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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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方案一、背景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和执法活动中,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然而,由于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单一等原因,一些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市场秩序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迫在眉睫。

二、目标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目标是: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策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采取以下策略:1.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2.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4.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监管的协同效应。

四、具体措施1.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1)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提高监管的人员密度;(2)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水平;(3)建立监管人员的奖惩制度,激励监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2.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机制(1)完善各级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和权限;(2)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手册;(3)制定监管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1)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失信主体进行严厉打击;(2)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3)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1)建立健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分析系统,构建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2)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提高监管的协同效应;(3)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五、落实保障为了确保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领导力,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2.加大对监管机构的投入,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3.加强对监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4.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流程和方式,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实施以信用和信息化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鼓励创新创业为导向的包容审慎监管、以风险类别为依据的差异化监管和以协同高效为原则的联合监管,大力推进市场主体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要求相匹配的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体系。

2021年年底前,健全新型监管制度,推进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基本实现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智慧化。

2022年至2024年,重点推进监管体系优化整合、监管技术改造升级和标准化建设,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标准化;2025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居于全国前列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坚持公开公平。

推进监管信息依法公开,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分级分类。

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和监管机制,根据信用分级分类和不同领域特点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坚持包容审慎。

鼓励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合理观察、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五)坚持科学高效。

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经营干扰最小化。

(六)坚持寓管于服。

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营造利企便民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积极构建以全市“监管一张网”为支撑,以“三清单一计划”为基础,以审批监管联动、事权履职联动、部门执法联动、监管评估联动、响应惩戒联动、协同共治联动为重点内容的“1+4+6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审计是一项重要的监管工作,通过对各类机构和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核实,保证了经济活动的规范和透明,提高了经济效益,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然而,由于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存在一些问题,如审计难度大、审计成本高、审计范围广等,因此,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于确保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能至关重要。

二、事中监管工作方案事中监管是指在经济活动发生过程中,对机构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合法、规范的经营,预防和化解经济风险。

以下是事中监管工作的方案:1.建立健全监管框架:制定明确的监管制度、规章,确立监管职责和权限,明确监管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同时,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方便监管人员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通过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机构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3.加强现场检查与核实:在经济活动发生过程中,通过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机构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和细致的了解和核实。

同时,建立现场检查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和整理现场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加强指导与支持:根据现场检查和核实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机构或企业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减少风险。

同时,为其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其财务管理和内控水平。

5.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事后监管是指在经济活动完成后,对机构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和追责,保证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事后监管工作的方案:1.加强审计监督:通过对机构或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核实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质量和工作的独立性。

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一、前言作为一个大型地产公司,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一直是非常高的。

只有通过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才能保证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持续改进。

二、事中监管方案1. 制定物业管理标准首先,需要明确物业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物业管理标准,包括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按照标准进行。

2. 设置监管责任人为了有效监管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监管责任人。

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建立监管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事中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监管机制应包括监测指标、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的规定,以便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4. 进行定期检查监管人员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以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

5. 落实监管措施监管人员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违规行为或者严重失职的情况,应及时通报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三、事后监管方案1.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在物业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和用户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2. 进行问题分析公司应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要及时纠正错误,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3. 加强培训和督促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对员工的督促和指导。

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才能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

4. 进行绩效评估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绩效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促使员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 定期总结经验公司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一、前言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对工程施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的工作。

工程监管是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

本次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旨在提出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风险。

二、工程事中监管1. 人员配备在工程事中监管过程中,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监控和指导,保证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监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工程监督工程事中监管的关键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使用进行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3. 施工现场巡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巡查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施工质量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4. 资料审核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齐全、设置合理、符合规定要求。

5. 进度跟踪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规定要求。

6. 突发事件处理对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及时组织应急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7. 合同履约监督对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工程事后监管1.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环保、安全、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等内容。

2. 工程质量评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确定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评价方法。

