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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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安全用药需求,提高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销售环节的各项规范、流程、监管等方面。

第三条门店药品销售活动应遵循合法、规范、诚信的原则,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并有效防止药品的虚假宣传和销售欺诈行为。

第四条门店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查处措施,确保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二章药品销售质量保证第六条门店在进行药品销售活动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购买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供应商供应的药品,并确保所进药品的合法、合规、合格。

第七条门店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采购药品,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确保药品供应的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门店药品销售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药品进行最小包装,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具体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有对应的药品说明书。

第九条门店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以及药品的分类、分类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门店药品销售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药品销售计划,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等,以保证药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门店应组织药品销售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药品知识、药品销售技巧、消费者服务等,提高药品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门店药品销售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规定销售人员对药品销售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记录资料,便于药品销售的追溯和核查。

第三章药品销售质量监管第十三条门店应定期对药品销售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和合理。

第十四条门店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或机构,对药品销售环节进行抽检,确保销售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满意度。

2.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原则。

3.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

二、质量管理范围1.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涵盖以下方面:(1)药品采购管理;(2)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3)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4)药品信息管理;(5)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6)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7)员工培训和管理;(8)设备设施管理等。

三、药品采购管理1.零售药店应从合法经营渠道采购药品,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防潮、防光。

3.对于进口药品,应查验许可证书、药品说明书等相关证照和文件。

四、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和储存设施,并保持干净整洁。

2.药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规定,疫苗等特殊药品需冷藏、冷冻存储。

3.药品应按照编号、名称、剂型等分类,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理。

五、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1.零售药店应按照健全的销售流程和管理制度完成药品销售工作。

2.销售人员应具备药学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药品销售行为规范。

3.药品配送应确保供应链的安全、追溯和及时性。

六、药品信息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价格、药品说明书、药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须与国家相关药品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七、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1.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2.如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记录。

八、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和残余药品的处理制度,禁止销售过期药品。

2.过期药品应及时分类、封存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店运行有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药店全体员工。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维护药店形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经授权的药品严禁销售。

第五条每批入库的药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杜绝交叉感染。

第六条保持药品质量,每天对出售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过期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出售。

第八条对于患者购买的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药品和剂量进行配药,不得擅自调换或增减药品。

第九条所有处方药销售必须要求患者出示有效处方,保留处方副本作为备案。

第十条对于特殊药物(如毒性药品、危险药品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储存和销售,严格控制其使用。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一条药店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服务流程,确保专业化服务。

第十二条提供优质的药品咨询和用药建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三条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必须及时回应和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药店必须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店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禁止销售劣质药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患者购买药品和处方的信息。

第十八条定期检查、清点库存,确保库存量合理,防止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药店销售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销售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销售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店销售药品的行为,保障药品质量,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销售药品的药店,包括实体药店和网络药店。

第三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药品的质量,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四条药店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将药品的来源、贮存、销售等情况加以记录。

第六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退货的管理制度,确保不合格药品能够及时追溯和退回。

第八条药店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二章药品质量控制第九条药店应当购进正规渠道的药品,严禁购进未经合法检验的药品。

第十条药店应当保存药品购进记录、进货单据、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贮存、包装和运输,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准确记录药品的来源、贮存条件、销售记录等情况。

第三章药品质量检验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检验制度,对所销售的药品进行定期检验。

第十四条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应当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确保所售药品为合法处方。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购买专业药品质量检验设备,对进货药品进行抽检检验。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不良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理。

第四章药品质量追溯第十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药品的来源进行追踪。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药品进行报告和处理,确保相关责任人被追究。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召回,并妥善处理。

第五章药店内部质量审核第二十条药店应当建立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对药品销售过程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一条药店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作出相应记录。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零售药店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以及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标1. 保证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确保药品的真实、合法和规范。

2.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提供准确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员工按规范操作,规避潜在的质量风险。

4. 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改进服务,并借此改善运营质量。

二、内容1. 药品采购管理零售药店应与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采购的药品应经过合法渠道采购,并保持药品来源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并进行定期的验收工作,确保所进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药品的储存应按照不同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和分区,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3.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备的药品销售制度,并实施药品销售人员的岗前培训。

销售药品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和特征等信息,确保药品满足客户的需求,避免误用、滞销等问题。

4. 药师服务与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专业的药师团队,并建立药师服务制度。

药师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药师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记录相关信息。

5. 质量监控与反馈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监控制度,对所售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监测,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销售、召回等。

同时,零售药店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并从中查找问题,进行改进。

三、实施过程1.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实践中。

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的各项内容、责任分工、要求和流程等。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一、概述药店作为提供药品销售和服务的场所,其质量管理制度的规范是确保药店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药品采购与储存、药品销售、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论述,全面阐述药店质量管理的规范要求。

二、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1.目标和原则(1)质量目标要明确,包括药品销售合规性、服务满意度等方面;(2)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药品销售、储存和服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3)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药店的质量管理水平。

2.组织架构(1)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2)明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3)建立药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1.供应商选择与评估(1)与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供应的可靠性;(2)依据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药品质量控制体系评估供应商;(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合格的供应商名册进行管理。

2.药品储存(1)设立专门的药物储存区域,保持整洁、通风和干燥等环境条件;(2)建立药品分类储存制度,避免不同类型药品混放;(3)药品储存遵循“先进先出”和“分区域管理”的原则。

四、药品销售1.销售管理流程(1)严格执行医师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合法有效;(2)开展合规的非处方药品咨询与指导服务,促进合理用药;(3)执行药物销售注册制度,准确记录销售信息。

2.销售人员管理(1)销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药品销售资格证书;(2)销售人员要接受药物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3)定期开展药品知识和销售技能考核,确保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

五、客户服务1.药师服务(1)设立药师咨询台,提供专业的药物咨询与指导服务;(2)药师要具备执业资质,且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保持专业水平;(3)建立药师咨询和指导的记录系统,便于查询和追踪。

2.投诉处理(1)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受理与处理流程;(2)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3)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改进服务质量。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1.零售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3.采购药品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三、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分类储存,并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和保密措施。

2.药品储存区域应干净整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方便查询和取用。

四、药品销售1.零售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核实购买者的身份和药品的处方信息,确保合法使用。

2.销售药品时应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3.零售药店应严格控制药品售卖数量,避免滥用药品和药品流向未知的渠道。

五、药品过期处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及时了解药品过期情况。

2.发现过期药品需要立即下架,并进行记录和安全处理。

3.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防止给环境和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六、药品质量问题处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记录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3.对于药品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员工培训1.零售药店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质量管理的培训。

2.新员工接受培训前需要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八、内部审核和监督1.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建立监督机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惩罚与奖励1.对于质量管理制度违反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于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十、制度修订以上为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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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5、内容: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5、内容: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

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

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5.2.1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销售管理制度》3.范围:?药品的销售4.责任人:?驻店药师、营业员5.内容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

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药品处方调配制度1.目的:?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处方药的调配。

4.责任人:?处方审核人员5.内容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5、内容:、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门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

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

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

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本药店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服务质量管理。

4、责任:全体人员。

5、内容:工作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佩带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营业员上岗时,应讲普通话,不准同顾客吵架,嘲弄顾客,不得谈笑。

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设置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

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目的:加强对本药店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药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4、责任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5、内容: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应经常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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