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4月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三章招标条件 (4)第四章招标方式的选择 (5)第五章招标程序 (6)第六章采购方式 (8)第七章采购条件 (9)第八章采购程序 (10)第九章奖罚条例 (13)第十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行为,控制项目投资,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采用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及有自有资金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凡集团(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代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业主另有要求的除外),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集团的营销代理、中介评估等非工程类咨询服务等项目,都要依照国家招标法、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承包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集团系统内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六条集团成立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集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招标管理制度,以及对集团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招标办”),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系统内招标业务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集团招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率先的能源企业,向来以来都非常重视招标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大唐集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对这些办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招标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招标管理是企业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能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采购规模庞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管理办法对于保证企业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二、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公正、透明、公平。
办法明确了招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大唐集团公司在招标前会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这些文件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发布,并在指定的招标平台上公开辟布,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2. 招标的程序和流程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程序和流程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普通来说,招标流程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招标评审的原则和方法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评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所有评审意见和结果都将进行记录,以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招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标人与大唐集团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都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大唐集团公司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三、招标管理办法的效果和问题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得到了保障,有效避免了不合理的中标情况。
绿地集团招标管理制度

绿地集团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地集团的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地集团内部所有招标工作。
第三条绿地集团招标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招标流程第四条招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组织实施,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负责制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公告发布,召开开标会议,评标结果,签订合同等。
第六条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等内容,须经招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招标文件、投标函、保密协议等。
第八条招标委员会应当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泄露招标信息,不得收受或索取任何财物。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得私自修改或更改投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委员会应当公开招标结果,并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必须清晰明了,内容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时间、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准备要求、保证金缴纳要求等。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必须经招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制定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设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确保中标人具有资质和能力承担项目工程。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确保了解招标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与中标第十六条评标小组由招标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第十七条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干预。
第十九条评标结果应当公开公示,确保中标人具备合格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所有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环保、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集团公司委托各有关二级机构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总师/副总师、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科技环保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信息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审定集团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例会4、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入围单位、评标结果5、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与决策的重大问题第九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1、负责建立公司系统招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招评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招标系列范本、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2、组织或参与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负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组织或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招标组织审定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组织审核入围单位负责组织将入围单位、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4、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执行或行文批复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备案;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以外的招标,负责对招标结果、合同文本进行备案6、负责牵头策划集团公司打捆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对二级机构和有关项目单位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规划发展部1、参与主机、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组织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主机、设计招标,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2、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可研之前的勘察设计、咨询等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财务与风险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安全生产部1、负责组织生产技改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技改类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的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生产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科技环保部1、负责组织环保技改工程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环保技改工程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负责编制和发布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技术规范书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环保工程、环保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资本金落实及*问题的审核,并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监察部1、负责对公司系统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2、受理有关招标问题的申诉,对公司系统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招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指派人员作为监督小组负责人参加招标现场监督审计部从审计角度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并着重对招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与招标行为有关的法律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信息管理部1、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国际合作部1、参与集团公司境外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境外工程的国内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第十条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主要的招标平台,协助集团公司完成招标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活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及条件、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关键环节进行业务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和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系统招标结果、价格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按季度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和进行工作总结协助集团公司完成其他有关招标工作第十一条二级机构的管理职责负责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审定组织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 1、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2、组织招标申请的编制和上报3、配合做好招评标的有关工作4、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5、负责执行或监督有关项目单位执行招标结果集团公司委托二级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工作,组建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二级机构、主要投资方、有关项目单位、华电招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1、负责招标全过程的实施2、所有文件、材料必须全部建档留存,以备监督检查3、集中报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结果4、应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5、负责招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职责项目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二级机构的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实施细则,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监督小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1~3天确定,必须严格保密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须在招标申请中予以说明,按照管理范围划分可以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分别研究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 