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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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4月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招标条件 (4)第四章招标方式的选择 (5)第五章招标程序 (6)第六章采购方式 (8)第七章采购条件 (9)第八章采购程序 (10)第九章奖罚条例 (13)第十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行为,控制项目投资,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采用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及有自有资金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凡集团(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代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业主另有要求的除外),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集团的营销代理、中介评估等非工程类咨询服务等项目,都要依照国家招标法、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承包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系统内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六条集团成立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集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招标管理制度,以及对集团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招标办”),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系统内招标业务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集团招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1. 概述1.1 目的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投标效率和竞争性,降低招投标风险,提高招标策划及实施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 合用范围合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有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 招标准备2.1 招标文件编写组织招标活动前,需根据需要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格式、结构和内容的要求;(3) 要求参加投标的条件;(4) 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5) 合同条款及范本,以及技术标准。

招标文件编写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应当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资格审查应当保护投标人的商业保密和知识产权。

2.3 招标保证金管理招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交纳,为表明其对投标的真实意愿,保证其不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标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制定明确的招标保证金管理标准,确保保证金的使用和归还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3. 招标实施3.1 投标人的提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义或者需要作出解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提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赋予明确答复。

3.2 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投标人的提问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基本条件。

3.3 开标开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应当有足够的监督和证据记录。

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不得请求修改或者撤销招标结果。

4. 招标结果评审4.1 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当明确、规范,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公开、透明。

评审委员会应当选取有关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的决策应当表述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估性。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二○○八年九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内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工程建设集中招标,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合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独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搬迁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引进、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咨询、安装、设备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招标活动。

工业项目中独立建筑物的施工招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其他招标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发行国债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招标工作须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集中招标。

总投资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招标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如情况允许,经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可以授权专业公司组织集中招标。

集团公司系统内总投资额不足1亿元、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投资额虽不足3000万元,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公司统一管理,集中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其中,包含“中国化工建设项目机电设备供货商资源网”和“中国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商资源网”(统称资源网),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并将适时制定、发布相应的资源网管理办法。

第五条项目建设招标管理活动应当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标管理办法1、合同主体11 招标方: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12 投标方: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保障集团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2 具体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外包等。

3、权利义务31 招标方权利义务311 招标方有权制定招标规则、流程和标准。

312 有权对投标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筛选。

313 有义务确保招标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发布。

314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和定标。

315 有义务保守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32 投标方权利义务321 投标方有权获取准确和完整的招标信息。

322 有权对招标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提出质疑和申诉。

323 有义务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投标文件。

324 应遵守招标规则和程序,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325 中标后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4、违约责任41 招标方违约责任411 若招标方未按照规定发布招标信息或擅自更改招标条件,导致投标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12 若在评标和定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应重新进行招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3 若未履行保密义务,导致投标方商业秘密泄露,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投标方违约责任421 若投标方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2 若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禁止参与集团公司未来的招标活动。

423 中标后,若投标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合同义务。

集团 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 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合同管理,保障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集团招投标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维护集团和招投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五条项目部门在有采购需求时,应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需求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招标申请应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需求、招标范围等内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部门应根据招标申请的内容,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招标人员等具体安排,并制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合同样本等内容,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相关机构进行公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开始前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章招标投标第十二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投标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投标人须保证标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并签署承诺书,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后,招投标管理部门应组织评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选。

第十五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理。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由独立的专家组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第十七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标人公示,确保投标人了解评选结果。

第十八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机构备案,确保评选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章中标和合同签订第十九条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集团签订正式合同,并交付保证金。

绿地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绿地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绿地集团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地集团的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地集团内部所有招标工作。

第三条绿地集团招标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招标流程第四条招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组织实施,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负责制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公告发布,召开开标会议,评标结果,签订合同等。

第六条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等内容,须经招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投标函、保密协议等。

第八条招标委员会应当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泄露招标信息,不得收受或索取任何财物。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得私自修改或更改投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委员会应当公开招标结果,并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必须清晰明了,内容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时间、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准备要求、保证金缴纳要求等。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必须经招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制定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设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确保中标人具有资质和能力承担项目工程。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确保了解招标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与中标第十六条评标小组由招标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第十七条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干预。

第十九条评标结果应当公开公示,确保中标人具备合格条件。

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XX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分权制衡原则;坚持回避原则,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集团公司(本部)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

分管行政办公室的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纪检及稽核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开展,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审查并批准招标方案、评标规则,决定评标委员会人员,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等。

财务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参与招投标文件会审,分别负责对财务和法律事项提出意见。

纪检及稽核部负责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根据工作安排,对重要招标项目开展内部审计。

行政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工作。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当进行招标:(一)新建工程施工及更新改造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工程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其他需要招标的。

