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项目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如下:一、招标范围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承包、服务外包等。
所有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招标程序1. 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招标人应制定招标方案,并根据需求明确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标的、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3. 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如有投标人对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建议,招标人应及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投标截止与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到期后,招标人应组织开标工作,将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封,并记录开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 评标与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评分标准应合理公正。
评标结果将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谈判与定标。
6.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和投标文件两部分。
投标信封内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投标文件则按指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 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简介及资质证明- 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或供应商能力证明)- 价格报价及结算方式- 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安全管理方案-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措施等四、评标标准与程序1.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并公告于投标人。
标准应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服务质量、公司信誉等方面。
2. 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应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评标结果应得到合理解释并记录。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1. 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谈判、商议合同条款,最终确定最终中标人。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招标范围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招标。
4.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分为立项、编制招标文件、报批、发布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履约等环节。
4.1 立项立项阶段由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并经公司领导审批立项。
4.2 编制招标文件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投标函等内容。
4.3 报批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4 发布招标公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告知潜在投标人招标信息。
4.5 投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4.7 中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进行谈判,签订中标合同。
4.8 履约中标人需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5.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需要具备法定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等条件。
6. 中标条件中标人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具备履约能力等条件。
7. 违约责任对于违约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结束语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规范和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司利益。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招投标行为,促进竞争,提高招投标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招投标环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开展招标、拍卖、竞买和询价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引用标准本办法引用的标准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2)国务院令第560号《政府采购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实施的有关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条招投标工作机构公司设立招投标工作机构,由公司领导任命专职人员管理,承担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人员公司招投标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一定的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3)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撤销招标资格,未在招标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记录。
第六条保密工作公司招投标工作人员应根据保密规定,严守保密工作。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发布和修改第七条招标公告公司招标前应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和招标类别;(2)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有关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方式;(4)招标文件的售价和支付方式;(5)评价标准及其权重;(6)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公司拟定招标文件时,应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内容、项目组成、交付时间、质量等要求,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采购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和招标类别;(2)采购人基本情况,为评审投标人的资格及履历要求;(3)招标文件合用范围及解释;(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具体内容;(5)合同履行担保要求;(6)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相应权重;(7)招标文件的购买、咨询及答疑;(8)其他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
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1(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三)对招标事情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带领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十分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相干单元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专利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均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正进行,确保招标结果真实、有效。
(四)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确定招标项目。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等信息。
(四)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五)开标:招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招标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公示: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通知书:招标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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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
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
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批的招标申请,制定集团招标文件、修订成员企业招标文件;2.负责按照招标审批流程进行招标文件报批,授权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
负责组织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项目开、评标的组织,并将评标结果报送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批;3.负责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建设,并提供共享服务,根据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审核、调整合格供应商会员库;4.负责向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报告招标工作情况。
