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中的律师实务
上海房地产法律相关介绍

李东方律师:法律志愿者如何接待当事人及上海房产法律实务作者: 陈扬~JIRO法援十五周年系列讲座--李东方律师相关录音记录(2012。
11,房产纠纷组)李东方律师来为我们进行这场关于法律志愿者如何接待当事人和上海房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案例的讲座。
一.上海房产法律实务上海市主要的财产纠纷就是房产纠纷。
今天就讲和上海房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务知识,着重讲实务方面。
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收获。
1.上海市公有住房法律法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现在公有住房的出售合同,假设你是律师,有当事人来咨询说:我现在有套房,是单位分配的。
单位分房是八十年代计划经济的产物,当时住房不是市场经济,是单位售配的,单位根据你家的住房条件分配给你公有住房,这里有一个公有住房合同。
公有住房和现在从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产权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性质.公房怎么又能卖成产权房?公房是上海人所说的租赁房,是单位分的,你是承租人。
上海市公有住房在八十年代时已经是公房,到94年计划经济开始转变为市场经济,公有住房当时逐渐允许购买,也就是上海市第一批房改.则第一批房改的就可以把这个房子买为产权房。
公房买为产权房是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房子。
房价很低。
我们看这个协议的表一,这里有个承租人和同住人,他们是父子关系。
而当时买产权受益人定为这个老先生的儿子,在购买的过程中,儿子把老先生的名字划掉了。
过一段时间,老先生知道了,矛盾由此产生.所以有人来问,这个房子是什么性质,大家应该没有学到.我们看这个表一,这个房屋买卖必须由承租人和同住人签字。
那么同学就问,什么叫同住成年人。
同住成年人就是在这个房子里有户口的成年人。
户口在上海是非常重要的。
有户口的人都要签字。
所有人签字这个房子就可以买成产权.买成产权后,产权人可以写两个名字,也可以写一个名字。
但是,在94方案中规定,买房的时候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经常有老年人提到94方案,这很重要。
就像这个案列中,这家有5个同住人,两位老人以及老大、老二、老三,那么94年买产权时就是对其他四个人权益的侵害。
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1、法学(律师实务):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较高,既能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司法实践能力特别是律师实践能力,就业辐射面广,懂经济、会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适应各级司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与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需要的高级实用型律师人才。
2、国际经济与贸易: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具有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基本技能。
学生毕业后可在外向型企业、外贸公司、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3、对外汉语:培养目标:主要学习语言学和第二语言教育的基本理论,掌握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理论和知识,受到中国语言文学、外国文学、中西比较文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熟练地掌握英语,有一定的二外基础,具备从事语言或文化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英语听说、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语言翻译理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写作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化通论、西方文化与礼仪、应用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第二语言教学等。
就业方向:在国内外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和经贸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相关工作。
4、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是一门应用十分广泛的专业,它的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前沿理论和专业实用技能,通过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经营决策和有效管理,为学生今后进一步攻读工商管理类研究生(MBA)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企业对专业工商管理人才越发显示出强劲的需求。
营销师、会计师、人力资源师、项目经理等职位将成为未来企业人才竞争的焦点。
工商管理专业包括经济类学科与管理类学科,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学科。
培养目标:教学目标是培养优秀的涉外企业和机构的管理型人才。
文颖从开发商收并购视野探房地产法律服务

开发商拿地模式
02
拿地可图存,不拿必阵亡(1-10月房企拿地金额)
千亿房开与百亿房开
2016
12家 131家
2017
16家 143家
2018
31家 155家
从政府拿地
公开招拍挂
相对安全,竞争充沛
①万科与卓越 ②生地招拍挂 ③建发央著
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
不断缩紧,不断创新 ①梅溪湖一期 ②衡阳乐居、雅士林 ③平台混改
划
其他
关键词:财务尽调 报告、实际控制人 尽调、非公开调查
项目评估的987654321(运营尽调)
序号 9 8 7 6 5 4 3 2 1
调查方法 见过90%以上的股东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8点到8点 去过7个以上的部门 连续待过6天 对于团队、管理、地块、市场、财务五个要素进行过调查和分析 访问过4个上下游交易者 考察过3个竞品项目 始终关注2个以上核心交易问题 与普通员工吃过一餐饭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 设的通知》,正式开启了以“取消福利分房,实 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 改革。
中国城市的房屋只有两种来源:主流 是单位分配,辅以政策返还
土地财政
城镇土 地使用
税
契税
土地出让金
土地增值 税
房产税
耕地占用 税
土地财政
《2018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报告》指出:2018 年,房地产“五税”总收入1796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以 “五税”加土地出让金的口径来计算,2018年,土地财政收 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0%,较2017年上升3.3个百分点,创 下历史新高,贡献了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总收入。
M2增长与中国房地产
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

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是一项重要的资格认证,意味着持有者在房地产领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个证书的获得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学历背景,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重要性、申请条件、考试内容以及证书的意义和价值。
一、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重要性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涉及法律、经济、土地规划等多个方面的知识。
在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
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获得,可以确保专业人士在法律事务上具备充分的知识储备,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专业知识方面,也反映了在专业道德、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
