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设计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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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1. 引言煤矿采区机电运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机电运输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设计应遵循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和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2.2 可靠性原则:设计应保证机电运输设备和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而不发生故障。

2.3 高效性原则:设计应考虑提高机电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降低能耗,并通过优化设计来提高整个运输系统的效率。

2.4 环境友好原则:设计应关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优化能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设计要求3.1 设计负载能力: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负载能力应根据运输物料的规格、密度等参数来确定。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负载的变化范围,并保证运输设备在满载和空载状态下的安全运行。

3.2 设计运输能力:根据煤矿生产量和物料运输量的需求,确定机电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生产增长和设备扩容的可能性。

3.3 设计速度:根据运输距离和运输时间的要求,确定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速度。

同时,还需考虑运输过程中的平稳性和安全性。

3.4 设计安全装置:机电运输设备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急停装置、限位装置、防止逆转装置等,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5 设计节能措施:设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机电运输设备的能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的电机选择、传动方式的优化等。

3.6 设计维护便捷性: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需求,确保设备的维修便捷、安全和高效。

4. 设计标准与规范4.1 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如《煤矿安全规程》等。

4.2 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煤矿企业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

4.3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说明书应作为设计的参考依据。

4.4 设计过程中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能力计算、运输环节及装置的设计和优化等。

机电运输管理的技术规范标准

机电运输管理的技术规范标准

机电运输管理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井下供电第二章矿井排水第三章矿井通风第四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一节倾斜井第二节立井第三节罐笼第四节斜井人车第五节架空人车第六节平巷及电机车第七节钢丝绳第八节小绞车第九节一坡三挡第十节运输轨道第一章井下供电第一条:地面向井下供电必须设有两趟以上(包括两趟)主供电缆,每趟电缆都有必须能够当负起,全井的最大负荷(注:最大负荷时电缆中的电流密度铝芯不超过2A /mm2铜芯不超过3A/mm2 )。

第二条:井下设有主排水泵的水平,其中央变电所必须设有两趟独立的主供电源,其中一趟必须从地面配电房直供,确实没有条件直供而需要从其他水平转供时,则两趟电源必须来自转供点的不同母线。

第三条、采用环路供电时,其每趟主供电缆必须满足第一条的要求,其联络电缆必须能负载与其相联负荷较大一端的最大负荷。

第四条、主供电缆和水平联络电缆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无损,具体要求如下:1、中部接头规定为:立井供电电缆其井筒中部不允许有接头,其他处的中部电缆不允许超过两个;斜井供电电缆其全程的中部接头不得超过两个。

2、主电缆的中部接头和端部接头,必须采用树脂胶或比其性能更好的代用品浇灌,不允许采用沥青胶替代。

中部接头芯线的连接必须采用套管压接。

3、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时刻处于带电(热备用)状态。

4、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每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其试验项目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试验值必须达到原煤炭部1998年制定的《电缆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要求。

凡达不到要求的电缆必须无条件退出运行。

该项工作由矿井机运付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矿机电技术员负责技术和记录上报等到工作。

第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内作母线或联接线的电缆必须彩与主供电缆同型号的电缆,电缆的过流面积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流过该母线或联接接线的最大电流值的发热条件。

第七条、井下低压动力优先采用660伏电源,现个别井下(或局部)的主要设备仍采用380伏电源者,应立即改为660伏电源。

焦煤集团采掘机电技术管理规定

焦煤集团采掘机电技术管理规定

焦煤集团采掘机电技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焦煤集团采掘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生产的安全和高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管理措施1. 采掘机电设备技术文件管理1.采掘机电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使用手册等,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归类、存档,并严格限制在专人管理下使用。

2.对于设计和交付的新采掘机电设备,应当进行技术文件审核,确保文件完整、准确、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和存档。

3.针对老旧采掘机电设备,应当进行技术改造,更新技术文件,确保文件与设备相符并符合要求。

4.对于采掘机电设备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时,应当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并依照要求进行管理和存档。

2. 采掘机电设备运行管理1.采掘机电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使用,运行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等情况。

