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实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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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调查论文

经济犯罪调查论文

经济犯罪概念及范围研究14级法会1班牛璐摘要:经济犯罪的概念是刑法学研究中的重大分歧问题之一,而经济犯罪的范围是经济犯罪内涵所决定的经济犯罪的外延。

海外和国内学者对其进行统一归纳和梳理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犯罪概念在本质上只能是刑法学概念,而不能是犯罪学概念,从而在界定的路径和方式上予以了根本性的廓清.进而,对经济犯罪的“本质结构”展开了讨论,并对经济犯罪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归纳、总结。

作者通过分析、总结国内外学者现行经济犯罪概念及范围的观点,对经济犯罪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

关键词:经济犯罪调查,概念,范围,中外对比,新界定一、各国经济犯罪的概念和范围调查研究综述(一)我国的经济犯罪调查研究发展1、我国上世纪80年代经济犯罪的概念在我国,经济犯罪的概念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很多争论。

根据我国1980年开始施行的刑法(即79刑法)和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行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谓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海关、工商、金融、财政等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全民和集体财产所有制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大致包括以下三类:(1)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我国79刑法分则第三章以15个条文、17个罪名规定了这类犯罪。

计有走私罪、投机倒把罪、伪造计划供应票证罪、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罪、偷税罪、抗税罪、伪造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伪造有价票证罪、破坏集体生产罪、挪用国家特定款物罪、假冒商标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

这类犯罪均以违反财政、经济管理法规,妨碍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为特征。

(2)部分侵犯财产罪。

我国79刑法分则将侵犯公私财产的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等6个罪名列为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

其中贪污罪(第155条)和诈骗、盗窃公共财物(第151,152条)的犯罪被列为经济犯罪,因为它们与侵犯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有直接关系。

经济法律案件论文(3篇)

经济法律案件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律案件日益增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本文通过对一起经济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启示,以期为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原材料。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导致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分析1.法律关系分析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出卖人,B公司作为买受人,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2.违约责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B公司还应赔偿A公司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诉讼时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案中,A公司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诉讼时效规定。

三、启示1.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降低违约风险。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法律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郭绍扬经济犯罪是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致使国民经济或集体经济、他人物质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而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

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新特点,提出相应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以保障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市场经济系件下经济犯罪诱发因素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不同的犯罪诱发因素。

我们可以从市场经济有关特点来看犯罪诱发因素的一些变化: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每一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恩格斯语),拜金主义必然诱使一些人钻社会需求和价格的空子,干方百计捞钱,甚至非法占有他人或社会劳动,从而走向贪污、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

二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本来潜在的一些违法乱纪因素,不仅很可能使一些竞争中的失利者、失意者挺而走险,以身试法,而且也可能使有的人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盈利,不惜搞歪门邪道,走向犯罪深渊。

三是在对外开放的活动中,西方一些腐朽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对人们潜移默化,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外部条件。

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在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下,成为部分人的行为准则。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特点1、职业性: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或满足某种邪恶的欲望,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实施犯罪活动。

2、职务性:由于思想疏导工作弱化,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以身试法,以权谋私。

3、技术性:大多数罪犯为了减少风险,往往在作案时非常重视技术的运用和提高,犯罪工具(包括交通、通讯、武器装备等)、犯罪手段、作案方法、反侦察等方面,都有技术化倾向。

一些在社会竞争中失意的科技人员、知识分子,也可能主动或在犯罪分子的协迫下为犯罪提供技术服务。

4、组织性:犯罪分子为了增加作案成功机会,往往采取团伙作案,大至武装走私贩毒,小至街头勒索,均是多人联手作案,结帮行凶,表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若干问题探讨【最新法学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若干问题探讨【最新法学论文】

社舍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若干司题探讨‘、_69108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若干问题探讨研究生:张春艳指导教师:赵子寅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向: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文摘要:经济犯罪,是与商品经济俱来的社会现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犯罪仍有其适益生长的土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而经济领域中的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班,这些经济犯罪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侵蚀了党和国家的政治肌体.本文通过对经济犯罪的概念、现实特点、成园以及防治对策等问题所作的藻剥的探讨,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可以防治的.关键词:经济犯罪市场经济负效应引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四大更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是认识上、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作为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经济犯罪无疑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由于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换时期,尚未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备的法律制约机制,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少数国家公务人员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日益猖獗。

