、并支持查询。

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埠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前应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申报表进行申报。

7.《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缴销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登录系统填写《生产经营地核销单》向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缴销手续。

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2.1系统运行环境硬件配置:CPU:1G内存:256M以上硬盘:至少200M以上硬盘剩余空间USB接口:至少一个空闲接口软件配置:操作系统:windowsxp、win7、win8网络:能正常上网浏览器:推荐使用IE8.02.2IE设置方式一通过【一体化办税】客户端的【修复工具】,进行IE修复。

方式二打开IE浏览器,依次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如下图所示:依次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点击【站点(S)…】把申报系统地址添加到受信任站点,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完成信任站点的添加。

在“安全”中点击【自定义级别(C)…】,启用“ActiveX控件和插件”,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中’,如下图所示:点击【确定】,IE设置完毕。

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目前登录河南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有2种方式:(1)一体化办税登录(建议使用,可自动下载所缺失的浏览器插件)登录访问网址/(12366网站)或者(航天金穗网)下载中心,首先下载“一体化办税”客户端,其次根据使用的报税key下载相应驱动,使用国税钥匙的key需要下载互诚通最新版,地税钥匙用户下载小精灵驱动(热线96596)。

下载完成后,双击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一体化办税”图标:纳税人应先插入“数字证书钥匙”,双击打开一体化办税:登录完成后,首先打开钥匙驱动,国税钥匙用户打开互诚通驱动,原地税钥匙用户需打开小精灵驱动,然后点击【网上申请审批】即可。

(2)网页版登录打开IE浏览器,登录访问/(12366网站)或者(航天金穗网)下载中心,使用国税钥匙的key需要下载互诚通最新版,地税钥匙用户下载小精灵驱动(热线96596)。

登录https:///3操作指南需办理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先登录凭借税号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外出经营证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受理后,在税务出具文书里可查看到自己的外管证号,报验纳税人凭借税号外管证号的组合为账号名登录系统---》进行外出经营报验—》报验受理通过的进行建筑业项目登记变更、增值税预缴申报、注销建筑业项目、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等业务---》外出经营完毕后,需缴销外出经营证明的纳税人需用税号、密码重新登录系统进行外管证的缴销。

3.1系统登录机构所在地纳税人登录界面(账号:税号;例如:410103999999999,口令默认为:111111),登录系统后,在税收证明类里面,纳税人可进行外管证申请开具、外管证申请缴销业务。

登记注册地纳税人进行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受理审批后,在税务出具文书里可查看到对应的外管证号,报验地纳税人登录系统,账号为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年号+证号,例如:报验纳税人凭借税号外管证号的组合为账号名登录系统,41010399999999920163081,其中410103999999999是税号,2016为外管证年号,3081是外管证号。

口令111111,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成功外埠纳税人办理业务的界面.(注意事项:税务端审核通过后,建议30分钟后登陆)。

外埠纳税人登陆界面: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功能菜单:点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可弹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单:填表说明:1、申请日期应大于当前日期2、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期限核销的外经证3、有效期大于申请日期4、非建筑业(经营方式)只能是一地一证(同地区同经营方式没核销前不能再次提出申请外经证)即增加校验提示: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核销的证明5、建筑业可一地多证(没核销前可再次申请)6、经营方式与金三保持一致7、如果为批发、零售、批零兼营、零批兼营的经营方式,只能填写货物对应明细、除了这四个的其他经营方式,正填写到应税劳务模块8、外出经营地增加提醒,提示一定要写清楚,具体到乡镇街道,否则可能影响受理9、有效期限校验,申请日期起要大于等于当前日期10、对于建筑业的经营方式起止时间可超过180天11、对于非建筑业的应小于等于180天12、经营方式一般不存在多选情况,单选表单填好后依次点击保存-资料采集-提交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功能描述:外出经营证明报验登记是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项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功能菜单:功能列表:【保存】:选择管理证明编号后,输入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然后进行保存表单的操作。

【重置】:点击重置按钮后将会把已经选择或录入内容进行清空。

【资料采集】:当表单保存成功后,将需要采集的资料以图片上传或者扫描的方式进行资料采集操作。

【提交】:资料采集成功后,提交按键变为深色可操作按键,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报验登记的提交工作。

【打印】:点击打印弹出打印页面,可对该文档进行页面设置、预览和打印等操作。

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样示例:填表说明:1.管理证明编号:通过下拉款的方式选择需要的证明编号,编号选择后,外出经营地会自动带出2.填写办税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填写成功后即可保存3.表单保存成功需进行资料上传。

其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系自动生成。

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扫描或图片上传的方式操作。

4.资料采集成功进行表单的提交操作,提交成功后即传给税局处理。

可通过查询功能确认办理情况。

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功能描述: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受理之后,从事建筑业的外埠纳税人应及时进行建筑业项目登记或变更登记。

纳税人可填写建筑业项目登记变更表及工程项目其他信息表进行申请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功能菜单:功能列表:【保存】:表单填写完整后即可点击保存,进行保存表单。

【重置】:点击重置按钮后将会把已经选择或录入内容进行清空。

【资料采集】:当表单保存成功后,将需要采集的资料以图片上传或者扫描的方式进行资料采集操作。

【提交】:资料采集成功后,提交按键变为深色可操作按键,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报验登记的提交工作。

【打印】:点击打印弹出打印页面,可对该文档进行页面设置、预览和打印等操作。

填表说明:1、报验后的建筑业外埠纳税人选择该模块后首先要填写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表,施工方纳税人识别号、施工方姓名、登记注册类型、主管税务机关、施工方注册地址、原工程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工程项目所处街乡均为自动带出项。

2、纳税人需填写建设方纳税人识别号、建设方名称、工程项目地址、选择是否为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用途、项目预算、建筑面积、承包方式、付款方式、供料形式,其中工程项目所在行政区划、所处街乡可更改。

当承包方式选择为“分包时,必须填写工程项目其他信息表”。

3、表单填写完整后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需进行资料上传。

4、资料采集成功后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外出经营地税局进行受理。

最后可通过查询功能确定办理情况。

3.5增值税预缴税款业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功能描述:纳税人根据项目需要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同一个外经证同一项目可以在同一属期申报多套预缴申报表,并可以对未申报的预缴申报表进行添加、保存、修改、删除、申报操作,签署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并验证通过的外出经营活动纳税人,可以在申报成功之后进行实时扣款操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