2.对于采掘机电设备的运行,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采掘机电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人身安全。

4.进行采掘机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时,应当确保使用的配件、材料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 采掘机电设备培训管理1.对于采掘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掌握专业技能和操作规程。

2.进行采掘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时,应当进行相应的培训工作,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新设备的操作方式和操作要点。

3.针对新人操作人员,应当针对其专业水平和技能不同,进行细分的技术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附则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所有焦煤集团采掘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规定由焦煤集团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二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二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文一、引言煤矿机电运输在煤矿生产中占据着关键地位,对煤矿的生产安全和效益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可靠及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机电运输的操作和管理。

二、安全责任1.煤矿机电运输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4.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1.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2.对于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机电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或更换。

3.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技术状况评估,及时更新设备以适应生产需求。

四、机电设备操作规范1.在操作机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参数和操作方式。

2.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停止运输作业。

4.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和调整,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五、装载与卸载作业1.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制定合理的装载和卸载作业标准,确保装卸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2.装载和卸载作业时,应保持设备稳定,避免超载和不均匀加载。

3.装载和卸载作业现场要进行必要的临时围栏设置,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4.装载和卸载作业时,员工应正确使用装卸工具,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操作安全。

六、运输路线选择1.煤矿机电运输单位要根据道路状况、运输距离和设备特点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2.对于存在危险品或其他特殊运输要求的煤矿机电运输,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运输路线上的隧道、桥梁和大坝等特殊区域,要加强监测和防护,确保运输安全。

机电运输管理的技术规范(doc 30页)

机电运输管理的技术规范(doc 30页)

机电运输管理的技术规范(doc 30页)机电运输管理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井下供电第二章矿井排水第三章矿井通风第四章矿井运输管理第一节倾斜井第二节立井第三节罐笼第四节斜井人车第五节架空人车第六节平巷及电机车第七节钢丝绳第八节小绞车2、主电缆的中部接头和端部接头,必须采用树脂胶或比其性能更好的代用品浇灌,不允许采用沥青胶替代。

中部接头芯线的连接必须采用套管压接。

3、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时刻处于带电(热备用)状态。

4、主供和联络电缆必须每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其试验项目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定、直流耐压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试验值必须达到原煤炭部1998年制定的《电缆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要求。

凡达不到要求的电缆必须无条件退出运行。

该项工作由矿井机运付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矿机电技术员负责技术和记录上报等到工作。

第六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内作母线或联接线的电缆必须彩与主供电缆同型号的电缆,电缆的过流面积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流过该母线或联接接线的最大电流值的发热条件。

第七条、井下低压动力优先采用660伏电源,现个别井下(或局部)的主要设备仍采用380伏电源者,应立即改为660伏电源。

井下低压供电距离超过1000米时,应设立采区变电所(开拓时的临时供电除外)。

第八条、各种控制开头的容量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地面供井下的主油开关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小于其最在负荷电流(不考虑大负荷起动的电流)的3倍。

2、井下各水平的总开关或联络开关的额定电流值均应不小于通过其最大负荷电流(不考虑大负荷的起动电流)的2倍。

3、各起动开关的额定电流值不得小于所控负载额定电流的3倍。

第九条、各控制开关的保护装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各种高低压总开关、联络开关、线路分开关、动力变压器控制开关必须设有可靠的过流保护装置。

2、各种起动开关除有过流保护外,还必须设有失压保护,低压起动开关还应设过负荷保护。

3、无论是线路还是负载均必须设主保护和后备保护,严禁简化和甩开保护装置。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本(2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本(2篇)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煤矿机电运输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机电运输活动。

2. 安全责任与管理2.1 煤矿企业应设立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的组织和管理。

2.2 煤矿企业应根据机电运输的特点,明确机电运输安全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2.3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机电运输车辆管理3.1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煤矿机电运输的需求进行选型和配置。

3.2 机电运输车辆应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3.3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装载,保证运输安全和车辆稳定。

4. 驾驶员管理4.1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煤矿企业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4.2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遵守车辆使用规定,确保驾驶安全。