持有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人员应该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二、申请条件申请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和工作经验要求。
在学历要求方面,申请人需要具备法律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例如法学、法律硕士等。
在工作经验要求方面,申请人需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一般来说,需要在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从事房地产律师相关工作至少两年,并取得一定的业绩。
这可以保证申请人在获得证书之后能够胜任相关的法律工作。
三、考试内容获得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基础知识:考察申请人对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2. 房地产法律实务:考察申请人对房地产相关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规划和征收等内容。
3.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题目,考察申请人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证书的意义和价值持有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的人员在就业市场上具备竞争力。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房地产律师专业证书是评价专业律师能力的重要依据。
国开甘肃《律师实务》形考任务4辅导资料

律师实务任务四1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测评系统课程代码:6207152参考资料任务四1 试卷总分:100多项选择题(共20题,共100分)1.(5分) 在英国,法律援助一般包括哪些活动()。
A、法律咨询B、刑事诉讼法律援助C、民事诉讼法律援助D、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参考答案:ABC2.(5分) 以下属于我国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有()。
A、部分刑事案件B、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C、因公受伤请求赔偿以及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D、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参考答案:ABCD3.(5分) 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的特点有()。
A、政府职责的法定化B、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保障行为的法律化、制度化C、受援对象的特殊化D、对受援者服务的减免化参考答案:ABCD4.(5分) 法国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明确的法律援助范围包括()。
A、刑事案件B、民事案件C、行政案件D、非诉讼案件参考答案:ABCD5.(5分) 律师办理房地产法律事务,主要采用的工作方式有()。
A、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B、参加协商或谈判C、提供律师见证D、代办房地产抵押事务参考答案:ABCD6.(5分) 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要求()。
A、较高的法律思维能力B、有较强的问题处理分析能力C、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D、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参考答案:ABC7.(5分)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列属于我国法律援助对象的有()。
A、确因经济困难,无能为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B、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C、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D、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参考答案:ABCD8.(5分) 法律顾问常见的服务内容有()。
A、解答法律咨询B、起草、审查、修改合同C、参与商务或其他事务谈判D、接受委托人授权对外发表声明参考答案:ABCD9.(5分) 在法国,获得法律帮助的内容包括有()。
《律师实务民商事专题》课程介绍

《律师实务(民商事专题)》课程介绍《律师实务(民商事专题)》,选修课,1学分,16课时。
该课程为我院与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合作建设。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课程的授课律师为中伦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律师,他们将结合其在授课专题领域的专业学识和工作经验,向学生讲授该专题的基本知识和执业技能。
课程内容将从以下六个专题中选取五个专题进行讲授,专题名称为:“律师实务概述”、“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实务”、“并购实务”、“争议解决实务”、“知识产权实务”、“资本市场实务”。
授课律师简历如下:张学兵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业务领域:公司收购、兼并及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资本、公司融资/资本市场、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等。
教育背景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1998年赴美国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院研修美国公司法与证券法,获法学硕士学位(LL.M)工作经历1988年-1993年在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任专职律师1993年发起设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执业资格1989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1994年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张律师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律师)其他专业和社会活动曾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第八届和第九届北京律师协会长,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法院特邀监督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主要作品张律师曾编著《担保法全书》、《律师民事代理大全》等丛书,并有多篇论文在有关刊物上发表。
房地产全流程法律实务

内容摘要
《房地产全流程法律实务》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房地产法律指南,适合房地产开发商、律师、投资 者、购房者等各类人士阅读。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全面了解房地产行业的法律实务,提高自 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本书也是房地产从业者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的优秀参考书籍。
总体而言,《房地产全流程法律实务》是一本内容全面、实用价值高的书籍。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房地产法律实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今后在这一 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本书也提醒我,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 不断更新知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当然,书中的内容只是房地产法律实务的一部分,要想在这一领域取得更大的 成就,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房地产全流程法律实务》这本书 会成为我今后学习和工作中的重要参考。我也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作品问 世,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知识和启示。
