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管理规程(2015.11)

招标采购管理规程(2015。
11)目录一、目的和依据1二、适用范围1三、工作流程1四、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五、采购文件编制2六、入围供应商选择3七、发标和答疑4八、成立评标小组5九、开标和评标6十、定标7十一、谈判和签订合同7十二、附件8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招标采购过程严谨、科学、透明、公平,对招标采购过程实施有效控制,择优选择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公司或公司各部门对外采购物资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建造、拆除和修缮,或工程材料和设备,或项目市场调研、营销策划、营销代理和顾问服务,或办公用品,或其他形式的咨询和顾问服务等),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均适用本规程。
三、工作流程1.招标采购方式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2.采购工作流程所涉及范本和表格详见相关附件。
四、成立招标工作小组1.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采购的跨部门工作和协调机构,负责招标采购全过程工作、组织、协调。
2.小组成员至少包括: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合约审算部、其他相关部门,一般以责任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为主,各部门相关专业人员为辅组成;大型或复杂采购项目,应当邀请相关顾问或服务方的专业人士参加。
小组成员中有关专业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一协调;责任部门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经办人一般由责任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由责任部门经理推荐、小组组长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按公司部门职责分工,完成招标采购各项相关业务。
4.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由责任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拟出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依《采购申请、招标工作小组审批表》(附件2)报批,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五、采购文件编制1.采购文件内容1)采购文件应包括以下项目:(1)投标须知(2)总则(3)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5)开标、评标(6)授予合同(7)附件(包括《评选办法》、《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正文应包括:采购内容、采购范围、项目简介、期限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计价方式、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组成、开标时间等;附件应包括:报价书格式、评选办法、拟签合同文本等。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比)价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询(比)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办法所称的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经公司采购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同意,可以由采购主管部门聘请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选取。
第四条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非招标方式进行的物资、服务与工程采购活动。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的组成、职责和义务第五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公司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公司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由采购主管部门从公司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选取。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承担采购人职责的相关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
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法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不通过招标的方式,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方式。
它适用于紧急采购、小额采购、特别定制采购等情况下。
但是,非招标采购存在肯定的风险和隐患,如不公正、不透亮、不规范的采购过程可能导致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为了规范非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需要订立相应的采购管理方法。
一、采购流程设置在非招标采购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
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请、采购策划、供应商筛选、谈判/询价、合同签订和支出等环节。
在不同的采购环节中,应实在落实不同的工作职责和掌控要点,以保证采购流程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1. 需求申请:采购需求应由需求部门进行申请。
需求申请应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理由、预算金额等信息。
采购需求申请人应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交期等关键要素做出清楚明确的说明,以便在供应商评标的过程中进行比较和选择。
2. 采购策划:采购策划是采购活动的关键环节,它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标准、采购评标标准、采购实施时间等。
采购策划应在需求申请后尽快启动,依据采购物品的性质和采购量确定采购方式(询价或谈判)和采购周期,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竞争环境、供应商本领、采购质量要求等因素,拟定采购标准和评标标准,规范采购过程,并做好采购风险掌控和单独排名的准备。
3. 供应商筛选:依据采购策划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对于有信誉认证、商业信誉度高的商家,应首先考虑。
此外,还需要对商家的生产本领、质量管理体系、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评估。
供应商的询价和谈判记录应当认真记录、进行跟踪与审查,并排出不符合报价要求和资质的申请人。
4. 谈判/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下的谈判和询价应当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最后选择的方案应遵从经济、有效的原则。
谈判/询价的过程应当依照订立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文件填写、双方签字确认等要求。
会议笔录等记录应做好文档管控。
5. 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询价结果,在履行期限内签订。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活动,加强对非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根据《xxx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非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级采购单位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除外)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一)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且经过两次招标未能成立的(具体项目详见《xxx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二)法定招标范围之外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单项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至集团公司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
第四条采购单位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能力的,可以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非招标采购活动。
不具备前款所列条件的,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非招标采购活动。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诚信、程序规范、有效竞争和客观评审原则。