4.3 机电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

5. 运输线路设置和维护5.1 煤矿企业应建设合理、安全的机电运输线路,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5.2 机电运输线路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驾驶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5.3 机电运输线路应设有检查站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6. 灾害防范措施6.1 煤矿机电运输路线应设有灾害防范设施,如防滑护栏、防风堤坝等,确保运输安全。

6.2 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机电运输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

6.3 煤矿机电运输车辆应装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设备,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

7.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控制7.1 机电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和其他运输规则。

7.2 机电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擦挂。

7.3 机电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装载要求进行货物的装载,确保货物安全和车辆稳定。

8. 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8.1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

焦煤集团矿井运输管理标准

焦煤集团矿井运输管理标准

焦煤集团矿井运输办理尺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强化矿井运输安然办理,完善矿井运输办理机制,提升矿井运输办理和质量尺度化程度,消除各类运输变乱的发生,实现运输设备安然、高效、经济运行,特制定“焦煤集团矿井运输办理尺度〞。

第二条制定本尺度的依据为安然出产法、矿山安然法、煤矿安然规程、出产矿井质量尺度化尺度、机电设备完好尺度、矿井运输办理和技术设备假设干规定、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尺度及查抄评比方法和有关矿井运输办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等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尺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出产矿井窄轨运输系统,包罗1、主要大巷运输〔包罗电机车、平巷人车、矿车、运输大巷和井底车场的道轨、道岔、架线网络等所有大巷窄轨运输系统及从属设备〕2、主要斜井〔巷〕运输〔包罗轨道绞车、斜井〔巷〕及上下山车场道轨、道岔、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所有斜井〔巷〕窄轨运输系统及从属设备〕3、采掘地域及其它轨道运输〔包罗小绞车、平巷和斜巷轨道、道岔、信号、矿车连接装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所有采掘及其它窄轨运输系统〕第四条各区域公司、各矿井必需成立健全矿井运输系统各项办理制度,明确业务科〔部〕室以及相关监督办理人员的职责范围,按期进行监督、查抄和查核。

第五条各区域公司、各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的办理人员,要加大对轨道大巷、主要轨道运输斜巷、采区轨道和采掘工作面轨道等运输安然设施的监督查抄及整改力度,完善运输系统安然设施,对不完善和不符合安然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和补齐,同时严禁擅自撤消运输系统安然庇护设施。

第六条各矿井必需成立矿、区、班、组四级“运输安然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办理责任。

第七条各煤业子公司、各矿井,要严格把好巷道工程验收和轨道铺设验收关。

巷道工程质量必需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铺设轨道;轨道伴同巷道掘进延伸的,轨道质量与巷道质量同时验收,否那么不许掘进;轨道、绞车和安然设施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提升和运输,否那么,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1. 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机电运输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煤矿机电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 管理责任2.1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机构煤矿应当设立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2.2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证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有效组织和指导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煤矿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安全管理3.1 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停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应有明确的工作记录,以便追溯和审核。

3.2 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设备的选型和购买应当优先考虑性能和质量,而不仅仅是价格因素。

煤矿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性能检测,确保其符合要求。

4. 作业管理4.1 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证书管理煤矿机电运输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和操作证书。

煤矿应当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

作业人员的证书管理应做到有效和规范,确保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煤矿机电运输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作业现场应进行定期巡检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安全风险管理5.1 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煤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机电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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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对设备硐室化要求内容较欠,2、另风水管路分支同位置间距不宜大于500mm,并对采区采掘工作面管线缆线布置及安装方式结合三化标准,体现统筹布局,统一规划意图。

3、建议绞车、胶带硐室基础应略高于巷道底板100mm,防止杂物及积煤。

4、大巷及采掘工作面电器、气动操作机构硐室化等焦煤公司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设计技术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焦煤公司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夯实机电运输安全基础,理顺采掘机电技术管理程序,提升焦煤公司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本规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据河南能源、焦煤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部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井巷设计人员与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设备和设施安装、使用和检修的需要。