书中首先从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角度出发,介绍了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法律 法规以及发展趋势。对于像我这样的初学者来说,这部分内容起到了很好的入 门引导作用。通过阅读,我逐渐认识到房地产法律实务的重要性,以及它在整 个房地产行业中的地位。
接下来,书中详细阐述了房地产全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等。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 作者通过丰富的案例和实际操作经验,为读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 阅读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各个流程的法律要求,也学到了如何在实际操作中 运用这些知识。
法律检索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检索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法律检索不仅可以帮助法律工作者准确、高效地找到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分析法律检索在实务中的应用。
二、案件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
随后,甲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三、法律检索过程1. 确定检索范围根据案件性质,检索范围主要包括合同法、民法典、合同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2. 利用检索工具(1)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关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了解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及裁判依据。
(2)北大法宝:检索合同法、民法典、合同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3)万方数据:检索合同纠纷领域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等,了解合同纠纷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3. 检索结果分析(1)合同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对方有证据证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造成对方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四、案例分析1. 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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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中的律师实务房地产开发中的律师实务一、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按照一般学理解释,房地产开发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房地产开发指所有的涉及房地产经营的活动,一般包括土地开发、房产开发、合作建房、联营房地产等。
狭义的房地产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经政府批准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其他企业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以获利的活动。
本文所指的房地产开发专指狭义的房地产开发。
狭义的房地产开发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1)房地产开发的主体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经政府批准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其他企业。
(2)所开发的土地是城市国有土地。
关于土地,依据我国的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我国的土地性质类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如需利用集体所有制土地,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
房地产开发只能利用全民所有制土地,而不能利用集体所有制土地,只有通过征用把集体所有制土地转为全民所有制土地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中有一类特殊的土地俗称“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
“三产用地”虽然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但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不能进入土地市场,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三产用地”可以通过出租或合建开发等方式获取收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能办理商品房产权证,且出租期限受法律限制不能超过20年。
因此这种土地开发方式不属狭义的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商品房的开发;二是土地成片开发。
本文所指土地成片开发是指对比较原始的建设用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配套,以获取土地出让(转让)收益或自留经营收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与宗地开发相比,土地成片开发具有面积大、容纳建设项目多和整体连片等特征,虽然这种开发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以及风险高,一般多为政府行为,但因利润空间大而受到各类投资主体的青睐。
随着近几年我国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区、保税区以及新城建设的开展,土地成片开发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土地成片开发具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或“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通讯、通排污、通热力管线、通燃气管线和场地平整)条件后可依法用于转让,用于住宅建设或工业建设。
二、房地产开发中律师实务的特点由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实务和其他业务领域比较起来具有鲜明的特点,具体表现如下:1、政策时效性强房地产行业涉及到税收、金融、规划、就业、宏观调控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任何一方面的法律政策的变化会给该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
调整房地产行业的法律依据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等,尤其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策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相对法律、法规而言,政策最大的特点是时效性很强,为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房地产政策随时都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律师平时必须非常注意收集、学习、掌握各种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迅速掌握各种最新动向,而不能光凭经验去办理业务。
比如房屋质量验收,按照以前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应当由政府管理部门即质监站组织各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
而2003年国家建设部出台了新的规定,将质量验收制改为备案制,政府不再参与组织房屋质量验收工作,也不再出具验收合格证,房屋验收由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家单位验收合格后报质监站备案,质监站在各项文件齐全后给予备案。