3、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也可按照管理范围划分由集团公司指定或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评审权4、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确定的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行解散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招标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组成监督小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立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监督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监察部指定人员担任,监督小组一般应包括前期监督人员并不少于3人;其他招标,监督小组由集团公司、其他投资方、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的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2、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招标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及细则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对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本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具有相关资质,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在公司系统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有关代理机构公司系统内的招标,由华电招标公司统一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应在招标计划中一并上报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招标结果分析和工作总结第十四条招标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的招标工作流程详见附3第四章招标工作计划第十五条招标条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现行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年度招标计划二级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等,编制年度招标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工程管理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并按审定意见行文批复经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应报集团公司重新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七条招标进度安排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根据已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开展招评标工作第五章招标主要程序第十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主要包括招标项目总体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系统内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一同上报对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标段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须一同上报不得邀请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参加公司系统内的招标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应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审批环节工作时间的需要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具体要求应一并上报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明确招标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法还是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注明技术、商务、报价权重比例,以及技术和商务评价的主要因素及原则上报招标申请时须将经审查的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由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有关项目单位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的汇编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由二级机构审查必要时集团公司可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审定意见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售标书第十九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并同时在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公司系统内的招标应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A 级供应商入围,对供应商的管理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资格预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根据审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审核,形成入围单位名单,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2、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二级机构组织审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同时,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后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2、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现场踏勘如有必要,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二条投标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第二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已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由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二十四条评标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经审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审评标细则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二级机构审定评标细则应体现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选择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原则需要设定拦标价时,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额度,拦标价具体数值分别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办法的选择与制定应贯彻集团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则在采用综合打分法时,按照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服务类控制在35%~45%,工程类45%~55%,货物类控制在50%~70%开标后可拟定澄清文件,要求有关投标人书面澄清;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召开澄清会,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澄清文件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发所有澄清答疑均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印送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二十五条定标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及时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及主要技术、商务负责人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评标情况和投标人综合排序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投标人综合排序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中标人后,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复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审议,履行相关程序后批复,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备招标结果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中标单位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与合同谈判负责人共同签署说明性文件,由二级机构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1、拟签订合同方不是集团公司批复的中标人时;2、合同谈判后的合同价款:工程类不在中标价的95%~%范围内,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中标价时;3、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项目单位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录入集团公司系统以及将合同文本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将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设有拦标价的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情况第二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监督小组应同时出具监督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项目单位归档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对于以下情况集团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双达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招标管理工作不规范,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招投标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集团项目的品质和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
第三条本规定涉及的相关定义:1. 招投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告、邀请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购买需求,供资格合适的供应商、承包商参与竞争的活动。
2. 采购单位:是指集团内接受委托、批准采购的单位,可以是集团本部、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3. 供应商:是指已经注册并被集团认可的、有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
4. 投标人:是指有意愿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经济和技术能力。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操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宣传透明,严格保密,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五条采购申请人应当根据项目的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并且在招标文件中须注明以下内容:1. 采购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等基本信息;2. 采购合同、采购方案、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履约保证金、投标资格要求等具体细节;3.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投标文件评审标准、开标时间地点,以及后续评标流程等招标程序细节;4.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复标时间、预计中标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
第六条采购申请人应当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存在歧义和不公平待遇。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在项目公告的时间节点前,向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广泛发布,确保供应商人人平等地了解招标信息。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人及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修改和审查,在审查完毕后进行公告。
第三章投标文件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投标报价(含税和不含税价格)及报价说明;2. 产品或服务技术方案、合同履行保证等有关材料;3. 公司资质、认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等有关资料。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版)一、引言本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旨在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过程,保证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
本适用于所有集团公司内的招标项目。
二、适用范围本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标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准备阶段1.1 招标计划编制在项目需求确定后,相关部门制定招标计划,并明确项目的采购需求、预算、时间安排等。