机电部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矿井开拓延深和矿井技术改造应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运输相关设计与整个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第五条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与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参与机电运输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设计必须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机电部、矿井机电部门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

第七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主运输系统;(二)辅助运输系统;(三)人员运输系统;(四)供电系统;(五)排水系统;(六)供水系统;(七)压风系统。

上述各系统设计应包括有设计方案、设备配置明细、施工设计及工程预算。

第三章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第八条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采区设计各专业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提前优先考虑机电设备、设施、管路、缆线等安装、使用、检修的需要,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有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审批签字。

第九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审批程序(一)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与采区工程设计一同进行,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

采区设计方案必须是多方案进行比较和评定,经矿井会审后,报焦煤公司审查批准,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报机电部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二)采区机电运输系统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变更设计,必须报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书面批准后实施。

变更设计审批书必须存档。

第十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的主要内容(一)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

(二)设计说明书内容:1、采区概况:包含与机电运输有关的采区地质特征、水文地质、矿井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煤层、煤质及采区巷道布置等。

2、采区机电运输系统介绍、方案及对比(工程量、工期与投资等)、设备选型计算等。

机电运输系统主要包括:(1)主运输系统(2)辅助运输系统(3)人员运输系统(4)供电系统(5)排水系统(6)供水系统(7)压风系统3、结论。

第十一条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一)描述主运输线路上各段巷道的基本情况(断面、倾角及长度)、采区设计生产能力、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等。

(二)采区主运输设备选型设计1、主运输系统设备优先选用带式输送机。

因巷道实际情况、运输距离、倾角等原因不宜使用带式输送机的,方可考虑选用刮板输送机等其它运输方式。

2、主运输系统设计运输能力应大于采区设计生产能力20~50%。

3、主运输设备必须经过选型计算。

4、主运输设备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本矿井或焦煤公司已有的同型号(或相近型号)运输设备,或者是主要部件相同,以方便设备的调剂、使用和互换。

5、必须设计各主运输设备(包括控制及附属设施)的安装位置、顺序设备的搭接转载、检修维护的空间、通道,并考虑备件的运输、起吊等。

(三)采区带式输送机结构形式应考虑以下方面的要求:1、胶带:运输能力在800t/h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应优先考虑采用钢丝绳芯强力带式输送机。

2、带速:在满足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尽量避免采用较高的带速,一般应在2~3.15m/s,最大不要超过4m/s。

3、特殊结构:运输倾角应小于18°,当大于18°时,应有防滑、防滚矸措施。

4、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齐保护装置。

5、操作台及位置:带式输送机应配置操作台,操作台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司机能方便观察到卸载点及上胶带煤流情况。

6、张紧(储带)装置长度:应能满足张紧和延长、缩短皮带的需要。

张紧(储带)装置的安装位置应靠近驱动装置,斜巷安装时优先布置在巷道下侧。

7、采区带式输送机应配置自动调偏装置。

8、带式输送机卸载高度及卸载臂长度满足卸载的要求,搭接处接料优先选用缓冲托床。

9、在巷道凹处,应防止出现漂带,在巷道凸处,应考虑加强上下托辊强度。

10、连续转载运行的胶带输送机要推广集中控制;信号装置优先选用带有语音通讯功能的控制信号装置。

(四)带式输送机巷及设备布置要求1、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力求简单,巷道必须沿中线掘进,不得改变方向。

因地质原因确需改变方向的,应在巷道设计时进行经济技术方案论证,并对带式输送机的结构、安装布置方式、台数及其它相关机电运输系统必须重新设计,满足改变方向后的要求。

2、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尽量减少起伏,必要时应通过落底或挑顶,保证输送机安装角度平缓过渡。

3、带式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行人等的需要。

4、采区带式输送机机头应考虑施工检修专用通道,驱动装置、机头大架与巷帮的间距必须满足驱动装置、滚筒等大型部件的进出。

检修时大型部件进出不经过的区段,大架与巷帮之间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带式输送机上托辊边与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

6、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非行人侧不得小于500mm,行人侧不得小于700mm。