这些经济犯罪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了公共财产,而且严重地腐蚀了党和国家的政治肌体。

同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已不仅仅是经济领域里的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问题,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问题。

经济犯罪是社会诸多复杂的综合因素的综合反映,重视和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制定治理经济犯罪的整体规划,以制止、减少和预防经济犯罪,己成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任务。

大一经济犯罪侦查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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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经济犯罪侦查论文范文模板引言经济犯罪是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其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在此背景下,加强经济犯罪侦查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大一经济犯罪侦查的相关问题,并给出相关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1. 经济犯罪的定义和分类经济犯罪是指以经济活动作为手段,通过欺骗、虚假宣传、非法操纵市场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根据行为特点和侵犯对象的不同,经济犯罪可以分为财务类经济犯罪、腐败类经济犯罪、金融类经济犯罪等多个类别。

2. 大一经济犯罪侦查的必要性大一学生作为社会的新生力量,其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和打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及时发现和解决大一经济犯罪问题可以预防其进一步蔓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其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可以培养大一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

3. 大一经济犯罪侦查的挑战和难点大一经济犯罪侦查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点。

首先,大一学生对经济犯罪的认知相对较低,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

其次,大一学生的时间和精力都主要用于学习,难以兼顾经济犯罪侦查的工作。

此外,大一学生在侦查经济犯罪时可能面临压力和安全隐患,需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

4. 大一经济犯罪侦查的方法和策略为了有效地开展大一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和策略:4.1 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大一学生对经济犯罪的认知,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可以开展讲座、培训等形式的活动,向大一学生普及常见经济犯罪案例,并提供应对的方法和建议。

4.2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大一学生主动提供经济犯罪线索。

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学生的举报,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做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

4.3 强化合作与联动在大一学生中建立经济犯罪侦查志愿者团队,加强与公安机关、学校相关部门的合作与联动。

通过合作与联动,共同加强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和打击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4.4 完善培训和指导体系为大一学生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经济犯罪侦查技能和能力。

市场经济和经济犯罪探讨论文

市场经济和经济犯罪探讨论文

市场经济和经济犯罪探讨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体制尚未完全确立和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本文着重从四个方面论述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一、经济犯罪及其特征。

1、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经济和犯罪这两个概念的相加与组合。

经济犯罪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让利法规定为犯罪,并且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特征:(1)在经济活动中产生,并与经济活动直接有关或者具有财产内容。

(2)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或者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行为。

(4)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特征。

特征:(1)是权利经济。

(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

(3)是契约经济。

(4)是竞争经济。

(5)是法制经济。

三、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危害。

1、侵犯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2、扰乱市场竞争的有序、正常运行。

3、妨碍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

4、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

四、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途径。

1、严格执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根本保证。

2、完善刑事立法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基本前提。

3、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养活经济犯罪,是抑制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危害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经济犯罪、市场经济、法制、刑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空前活跃。

但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原因,也由于商品经济本身的各种负面效应,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也不断出现,这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直接或间接的引发了很多经济犯罪,严重的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经济犯罪也因此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这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或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犯罪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思考探索经济犯罪,市场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作为一名法学本科生,对于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刑法的有关规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经济犯罪案件法律实务(3篇)

经济犯罪案件法律实务(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侵犯国家经济利益,破坏国家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实务出发,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进行探讨。

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1. 立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根据群众的报案、举报、自首等途径,对涉嫌经济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的行为。

立案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2. 侦查措施(1)调查取证:侦查机关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现场勘查:侦查机关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犯罪痕迹、物证等。

(3)鉴定:对案件中的物品、文件等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4)侦查实验:在必要时,侦查机关可以对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侦查实验,以确定案件事实。

3. 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在完成侦查工作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起诉意见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三、经济犯罪案件起诉1. 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2. 起诉检察机关对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经济犯罪案件审判1.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经济犯罪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2. 证据认定在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判断证据是否合法、真实、充分。

3. 判决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性质、刑罚等方面的判决。

五、经济犯罪案件法律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1. 证据收集与固定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至关重要。