1.2 招标文件准备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
1.3 招标文件审批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正式发布。
2. 招标发布阶段2.1 招标公告发布将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要求、截止时间等。
2.2 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3. 投标评审阶段3.1 开标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记录各个投标人的报价、资质、经验等信息。
3.2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价格、技术方案、经验等因素,选出最优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技术要求1.1 技术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实施计划、工作流程等。
1.2 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完成项目的技术能力。
2. 价格要求2.1 报价明细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包括物资价格、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
2.2 报价有效期投标人需明确报价的有效期,确保报价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五、评标标准1. 技术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技术能力等。
2. 经济评审评估投标人的报价、费用合理性等。
六、合同签订在确定最优投标人后,集团公司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要求、责任、付款方式等。
七、本所涉及附件:1. 招标计划模板2. 招标文件模板3. 技术评审表格4. 经济评审表格八、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进行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以获取相应产品或服务。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集团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四条下列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三)服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对于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项目,但集团认为有必要进行招标的,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集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三)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招标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集团设立招标工作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_____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招标工作;(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四)受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整理和保存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九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对象应当不少于三家。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年月日**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大型材料的选型调研,并向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推荐;对需要本部招标的项目,负责承办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和技术资料、定标建议的制定和报批,并对使用单位推荐的供应厂商进行审查把关;对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专业资质证书等技术资质进行审查把关,并按归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各分管项目的招标业务。
(二)后勤服务公司是工程类及与工程相关的服务类项目归口实施部门,负责承办公司工程、服务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定标建议的制定和报批,并负责牵头组织各单位工程的招标业务。
(三)财经管理部负责对招标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审核监督;对合同预付货款、货款支付、质保金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四)企管审计部负责对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所有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并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经济商务合同进行审查;(五)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招标项目论证、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效果评价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对不在招标限额内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经部、企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绝不允许一个部门与厂商单一定价。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招标项目履行招标管理、技术初审、合同审查、监督检查及向上级归口部门汇报等职责。
第三章招标范围和权限第十条招标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的建设工程、机电设备、物资材料、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和各类服务项目,以及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等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建设工程类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与技改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与维修和其他各类工程的建设施工;(二)**设备、物资类招标范围:包括***需用的各类**设备、设备维修、物资等;(三)办公设备及用品类招标范围:包括各类大型办公用品和集中一次购买批量较多的计算机、打印机、照录相、桌椅、空调机等;(四)服务类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检测、调试、概预算编审、咨询、评估等各类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招标或由集团公司外委的招标项目范围:(一)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二)机电设备、物资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三)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以上的(含30万元);(四)办公设备及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公司招标标的,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
(六)集团公司总部发生的,虽低于以上标准,但符合招标条件的。
第十二条由公司组织招标的范围:(一)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二)未纳入集团公司统一采购范围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的(含20万元);(三)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审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以上(含20万元)的;(四)办公设备及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
第十三条未达到公司规定招标范围的,应采取比质比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形式确定施工队伍、服务对象或进行物资采购。
第十四条在公司规定招标限额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采取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方式:(一)抢险救灾所需要的临时性工程和物资;(二)因客观情况变化或突发事故急需的设备、材料、配件等;(三)技术复杂、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或有其他特殊技术要求和特殊情况的项目;(四)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取的材料、设备、配件;(五)招标失败或只有一、二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不能引起有效竞争的;(六)在同一季度内,已进行过招标的同品种、同规格设备、材料、配件及办公设施等,若市场价格波动不大,可参照招标结果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七)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八)经集团公司批准,在集团公司内部实施保护的产品、施工或其他服务;(九)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不能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十)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十一)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四章前期考察第十五条招标项目需要考察的,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组建考察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前期考察工作。
考察小组对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六条考察小组成员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等组成。
第十七条考察工作要做到突出重点、周密细致、规范严谨。
考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得与考察对象私下接触,不得接受考察对象的宴请或收受礼品财物,不得向考察对象表示倾向性意见、作出暗示或承诺,确保考察成果的客观真实性。
第十八条考察小组要对被考察单位的有关资质、设备技术参数、生产能力、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价格、市场信誉、质量控制体系、财务资产状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掌握,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向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考察报告作为招投标资料与招标活动相关文件一并归档。
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第二十条招标单位(部门)向公司申请招标的同时,应编制技术规格书(含文字版和电子版)。
文字版必须有项目招标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物资、设备、维修技术规格书应包括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质量标准或制造标准,配套辅机详细的交货范围和交货期等内容;**工程招标技术规格书应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工程质量要求、工期等。
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发出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方面的询问,由技术规格书编制单位和审查部门共同负责解答。
第六章招标第二十三条公司需要招标的项目,各单位必须应在10日内将符合招标的项目向纪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符合国家规定范围、规模和标准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
非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对招标时限、事项审批进行适当调整。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要求产品必须具备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行业资格认证,所有合格生产厂家能够在国家权威网站可以查询,且能够直接向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出邀请的;(三)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在集团公司各单位使用过,专业部门或使用单位对其评价较好,备品备件可在集团公司各单位间进行有效互换、调剂、通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五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邀请招标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函;项目开标过程必须有3家及3家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
第二十七条委托专业招标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实行招标委托制,一项目一委托,委托书由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审签后,向招标公司正式委托。
选取招标公司时,应当从能源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中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需要招标,并由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设备采购类招标项目,由设备计划提报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项目类招标,由***编制招标文件;各服务类招标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办公设备及用品类招标项目,由***编制招标文件;外委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须报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经论证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向投标单位出售或发放标书。
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招标项目单位(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和答疑的,报请后,在开标前,由项目招标单位(部门)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第三十一条招标项目单位(部门)和项目需求单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项目单位(部门)设有标底的,开标前标底必须保密。
第三十二条招标单位(部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