第六条法定招标范围之外的采购项目,采购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工程、货物、服务,采取直接商务谈判的方式采购。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采购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第九条竞争性谈判小组、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专家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非招标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小组、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二)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三)编写评审报告。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有效控制公司的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议标是指企业以招标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方范围内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和议标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对选择供方和合作方有专门规定外,公司对外所有物资采购均纳入自行对外招议标范围,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对外招议标活动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以及高品质、低成本、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招议标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XXX为公司招议标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起草制定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规范招议标工作流程;(二)负责审核采购部门制订的招标文件;(三)负责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申请,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四)负责组织发送投标邀请书和标书;(五)对招议标项目根据需要确认招议标参考基价;(六)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七)负责向采购部门发出中标通知书;(八)负责会同采购部门抽取技术专家参加技术评标;(九)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中标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第六条公司采购部门对招议标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对需要招议标的项目填写招议标申请表并报批;(二)拟订招标文件;(三)提供符合招议标标的要求的公司现行所有合格和临时供方;(四)对釆购合同的执行负责,督促供方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期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
负责督促供方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改正。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要求供方对质量体系进行整改;(五)负责组织制定采购项目的市场参考价格;(六)负责协助发送投标邀请书和标书;(七)需要评技术标的,负责联系通知抽取的技术专家评委;(八)参加商务标评标;(九)牵头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对招标事项相关整改决议;(十)与中标人按照中标内容订立合同。
第三章开标和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组评委构成通常由XXX及采购部门业务人员各二名及审计部门审计员一名组成。
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XX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施工类和服务类采购。
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适用条件。
第三条采购标的合同估算价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或符合紧急采购条件的采购,可以参照本办法,简化采购组织、采购方案、采购文件及采购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非招标采购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非招标采购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招标采购,应组建采购工作组:(一)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不组建采购工作组。
第八条一级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组建采购工作组的,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集中采购范围外的采购,组建采购工作组的,成员组成由采购需求单位自定。
第九条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采购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
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上报集团公司确定。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XXX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依据,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集团各单位高效率地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有效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XX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补充。
集团总部,集团下属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应执行以上制度以及本办法。
第三条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但因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须经集团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适用条件釆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竞争性谈判(二)询价采购(三)单一来源采购集团制度规定的额度以下的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也应采用以上三种方式之一进行。
经集团董事会批准选聘的集团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未作出改聘决议的,不进行每年度招标或以上三种方式选聘。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第四条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及实施程序与内容(-)适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实施程序与内容:(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家库抽取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采购人员、谈判小组人员与相关工作人员须回避;(2)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3)邀请谈判供应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发岀谈判邀请书;(4)发出谈判文件:向邀请的谈判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5)接收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6)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
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4.审批采购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负责裁决采购工作中的争议及投诉事宜。
第八条招标合约部作为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公司日常采购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并贯彻实施公司各项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2.负责采购方式的提出,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负责审查各类采购方案及采购文件,上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采购工作。
4.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组建公司自主采购的资格预审小组、谈判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开展采购工作。
协调办理公司内部有关采购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5.负责督促、指导招标代理机构按时完成各个采购环节的工作。
6.会同经办部门及其他所涉及的相关公司职能部门与中标人进行洽谈,签订合同。
7.负责市场调查及对供应商家的履约评估工作,协调解决采购争议及投诉事宜。
8.负责起草采购文件范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谈判文件、合同文件等),对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查。
9.完成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10.监督采购完成后的合同履行工作。
第九条有采购需求的公司各单位、各控股公司须设立专(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的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编报本单位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计划。
2.依据采购文件范本负责修编采购方案、采购文件,提供采购所需的相关资料。
3.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工作、以及合同履约信息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法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采购活动的法律事项以及对法律风险进行管控。
