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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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管理规定(汇总6篇)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汇总6篇)

采购制度管理规定(汇总6篇)采购制度管理规定第1篇一.物资用品采购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循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完备的原则进行,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尽可能节约成本,减少库存。

采购范围: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添置、清洁用品用剂、办公用品用具等。

二.物品申购程序各部门(管理处)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月物资采购计划表'并交给仓库库管员,库管员应根据物资库存情况,核定整理各部门(管理处)的月物资采购计划表','月物资采购计划表'送分管副总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根据批准情况按轻重缓急在当月内完成采购计划。

急需采购的物资,由部门分管副总批准,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但事后应由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填写'请购单',经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同意,交财务审核报销。

采购所有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并由库管员填制入库单,如是供应商送货,由供应商提供发票或供货单、入库单一式三联。

一联留库房;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采购人员。

三.物资领用程序部门领用物品时需认真填写领料单(品名、数量应填写准确,注明领用人),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能到仓库领用。

仓库库管员在发放物品时需认真按申领单品名和数量准确发放。

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仓库保管留存,一份交财务留存。

四.其它工程部门作为特殊部门,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领取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由公司确认并签定协议,在单位附近指定一家经销商,作为协作商家,商家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并在同等质量中价格不能高出市场价。

使用单位应先按内部管理填三联《请购单》,先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取的原则必须是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量大成批的另组织货源并在物管公司库房领取。

协作商家见《请购单》后,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发货。

到商家取货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一名专人领取,并填写三联《请购单》,一联留工程部,一联留商家,一联留分管副总。

商家也可送货上门。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制度规范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制度规范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制度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制度规范国有企业采购属于风险易发点,实践中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形式。

招标形式采购,国企适用《招标投标法》;非招标形式的采购,国企没有法律法规层面的制度,更多是受到集团内部制度的约束。

一、国企适用《招标投标法》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招标人是依照该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公司制)都属于该法规定的招标人,招标投标活动要受到该法约束。

《政府采购法》的采购人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显然不是该法规定的采购人,国有企业采购不受《政府采购法》的约束。

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国企的规制(一)《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2条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第3条规定了“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第4条规定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也就是国企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精选10篇)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一)请购与审批。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三)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五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采购部门才有资格组织采购,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任何物资。

第八条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

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一) 为生产储备的原材料请购程序:由库管员根据最低库存量或使用单位的所需,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采购管理条例

采购管理条例

采购管理条例采购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企业的采购活动,增加采购效益,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外部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供应商和产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职责,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具体、明确,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预算金额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审批程序应当清晰明确,确保采购计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第八条采购活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供应商选择。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当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及时更新供应商的信息,并根据采购需求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在采购时能够快速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采购活动应当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责,规定采购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执行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确保采购品质量和交货期限。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采购品的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和监控。

第十四条企业采购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企业自身的要求,不得购买具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六章采购验收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对采购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和规格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十六条采购验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结果应当经过双方确认。

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质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物质采购行为,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1. 公司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物质采购工作,具体包括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及采购流程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

2.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收集供应市场信息,建立并更新供应商数据库。

定期评估供应商,并在必要时扩大供应商范围。

3. 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自身需求提供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交期等要素,并提交给采购管理部门。

第三章采购流程管理1. 采购管理部门依据各部门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将采购物品划分为紧急采购、常规采购和年度采购计划,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 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公告招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

3. 采购管理部门接收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工作,评选出中标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同签订。

4.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供货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同时要求各部门协助监督。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1. 采购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实地考察,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

2. 公司各部门不得私自对供应商进行谈判、签约等行为,所有采购行为必须经过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章合同管理1. 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要素,并应当进行公示。

2. 签订采购合同应当与采购计划保持一致,采购合同应当由具备签订合同权的人员签字盖章,未经审批不得私自签订合同。

第六章采购控制1. 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与财务部门进行密切合作,做好采购成本预算和控制。

2. 对于大型采购项目,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项目组,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1. 未经审批擅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该公司对下一人员给予警告,并作出批评处理。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条例精选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条例精选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条例精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化,采购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及其竞争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采购管理办法及规定,以规范采购活动行为。

本文将从旨在防止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保障采购文件的公正性、推动采购活动的透明化三个方面,列举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精选。