第七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公告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所有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环保、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集团公司委托各有关二级机构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总师/副总师、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科技环保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信息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审定集团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例会4、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入围单位、评标结果5、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与决策的重大问题第九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1、负责建立公司系统招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招评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招标系列范本、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2、组织或参与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负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组织或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招标组织审定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组织审核入围单位负责组织将入围单位、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4、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执行或行文批复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备案;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以外的招标,负责对招标结果、合同文本进行备案6、负责牵头策划集团公司打捆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对二级机构和有关项目单位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规划发展部1、参与主机、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组织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主机、设计招标,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2、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可研之前的勘察设计、咨询等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财务与风险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安全生产部1、负责组织生产技改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技改类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的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生产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科技环保部1、负责组织环保技改工程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环保技改工程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负责编制和发布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技术规范书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环保工程、环保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资本金落实及*问题的审核,并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监察部1、负责对公司系统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2、受理有关招标问题的申诉,对公司系统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招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指派人员作为监督小组负责人参加招标现场监督审计部从审计角度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并着重对招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与招标行为有关的法律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信息管理部1、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国际合作部1、参与集团公司境外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境外工程的国内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第十条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主要的招标平台,协助集团公司完成招标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活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及条件、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关键环节进行业务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和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系统招标结果、价格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按季度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和进行工作总结协助集团公司完成其他有关招标工作第十一条二级机构的管理职责负责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审定组织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 1、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2、组织招标申请的编制和上报3、配合做好招评标的有关工作4、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5、负责执行或监督有关项目单位执行招标结果集团公司委托二级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工作,组建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二级机构、主要投资方、有关项目单位、华电招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1、负责招标全过程的实施2、所有文件、材料必须全部建档留存,以备监督检查3、集中报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结果4、应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5、负责招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职责项目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二级机构的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实施细则,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监督小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1~3天确定,必须严格保密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须在招标申请中予以说明,按照管理范围划分可以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分别研究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 3、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也可按照管理范围划分由集团公司指定或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评审权4、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确定的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行解散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招标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组成监督小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立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监督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监察部指定人员担任,监督小组一般应包括前期监督人员并不少于3人;其他招标,监督小组由集团公司、其他投资方、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的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2、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招标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及细则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对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本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具有相关资质,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在公司系统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有关代理机构公司系统内的招标,由华电招标公司统一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应在招标计划中一并上报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招标结果分析和工作总结第十四条招标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的招标工作流程详见附3第四章招标工作计划第十五条招标条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现行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年度招标计划二级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等,编制年度招标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工程管理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并按审定意见行文批复经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应报集团公司重新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七条招标进度安排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根据已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开展招评标工作第五章招标主要程序第十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主要包括招标项目总体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系统内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一同上报对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标段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须一同上报不得邀请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参加公司系统内的招标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应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审批环节工作时间的需要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具体要求应一并上报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明确招标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法还是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注明技术、商务、报价权重比例,以及技术和商务评价的主要因素及原则上报招标申请时须将经审查的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由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有关项目单位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的汇编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由二级机构审查必要时集团公司可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审定意见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售标书第十九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并同时在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公司系统内的招标应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A 级供应商入围,对供应商的管理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资格预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根据审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审核,形成入围单位名单,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2、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二级机构组织审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同时,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后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2、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现场踏勘如有必要,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二条投标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第二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已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由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二十四条评标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经审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审评标细则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二级机构审定评标细则应体现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选择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原则需要设定拦标价时,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额度,拦标价具体数值分别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办法的选择与制定应贯彻集团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则在采用综合打分法时,按照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服务类控制在35%~45%,工程类45%~55%,货物类控制在50%~70%开标后可拟定澄清文件,要求有关投标人书面澄清;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召开澄清会,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澄清文件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发所有澄清答疑均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印送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二十五条定标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及时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及主要技术、商务负责人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评标情况和投标人综合排序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投标人综合排序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中标人后,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复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审议,履行相关程序后批复,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备招标结果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中标单位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与合同谈判负责人共同签署说明性文件,由二级机构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1、拟签订合同方不是集团公司批复的中标人时;2、合同谈判后的合同价款:工程类不在中标价的95%~%范围内,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中标价时;3、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项目单位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录入集团公司系统以及将合同文本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将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设有拦标价的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情况第二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监督小组应同时出具监督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项目单位归档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对于以下情况集团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双达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招标管理工作不规范,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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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一.目的: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原材料、另部件采购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定牌生产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应该公开: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邀请和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有进行过同类业务的业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邀请招标的单位的资质应在发放招标文件前进行审查。

企业注册资金及现有资产必须大于合同预算金额。

若属连续性业务,或有统一招标价、招标公司的业务,应不定期招标,或如出现低于招标价格时,比如有新的单位承诺以低价申请加入时,应重新确定招标价、招标公司。

网络优化部门、组织招标部门、评标部门、签合同部门、闸口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按本办法办理。