(三)审计部作为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招标流程,对流程违规有权制止;2.接受投诉,依法进行投诉调查,并向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及处理建议;3.审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投标执行情况。
三、原则1.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不得将招标项目委托给利益相关的亲友。
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利益相关者,招投标小组人员应主动提出申请,实行回避制度。
2.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各企业需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相应招标申请。
3.招投标活动应当严格控制成本,坚持有效低价原则。
对已履行招标程序但需长期使用的物品,应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化。
4.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本办法接受监督。
四、招标形式:(一)单笔或单批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招标采用成员企业(或以上)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单笔或单批金额为10万元(含)到50万元的招标采用集团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
(三)单笔或单批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的采用市级(或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方式。
(四)咨询服务类、业务外包类、办公及经营耗材类招标采用合格供应商比选的方式。
(五)内装饰施工类招标采用集团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已在市国资委备案)。
五、招标操作流程(一)成员企业网站公开招标流程:1.招标审批: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编制招标申请会签单、招标文件会签单,成员企业内部流程审批;招标申请会签单、招标文件会签单由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留存。
2.招标及评标: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负责招标文件在企业网站挂网,在开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标小组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评标过程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留存。
3.招标台账:成员企业后勤管理部门须按照单项工程建立招标台账,台账包含招标申请表会签、招标文件及会签、中标单位资料、评标报告、中标公示等招标过程中的文件。
(二)集团网站公开招标流程:1.招标审批:招标需求部门编制招标申请会签单,申请会签单中选择采用集团网站公开招标方式,经审核后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
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招标文件初稿,经OA程序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定稿,由信息中心在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挂网到开标不得少于7个日历天(特殊情况除外),招标申请会签、招标文件由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留存。
2.招标及评标: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含图纸工程量的招标项目需由招标需求部门组织投标单位现场集中踏勘,在踏勘的过程中确定工程量书面文件并现场回答投标单位疑问)。
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组织现场评标,商务标开标时原则上邀请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评标小组由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各相关人员发表评审意见,最终打分由外聘专家人员(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招标时邀请)、招标需求部门负责人(成员企业分管副总)、评标小组成员进行,审计部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评标结束后,参与评标过程的人员共同会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3.中标审批:中标单位确定后,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中标公示,经OA程序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由信息中心安排挂网,中标公示挂网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
(三)市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具体流程:1.招标审批: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申请会签表,申请会签单中选择采用市级(及以上)代理机构招标方式,经审核后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
招标申请会签表分别由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留存。
2.招标及评标: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项目申请(受理)登记表,向市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由市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挂网招标,评标由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安排一位评委参加评标,评标报告及中标公示按照市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流程办理。
3.流标后处理:市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流标后,经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采取集团网站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二次招标或转入竞争性谈判(特殊情况)。
(四)合格供应商比选具体流程:1.招标审批: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招标申请会签表,招标申请会签单中选择采用合格供应商比选招标方式,经审核后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
申请会签单分别由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备案留存。
2.招标及评标:成员企业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比选邀请文件初稿,经OA程序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定稿。
集团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将比选邀请文件发布给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招标需求部门负责人(成员企业分管副总)参加评标,评标过程编制评标报告。
3.中标审批:中标单位确定后,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编制中标公示,经OA程序报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审批,由信息中心安排挂网,中标公示挂网不少得于3个日历天。
六、标后管理:(一)合同管理1.各类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需求部门、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在一周内与中标单位联系签订合同。
2.成员企业10万元以下的合同在成员企业内部流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过集团流转。
(二)付款管理1.合同流转完成后,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流转。
2.合同总价款超50万元(含)或单笔付款超10万元(含)的,付款会签经企业内部审批后报集团审核。
七、合格供应商成员库(一)合格供应商成员库适用范围:1.咨询服务类2.业务外包类3.办公经营耗材类4.装饰、装修施工类(二)成员库成员名单应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经公开招标确定。
(三)成员库审核及调整:1.原则上同一类别招标入库成员企业不得少于3家,当成员库成员少于3家时,应按照招标流程招标补充;2.成员入库有效期不长于3年,3年到期后应按照招标流程重新招标确定;3.依照履约情况每半年审核入库成员资格,对不合格成员进行调整,如出现违约情况,直接列入黑名单;4.入库成员企业因倒闭、破产自动被移除,被兼并的由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保留资格。
八、招投标监督(一)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招标部门须定期巡查,并予以真实反馈,防止采购商品与施工改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严格控制期间产品质量及费用成本。
(二)完善验证制度,重点加强对商品或工程的验收程序控制,加强对采购商品和改造项目的现场确认,并对数量、质量、外观、行业合格标准等标书约定事项留存书面记录。
(三)按合同约定执行进度付款,付款必须以业务单位或部门签认的验收合格证明为前提支付。
所有支付款项的审批,根据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九、招投标责任(一)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履行招标程序,或将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企业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二)对泄露公司招标保密内容或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即宣布中标无效,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直至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三)对有失公平的招标投标活动,各企业和个人有权向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异议或向纪委投诉。
十、附件附件一:招标申请会签模版附件二:评标报告模版附件三:合同会签模版附件四:付款会签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