防止腐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管机制,防止和打击腐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法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和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商业机会,向因公务行为可以影响其作出决策或者提供帮助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监察机关应当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腐败问题。

从法规层面上,防止腐败行为是采购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腐败行为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企业应该重视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保障采购文件的公正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歧视、限制竞争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和中标公告广泛张贴、发布或者发送,使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有机会了解并参加采购活动。

保障采购文件的公正性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制定公正的采购文件,可以实现公平竞争。

采购人应当尊重竞争规则,采购文件应当制定详细的规则,并进行公开公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推动采购活动的透明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政务,提高采购活动的性能、效率和公开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综合评标、现场评审、公开竞价等方式,提高评审准确性和透明度。

采购规章制度

采购规章制度

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采购行为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诚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采购应当注重成本控制,尽可能确保采购品质,提高采购效率。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八条采购需求应当由需求方提出,并报批上级部门后,方能进行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采购流程,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等。

第十一条采购合同应当依法签订,明确双方权责义务,保证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采购验收应当由验收部门进行,确保采购品质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当及时将采购记录归档,保留相关资料,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做好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变更采购方案、采购金额等。

第十六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礼品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行政、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保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采购效率。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施行,如有调整,须重新审批。

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确保采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从事物资采购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单位内部和外部采购人员。

第三条单位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合规采购。

第四条单位物资采购活动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总责,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做好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完善采购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公告、报名、投标、评审、定标、签订合同等程序要求。

第二章采购审批管理第七条单位对重要物资采购项目应当进行审批,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可行性,并确定采购预算。

第八条重要物资采购项目需经过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的审核认定,并应有专门的申请、审批程序。

第九条重要物资采购项目应当经过单位领导的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物资采购项目还需有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采购审批管理应当明确责任人和程序,避免审批程序中的失实、疏漏或不公正现象。

第三章采购需求确认与发布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由采购部门或者需要方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确认,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要求等。

第十二条采购需求确认后,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将采购信息发布到单位内部或者公开的采购平台上,以便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知。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当督促需要方提供充分的、清晰明确的采购需求信息,确保采购需求不含有虚假信息或者变相限制性条件。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审核与招标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采购物资的性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当对拟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资格和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

第十六条单位对重要物资采购项目,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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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6173企业内部采购管理条例Internal Purchase Management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料供应,加强公司物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包括原辅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采购及劳务采购。

第三条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四条请购的提出1、生产研发部物控员依物料需求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部负责开立《请购单》;3、《请购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供应链(生产物料)、综合部(办公用品),三联交财务部;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的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请购核准权限1、生产研发所需原材料由生产或研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审核后,报生产部经理核准;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核准,总经理批准。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综合部填报《请购单》,综合部经理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由综合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请购的撤消1、已开具《请购单》需撤销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供应链或综合部,必要时应先口头通知。

2、采购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采购方式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钢材等),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计划进行采购;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物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的方式进行采购;3、一般采购除1、2以外的零星物料,采用按需采购的方式。

第八条询价、议价1、采购部门(供应链及综合部)收到经核准的《请购单》后,除集中采购方式外,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进行询价;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款所限;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的顺序选择;5、供应商提供报价的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议价原则有以下情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4、本次报价偏高时;5、有同样品质、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第十条定价核准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五千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五千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订购作业1、供应商经核准后,采购人员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与供应商订立合同,订购物料。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验收与付款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购质量管理第十三条采购质量文件资料要求订购前,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1、订购产品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

4、所需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选择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应向合格供应商订购。

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以往采购的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约定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

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质量保证:1、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公司指定的质量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质量检验合格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的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因供应商责任所致损失的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进货验收规定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质检、采购等部门人员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1、品质检验质检部按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第十七条质量纠纷处理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质量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的处理流程统称为质量纠纷处理。

具体规定如下:1、处理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作为处理依据,并在《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原则上以本公司的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1)拟退回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门(供应链及综合部)。

(2)采购部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物料。

(4)订制品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更换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1)供应商原因造成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损失,依实际发生情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损失,依实际发生情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采购交期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在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且生产成本合理。

第十九条按供应商评价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付款方式第二十一条付款方式1、由采购部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采购人员工作职责第二十二条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采购部经理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商品信息,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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