每次招标都应有此项目原价格与招标价格进行的比较,同比价格应降低。

集团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法律中心 8938788;纪委 8938207。

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招标内容、评标标准和投标内容必须一致,且对所有单位都统一,招标书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由投标单位签收。

投标书必须是密封的,并现场开标。

禁止个人提前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或打探投标单位标书内容。

对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要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有书面说明中标、未中标原因,并由所有投标单位签字确认(如投标单位有异议,不能确定中标)。

连续性、同一要求的业务,原则上三个月进行一次招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招标结果经过法律、纪委审核(或被授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方可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选择时资质就高不就低,同等资质情况下,在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选择价格低的单位。

投标必须明确价格总额或价格标准。

评标的原则与标准:资质就高不就低同类资质选价低者(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预算原则:预算必须有明细,有依据,不能估算,且必须经总裁或其他有权批准的领导批准。

合同标的额必须小于预算,否则合同不能报审。

在招投标过程中,业务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被投诉,该次招投标行为无效,重新进行。

对责任人按差价部分进行赔偿,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等处分,并罚款100—500元;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各单位的招标项目必须通知法律中心参加,法律中心根据项目的标的额及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参加招标(标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建筑装修类工程项目,法律中心必须参加)。

法律中心决定不参加的招标项目,在报审合同时由法律中心进行书面审查。

各单位要按平台要求执行,不按此要求执行者,法律中心有权不予审核合同,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法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报审合同人员承担。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各单位招投标人员必须经过法律中心的培训,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才有资格。

不具备资格人员进行招投标,一经发现,该次招投标无效,重新进行;法律中心并有权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因此招投标无效而引起投标方投诉或造成损失,由该人员承担五.工作流程:六、流程说明:1.对外业务首先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是否需经过招投标进行。

需要招投标的,招标单位应先确定预算、标底,标底应低于预算,标的应保密,不可向投标单位透露及内部非相关人员透露。

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招标书。

招标书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办法附件,必须写清项目的具体要求或附上工程设计图、质量要求、技术规范或其他具体要求、指标,招投标时间、开标、评标时间,要求投标方按照招标要求提报投标书、文件。

编制标书发放审批表,事业部内部审批。

标书编制完后,根据网络单位情况,提出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并明确标书发放形式。

邀请参加投标单位除网络内单位外,还应有一定比例的非网络内单位参加。

标书及标书发放审批表经事业部长以上级别领导批准后可移交给标书发放人。

上述两项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标书发放人接到标书后,当场检查所有标书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将标书退给标书制订人,由标书制订人重新修订。

标书内容一致,标书发放人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单位前来获取取标书或发放标书,投标方在“招标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字或传真回复是否收到标书。

投标方必须按照标书规定的时间反馈标书,并签字登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标书发放人在开标前4小时将投标书送到评标委员会处。

评标委员会在标书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招投标。

具体的程序由评标委员会制订,招投标应当由法律、纪委等部门参加。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投标结果,对招投标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中标单位报事业部长以上领导批准。

5.领导批准招投标结果后,评标委员会将招投标结果转标书发放人,标书发放人在“招标结果通知书”上对各投标方的情况进行汇总,并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本次招投标进行评价。

6.上述程序中,标书制订人、发放人、评标委员会应属不同的部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开标前保密。

7、招标单位应与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七、复审由集团纪委、法律中心复审。

八、本办法自2001年3月23日起开始实行。

本办法由集团法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招投标资料招标书标书发放审批表招标书发放回收登记表开标评标汇总表招标结果通知书专家评标意见表事业部招标投标操作平台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操作平台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收费标准集团法律中心2001年3月23日编制:审核:批准:附件招标书单位:我单位(以下简称为招标方)拟对(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与。

一、招标方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__月__日时,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要求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兹定于年__月__日时在(开标地点名称)公开开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任何符合此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者须以投标货币提交金额不少于投标总金额的_%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者根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除非有效期已延长)30天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3)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后予以退还。

(4)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A、投标者在投标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B、中标投标者未能签订合同或开具履约保函;或有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及法律要求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书同时交付招标方。

四、合同收到中标通知和合同格式后天内,投标者应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者在(地点)签署合同。

招标结果最终以双方合同确认为准,无合同,任何双方签字或其他形式确认的内容均无效,即使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宣布该投标方中标,亦无效。

1.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招标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方同意双方合同须经海尔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后方有效,否则即使招标单位已签字盖章,招标单位仍有权对有关合同条款予以变更,投标方愿接受本条款约束,并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五、招标要求(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六、技术规格(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注意:以下说明请投标者务必仔细阅读、注意,一旦贵司参与投标,就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给投标者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与招标方无关。

一、投标费用:投标者应承担与投标的准备和提交有关的一切费用。

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且不论招标进行或结果如何,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提交截止日期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者可以任何理由,主动地修改招标文件,或在答复未来投标者提出澄清要求时,修改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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