又比如房屋契税,以前是业主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才需要交纳,2005年南宁市政府下文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发生房屋交易行为的,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起30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律师没有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政策,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就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额损失。
2、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进行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就会牵涉到相关领域的许多工作,如征地、拆迁、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广告、商品房销售、融资、物业管理、税收等,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而且专业性非常强。
如建筑方面就有容积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绿化率等专有名词;房屋销售涉及按揭、期房、现房、预售、合同备案等;销售广告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广告的强制性规定;物业管理方面应当依法处理好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费的标准、物业设施的维护与经营、维修基金的收集和管理使用等问题。
3、律师担任的责任巨大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土地的价值节节攀高,每一个房地产项目所占有的土地价值少则几百万,多则过亿,再加上建筑工程费用及国家税费等,整个房地产项目涉及的资金是非常巨大的。
这就意味着律师在为房地产项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担负的责任非常大,其所担负的风险也非常大。
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因律师的过错给房地产公司造成了损失,造成当事人向律师要求赔偿,那么其后果很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律师工作的风险和责任是很大的。
4、涉及的法律纠纷多因为房地产涉及的环节繁多,所涉及的法律纠纷也会非常多。
比如在工程建设方面,开发商和施工方就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项结算等经常出现纠纷。
在房屋预售、销售和交付中买卖双方也会就房屋质量、装修、验收、交付期限、办证等产生大量的纠纷。
三、房地产开发的一般过程和环节要对一个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其过程都比较长,一般都需要2-3年的时间。
同时,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环节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14个环节,其中有部分纯属技术性的操作,开发商只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去准备材料申请即可,并不需要律师的太多参与。
但有部分环节则需要律师的重点参与,这些环节主要包括:办理招投标手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履行的监督、房屋交接、预售等。
律师在为房地产开发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时一定要注意区分重点,在不同的环节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
1、确定开发项目,签订合作意向书及相关协议要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首先要选址,寻找合作伙伴,并签订相应的合作意向书。
应当注意的是,在这个环节签订的法律文件只是初步意向书,而并非正式的房地产开发协议。
此时如果一方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而并非其他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有别于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的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采用列举式和归纳式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它包括:(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而导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费用的支出,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的某种应得到的机会。
当然,这些利益应当是在缔约时可以预见的范围之内。
赔偿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依据,适用完全赔偿原则。
信赖利益赔偿的结果是使当事人达到合同未曾发生时的状态。
2、向计委申请立项因为房地产开发涉及规划、投资等,因此和工业项目一样,必须要向计划部门申请立项。
2004年7月31日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立项前,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方式、规划设计、开发期限、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等提出要求,并签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确定后,方可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在实践中,申请立项过程比较长,一般都要跨年度,所以要留出足够的时间,应当提前一年申请立项。
这项环节不需要律师太多的参与。
3、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核发该证的目的是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
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该证的办理是向规划部门申请领取,后面一般附有蓝线图。
只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有可能签订正式的土地出让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书面凭证,由申请人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该证后面所附的图俗称红线图。
应当注意的是此时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临时的、有期限的,一般期限为2一3年,有效期过后如未开发完毕还可申请延期。
在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开发商根据实际用地范围申请核发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证》。
5、报审规划设计方案在前面第4环节时也有过一个类似的规划设计方案,但那只是初步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之后要正式向规划部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之后,就要出总平面图、施工设计图。
施工设计图是建筑施工用的,主要就建筑物楼层、外观、容积率等进行设计。
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城建、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整体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下一个环节。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办理招投标手续,并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工程承包合同这个环节涉及到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律师在该环节需要重点介入,提供大量的法律服务。
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问题:(1)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
根据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或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或者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