侦查机关应依法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侦查论文范文模板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侦查论文范文模板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侦查论文范文模板摘要本文以经济犯罪侦查为主题,对本科毕业生在经济领域犯罪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调查和研究,揭示了本科毕业生在经济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他们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道德压力。

本研究旨在为相关部门和学者提供参考,以期加强对本科毕业生的经济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

引言经济犯罪已成为当代社会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对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本科毕业生在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初期往往容易受到各种诱惑和压力,从而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本科毕业生的经济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本章将通过分析相关案例,对本科毕业生在经济犯罪中的作用进行深入探讨。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常见类型,以及他们犯罪的动机和手段等重要信息。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社会背景本章将分析影响和推动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社会背景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形势、道德观念的变化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为什么本科毕业生容易陷入经济犯罪的境地。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原因分析本章将深入分析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个人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

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揭示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改善措施本章将提出一系列预防和改善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公平竞争。

结论本文对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改善措施。

了解和研究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原因和动机,加强对其进行侦查和预防工作,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相信通过相关部门和学者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遏制本科毕业生经济犯罪的发展,并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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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实务论文摘要经济犯罪一直是犯罪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是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

经济犯罪的手段多种多样,是不同于其它犯罪的新型犯罪,经济犯罪严重危害了我国经济安全和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不仅使国有财产和人民财产遭到巨大损失,而且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大。

在我国,体制改革为经济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条件,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本积累的负面效应是产生经济犯罪的原动力,权力腐败是经济犯罪的催生剂,跨国境犯罪是诱发经济犯罪的外部因素。

本文分别论述了经济犯罪的概念、类别、背景、特征、产生原因及对策,使人们对经济犯罪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一、经济犯罪的概念经济犯罪一词最早是由英国学者希尔提出的。

1872年希尔在英国伦敦进行的预防与抗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演讲,在演讲中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一词。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从经济犯罪本质上看,经济犯罪为法定犯罪,具有双重违法性,违反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是一行为构成经济犯罪的前提条件,而构成侵财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并不以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

从客体角度看,经济犯罪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是对市场诚信原则的肆意践踏,市场经济秩序是经济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具体来说如金融秩序,税收制度,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等,并且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侵害都是直接的。

而传统侵财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权利,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廉政制度,或曰职务廉洁性。

目前虽然某些贪污贿赂犯罪会影响到市场秩序的和谐和稳定,但这不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本质反映,而是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行政权力过多干预经济活动造成的。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经济往来,政府是不会插手微观经济活动的,只是在宏观上对国家经济进行调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行政权力插手微观市场的现象会逐渐地消失。

二、经济犯罪的分类所谓的经济犯罪法定归类就是通过对经济犯罪内在要素的探讨研究,分清经济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界限。

程小白教授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或法益为依据,对犯罪进行分类。

将经济犯罪案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金融诈骗犯罪案件、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分类有利于其定罪量刑。

1.按经济犯罪对象及其领域的不同为标准进行分类经济犯罪可分为:走私商品犯罪案件、金融票证犯罪案件、合同犯罪案件、不正当竞争犯罪案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等等。

2.按经济犯罪行为方式的不同为标准进行分类(1)坏工商、金融、税收管理秩序的经济犯罪;(2)逃避监管类得经济犯罪,如逃避海关监管;(3)偷税罪、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4)贪污受贿罪、出售国有资产罪;(5)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6)非法经营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

三、经济犯罪背景我国人大常委会在1982年3月8日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提出“经济犯罪”一词后,中国学术界一直把犯罪概念作为热点问题之一加以探讨,但迄今为止,各抒已见、认识不一。

如“经济领域说”认为所谓经济犯罪,就是经济方面的犯罪或经济领域里的犯罪。

“经济关系说”则认为侵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就是经济犯罪。

“主观图利目的说”又认为经济犯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而且是具有图利的特定目的的犯罪。

“经济领域和客体混合说”认为破坏经济领域中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犯罪就是经济犯罪。

四、经济犯罪特征1、贪利性。

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2、法定性。

经济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犯罪,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人们凭借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规范就可轻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将其宣布为犯罪,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其是犯罪。

3、双重违法性。

经济犯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它既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又触犯刑律;既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经济利益,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而传统犯罪只触犯刑律。