7、带式输送机机尾处与巷帮的距离应满足机尾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700mm。

8、带式输送机巷道高度不得小于2m。

另外还要考虑巷道内各种设施布置,比如隔爆水棚、风筒等对巷道高度的影响。

9、机头硐室底板必须与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一个平面内,前后坡度一致。

10、带式输送机机头硐室的设计必须同时考虑带式输送机配电点的位置及设备布置。

11、带式输送机安装完好标准参照焦煤公司采掘机电运输“三化”管理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刮板输送机运输巷及设备布置要求1、刮板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及行人等的需要。

2、刮板输送机驱动装置单侧布置的,优先考虑布置在巷道行人侧,便于安装检修。

行人侧驱动装置与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700mm,非行人侧驱动装置与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500mm,机头架与顶板的间距不小于600mm。

考虑到轨道运输等其它需要,驱动装置安装在非行人侧的,必须保证驱动装置与巷帮之间间距不小于700mm,满足设备检修的需要。

3、刮板输送机中间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非行人侧不小于200mm,行人侧不小于700mm。

4、刮板输送机机尾与巷帮的距离应满足机尾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500mm。

5、刮板输送机巷道高度不小于2m。

6、刮板输送机与下一部输送机直线搭接布置的,中心线应在一条直线上,搭接长度不小于500mm;斜交搭接应以落煤点距下部机尾链轮轴一定距离,保证转载点煤块不能够撒落到下部运输设备机尾链轮(或机尾滚筒)处;搭接高度(卸载链轮下沿至下部设备机架表面)300mm~500mm,搭接高度大于500 mm时应设置导料槽。

7、巷道设计应同时考虑刮板输送机配电点的位置及设备布置。

(六)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主运输系统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断面图,标明主运输路线、倾角变化、设备数量及型号、每台运输设备的铺设长度、配电点位置以及设备与巷道的位置关系、设备之间的搭接关系、巷道内管路、电缆等吊挂位置及吊挂方式等。

2、单台运输设备的设计总图。

3、皮带机机头、机尾的固定方式图。

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的,应设计单独的基础图。

第十二条采区辅助运输系统设计:(一)辅助运输系统概述1、运输路线(路线、路线上各段倾角)2、描述运输线路,包括沿途巷道断面规格、各段倾角、转弯曲率半径、斜坡道上下平台直线段长度等。

(二)设备选型验算1、采区辅助运输系统绞车的提升能力必须经过选型计算或验算。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经过验算,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3、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矿井或焦煤公司已有的同型号运输设备。

(三)辅助运输巷及设备、设施布置1、采区辅助运输巷应力求简单,不拐弯或少拐弯,不得在斜坡上拐弯。

确需拐弯的,巷道宽度及拐弯角度应满足目前及以后运输最大件设备的需要。

不应在斜巷轨道上布置风门。

2、辅助运输巷断面要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轨道运输、管线敷设、行人等的需要。

3、辅助运输巷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运送最大件设备的需要。

当运送最大件时,设备距巷帮的净间距,非行人侧不小于200mm,行人侧不得小于800mm。

双股道或车场内,两股道的中心距不小于1600mm。

巷道高度应满足:运送最大件时,设备距巷顶的净间距不小于200mm。

另外还要考虑巷道内各种设施布置,比如隔爆水棚、跑车防护装置等对巷道高度的影响。

4、车场长度根据运输的需要,应有明确要求。

5、控制箱或控制阀门操作地点应设在专用硐室内。

6、采区辅设轨道轨型不得低于22kg/m。

7、采用串车提升时,巷道坡度不得大于25°。

8、绞车硐室的底板必须与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一个平面上。

9、空、重车线的高差不宜大于1m。

10、绞车滚筒宽度方向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误差不大于50mm。

11、提升牵引角(矿车上提时钩头车的运行方向与提升钢丝绳的牵引方向的夹角)不应大于20°。

12、采用600mm轨距,1t或1.5t矿车的斜井甩车场平曲线半径应采用12~15m;竖曲线半径宜采用12~20m。

13、轨道铺设及安全设施安装完好标准按照《焦煤集团矿井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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