第三章招标采购范围、规模标准、类型及方式第十二条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将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内的项目以各种方式分解后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以下工程及非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的采购,包括临时性的建安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如售楼部及样板间的土建和装饰(修)工程。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设备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材料的采购。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所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广告策划、代理(含招标代理)、技术咨询、咨询顾问、物管服务等。
4.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非工程类用物资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第十四条公司的招标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执行的招标,二是公司自主招标。
按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或第十三条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规模标准以上的项目,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代理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规模标准以上,招标代理机构不愿代理的项目,由公司自主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由招标合约部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选择,或在公司已建的合格供应商库内选取若干代理机构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或比选方式确定最终的招标代理机构(也可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并与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各项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自主招标的,由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自主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根据招标项目内容及国家相关规定,选择不同形式进行招标。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合约部负责办理如下事项:(一)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各项备案资料:1.工程建设立项文件2.工程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审查备案5.监察备案6.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二)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招标站备案。
(三)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解答投标人的问题。
(四)招标文件发售、备案及审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公告等。
(五)接收投标文件,并记录接收日期与时间及送达人与接收人。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前三小时内依法组建,由招标合约部在成都市或四川省专家库内抽取评标专家。
(七)开标由招标合约部人员主持,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站规定的地方进行。
评标,由抽取的评标专家在招标文件或招标站规定的地方进行。
(八)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报请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编写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包括:书面情况报告、评标报告、评分办法、投标人签到、投标书签收登记表、中标公示等。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并收取履约担保,到建设银行进行合同备案。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
(一)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二)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三)推荐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合格者名单报请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向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函。
(五)开展邀请招标的后续工作。
后续工作的流程、内容,与公司自行组织的公开招标流程、内容完全一致。
第四章非招标采购的范围、规模标准、类型及方式第十五条具有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独家资源、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招标采购的项目,招标采购失败的项目,第三章第十一条中规模标准限额以下的项目,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具体采用哪种非招标采购的方式,由公司招标合约部根据项目情况推荐,报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七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也可由公司自主采购。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由代理机构负责采购全过程的所有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可参照招标采购的选择方式。
公司自主采购的,分别按以下条款进行。
第十八条竞争性谈判工作方式1. 招标合约部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非招标方式采购公告,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审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报送公司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2. 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需求部门编制、审核谈判文件,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
3. 经由招标合约部向被邀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将谈判文件发送给对方。
3. 在谈判的前三天,由招标合约部拟定谈判专家组成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4. 竞争性谈判会议由招标合约部组织、主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执行监督。
5.参加谈判的各竞标供应商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迟到者,作为弃权处理。
6. 谈判专家组分别与各竞标公司就质量、报价、服务承诺等问题进行多轮谈判。
7. 谈判结束后由谈判专家组提交谈判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人。
第十九条询价采购工作方式1. 询价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向不少于三家竞标供货商,用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直接询问有关商品的价格,根据供货商提供的商品报价进行比较后确定供货商,以确保性价比最高的一种采购方式。
2. 询价采购时,由招标合约部分别向每一家供货商进行询价,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方对商品的规格型号和商务要求,采用传真或快递等方式进行报价。
供货商应按询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价。
3. 询价工作结束后,由招标合约部牵头,会同造价部、招标需求部门及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询价结果,根据价格及相关技术指标,综合考评并进行排序,报公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供货商,招标合约部填写定标确认书并发放中标通知书,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签订供货合同。
4. 凡承担询价工作的人员,要做好询价过程的保密工作,不允许有任何串通舞弊的行为。
5. 如有特殊情况或遇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同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裁决。
第二十条独家资源项目采购工作方式1.独家资源项目采购工作方式,是指情况特殊只能以单一来源渠道获取合作单位,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国内仅有一家生产厂(商)。
(2)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国内只有唯一代理商。
(3)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国内无代理商,需从国外生产厂(商)直接订购。
(4)特殊项目需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采购。
2. 拟采用独家资源采购工作方式, 应由项目部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申报,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
3. 独家资源项目的商务谈判招标合约部组织招标需求部门与供应商的商务谈判工作,确认所购材料、设备的价格、技术配置、售后服务等条款内容,谈判结果确定后,招标合约部填写定标确认书并发放中标通知书,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签订供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