3. 工程质保期监督在工程质保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环境保护监管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得到贯彻和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长府办发〔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0〕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30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公平公正。

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事中事后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二、事中监管方案1.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监管档案,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大,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3.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管结果和处罚情况,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事后监管方案1.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为事后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

2.加强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要坚决有力,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3.加强监管评估加强监管评估,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综合方案1.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包括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两个方面,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监管档案,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加大,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3.加强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管结果和处罚情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为事后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

4.加强监管评估和总结加强监管评估和总结,对监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结论事中事后监管是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加强监管评估和总结,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关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稳定,发展稳定势头更加固定,局
部地区也有经济较为明显的发展,但是社会大多存在一定的失衡和不平的
情况,政策的执行和实施依然存在一定的短板,特别是在全面深入从严治
理的环境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越来越受到重视,监管部门更加加
强了管理,并且要求对一些事中事后情况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管,以确保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稳定,向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发展。

本文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一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内容
1.依法严格审查项目。

首先,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各项国家标准,对项目的文件、报批手续、报告资料等进行全面有效的审查,确保其符合
相关法规,切实做到动真碰硬。

2.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检查。

监督检查要从项目审批、施工、投资、
开工、完成等不同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方案进行,部门
对各项工作都进行充分的管理。

针对一些重点项目,应当加强抽查检查,
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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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X”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X﹞6号)、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X 政发﹝X﹞33号)精神,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58号)要求,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扎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从分散型、封闭型向集约型、开放型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风险监测、信用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对审管一体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2.科学有效监管。

建立与深化改革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市场规则和方式方法,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监管政策,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措施。

明规矩于前,让市场主体知晓行为边界;寓严管于中,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施重惩于后,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公开公平监管。

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监管检查制度。

监管的事项、方式、频率、程序、结果等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智慧智能监管。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空间立体可视化监管、大数据集成化监管、风险预警化监管、智能分类化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5.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包容审慎态度对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新兴经济不断创新发展。

6.协同共治监管。

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健全社会信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建立执法监管部门间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制度。

二、重点工作(一)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按照“凡进必受监督”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各部门(单位)都要结合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编制市场监管清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

监管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实行企业自律并承担市场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职转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结合安全生产建设情况、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等,探索将市场主体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

一级为风险程度最高,二级为风险程度较高,三级为风险程度轻微。

对三级市场主体以自我管理为主,“双随机”抽查为辅;对二级市场主体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约束,以实施“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措施,加强必要监管;对一级市场主体要采取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监管,网格化管理要全覆盖、无死角,随机抽查要提高抽查频率、强化监管链条、公开违法记录,并采取案后回查、约见谈话等监管措施织密扎牢监管网。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加快实现工商登记信息与省市部门电脑摇号系统无缝对接,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

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推进“菜单式”执法创新,打造监管工作升级版。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县职转办)、县网信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X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守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违法企业代价高昂的原则,建立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体制。

全面落实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监管,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

依托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

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人行X县支行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探索建立以物品编码管理为X手段的产品质量信息监督平台,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机制,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符合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追溯系统,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化可追溯监管。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严格强制性标准管理,改进推荐性标准管理,推进地方性标准公开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实现“一套标准管质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卫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强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和市场产品抽验分析,加快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转变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广泛利用“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企业数据信息,经常性研判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工商登记、质量安全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充分运用地理空间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建立高风险领域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科学设定风险数据采集点,建立统计分析模型,探索建立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制定风险监测、研判、排查、预警、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力度,建立集中统一、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营造市场监管的清风正气。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网络约车、房屋分享、快递、养老等新经济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新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慎用市场准入控制,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风险的,要严格监管、看牢盯紧。

要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对轻微违法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对初次轻微违法的行为主体依法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直销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监管,予以重点打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业行业办、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广订单制“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履行社会责任。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

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经营主体、小区物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

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建设,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

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从事日常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措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全县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市场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对涉及多领域、跨区域案件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配合、统筹力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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