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满意度。
2.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原则。
3.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
二、质量管理范围1.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涵盖以下方面:(1)药品采购管理;(2)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3)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4)药品信息管理;(5)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6)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7)员工培训和管理;(8)设备设施管理等。
三、药品采购管理1.零售药店应从合法经营渠道采购药品,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防潮、防光。
3.对于进口药品,应查验许可证书、药品说明书等相关证照和文件。
四、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和储存设施,并保持干净整洁。
2.药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规定,疫苗等特殊药品需冷藏、冷冻存储。
3.药品应按照编号、名称、剂型等分类,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理。
五、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1.零售药店应按照健全的销售流程和管理制度完成药品销售工作。
2.销售人员应具备药学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药品销售行为规范。
3.药品配送应确保供应链的安全、追溯和及时性。
六、药品信息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价格、药品说明书、药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须与国家相关药品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七、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1.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2.如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记录。
八、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和残余药品的处理制度,禁止销售过期药品。
2.过期药品应及时分类、封存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简介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店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以保障客户的健康与满意度。
2. 质量目标为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药店管理水平,本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 提供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 确保药店人员的合法操作和专业知识; - 保证药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反馈机制; - 不断改善管理流程和工作效能。
3. 质量管理体系3.1 质量政策•坚持依法合规的运营原则;•严禁销售过期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提供专业、可靠的药品服务;•保护客户个人隐私;•强调员工培训及持续教育。
3.2 组织架构•设立质量管理部门,确定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制定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质量事务;•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整改。
3.3 质量流程3.3.1 购药流程•药品采购:根据药品注册和供应商审查,选定合格的供应商;•药品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检查药品是否完好、真实、符合规格要求;•药品保管: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受潮、过期等情况发生;•药品销售:遵守售药准则,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咨询。
3.3.2 客户服务流程•客户咨询:药店人员应对客户咨询做到耐心倾听,提供准确、有效的答复;•药品配药: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药品配药;•药品说明:提供药品使用说明和副作用告知,确保客户正确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处理客户不良反应问题。
3.4 内部管理3.4.1 培训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培训内容涵盖药品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及考核,努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3.4.2 药品安全监控•建立药品安全监控制度,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定期进行仓库及储存环境的检查,确保条件符合药品贮存要求。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零售药店。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靠。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零售药店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药品质量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三)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四)组织药品质量培训和宣传;(五)其他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具有药品质量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合法、合规、有效。
第八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并遵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二)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三)采购的药品应来自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四)采购的药品应符合药品采购合同的约定;(五)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商等。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适宜的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二)具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三)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货架、柜台等设施;(四)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二)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储存,确保先过期先出库;(三)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如冷藏、冷冻等;(四)避免药品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五)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存储、销售、药品合理使用指导、医疗器械检测、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条件和措施。
第四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合法经营。
第五条药店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第六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药品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和存储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店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药品。
第九条药店应当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登记,做好药品的质量跟踪和追溯工作。
第十条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存储,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整理,及时清除过期药品和变质药品。
第三章药品销售和服务第十二条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零售许可范围销售药品,不得超范围销售药品。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防止药品出现误用或错误服用。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注重患者用药的指导和服务,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和药物信息。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定期进行药品监测和抽检,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第十七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范医疗器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器械采购和存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跟踪和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
第二十条药店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测和抽检,确保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
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内所有药品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药品采购、收发存、配制配置、销售等环节,以及药品资料管理、药品设备管理等。
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药房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第四条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实行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二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第五条药房应向药品供应商索取合格供货证明或者相关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第六条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对所购入的药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保证药品来源可靠,有效防范假冒伪劣药品流入。
第七条药房应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清点库存,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第八条药房应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建立药品验收、入库、出库、调剂、退库等操作规范,确保每一步操作符合规范,减少人为错误。
第九条药房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药品市场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组织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药品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
第三节药品配制配置管理第十条药房应建立药品配制配置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配制、配置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每一剂药品的配制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药房应对所有参与药品配制配置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其技术能力和责任心的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准确执行。
第十二条药房应严格遵守药品配置比例,不得随意调整药品用量或者配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节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对患者购药身份和处方的认真核实,确保患者用药合理有效。
第十四条药房应对处方药品销售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患者提供有效处方,并严格根据处方开药,不得随意销售处方药。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药品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在进货时,应该对药品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展示和销售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陈列和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药品销售和处方调配的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拆零药品的质量受到影响,零售药店应该建立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在拆零药品的过程中,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药品养护检查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对中药饮片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零售药店的卫生和人员健康,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应该保持店面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同时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店运行有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药店全体员工。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维护药店形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经授权的药品严禁销售。
第五条每批入库的药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杜绝交叉感染。
第六条保持药品质量,每天对出售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过期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出售。
第八条对于患者购买的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药品和剂量进行配药,不得擅自调换或增减药品。
第九条所有处方药销售必须要求患者出示有效处方,保留处方副本作为备案。
第十条对于特殊药物(如毒性药品、危险药品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储存和销售,严格控制其使用。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一条药店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服务流程,确保专业化服务。
第十二条提供优质的药品咨询和用药建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三条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必须及时回应和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药店必须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店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禁止销售劣质药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患者购买药品和处方的信息。
第十八条定期检查、清点库存,确保库存量合理,防止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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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2、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3、负责人岗位职责14、质量负责人职责15、营业员岗位职责16、质量验收职责17、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
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
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
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
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
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
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一、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
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
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
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
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
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
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
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质管部门,由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五、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对药监局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由药监局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三、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四、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药监局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二、应认真学习掌握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硬件建设状况;2、以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负责人岗位职责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质量负责人职责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