4、复杂性。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

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态领域,其中围绕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部门。

而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及科技市场等各种专业市场的建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

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

5、智能性。

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因而经济犯罪在西方被称为“白领犯罪”。

6、隐蔽性。

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

五、经济犯罪的产生原因与对策经济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已超越人们所能承受的程度,预防经济犯罪已经迫在眉睫,所以本文文将针对经济犯罪的特征分析经济犯罪的成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1、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美国的露易丝·谢利在《犯罪与现代化》中说道:“贫困不会产生犯罪,但是因贫苦而不满却会而且奇怪地足以产生犯罪,在富裕国家的相对被剥夺的人们中间比在贫困国家的真正被剥夺的人们中间更有可能因贫困而不满。

”从历史的角度出发,经济犯罪可以说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犯罪形式。

但是,不同历史阶段,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也有其不同的特点。

在改革开放的前提下,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犯罪产生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我们主观地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公平经济、法制经济、规范经济。

对市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也不够重视。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没有全面认识到市场自身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局限性:分配问题的局限性——市场自身无法保证公平分配,原因是它无法阻止由于市场的突发性和变动性所产生的资金收入。

市场会发生垄断倾向、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等经济犯罪。

市场经济的高利润客观上使人们的价值观及其道德观发生转变,各种消极主义,如拜金主义盛行并且价值观及人生观都一起发生变化。

有些人经不起市场经济中物质和金钱的巨大诱惑,为满足私欲挺而走险,以身试法,大肆进行经济犯罪。

有些人竞争能力匮乏,为在市场经济中稳住脚,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顾法律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法,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经济体制的制定存在缺陷,结构性经济问题在短期内难以避免,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过渡阶段。

旧经济体制还未被完全打破;新经济体制处于发育阶段,制度转变过程中,两种体制间的摩擦与矛盾,过渡阶段特有的经济成份比较复杂,导致了复杂的利益关系,为经济犯罪的客观存在提供了养料。

国有经济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使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中共中央明确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建设的必要手段,我国经济发展趋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大在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前提下,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且允许运用资本或者技术参与生产要素的收益分配,承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可是我们缺乏市场经济实践经验以及对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于是政策不当带来的负面问题就突显出来。

在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主要目的是让合法经营者先富起来带动经济的发展,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社会能够稳定发展,可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因为许多改革方案存在滞后性,导致部分分配制度无法及时实施,由于连锁反应出现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导致人们心里失衡,攀比心理等非规范经济行为盛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

在进行就业制度革新的过程中,由于中国就业人口不断增长,而失业人口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因此中国失业率一直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农村剩余劳动力过盛,贫富差距存在阶层性加上社会失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部分人为了生存而从事经济犯罪活动。

在经济体制革新过程中,由于处于起步阶段的资本市场缺乏法律的规制,导致了市场准入制度中存在部分人为壁垒。

而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督制度与检查事项有违规违法现象,市场兼并准则与金融机构内部制度存在漏洞,导致各种各样的金融犯罪在业内盛行。

(3)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和行政措施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因此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打击一切犯罪活动。

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旧经济机制仍然在发挥其作用,新市场经济机制还不够完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而旧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犯罪分子利用这种客观形式实施经济犯罪。

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国家部分领导级干部认为自己拥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运用自己的权力干预经济市场的运作,并根据自己的主观思想制定行政机关的决策或政策;又由于政府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且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尤其是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普遍现象更加的助长了经济犯罪的发展势头。

另一方面由于某些素质低下的国家公职人员滥用私权、出卖私权,导致了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与职务犯罪层出不穷。

2、预防经济犯罪的对策“从理性选择假设出发,其自然而然得一个结论就是应当尽可能增大经济犯罪的成本,减少经济犯罪的收益,从而从动机上遏制经济犯罪。

”这是美国学者提出的预防经济犯罪的观点。

我国学者肖建国则认为:“公众参与犯罪预防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刑事系统能否成功地对付大量的违法犯罪,在很大程度上领事于公众的参与活动。

”预防经济犯罪应该在国家合法范围内依靠群众的监督职能,积极举报经济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制度,最重要还是要制定法律来强力打击经济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明、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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